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黄飞鸿无为大师:安全教育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20:28:35
(一)三级安全教育

1、新入厂职工(包括新工人、实习生、外来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2.1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经理或厂长讲授,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工厂的性质及主要工艺流程。

②    公司安全管理的方针、原则、禁令、目标。

③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④    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⑤    有关机械、电气、起重等安全技术知识。

⑥    有关防火、防爆和消防知识。

⑦    安全奖罚制度。

2.2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讲授,包括以下内容:

①    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工艺流程

②    车间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③    车间主要危险源及注意事项。

④    车间及岗位安全生产规程。

⑤    本车间典型事故案例。

2.3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进行,包括以下内容:

①    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②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③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    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

⑤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⑥    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与自救常识。

⑦    常见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二)“四新”安全教育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入前,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技术方案,对有关作业人员和生产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后,经考试合格,才能转入正常生产。

(三)日常安全教育

1.      各车间要利用每日考勤和考核的时机,向车间成员宣传安全知识,指出违规、违章、违纪行为,表扬好人好事,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      每周的调度会会议,公司领导应组织生产管理人员总结安全生产规律、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技术和工艺、传达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对职工违规、违章、违纪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同时,对职工群众进行案例教育。

4.      切合公司重大事项(大修、竣工投产、新项目、新班组等),预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开始专门安全教育和演练。

5.      每年结合安全活动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并组织考试和竞赛。

(四)特殊工种教育

1、凡从种焊接、电气、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指定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2、新招持证员工,应经书面考试和技能测试,确认具备实际技能才能上岗作业。

3、对特殊工种员工应按管理部门要求,督促其参加年检和相关专业培训。

(五)其它形式安全教育

1、工人离岗后一段时间再上岗或停机、停产后再生产,应由安全员、主任对操作人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2、工人调换工作岗位,应视同新工人,对其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3、外来人员到公司进行考察、检查、参观、协作,应由公司人员陪同,向其讲解安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