苏菲的世界 epub:基督教要道初阶 (四)下半部分28—32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4:30:12

基督教要道初阶 (四)下半部分28—32课
第二十八课

103问:我们在主祷文的第三条求什么?

答:主祷文的第三条说:“愿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在此求神赐恩,叫我们凡事甘心乐意的学习、遵从、顺服祂的旨意;如同天上的天使一样。

①腓二13: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诗一一九18: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②太二十六42:我父啊!这样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顺你的意旨成全。徒二十一14:顺主的旨意成就。伯一21: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③诗一O三20:听从祂命令成全祂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称颂耶和华。

 

如果神要得荣耀,必要有一个属乎祂的国度,以祂作中心。我们看到第二条是达到第一条的手段,在这里,更进一步注意到“神国最重要的部分在于祂的旨意被成就”(加尔文)。所以这条是达致上一条的方法。

究竟这三句祷文中“神的旨意”是什么意思?在回答这问题时,我们若看申命记二十九29“隐秘的事是属我们耶和华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所以一方面我们有“隐秘的事”,另一方面又有“显明的事”。当谈到神旨意被成就时,我们同时指二者。

(1)神隐秘的旨意(又叫谕旨),就是神的计划。圣经说神凭自己旨意所计划而行万事(弗一11)这样,没有神的旨意,一只麻雀也不掉在地上(太十29),万事的发生都是成就神的旨意(但四45),有关这隐秘的旨意,我们须要了解我们不知道它,直等到事情在这世界发生之后才可以知道。每天读报实在是使自己追上有关神隐秘旨意的知识。实在没有其他方法使我们在事前知道神有关的定意。因这原因,圣经极为指责星相学(赛四十七13—14)、占卜(弥五12),手相……等(申十八10—12)人们都想知道将来要发生什么,所以极力窥探神的这隐秘之事。这正与神的法度相违背。

(2)神显明的旨意,人所应当行的,已经给人一个全面的启示,并写在纸上(提后三16—17)。它使人知晓在所有情况下他应如何行才是讨神喜悦。因此我们要读律法和训诲(赛八20),知道主的旨意。当耶稣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祂是指着神显明的旨意而言。因为只有那些被显明的事才属于我们,叫我们能依着行(申二九29)。

所以我们看到第三句祷文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我们祷告“求神赐恩”使我们有能力并甘心乐意“遵从”祂显明的旨意。另方面,也求祂使我们“有能力并甘心乐意”“顺服”祂隐秘的旨意。试想:约伯突然遭遇可怖的灾难(伯一)他的财物尽毁,儿女被杀,自己也长了毒疮,这些都是出于神的,而撒但只是被用的工具。所以他妻子看见这一切时,对他说“弃掉神,死了吧!”(约二9)他说:“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以口犯罪。”(伯二10)这里约伯是说“愿祢的旨意成就”。他正在作谦卑的祷告,顺服神的谕旨。再看看约瑟。他在波提乏家中作佣人,主人的妻子是个不贞的妇人,“天天和约瑟说”,企图诱他犯通奸罪(创三九10)。约瑟知道这不是神的旨意,所以他就避不见她(三九12)。他实在是说“愿祂的旨意成就”,只有神圣洁的法度是我们行为正确的准则。

当我们思想神的旨意这两方面时,我们不要把二者分割,以为可以只有其中一面。我们以图解释之。

 


 

图甲中,我们见到一个实际生活情况,在不断变化。大头生活在某一时代里的某一家庭中。一有战事,他可能就被拉去当兵……等等。这些不断发生的事是神的谕旨。大头应祷告上帝,求祂使他能顺服这谕旨。如同祂的旨意。图乙中,看到大头被神的法度引导。这显明的旨意是不改变的——固定、完全、全面。大头对神的责任是祈求能力遵从这些法度。我们要了解二者并非分割。在真实生活中,大头常在独特的生活环境内,没有另一个相同的环境发生过在大头或其他人身上。在这独特的环境中,神的话带着要求临到(显明的旨意)。而责任就是将这法度应用在万变的世事中。

在这里,我们看见一件寻求主旨意普遍错误的方法,著者曾经知道一个传道人用“基甸羊毛”之类的东西去寻求神的旨意。他造出一些条件(例如假使今晚下雨,或今晚不下雨)看神如何应付这个情况,以此为基础,他宣称自己知道神的旨意。他的错误在于将神在揭示中隐秘的旨意代替了显明的。这也是新派和不信派教会的人所用的方法。著者还知道另外有一位传道人宣称他正求神给他指示,使他知道事情将要如何发生,但他应该做的事是遵从神在圣经中所显明的启示(林后六14—18),我们永不从生活环境寻求指引,而只从圣经中寻求合适某环境的指引。

然而,要了解这是很重要的:如果不是经常反省自己生活环境,我们也会误入歧途。五十年前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走二十五里路参加崇拜是不可思议的。不但使人畜同样疲于奔命,而且也违反安息日休息的决义。这很容易发展成传统以为走二十五里去教会是不对的。当然今天就不同了,就是走五、六十里比起昔日的马队走五、六里更方便,虽然神圣的诫命是不变(当守安息日为圣日),但时代是不同了。

以上两种错误,有一个相同的地方:即企图把该句祷文的意义,缩减成一件很呆板的东西,不费任何力去遵行预兆(基甸羊毛)或是死板的传统。但要活得象有神形象的人就要费力及祷告。这正是我们的呼召。“我们不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我们要依据神的道的伟大原则和法则去作,靠圣灵的工作和能力,思想神显明的旨意的意思和含意,叫我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十二2)只有这样做,我们才更象天上的天使,他们不是机械人,象电算机那样听人所指示的。不!他们有智慧知晓并喜爱神的旨意。有一更大的例子——我们的主,当他面临死亡,他祷告:“我的父啊!可能的话,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祂求如果可以的话改变环境,如果不可以,不论如何困难,他愿意遵从天父的旨意到底。所以我们也如此祈祷“愿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问题:

1、这条是达致某一目的的方法,那目的是什么?

2、神的旨意是什么意义?

3、申命记二十九29所指隐秘的事是什么?

4、在同一经文所指显明的事是什么?

5、那两方面是分割的吗?

6、在隐秘的事上我们祷告什么?

7、在显明的事上我们祷告什么?

8、试从圣经中找出如图甲那样的例子。

9、试从圣经中找出如图乙那样的例子。

10、那些寻求神旨意错误的方法是怎样的?

11、这些错误方法实质上是否分割生活和道德律?试解释之。

12、为何二者要保持关系?

13、你能自己从生活中找出错误的例子吗?

14、机械人与有神形象的人的分别在哪里?

 

 

第二十九课

104问:我们在主祷文第四条求什么?

答:主祷文第四条说:“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我们在此求神开恩赐我们今生所需要的够用而美善的东西,并使我们同时得享祂的福乐。

①箴三十8:求你使虚假的谎言远离我。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赐给我需要的饮食。

②诗九十17:愿主我们神的荣美,归于我们身上。愿你坚立我们手所作的工,我们手所作的工愿你坚立。

 

在头三个祈求中,我们已看见上帝至尊无上的地位。如加尔文曾说:“真实的智慧有两部分,即对上帝及对自我的知识。”(要义卷一1)我们先要明了上帝的威严与荣耀,然后就要开始认识自己在神面前是何等卑微——但是,虽然不配,祂仍施恩给我们!我们一掌握了加尔文所说的这两面真理,我们就明白为什么在第四条中,求祂赐我们“日用的饮食”。有人这样推论:求神饶恕我们的罪,拯救我们脱离凶恶,比求祂赐日用的饮食更为重要,所以这里“日用的饮食”必定是指灵性上的饮食,不是肉身的饮食,他们说:“耶稣岂不是教导我们,不要为吃喝忧虑吗?

要回答这种思想,首先我们以为人整个生活都是宗教的或属灵的。若以为生活的某部分对神是重要的,直接与神有关的,故此是属灵的,而其余的部分对神是不重要的,不是直接与神有关的,所以不是属灵的,这个思想是违背圣经的。保罗在林前十31说:“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我们是在主面前生活,我们必须了解,日用的饮食是有极深的宗教意义。

我们跟着要讨论这祈求中所提供的重要原则:

第一:我们不配从神那里得着什么,即使是日用的饮食也不配。当然,这原则是每个信徒都了解的,在福音基本真理里面,我们岂不是已晓得我们是迷失的罪人,只配接受神永恒的愤怒与咒诅吗?我们岂不晓神救我们不被定罪完全是出于祂的恩典吗(弗二8—9)?我们都晓得了,但是不知怎的,却很容易忘记,也不知怎的,这真理太容易从我们的思维中褪去。我们也还不知道我们受潮流影响得何等的深,我们岂不是完全受社会保障制度所影响吗?社会保障岂不是教导我们说:即使没有生产,人亦应享有一定的生活水平吗?今天岂不是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在接受国家的福利金吗?难道我们不认为人得日用之粮是基本权利吗?(其实,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求更多权利)我们岂不是认为一个人,不论他是否是个好公民,不论他是否愿意工作,都有权享有那些生活基本的必需品吗?当然,个人的公民权与他在神面前的权力不同,在堪萨斯州,每个人都有决定的权利,但却没有从神而来的道德的权利。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应了解我们所配得的,只有永被定罪,此外,别无所配了。难道在创卅二10没有说过:“你向仆人所施的慈爱与诚实,我一点也不配得”吗?

第二:我们是全然依赖主才得生存,我们向祂求取日用之粮,表示只有祂才能将我们所需的东西赐给我们,“日用之粮”原是军人一日的定量配粮,这里暗示神将粮食逐日且一次一份的赐给我们,这就提醒我们,要不断地倚赖神供应我们的需要。在此,现代生活方式使我们感觉能力迟钝了,以前,人大多居住在乡间,较有一种直接依赖神的感觉。那时,人向神求雨露,求丰收等,他们深知神掌管生命之源。但今日我们爱以为人定胜天。当我们缺乏任何东西时,就去寻求人力上的补救之法,(那就是政府或工业),而不再求助于神,我们实在需要学习尼布甲尼撒王所学过的功课,“他说这大巴比伦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为京都,要显我威严的荣耀吗。”(但四30)当他以为不必倚靠神时,即日,就被赶逐到野外,变成野兽,后来,当他醒悟过来时,他发觉他仍要倚赖神。我们亦应该时时记得这教训,并在祷告中提及它。

第三:我们应该感恩及知足。在此,我们应清楚明了,我们必须站稳立场与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相抗。“美国人生活”最基本的特点在哪里?不知满足!欲望多而又多!在电视广告里我们看到什么呢?岂不是全是在说得了这新车、或那新屋、新家具,就必享快乐无疑吗?“好的生活”通常被认为拥有大量的物质,以至于我们以为已拥有的东西就是老式样和过时的。故此,今日美国生活,“地位象征”才是重要的。我们喜欢以金钱、财富去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然而,我们知道,这是完全违反圣经的。主曾说过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十二15)。祂告诉我们先求神的事,其余需用之物就会赐给我们(太六33)。受圣灵默示的使徒又吩咐我们:“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当我们学习谦卑——我们应当如此,又为那所需的最小、最普通的东西祈求神,俨如它们是不配得的礼物,我们就会开始晓得感恩与知足。

 


 

图一、图二可说明这基本原则,所有假宗教都趋于以人为中心。将人,而不将神看为重要。故此,祈祷就变成有求必得之门路。所以有人会大事吹嘘,说求发财,就发了财,求新车,就得新车等等。好象他们藉着“祈祷的力量”就能求之必得,这就是图一、图二大大的不同处。图二是以神为中心的,人在他应有的位置上,他应该看自己一无所有。若万民在神面前如水桶的一滴(参赛四十15)那么个人又算什么呢?改革宗的信徒亦应明白他的堕落,是应该下地狱的,如此,他就会向山举目,甚至连日用的饮食,他亦会谦虚地向神祈求,他会为所需的祈求神,以致他能事奉神。

我们再讨论有关感恩的问题。我们对这问题常常缺乏圣经观,因某种假虔敬,许多信徒无法享用神所赐给他们的东西,更为神丰厚的恩典而有罪疚。有些人以为追求圣洁与属灵的唯一途径就是放弃这些东西,而去祈祷、禁食与默想。但圣经说:“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的份,神赐人赀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份,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因为神应他的心,使他喜乐”(传五18—20)。神将各样生活上美好的东西赐给人,而他又为此而称颂神,使别人立刻知道,神自己是他杯中的份,而不是那些东西,难道还有比这更罕贵的事吗?在丰富物质中,而仍懂得求神赐我们日用饮食的人有福了。

问题:

1、据加尔文的看法,真智慧包括哪两个部分?

2、这(真知识)如何帮助我们作第四条的祈求?

3、若否定这祈求是指肉身之粮,则否定了什么重要的原则?

4、这祈求揭示了什么重要的原则?

5、现代美国人生活如何破坏了第一个原则?

6、现代美国人生活如何破坏了第二个原则?

7、现代美国人生活如何破坏了第三个原则?8、我们从神那里应得什么?

9、尼布甲尼撒王学了什么?

10、基督徒最终的大志是什么?(太六33)

11、两幅图的基本分别在哪里?

12、就图一来说,什么是祷告?

13、就图二来说,什么是祷告?

14、富有的人,必须感到有罪吗?

15、对神所赐给我们的东西,属灵的态度是怎样的呢?

 

 

第三十课

105问:我们在主祷文第五条求什么?

答:主祷文第五条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我们在此求神开恩,因基督的缘故白白饶恕我们一切的罪,我们所以敢这样求,因为我们蒙了神的恩典,才能从主里饶恕人。

①弗一7:我们藉着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

使二38: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

②太六14: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十八23—35)

 

我们现在讨论的,可能是最多人误解的一个祈求,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主在教完门徒这篇祷文后,继续解释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4—15)。

首先必须知道,我们有债要还,有些圣经的现代译本却掩饰这个事实,他们将“债”译成“缺点”或“过犯”。“过犯”表示有固定的标准,“缺点”表示我们要达到某标准或目标,若没有绝对的标准,就不能这样说。这标准,根据圣经来说,就是神圣洁的律法。如果与这绝对的标准有偏差,不论它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地细小,都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正如一个小小的瑕疵,能使一颗钻石失去它原有的价值,同样,圣经在雅二10说,在律法上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不止于此,我们还需了解,每一个罪行,都有必须偿还的债!罗六23说,罪的工价乃是死,这就是说,无人违反神的律法而又不需偿还罪债,我们不能犯罪后又说:“不要紧吧,忘记它吧”。犯罪后必有人因此而痛苦,故此债是很重要的,因它带有必须偿还的意义。

在这里我们看见一般对罪的观念是不合圣经的,今日文化的潮流以罪为完全主观的概念,人有罪感。处理罪的问题亦变成处理这些感觉,我们出版了各类的书,诸如讨论性问题的书等,这些书都告诉人不必感觉有罪,人有罪感是因为父母及社会所加诸人的道德标准,若要内心平安,只要放弃这些叫人产生罪感的标准便行,甚至有此宗教书籍亦如此说,它们说,神并非一个公义审判官、要求人公义,而是满有恩慈、喜爱赦免人的罪。有个新派牧师有次对他的一个会友说:“你知道神赦免人的罪吗?”那会友回答:“当然,当然,这岂不正是神的用处吗?”常被忽略的都是最重要的事;就是人人都欠了神债。当我们犯罪,违背了神圣洁之律法时,不论我们是否感觉有罪,都要偿还罪债。不错,有时我们没有犯神的律法,也会感觉有罪,譬如,从小,人就告诉我某件事是错的。但圣经却不以此为罪,那我的良知就被错误引导了,因“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罗十四14)。“凡不出于信心的,就是罪”(罗十23四)。即使良心无受责备,人仍然可能有罪。换句话说:违背良心是罪,良心可能受了错误的引导,良心不是最后的标准,神的律法才是。除非律法的要求得到满足,即使人不觉有罪,他仍是有罪的。

从这客观罪的事实里,我们可以开始了解圣经所说的赦免。“赦免”只可在真基督教里找到,数年前,笔者听过一位有名的循道公会的会督说过类似的话:“我不能接受屠宰场式的宗教,若神赦免罪人以先必须惩罚祂儿子,若祂看见基督被钉又为此得着满足的话,祂就是个卑污的暴徒。”可是,这正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这可以从旧约祭祠时看到。每年以色列人庆祝赎罪日(利十六11—15;希九7)除大祭司外,无人能入至圣所,在此,神在施恩座那里显明自己,施恩座放在约柜上,约柜里放了律法,就是写了十诫的两块石板。当祭牲被杀,大祭司拿着它的血进入至圣所,将血洒在施恩座上,然后罪就得到赦免。注意:除大祭司外,无人可以进入至圣所。故此,罪基本的问题不在外院,不在人群那里,而在至圣所之内,那里有神圣洁的律法。

赦罪之法亦不在人,乃在神那里,只有在大祭司如上述那样为百姓赎罪后,才可以向百姓宣布赦罪,这样,他们从罪中释放的心情才有根基。只有圣洁的神所要求的都得到满足后,罪才得赦免,我们求神免我们的债时,我们必须如此谨记:希九24“用更美的祭去洁净”;(希十14)“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1、至圣所                         C、灯台

    2、内院                           D、放陈设饼的桌子

    A、约柜及施恩座                   E、洗手盆

B、烧香的祭坛                     F、献燔祭之坛

 


 

我们求神“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又是什么意思呢?是否我们先免人债,神才免我们的债呢?是否我们如何赦免人,我们亦同样被赦免呢?问这些问题亦即答这些问题,我们清楚知道因为我们被赦免,我们才晓得赦免人(约壹四19;路七47)。我们亦知道,凡我们所作的,无一完全,使神可以照样作(约壹一8)。从主那凶恶的仆人的比喻中,我们可晓得这下半部的祈求的正确解释(太十八23—35)。那仆人欠了主人很大的债,但主人赦免了他,这人应满心感激而说:“我罪被赦,我罪债还清,我已蒙释放,何等奇异!”有这样经验的人,若他真了解赦罪的意义,必然与从前大大不同。但你看比喻中的那仆人如何,你就明白要理问答中所说我们的靠恩典,能从心里赦免人,这赦罪前后之分别就可清楚解释以上问题了。

所以,我们对人的态度,应反应神对我们的态度,我们应饶恕人,正如神饶恕了我们一样。在此,我们再见到基督教信仰是何等真确,当彼得问主他应当饶恕人多少次时,耶稣给他一个惊奇的答案。太十八21—22:“彼得对主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回答说:不,乃是到七十个七次。”换句话说,我们饶恕人时,是反应神无限恩慈的一个小开始。我们每日在思想、言语、行为上皆犯了罪,就算活着时每小时犯一次,一生就犯了上百万次了。大卫说:“因有无数的祸患围困我,我的罪孽追上了我,使我不能昂首,这罪孽比我的头发还多,我就心寒胆战”(诗四十12)。要明了完全的赦罪,就必须明了神的恩慈是无法计数的,我们因明了这真理,所以在饶恕人时,亦应彰显这真理。

问题:

1、第五条祈求中,译“过犯”好象是“债”好?为什么?

2、近代流行的罪观如何?

3、即使是没有犯律法,一个人会感觉有罪吗?试解释。

4、我们可否违背良心吗?为什么?

5、以良心做标准妥当吗?为什么?

6、基督教的什么基本信仰是使新派人士不快的呢?

7、试以自己的话,用会幕解说赦罪之理。

8、对这祈求中之下半部,有什么错误的解释?

9、我们怎知道这些解释是错的呢?

10、那凶恶的仆人被赦免后怎样?这证明了什么?

11、用自己的话,解释诗篇四十12。

12、用现代的话,说明主耶稣所说七十个七次的意思。

 

 

第三十一课

106问:我们在主祷文第六条求什么?

答:主祷文第六条说:“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我们在此求神保守我们不受试探而犯罪,或在受试探时扶助我们并拯救我们脱离凶恶。

①太廿六41: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

诗十九13: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

②诗五十一10: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12: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

 

在第六条中我们碰到了一些难题。第一,这里好象暗示试探我们去犯罪的是神。我们说:“不叫我们遇见试探。”但圣经清楚说:“上帝不能被恶试探,也不试探人。”(雅一13)第二,我们说“救我们脱离凶恶”。凶恶最初被译作那恶者,亦可译作凶恶。我们这里所求的是脱离撒但呢,还是脱离撒但的权势呢?

要明白这祈求,就得谨记:所有临到我们的事,都有神主权的意愿与决定。诗一三五6“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祂“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弗一11)。所以,凡临到我们的试诱,都是神所命定,亦即是说,约伯的遭遇并非意外,神允许魔鬼给约伯试探与苦难,若无上帝的许可,撒但亦不能作什么(伯一、二)。大卫在房顶看见拔士巴(撒下十一3)亦非意外,这是神所命定,正如彼得被使女认出一样(可十四66—70)。从这些例子中,我们清楚看见,神不诱骗人犯罪,祂不会这样牵引人犯罪,但祂确实容许人被撒但及自己的罪性引诱!雅一14:“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神永不作这事。

若是这样,为何我们求祂不叫我们遇见试探呢?因为我们不轻视试探。我们不会如此说:“唉!是神的意思叫我受试探,我也无可奈何。”再者,我们也不倚赖己力,我们也不幻想自己对罪的权势是“免疫”的。圣经中记载许多神的仆人受试探之例,就警戒我们,是不可自持。亚当斯教授Professor Adams讲过一个青年,每日经过一间放映污秽电影的电影院,每次他都能志向坚定,不进去看电影。可是渐渐地禁不住诱惑就向试探屈服。当他问自己为何要走那一条街道时,他就发现问题所在了。他显然没有尝试去避免试探。主教导我们时常这样祷告,好叫我们能避免试探,我们发现人是何等软弱及污秽,我们一直在与一个超人的魔力打交道!

凶恶是指魔鬼或其势力都无大分别,势力必有其王,魔王亦必有其势力。故此,我们在第六条是祈求最后终能脱离魔鬼的权势。我们在这看见一件奇怪的事,神虽在凡事上有其绝对的主权,但恶势力仍有其活动的机会。这真是个奥秘,是我们能探讨的最深奥秘。教会历代伟大的思想家仍无法了解,我们只好谨记神的伟大,这是这困难的唯一解决。


 

在图中我们见大头拿着一缸水,又将金鱼放入缸中,金鱼在其中自由游泳,但大头仍可随意将金鱼拿来拿去,但在鱼缸的范围内,鱼是自由的,它们可以游,可以停,可以睡,它们可以随意而为,但它们仍受掌于大头。所有受造物,包括撒但,亦如是。撒但,即使魔力大,亦不过是受造之物,它亦在神所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它不能超越所定的范围。它虽可用风暴、战争、疾病来试诱约伯(如约伯记所载),但它无法从神手中抢夺对这些事的主权!!所以撒但做完它所可以作的事之后,它仍得承认神的管理仍旧胜利。正如保罗所说:“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上帝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

正因我们这样相信有主权的神,才有第六条的第二部分,我们先求与试探分隔,因我们软弱无能,不能自持。但若是神的美意要我们受试探,我们就相信凡事都依祂旨意而行。故此,祂必为我们开出路。显然,我们有两种经历:一、试探——试验——神为自己荣耀及人的好处而命定的。二、撒但为要使我们走错路而试诱我们。有时,它试诱我们来表明信与爱根本不存在(约壹二19)犹大被试诱就显出他不是真门徒。有时,试探叫神的仆人认识自己的软弱,彼得被试探以先,他吹嘘他不会否认主,而且愿意为主死(太十六33—34),彼得已学到这种自信是虚假的。主亦试验信徒,显出祂是胜过撒但的。约瑟认为,胜利是属神的,不是属撒但的(创卅九12)。约伯亦是以信心战胜试诱。神容许我们受试探是有许多好的目的,但撒但唯一的动机就是要毁坏。约八44:“他从起初就是杀人的。”而且直至今日,它仍是我们的仇敌,“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若我们能谨记主在这方面的态度,我们就更能了解这祈求的意义。彼得睡着时,祂祈祷,祂对彼得说:“怎么样,你们不能同我儆醒片时吗,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太廿六41—42)

    若有人以为他不需祈祷,那人必然是基督,至高神的儿子,那在亚当之后唯一无罪的。但我们却看见祂向神祈求,希望能撤去那杯(试探)。祂祷告甚至哭泣流泪,亦因此,那杯虽未撤去,祂却能胜过那恶者。坦白说,我们的主从未被试诱所胜,乃因祂恒常祈祷,但我们却疏于此。雅各说,我们没有,是因我们不求(雅四2)或“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雅四4)有人说得好,如果我们怀着一颗最诚挚的心,作这样的祈祷战争就胜一半了。只要我们盼望离开试诱,战胜撒但,真诚地向神祈求,战争就胜了一半了。对于那些软弱的罪人——无法自信,但又想赢得征服世界胜利的人——就要做这样的祷告。

问题:

1、在第六条中,有哪两个难题?

2、在生活的经历中有“意外”的事例吗?为什么?

3、神如何叫我们遇见试探?

4、如果是神叫我们遇见试探,为何又求祂叫我们不遇试探呢?

5、凶恶指什么?

6、基督徒信仰最大的奥秘是什么?

7、那图说明了什么真理?

8、这又给我们什么安慰?

9、同一经历可指哪两件事?

10、神为何容许试探临到我们?

11、撒但为何试探我们?

12、有关这祈求,基督教导了我们什么?

13、我们常被试诱所胜,原因何在?

14、我们若求第六条,为什么战争已胜了一半呢?

 

 

第三十二课

107问:主祷文的结语教导我们什么?

答:主祷文的结语说:“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父的,直到永远,阿们。”这是教导我们惟独神能应允我们的祷告,并且祷告的时候当称赞祂,将国度、权柄、荣耀都归于祂,尽末了为要证明所求的是诚心所愿,又深信这是必蒙应允,就说“阿们”。

①但九18:我们在你面前恳求,原不是因自己的义,乃因你的大怜悯。19:求主垂听、求主赦免、求主应允而行,为自己不要迟延,我的神啊。

②代上廿九11:耶和华啊,尊大、能力、荣耀、强胜、威严,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13:我们的神啊,现在我们称谢你,赞美你荣耀之名。

③启廿二20:阿们,主耶稣啊,我愿你来。

 

这是要理问答的最后一课,我们回到我们的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人的主要本分就是荣耀神,永远以祂为乐。”这是最初我们学得的功课,于此,我们了解,万物都以神为始,以祂为终。“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告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十一36)既然改革宗是以神为中心的信仰,故此我们再思想这问题。

再讨论之前,先要讨论有关版本的问题,主祷文总结的话(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祢的,直到永远,阿们)在许多古卷是找不到的,有些古卷有类似的话,只有少数的古卷才有要理问答所载的这总结。故此,许多译本都将这几句话或删去,或加在旁边。我们最终的标准是原文圣经,若在各古卷中无充足的证据,我们就不能将这视为真实的,故此,我们不接纳这几句话是在原本的马太福音里,却毫不犹疑地将之放在要理问答中,及放在主祷文中。这样作是有极重要的理由:这几句话是合乎圣经真理的。在圣经其他经文中,亦可找到类似的话。或许,早期教会将这几句话放入主祷文中,就是这个原因。(有些原文版本亦有这几句话)。使用这祷文的信徒,都觉得用这简单的话来称赞、歌颂主是非常好的。

除了这是主祷文适当的总结外,亦是我们这书的一个好总结。加尔文主义的主要原理就是神的至尊无上,所有的真理最后都可从这里得出来,(1)譬如说,我们看神与世界的关系时,我们不单相信神用祂大能的话在六日内创造天地,我们更相信祂仍统管所有受造之物,又管理他们的行动,没有“意外”,没有不和谐,没有人在祂以外独立,天军要成全祂旨意,地上的居民亦然,(2)全所有都在祂救赎工作之内。加尔文信条——人完全的败坏,或全然无能为力——天父的永恒的及无条件的拣选——主耶稣特选,或有限的救赎——圣灵不能抗拒的恩典——以及信徒的坚忍等,都是要遍举神的至尊!这都表示神是我们唯一的救赎者,而不是人!(3)同样,在敬拜与事奉中亦是。我们说:“蒙悦纳的敬拜方式是神自己所定,亦受祂启示出来的旨意所限,我们不能以人的思想及设计来敬拜祂。”这其实是强调神在敬拜的事上是至尊无上的。我们说:“良心之主是神,良心应从人的教条及规矩中释放出来。”我们亦是强调神在生活与事奉中的至尊地位。(4)我们更可说,改革宗教会制度亦是应用这原理。我们说“主耶稣是教会的头”,这亦是强调神在教会行政上,一如在敬拜与教义上,有至尊的地位。

我们可以肯定,所有相信圣经的基督徒都愿意尊神为至高。故此,当人向神祷告时,我们常发现一件有趣的事。以著名布道家葛培理为例,他在其著作中否定了神的至尊地位,却常提到至高的是人的旨意,并非神的旨意。这可从“与神和好”这书看到,他将人的信心及悔改的行为置于神使人重生以先。那么,人便有权力去决定神所作的事了。但有趣的是:当他祷告时,他却在心底里显明他明白神还是至高的。

 


 

这图画要表明的就是这点。一个真正的信徒跪下祈祷时,他就明了神是至尊,这就突破了他平日错误的思想形态,错误的教义,所以阿民念派的人(如葛培理牧师,以为人的自由意志可决定神所作之工)通常都发出与他们信念相反的祈祷。他们求神改变人心,以致人能悔改相信福音。他们又为人相信而感谢神,其实,据他们的信念,应该向那人道贺,因为是人自己让神工作的。最后,我要说,许多阿民念信仰的人,其实在他们心中是加尔文派的。他n们的祈祷常叫改革宗信徒羞愧,正如有人说:“作个热心的阿民念派,总比冷淡的加尔文派好”那么,什么才是改革宗信徒的特征呢?非常简单:在凡事上都以祷告的态度去作。如果我们不是出自于深深觉得神的伟大,和我们应完全地依赖祂而祷告,那么当我们祷告完毕站起来时,觉得它好象不太真实——或只是半真——那我们就应起而立行,俨如它是真的一般(因为它本来就是)。有人说得正好:“加尔文的中心事实是神的异像,其最具决定性的原则是尊崇神,在生活上凡事让神有祂当得的权柄,这些就是整个加尔文的信仰。”

那反合性在这里:只有我们掌握了这真理——神是至高至尊的,我们才有出人意外的平安与喜乐。要理问答说,我们只可向神求取祈祷的勇气。我们要加上:我们也只向祂求取生活的勇气。正如祈祷中说,赞美、国度、权柄、荣耀都属乎祂,生活中,也需如此行,不论教育、经济、政治都要如此。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只在某些范围中作信徒,诸如只在个人性的范围内,这实在是长久以来信徒的弱点。近代在生活、文化大部分都变得世俗化了,基督与神的话都被赶逐出去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回到这要理问答所提供的亮光,将这原则应用到生活的每方面。

学习过主祷文后,我们知道这祷告的态度,对整个生活都适用,信徒并不将生活分成许多部分,生活是整全的,整个生活都属神,“我的拯救、我的荣耀,都在乎神,我力量的磐石,我的避难所,都在乎神”;“神说了一次、两次,我都听见,就是能力都属乎神”(诗六二7,11)。

问题:

1、为何以主祷文的结尾来结束这书是合宜的?

2、这结尾是圣经的话吗?为什么?

3、我们为什么保留这些话?

4、改革宗信仰最基本的地方在哪里?

5、从这里出来有些什么真理?

6、你能想出,有什么未提及的信仰是从这里出来的?

7、是否只有加尔文派的人才坚守这信仰?为什么?

8、图画表示什么?

9、一致的改革宗信徒与别的信徒分别在哪里?

10、坚守及应用信仰会叫人失去快乐吗?为什么?

11、基督徒大多的弱点在哪里?

12、照此看来,改革宗信徒的目的在哪里?

13、诗六十二的主要思想是什么?

 

 


 

 

标签: 基督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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