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天之怒江逸救出母亲:房产税2012年开始推行 先在个别城市试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2:04:09
房产税2012年开始推行 先在个别城市试点 2010年07月22日 07:40 证券日报

独家策划:谏言房产税

推行房产税试点的时间表,终于露出眉目了。

昨日,有消息称,在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地方税改革的一部分,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全国范围内推行房产税试点的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房产税试点时间之所以比预期晚,可能由于该税种在支出方面的相关政策还有待完善。

房产税被称为“简洁版物业税”。它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之前房价暴涨的根本原因被认为是,大量投资投机性需求涌入楼市。一方面许多人无力购买第一套住房;另一方面不少投机者以极低的成本囤积房产。因此,自从本轮调控启动后,对房产税的预期就不断加重:应对房地产实现开发、转让和持有多环节征税,从而增加持有成本。

被业内称为“新国十条”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而进入5月以来,关于房产税的讨论更是一直没有停歇过。

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寥寥数字,再度引发业内多重猜测。紧随其后,国家发改委官员明确表态,房产税改革推进暂无总体安排,但国家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

但是,对于是否该开征房产税,业内人士则是各执一词。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德水日前在出席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经济每月谈”时表示,当前房地产调控不能半途而废,寄望政府把房价大幅降下来的想法有所偏颇。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设计,包括房产税,其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必然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不会给大家普遍增加负担,对绝大多数居民而言,是完全可以不用担心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称,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开征物业税,虽然不能在长时期在表面形态上有效降低房价,但会是商品房需求的总规模表现得更少泡沫,总体房价表现更沉稳,更有效地减少房价大起大落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对社会生活的冲击。

而在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教授钟伟看来,房产税就像政府挥舞的手术刀,不问病理、不看病灶、不管不顾,先下一刀而后快,至于下刀之后的结果,似乎不在考虑之列。“非我财不纳税,我反对开征房产税。”

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此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增收房地产税是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对调节收入等有很大作用。但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作用比房产税更直接有效。他同时提出可以征收房产闲置税。因为征收房产闲置税对住房市场、租赁市场会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它所产生的作用比开征房产税要大,而且征收成本也比较低。

目前,我国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以及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并没有对居民所有住房征收。董藩:房产税是物业税借尸还魂 应该藏富于民 2010年07月03日 12:13 凤凰网房产

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第十届年会7月2日开幕,地产界、金融界、学术界及传媒机构首脑人物会聚博鳌,共同探讨和寻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房地产的未来发展和出路。凤凰网房产作为独家新媒体支持,全程直播此次房地产界盛典。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董藩

主持人:下面有请我们有请 建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先生作主题演讲。有请!

我的牢骚太多,可以讲一天的。现在谈物业税的问题,今天人多,希望将一些观点讲清楚,虽然我讲了很多的,但是很多人过去没有听过我的观点。

过去说征收物业税,我是主要的反对者之一,现在有人说不提物业税,而是提房产税,就是过去说的物业税,只不过是借尸还魂而已,去年七月份国家税务总局说要拿出可行的方案,一定要拿出好的方案,我想了半天,怎么也想不明白,即使搞出来也不是真正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可以搞出所谓的物业税,一定不是真正意义的物业税,是中央领导吓唬老百姓,什么是物业税,网上都说对物业税和持有环节征的税,物业税是对增值房产征的税,物业税就是财产税,为什么只是对汽车不对家电和汽车征收,因为这些是贬值的,增值的财产税包括古董和字画,8分钱的邮票上涨100倍,税务局也是不知道的,真的假的也是搞不清楚的,很多腐败的官员收了很多的古董,一鉴定都是假的。即使真的,价值波动性也很大,最后只剩下公认的房地产,在谁的手是是真正的,也可以评估出真的价值,而且也不可能说会丢,最后全世界范围内对增值性财产增税就是针对房地产的,实际上土地是增值的,西方只是增收一倍的,因为土地是自己的,中国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的法律规定土地是公有的,我们花70年的代价租赁回来,下面不是我们的,上面是我们的,我们将底下还的时候,上面也还了。土地在增值上面付出了代价。

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要交税,法理是不通的,我从南讲到北,因为我们的制度是不同的,要不产权化,要不土地私有化,目前还是无法做这件事情的,因此我们要放弃这种思路,不要认为老百姓的房产增值了,就眼红,应该藏富于民,国家的财政支出每年上涨30%,应该研究如何支出,而不是吃了和喝了。如果要征物业税,就要搞清楚房屋在谁的手里,我们知道每一座房屋在谁的房屋,哪一个房屋是合理的应该征收,那一套房屋是不合法的,应该没收。

最近一位科级干部有三套豪宅,价值上亿元,这就是腐败,不是普遍的现象,很多腐败的官员就是从房屋开始的,应该找出来,哪些是合法的应该征收,这项工作比较难,我们一直在反腐败,但是要有时间,我天天在家算,时间需要多长,但是还是算不出来。

要界定产权的关系,大城市的产权相对是清楚的,只有5%—10%是有争议的,中小城市20年来,房产交易是不备案和不转让和登记的,这就麻烦了,有些小的地方,连县长都不去登记的,你的卖给我,我的卖给你,我们找证人就可以了,如何交税,怎么交税,就找不到原来的人,你去找作证的人,你去找房主要钱,他说早就卖了,而且现在也未收到前,是否有合同,有合同也不配合,昨天有小偷将合同偷走了,我就怀疑是对方偷的。

重庆很多公安局的人跟黑社会有联系的,如果真的要征的话,就需要勇气的,其中有很多的问题。

征税的话,必须要全民同意,个人所得税和利息税可以从增值环节代扣的,但是房屋在我们的手里,老百姓同意才可以交,这就麻烦了,欧美国家是每个人诚实守信的,如果不依法纳税就不能上天堂和下地狱的,他们是不干的。中国是无神论着,不要吓唬我们,我们是信权和钱的,有部分人找权,也有人有钱就买官,因此我们就难办了。阿拉伯社会一个男的有六、七个媳妇,中国是不行的。

我们如果征税的话就不要让老百姓都反对如果每年征收1%的话,是否可以行得通的,即使行得通,土地出让金怎么办,如果去的话,地方收入下降1/3,征税的话还存在公平不公平的问题,房屋来源很复杂,割一条马路,这边是房改房,这边是商品房,评估后差不多的,但是付出的价值是不同的,征收的话大家是否演艺,小产权房的问题,付出的代价很低,商品房付出的代价很高小产权房是否要交税,因为是违法的不用交税的,违法的不用交,但是合法的必须要交,付出了很高的代价要继续交,这公平吗,还是这条马路,这边有住公方的,例如部队住的是公方,支付很低的租金,但是不会交物业税的,因为是公家的,这样都不公平的,还有很多的情况。

如果要征税的话,要清理所有的税和费,物业税要清理其他的收费,涉及到几千万的政府,每个地方都有几十到上百的收费,中央政府要跟很多的政府谈,他们是否同意,是否可以谈得清楚,因为涉及到他们收入的问题,即使有时间也是比较费事的,当年的燃油费也谈了很多年,因此物业税一百五、六十年也很难搞得出来的。

新的收费需要立法讨论,最近我们发现政府是召集的,国务院提出了这个问题,发改委的文件中也提出了,上海和重庆都召集搞了,跟你们有什么关系,国家的立法明确的规定,财政、税收、金融肉、海关、贸易涉及到国家基本制度的权力归人大,除非人大有授权,政府才可以搞,过去人大和国务院授权,只限制于企业转制和工商类收费,物业税是财产税,我们是没有办法的,人大还未授权的,让人大立法有一个过程,而且那个人的房屋也很多的,会认真的讨论这个问题吗,这个问题要好好的商量,因此需要时间的。

我们也没有可以操作的方案,按照什么征收,按照物业价格征收,如果是100万元的话,市中心也有很多旧的房屋,虽然户型很差,不节能,不环保,但是也价值100万元,但是他们不会交的,是否可以按照面积交,例如100平方米,大量的农民工进程房屋也是很大的,但是不会交税的,按照人均面积来交的话,有很多的古老老人一个人住一套房屋,是否应该交,按照容积率来交,市中心有很多的平房,过去建的连排别墅,是否应该交,还有一个思路,很多人主张的,按照套来交,第一套不用交,第二套要交,有的人说两套加起来才100平方米,有的人一套房屋是100—300万平方米,为什么一两套要交,别人几套不用交,如果全部的问题都解决的话,需要100年,在此过程中还有很多腐败的问题,例如权力寻租的问题,北京、上海一个高级工程师住100平方米是很正常的,价值300百万,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目前的情况下,坚决反对征收物业税和房产税,如果这样做的话,前途和光明是没有的,谢谢大家。独家对话任志强:征收房产税应以不增加民众负担为基础 2010年07月03日 20:40 凤凰网房产

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第十届年会7月2日开幕,地产界、金融界、学术界及传媒机构首脑人物会聚博鳌,共同探讨和寻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房地产的未来发展和出路。凤凰网房产作为独家新媒体支持,全程直播此次房地产界盛典。

凤凰网房产独家对话任志强

凤凰网房产:我觉得好像从您最近的博客上面来看,好像您是不太赞成收房产税的,是这样吗?

任志强:我从来没有不支持不收房产税,但是从来没有支持他们按现在的方法去收房产税。

凤凰网房产:您赞成怎样的方法?

任志强:历来我们的房产税都是要做替代,从我们第一次提出,比如2007年国务院发改委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意见里提出,我们要逐步研究物业税,但是那个时候物业税前提条件是前提要对现有的房产税进行改革和记债,但是现在我们看有几个专家是做替代,都说是新增。如果中国的改革或者中国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每一次都是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填满政府的腰包,这个改革是成功的吗?一定是失败的。比如说我们二手房交易的确定问题,本来是为了打压二手房的房价,二手房的房价不但没下降,二手房的房价还提上来,反而是政府从中多收了一块。

叫什么改革?我们不认为这是改革。因为国务院发改委文件明确写的是替代,而且明确写的是税收制度改革是以不增加民众负担为基础非常清楚,我当然同意,既然你要土地出让金给,或者把原有的房产税冲掉,或者把土地使用费,或者还有各个环境中很多税去掉了,变成一个很合理,我们当然支持了。问题是它现在没有那么多,现在所有人提出的都是在原有的体系不变的情况下,再加一个税,我们当然要反对了。美国的独立战争就是因为这个,要不然不会有美国,乱加税是不允许的,美国的法律非常严格,未经纳税人的同意不应该加税。

凤凰网房产:您觉得德国的经验可以借鉴吗?

任志强:不能借鉴。

凤凰网房产:为什么呢?

任志强:因为德国是人口急剧缩减的,你去查查出生率已经十几年都是负增长了,它有3600多万套房子,可是只有3300个家庭,这都是瞎想的人只看房子。你知道德国人从60岁变成62岁,变成65岁,变成68岁,变成68岁劳动力增长过程吗?他已经变成68岁才能退休,为什么?因为它没有人口。你们先搞清楚其他一些关系再说,不了解情况不要瞎说。

房产税能否挤掉房价泡沫? 可能进一步推高房价 2010年06月21日 09:35 人民日报

唐姗姗绘

■征税虽然增大了房产的持有和交易成本,但在需求旺盛尤其是房价上涨预期明确的情况下,这些增加的成本有可能转嫁给购房者,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

增加持有成本遏制投机

随着近期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陆续出台,一度曾像脱缰野马般疯涨的房价开始趋于理性。与此同时,人们也在关注,被称为房地产调控利器的房产税会在何时出台?

在北京某高校教书的王先生,提起买房是一肚子郁闷。去年夏天他和爱人准备买房,一路走一路看,等到年底选中房子,房价已经上涨了40%。无奈之下,买房计划只得再次搁浅。

“看看北京住宅楼,晚上黑灯瞎火没人住的房子相当多,有的一座楼能亮灯的住房也就20%至30%。买了房子空在那里不住,显然就是为了炒,等房价高了再卖出去。”王先生认为,政府应该尽快出台房产税,增加房产持有环节的成本,这样才能把炒房者挤出市场,房价泡沫才会随之消失。

记者了解到,很多人对政府已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表示支持,并对房产税充满了期待。他们认为,政府一旦开征房产税,那些手里握有多套房产的“炒客”每年都要支付大笔税款,资金压力加大将迫使他们将房子出手。炒房的少了,房价自然就会回归到合理水平。

不少地方政府也把房产税看作是调控房价、打击炒房的一记重拳。据近日媒体报道,重庆市表示,将考虑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端房”收取1%房产税;上海也在考虑将房产税作为调控政策的一部分,通过政策“组合拳”来遏制楼市投机;北京市政协建议,对持有多套住房、高端住房等研究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对闲置房产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

“双刃剑”还须看两面

房产税对打击炒房、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到底有多大作用?专家们的看法并不一致,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专家持否定意见。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 指望通过征收房产税来抑制炒房,愿望是好的,但实际效果恐怕难如人意。因为,房价的过快上涨,是多重因素造成的。单靠征税,无论是保有环节还是交易环节的税收,都无法有效解决。

刘尚希说,通过保有环节征税来调节房价是有前提的,即税负不能转嫁。这样,通过税收拿走炒房者的一块收益,炒房者得利少了,投机性购房需求才会减弱。也就是说,房价上涨不明显或者房价下行时,征收房产税对楼市的影响会更明显一些。

然而,在需求旺盛尤其是房价上涨预期明确的情况下,征税虽然增大了房产的持有和交易成本,但增加的成本是可以转嫁出去的。这时,即使开征房产税,炒房者也会以更高的价格售出房产,把这部分税负转嫁给购房者,反而可能进一步推高房价

对此,一些税收专家也表示认同。他们表示,无论是房产税还是物业税,作为财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最大的功用是调节贫富差距,让拥有财富多的人缴更多的税。如果把它作为房价的“退烧药”,不一定完全“对症”。特别是在房价每年保持两位数上涨的情况下,政府只征收不到1%的房产税,对调节房价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

综合考虑逐步推进改革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房产税并非新税种,从1986年起,我国就开始对经营性房产征收房产税。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对个人出租住房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税。

如果把房产税作为调控房价的政策“组合拳”,将征收范围扩大到个人非营业用房,那么征收对象如何划分,征收方式是否可行,税负水平怎样确定等,将是政策制定过程中面临的新课题。

比如,开征房产税,是对所有住宅征收还是只对投资性房产征收,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一些百姓直言:如果对居民的基本住房也征税,意味着将加重广大群众的负担。为了遏制少数炒房者的投机行为,让大多数人“陪绑”,这样的政策显然有失公允,也很难在实际中行得通。

如果只对投资性的房产征税,要达到抑制房价的目的,就要苛以重税,使炒房者在等待房价上涨过程中无法承受,无利可图。对此,一些专家担心,对于税负过重引发的逃税、抗税现象,税务机关的征管手段如果不能及时跟上,就很难确保应收尽收,政策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就会大打折扣。

还有,国家有关部门表示,要加强研究,逐步推进房产税和物业税改革。不少人对此也有疑虑:房产税和物业税都是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推出了房产税还要不要征收物业税?这两个税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如何才能避免重复征收?

专家建议,房产税改革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样一个牵涉广、影响大的政策何时出台、如何征收不能一蹴而就,还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审慎抉择,逐步推进。
学者称房产税规模7000亿 比个税能缩贫富差距 2010年06月26日 09:59 北京晨报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昨日表示,房产税一旦开征,其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他认为,房产税不仅可以抑制炒房,而且就缩小贫富差距而言,房产税比个人所得税更有效。

“房产税要不要开征”已经被社会各界争论了半年时间,即使在税务学界,反对开征房产税的声音也很多。安体富表示:“我估计,炒房需求占目前房屋总需求的40%左右,通过开征房产说可以抑制这部分炒房需求,楼市供求就比较容易平衡,价格就会下降。”

按照安体富的计算,在现有的住房中,有60%的房子在房产税征收范围之内,全国有150亿平方米的住宅可以征房产税。假定平均房价是3000元/平方米,房产税税率是1.2%,那么住宅部分的房产税可以达到5500亿元,加上商业地产已经征收的房产税,整个房产税规模大体上是7000亿元。

安体富表示,目前我国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只有6%,而针对住宅的房产税一旦开征,房产税将成为排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之后的第四大税种。开征房产税可以保证地方政府有稳定的、经常性的和不断增长的收入来源,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此外,房产税缩小贫富差距比个人所得税更有效。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单纯依靠税收无法解决房价上涨这个复杂的问题。对房产税的征收应该有一个合理的预期,期望值不宜过高。
房产税并非达摩克利斯之剑 2010年06月11日 10:20 证券时报

继上海、重庆之后,北京昨日也传出拟征房产税的消息,房产税似乎成了悬在房地产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房产税的“威力”究竟有多大?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房产税的征收力度、税率、税基等具体方案都还没有出台,所以其影响程度现在还不好判断。而且房产税执行难度大,即使上海等地试点,政策也不会太过严厉,对房价影响相对有限。

昨日有报道称,北京市政协常委会9日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案称,北京将对持有多套住房、高端住房等研究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对闲置房产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

此前,传闻中的上海房产税方案版本颇多。前日有报道称,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透露,上海最近已经给中央上报了关于房产税的两套方案,A方案比较温和,B方案比较严厉。A方案是新老划断,房产税没有出来以前买的房子都是A方案,不征税;新房产是第一套的不征,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第三套要征。B方案是新老房都征税,第一套和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但人均70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以上的,不管是新房还是老房都要征。

昨日又有报道称,一位上海地产界的知情人士透露,在已上报国务院的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修改方案中,房产税税率定为0.8%,其具体征收方式为,以契证上的购房金额为基数进行征收,可能从第三套房开始征收,并让住宅拥有者自行报税。

而对于最早传出将征收房地产特别消费税的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近日则表示,将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市政府今年3月将这一方案上报,是否能通过审批还在等待中。”

对于三地传出的房产税方案,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改委已经表示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而从各地的版本来看,对多套、高档、闲置房产开征房产税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具体方案还没有批下来,房产税征收的力度、税率、税基等没有确定,因此对市场的影响程度还不好判断。

在顾云昌看来,房产税并非此轮调控的“杀手锏”,而金融杠杆的调控影响最大,房产税能够在增加税收的同时抑制炒房囤房,对市场有一定影响,除税收外,还有金融、土地政策和行政手段等都是政府可选的组合拳。

东方证券房地产行业高级分析师杨国华认为,此轮地产调控的逻辑是压制需求,增加供应,逼空开发商资金链,迫使房价理性回归。而“限贷、限购”等政策已经非常明显地抑制了需求,多数城市成交量锐减就是证明,政府压制需求的目的已经达到,没必要再通过严厉的房产税把需求进一步打压至谷底,政府的下一步政策重点将是如何增加供应,如何收紧开发商的资金链条。因此,即使上海出台房产税,政策力度也不会太过严厉,对购房人而言,实质增加的成本可能很有限,但可能会加重购房人的观望情绪,成交会再次萎缩。

安信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柳世庆也认为,房产税可能会强推,但短期内得以有效推行的可能性不大。即使得以执行,其对房地产价格和投资者持有房产意愿的影响也是短暂和有限的,未必会触发大量抛售。

中信建投房地产行业分析师陈莹认为,虽然房产税能够增加存量房供应和抑制投机需求,短期可抑制房价上涨。但只要房价的上涨幅度能覆盖并超过缴纳保有税所增加的投资成本,对投机性需求的影响就有限。(记者 张 达)
N个版本坊间流传 房产税:又一桩楼市悬案 2010年06月22日 08:09 国际金融报

新“国十条”出台后,中国楼市量跌价不跌,被视作抑制房价最后杀手锏的房产税是否开征成为最后的悬念。一时间,“谣言”与辟谣齐飞,忽悠共真相一色。5月31日,悬案似乎尘埃落定——国务院转批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到“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被普遍认为房产税开征箭在弦上。然而,关于房产税为何征、何时征、怎么征,空转7年的物业税怎么办等一系列疑问并没有随之终止。须知,这个关系到每个家庭、每个人的楼市紧箍咒,并不是可以轻易套上的。

怎么征:N个版本在流传

房产税并不是一种新的税种,我国早在1986年10月1日起就正式施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有专家指出,将房产税说成是开征是不合理的,准确地说是房产税的“扩征”。在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下,正是房产税改革的好时机,基于《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将房产税覆盖到个人非营业性房产,可在房价疯涨的某些城市先行试点。目前关于房产税“扩征”已传出数个版本。

【版本一】

上海日前已经上报给中央关于房产税的两套方案,一个方案是“老人老办法”,即在新的房产税没出台前买的房子都不征税,而房产税出台后买的第一套不征、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以上的征;第二套方案则是新房和老房都征税,第一套和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但人均70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以上的,不管新房还是老房都征收。

【版本二】

除上述“新老划断”方案外,另有四个方案:其一,按照房屋总价的6%。或者8%。征收房产税;其二,按照人均60平方米或者人均70平方米为界限;其三,按照区域划分,以环线、在空间区域征收,不是这个区域的不征;其四,以三套房为界,即针对三套房以及三套以上的。

【专家分析】

- 本期嘉宾:

印堃华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市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

尹伯成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薛建雄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

薛建雄:以上几个版本都是收税的方案,但收税为的是解决资源调配不合理问题,上海还需要更多细节方案。目前传出的版本存在着一定漏洞,如果单纯按人头和面积,会存在只买市中心豪宅的现象,所以还需要考虑总价原则。至于从新房算起,还是一二手房全算,可以视市场状况而定。

尹伯成:无论最终选择哪个版本,最主要的还是应该集中对投机炒房客狠狠打击,课以重税。针对多套房者,无论是存量还是增量都应该征收,套数越多,税赋越多;对于自住的普通百姓,哪怕是住得再好,也不该额外征收。见习记者 陈偲

征什么:物业税悄然“变身”

今年初,物业税悄然“退居二线”。风头正劲的房产税取代“空转”七年的物业税,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焦点。

两者有区别吗?“在一定程度上,所谓房产税就是物业税。实质上它们都是从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收,作用意义相同。”尹伯成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是表示。不过,在薛建雄看来,两者还是有所不同,“物业税跟土地产权挂钩,类似于住房者向土地所有者——国家交土地的租金。房产税则是针对社会上滥用房地产资源、并抑制市场上投资购房需求的税种,类似资源税概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对媒体表示,2004年在做“房地产税改革”的课题时,就曾指出“物业税”的提法不太合适,因为国际上将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普遍称作房产税或财产税,即使在香港也不叫物业税,而是“差饷”。“而且中国已经有房产税了,出于简化税种的考虑,没有必要新开一个税种。”倪红日所说的已有税种是1986年国务院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范围是城镇经营性房产。

相关专家指出,房产税也好,物业税也罢,都需要在立法过程中有明确和明晰的解释,并从源头上对自住房和经营性房屋进行区分,否则可能导致重复征税,同时,在可能的征税过程中,尽量甄别有效的征税对象。物业税是大方向,但在时间、程序上短期内都很难实现,房产税可以作为短期替代方案,此时开征房产税,最为适宜。

此外,市场还有质疑指出:征收房产税之后,会不会继续征收物业税,或是两个税种并行征收。分开征收或两税并行都是可操作的,两税并行在操作上可以变为累定税种,类似现在居民工资中的所得税。“当然,这需要相关部门从时间点、市场影响等多方面进行斟酌,一旦出现问题再协调也并不难。”(见习记者 黄烨)

为何征:房价虽降根难治

尹伯成:房产税对调控房价有很大作用。一旦开征房产税,意味着增加购买后的持有成本,空置的房产将会面临被抛售的境地,最终将投机性炒房者赶出市场,这势必将造成短期内房源增加,供求关系相应变化,短期内可以实现抑制房价涨幅过快。

薛建雄:房产税最主要的作用是合理调节资源,调节在房地产运行中出现的投资过度导致房价上涨过快的非理性问题,意在让房价回归理性。由于前期房地产被长期投资者过度投资,导致房价上涨过快。房价将会在房产税出台之后,被调整下来,同时,过度投资房产的资金中,大部分资金会朝其他经济领域转移,抛出的大量房源可以满足真实的市场需求。但是由于中国经济长期高增长,房屋投资价值会一直上涨,因此房价长期上涨的趋势是不会改变的。

印堃华:治标不治本。从长远来看,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确有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不过,如果把它作为房价的“退烧药”,可能不一定管用。无论是照房屋总价征收0.6%,还是0.8%,只要房价的上涨速度能够抵消税率,不会有多少投资客去抛售房屋,对调节房价根本起不到作用。

房价过快上涨由多重因素造成,单靠征税无法有效解决。此外,还要解决流动性过剩、投资渠道狭窄等问题,推进保障房建设,从而解决高房价问题。见习记者 陈偲

何时征:开征还未到时机

尹伯成:客观来说,征收房产税确实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比如,征收范围到底是针对增量房、存量房,还是一并征收,按照怎样的人均面积来征收,如何界定相关标准,这都需要相关部门统筹考虑。所以,房产税暂时不会很快出台。

但早晚会开征,时间点可能是地方政府将土地卖得差不多,即其不能再全部维系土地财政政策的时候。因为此时,地方政府需要靠房产税来实现一定程度的财政收入。

薛建雄:从市场行情看,“新国十条”已经对市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成交出现了大幅度下滑。这是相关部门不得不观察的一项内容,也将成为其作出暂缓征收房产税决定的重要因素。

今年出台也有可能。一旦今年9月和10月楼市再次出现回暖或报复性反弹,国家相关部门就可能作出开征决定。模式可能是先行先试,即在楼市过火的大城市如上海、北京等地开始征收,如果效果得当、市场运行平稳,再结合整体的经济运行状态,有可能推进到全国范围,但这个过程也是逐步的,并不是一次性的。总的来说,假如开征房产税,也将是相对比较温和的幅度,且速度不会太快。

印堃华:现在作出开征房产税的决定实在是太早了,并不妥当。首先,我国房价中的税收负担很重,现在需要做的恰恰是减轻相关的税收,而不是增加赋税。其次,此举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不利,并阻碍我国中产阶层人数的壮大。再次,对先前得到两三套以上的动迁户也不公平。最后,一旦征收房产税,将造成二手房价格的上涨,进而抑制房地产市场中刚性需求的力量。

征收房产税恰当的时间点是当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即达到70%左右,中产阶层基本形成,且市场上住房也真正多起来的时候。如果开征,还需要程序上的公平公正,并依照相关的法律来切实进行。见习记者 黄烨

怎么办:买方犹豫卖方愁

说起房产税,消费者是又爱又恨。在上海某银行工作的王先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政府应该尽快出台房产税,增加持有环节的成本,使他们不得不放出手中的多套房,从而使房价得到平抑。

不过,王先生也有所担忧,“在需求旺盛和房价上涨预期明确的情况下,增加的成本将可能转嫁给购房者,最终可能进一步推高房价,加重消费者赋税。”这并非多虑。沪上呈顶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李先生就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拿之前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时限从2年恢复至5年时来说,卖家普遍都将“成交价”调整为“到手价”,实际上是将增加的营业税转嫁给买家。“恐怕房产税也将步此后尘。”

对于本就被“新国十条”重重打击的房产中介来说,房产税无疑让他们“雪上加霜”。记者调查发现,持续零成交,让一些相对较小的房产中介公司被迫关门或裁员。这与2009年3月和4月新的中介公司大量冒头形成鲜明对比。一位中介人员坦言,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卖主坚持不降价,买主持币观望,局面僵持了好几个星期。”

不过,房产税传闻并未影响房产企业坚挺价格的信心。尽管上海和北京等地一些新开楼盘出现了打折降价的情况,但在尹伯成看来,所谓的降价幅度并不大,远未达到市场和消费者所期望的预期。见习记者 陈偲 黄烨

他山之石:国外这样征税

在遏制房价方面,理论上政府的非常手段可不少,除了土地增值税(我国已有),还有资本利得税和物业税。资本利得税在屋主卖出房产时一次性征收,税基是屋主买卖间的价差。而物业税是每年征收一次,税基是房屋的市场价值。

【日本】

日本政府惯用资本利得税对房地产进行调控。当地产价格上涨时,提高短期持有者的资本利得税以抑制投机,降低长期持有者的资本利得税以增加有效供给。该政策在前三次地产快速上涨期间被证明是有效的,但是到1985年至1990年地产价格第四次快速上涨时,短期投资者的实际资本利得税税率已经高达84.45%(加上其他各种所得税),转让的成本高于持有的税收负担,大部分投资者不再愿意出售地产。特别是在地产被市场长期看好时,惜售心理更加明显,市场出现了供给不足的现象,进而加速了地产价格的上涨。房地产市场出现典型的量缩价涨的形态。

【韩国】

韩国房地产历史有两段值得研究。上世纪80年代,居民收入提高以及物价上涨驱动了韩国的地产牛市,而供给不足加速了房价的上涨。1987年,韩国政府开始征收累进制的物业税和闲置土地增值税。由于缺乏公允的地产价格,加之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税基被严重低估,降低了实际税率,更重要的是,对未实现的收入征税,遭到了纳税人的抵制,进而减轻了该税对地产的调控力度。但同期政府大幅增加土地供应的政策减小了房地产供给压力,使房地产泡沫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后,韩国房价再次飞涨。2007年,韩国政府将资本利得税提高到60%,和日本情况类似,结果是交易量减少,韩国楼市不降反升。

【德国】

德国稳定的房价水平一直为人称道。1977年至今,德国平均房价仅上涨60%,而同期个人收入已增长3倍。房价的稳定增长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德国稳定而健全的税收体系。除了传统的物业税以外,德国还要征收交易税(3.5%)、资本利得税(所得税中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等。同时,针对地产投机的法律增加了投机者的风险:德国法律规定,房价超过“基准价格”的20%,出售者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如果房价超过50%将构成犯罪。(本报综合报道)

【名词解释】

所谓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余值(即房产原值按照规定减去一定比例)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暂行条例》,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其中,按照余值征收(一般是房屋原值的70%)的税率是1.2%(按年征收),而按照租金收入征收的税率是月租金的12%。

过去的房产税指的是对营业性住房征税,而现在针对楼市调控所言的“房产税”将扩大房产税征税范围,将非营业性房产纳入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