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me32 plus按键:中国工农红军编制体制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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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农红军编制体制发展概况

中国工农红军编制体制发展概况(1927—1937年)

第一部分 中国工农红军建立和发展的总历程
    1924—1927年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大革命遭到失败,中国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惨遭屠杀,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掌握武装的重要性。1927年8月1日,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国共产党前敌委员会和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领导北伐军2万余人,在江西南昌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诞生和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开始。1927年9月11日,毛泽东领导了湖南、江西边界地区的秋收起义。同年12月11日,张太雷、叶挺、叶剑英等领导了广州起义。此外,党在全国各地先后发动和领导了洪湖、黄安、麻城、赣西、赣南、鄂北、弋阳、湘南、桑植、闽西、渭南、南通、百色等100多次武装起义。  
    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在湘赣边界创立了井冈山根据地。1928年4月,朱德、陈毅等率领南昌起义保存下来的部队和湘南农军到达井冈山。两支部队会师以后,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全军编为3个师,共1万人左右,朱德任军长,毛泽东任党代表。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军事工作大纲》,规定各地的革命武装统一改称中国工农红军。据此,各地工农革命军及其它工农武装陆续改名为中国工农红军。   
    1928年12月,彭德怀、滕代远率领由平江起义部队组成的红军第五军主力也到达井冈山。从南昌起义到1930年夏,各地武装起义部队开辟的小块游击区遍及10个省100多个县,逐渐发展成为几块较大的根据地:江西中央根据地、鄂豫皖、湘鄂西、湘赣、赣东北、左右江根据地等。红军发展到约10万人。经过整编,中央根据地红军编为第一军团,湘鄂西根据地红军编为第二军团,鄂豫皖根据地红军编为第一军,赣东北根据地红军编为第十军,左右江根据地红军编为第七军,闽西苏区红军编为第二十一军,东江苏区红军编为第十一军,南通、海门、如臬、泰兴苏区红军编为第十四军。另外还建立了琼崖、闽浙赣、川陕、陕甘、湘鄂川黔等苏区。全国红军发展到最多时达到约30万人。  
    1930年8月,红一军团与红三军团在湖南浏阳县会合,组成红军第一方面军(曾称中央红军)。朱德任总司令,毛泽东任总政治委员。1930年11月至1933年2月,国民党先后以10万人、20万人、30万人、50万人的兵力,连续四次向红军进行“围剿”。红一方面军采取诱敌深入、歼敌于根据地内的战略方针,粉碎了敌人的“围剿”,共歼敌8.5万余人,缴枪5万余支。在此前后,红一方面军发展到14万人。
    1931年11月,鄂豫皖根据地的红四军和红二十五,组成红军第四方面军,徐向前任总指挥,陈昌浩任政治委员,并胜利地粉碎了敌人的三次“围剿”。后来,红四方面军转移到川陕边界地区,总兵力发展到8万余人。  
    1933年9月,蒋介石集中100万人的兵力,对红军进行第五次“围剿”。这时,党内“左”倾冒险主义的领导在红军中占据统治地位。他们实行“分兵把口”、“御敌于国门之外”的错误方针,导致作战失败。红一方面军留下少量部队在南方坚持游击战争,主力于1934年10月,开始战略转移——二万五千里长征。其他地区的红军也先后退出原来的根据地,走上长征的道路。1935年1月,中央政治局在贵州遵义召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统治。会后,中央军委组成了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王稼啬)三人组成的指挥小组。此后,红一方面军四渡赤水河,抢渡金沙江,摆脱数十万国民党军的围追堵截,战胜雪山、草地等自然困难,于1935年10月19日到陕北根据地的吴起镇。  
    湘赣根据地的红六军团,1934年8月开始长征,10月到达黔东根据地,同来自湘鄂西的红二军团会合,开辟了湘鄂川黔根据地,部队发展到1.7万余人。1935年11月,两个军团转战湖南、贵州、云南三省,于次年6月进驻甘孜,同红四方面军会合。会合后,第二、六军团和红三十二军组成红军第二方面军,贺龙任总指挥,任弼时任总政治委员。接着,二、四方面军继续长征,于1936年10月到达红一方面军驻地——甘肃会宁。至此,中国工农红军三大主力会师。闻名于世的二万五千里长征胜利结束。土地革命战争期间,中国工农红军曾发展到30万人,长征到达陕北,只剩下3万人左右。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同国民党政府达成的协议,主力红军改名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坚持在江西、福建、浙江、广东、湖南、湖北、河南、安徽八省斗争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

工农革命军
    中国共产党在第二国内革命战争初期建立的人民军队,中国工农红军的前身。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确定了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方针,并先后在各地发动了多次武装起义,建立了中国工农革命军。毛泽东于1927年9月9日在湖南、江西边界地区,领导举行了秋收起义。起义部队攻打长沙失利后,决定向井冈山进军。途经江西永新县三湾村,毛泽东将部队改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下辖第一营、第二营和特务连。这就是第一支中国工农革命军。1927年秋到1928年春,在南昌、湖北东部、湖南南部、广州、广东东部等地起义后保留下来的部队,都称工农革命军。1928年5月以后,根据中央军委指示,各地的中国工农革命军陆续改称中国工农红军。

大庾整顿和三湾改编
    大庾整顿和三湾改编堪可并称我军组织体制和编制建设发展史上的创立之举。都是基于建立党组织以促进军队建设的出发点,从此确立了我军军事、政治工作并行的最基本架构。相对而言,三湾改编更为人们所熟悉。由于其重要性,在此再费篇章有其必要。   
    大庾整顿。1927年南昌起义军在南征途中失败后,辗转到赣南大庾地区进行的党团组织整顿。南昌起义失败后,所余部队转战闽粤赣边界,遇到很大困难,部队思想混乱,有些人脱离部队。为了坚定指战员对革命胜利的信念,加强党的领导,部队在到达大庾地区后进行了组织整顿。主要工作是,清理登记党员,发展新党员,重新建立了党组织;统一调配各单位的党员,把领导机关的一部分党员分配到连队当中去。初步实行党对部队领导体制的尝试。
    三湾改编。湘东、赣西秋收起义受挫后的中国工农革命军,到达三湾时部队不足1000人,组织很不健全,基层没有建立共产党的组织,党不能切实地掌握部队;雇佣军队的影响严重存在,妨碍官兵关系;加之作战失利,连续行军,斗争艰苦,一些革命意志不坚定的人,有的动摇,有的逃跑,部队减员严重。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巩固这支新生的革命军队,毛泽东在三湾主持召开前委会议,决定对部队进行整顿和改编。三湾改编中,在部队中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班建立党小组,连建立党支部,营、团建立党的委员会,连以上各级均设党代表,党支部建在连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还在军内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实现了官兵平等;建立士兵委员会,参加部队管理,协助进行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三湾改编提出和实行的一些原则和制度,在政治上、组织上奠定了建设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的基础,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二部分 中国工农红军中央领导体系发展纵览
    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工农红军组织领导体系有不同的构成。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参考了有关资料自行整理编写的。编写的体例,以中共中央军事工作领导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为主线,以红一方面军、红二方面军、红四方面军3大主力的形成和发展为辅线,综合记述。同时,尽可能兼顾红25军、西北(陕甘、陕北)红军、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等红军大的战略单位的发展简况。东北抗日联军序列的记述,集中放在抗日战争时期。  
    一、中国共产党是全国人民武装斗争的最高统一领导机关。具体领导、指挥、指导各地军事斗争工作的军事工作机构,1927年7月至1931年11月为中共中央军事部;1931年11月至1935年9月为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1935年11月至1936年10月,为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即中革军委)。1936年9月,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同年12月,扩大组织,组成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   
    二、第一阶段,时间:1927年7月至1927年12月,为中国工农红军草创阶段,全国各地武装起义风起云涌,各地革命武装队伍称号不一,主要任务是迅速壮大队伍,还谈不上编制体制问题。这个阶段,全国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组织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主要形式是具体领导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而设立的中共中央(南昌起义)前敌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湘赣边秋收起义)前敌委员会、广州革命军事委员会。另一种主要形式,是在全国三大区域分别设立中共北方局、中共长江局和中共南方局,在党的三个局领导机关下设军事委员会负责军事工作,各局军事委员会下辖各省委军事部(或省委军事委员会),共有湖南、湖北、陕西、江西、江苏、浙江、河南、广东8个省委军事部(或省委军事委员会)。
    三、第二阶段,时间:1928年7月至1929年12月,已经建立起一定数量、并开始形成几块较大的革命根据地。中共中央军事部增设了军事委员会以加强对各革命根据地军事工作的领导,委员除中央军事部部长杨殷、周恩来(后)外,其余由各革命根据地军负责人兼任。这个时期,较大的人民武装军事组织有:中共右江前敌委员会、中共东江特委军事委员会、中共湘西(湘鄂西)前敌委员会、鄂豫边(苏维埃政府)军事委员会。另外,由于革命形势的发展,取消了中共北方局军事委员会、中共长江局军事委员会和中共南方局军事委员会,军委对各省委军事委员会进行领导和指导。除原有的中共湖南、湖北、陕西、江西、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省委军事委员会外,增设了中共福建、山西、四川、顺直、满洲和山东省委军事委员会,共14个省委军事委员会。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决定全国人民武装队伍统一定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并开始使用中国工农红军军的番号。中央军事部直接领导中共红军第四军、第五军前敌委员会。
    四、第三阶段,时间:1930年4月至12月,为中国工农红军向正规化扩大化发展的重要阶段。1930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在中央军事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总政治部、参谋部、武装工农部、军务部、士兵运动委员会、经理卫生部等七个部委,但始终未能建立起来。中央军事委员会仍是指导、联络各地军事机构的机关。1930年下半年,中央军委设有当时与总政治部平行的政治保卫处,处长王稼祥,后为邓发。领导指挥架构上,成立了中共红军第1方面军总前委,恢复了中共中央南方局军事委员会(下设中央军委南方办事处)、中共中央长江局军事委员会(兼中央军委长江办事处指挥机关)和中共北方局军事委员会。加强了对湘鄂赣、赣东北、东江、湘鄂西、鄂豫皖边革命根据地军事工作的领导。还设立了军团前敌委员会和和军军委,强化了对部队的直接领导。红军部队建制方面,中国工农红军军团和方面军建制开始建立起来。1930年初,成立了红军第二军团;1930年6月,成立红军第一军团、第三军团。1930年8月,成立红军第一方面军。

五、第四阶段,时间:1931年1月至10月,刚建立不久的军事领导指挥架构完全被打乱,中共中央军事部原下设部、委全部取消,同时成立中央苏区党的军事领导机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内设参谋部、总政治部、政治保卫处、经理部、财务部、军医处和秘书处七个部(处)。湘鄂西革命军事委员会、鄂豫皖革命军事委员会接受中共中央军事部领导。中央军事部同时领导南方局(两广省委)军事委员会和江苏、湖北、安徽(新设)、河南、福建、顺直、满洲、陕西、四川省委军事委员会,取消了原有的湖南、江西、浙江、山西、山东5个省委军事委员会。   
    六、第五阶段,时间:1931年11月至1932年5月这一历史时期,在我军领导体制和组织编制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1931年夏临时中央成立,同时组成中共临时中央局军事部。此时,仍保留有江苏、河北、满洲、陕西四个省委军事委员会。1931年11月,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产生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取代中央军事部成为最高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委首次尝试实行总部领导体制,中央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经理部(1932年9月改称总供给部)、总兵站部、军医处(1932年9月改称总卫生部)、政治保卫局等机构,从而统一了全国红军的领导。1931年11月,红四方面军于黄安七里坪成立。      七、第六阶段,时间:1932年6月至1934年10月,中央军委所设总部,除作个别调整或改称外,没有大的变动。期间发生的几件大事是:取消了江苏、河北、满洲三个省委军事委员会;1932年6月恢复红一方面军番号;1933年5月,中央军委由前方移至瑞金,在前方另行组织中国工农红军总部,原中央军委所属总部改隶红军总部,由红军总部统一指挥;1933年10月17日,遵照中央军委的命令,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扩大为8个学校和上级干部队,称中央中国工农红军大学(亦称郝西史大学,下设彭杨、公略步兵学校);红四方面军进入川陕地区后组成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 1934年1月组成陕甘边革命军事委员会,受中共北方局及驻陕西特派员谢子长领导。
    八、第七阶段。1935年6月红一、四方面军会师,为共同北上,增补了张国焘为中央军委副主席,8月任命张国焘为红军总政治委员。1935年7月组成前敌总指挥部,8月将红一、四方面军分为左、右两路军北上,党中央和前敌总指挥部率领右路军第1、3、4、30等4个军。中国工农红军总部朱德、张国焘率领左路军第5、9、31、32、33军等5个军;红一方面军干部团和红四方面军红军大学合并组成中国工农红军大学。
    九、第八阶段,时间:1935年11月——1936年10月。直罗镇战役结束后,中共中央成立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1935年11月组成军委后方办事处,统一领导前、后方的供给、运输、医院、学校和地方武装。1935年11月恢复红一方面军番号(1936年2月,主力东征时,曾用“中国人民红军先锋军”称号)。第4方面军(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朱德、总参谋长刘伯承随同第4方面军行动)  
    十、第九阶段,时间:1936年12月——1937年7月。1936年9月,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同年12月,扩大组织,组成中央军委。1936年10月组成前敌总指挥部,下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辖第1方面军(西征期间称西方野战军,之后,所辖部队统归前敌总指挥部指挥)、第2方面军、后方司令部。1937年1月,红军大学改称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  
    十一、红军改编谈判,时间:1935年底至1937年8月22日,伴随着第二次国共合作谈判的进行,国共两党开展关于红军改编的谈判。1935年底开始接触,1937年8月终于达成协议。

第三部分 中国工农红军领导组织和管理体制构成
    一、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
1928年5月25日《军事工作大纲》和工农革命军改称红军
    能够查阅到的对中国工农红军名称进行统一规范和编制体制构想的最早的纲领性文件,是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军事工作大纲》。该《大纲》对军事运动的一般原则、破坏反革命武装、扩大工农群众武装,建立红军、党的军事组织、军队中党的组织及政治工作、其他等7个问题作出指示。强调指出:中国革命已经进到土地革命深入建立割据区域争夺城市的阶段,需要对军事问题有整个的规划与指导。今后军事工作应遵守工农群众军事化,军事组织工农群众化,军事行动的系统化集中化,军事工作的技术化科学化,注意战术等5项原则。该《大纲》同时还规定:“割据区域所建立之军队,可正式定名为红军,取消以前工农革命军的名义”。不久以后,各地的革命武装力量都按照中央的规定,相继取消了“工农革命军”番号改称,改称“中国工农红军”,习惯称“红军”。这次统一改变名称,象征着革命力量的发展和壮大,也标志着人民军队由游击状态向正规部队前进。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军事工作决议案(草案)
    作于1928年7月9日。草案着重指出,目前党在军事方面的任务是:破坏军阀的军队和在政治上夺取军阀的军队;开展在外国军队中的工作;使一切党员受到军事训练;在工厂和作坊中成立无产阶级的军事组织;注意农民中的军事工作,在工农暴动胜利用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地方成立红军,红军士兵必须按征兵制由工农分子充当,官长工人化,实行政治委员和政治部制度,红军在各方面服从当地最高苏维埃政权的命令和指导;一切军事工作集中于党中央军事部;请求共产国际责成各兄弟党对中国党予以各方之帮助。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案军事部分
  
    作于1928年7月9日。节录共4部分:1、南昌、秋收及广州起义的意义;2、党在苏区有关军事方面的任务;3、军事问题与士兵运动;4、关于红军的建设。在这些节录中,评价了这三次起义的得失,明确了苏区的军事任务和全党应当着手进行的6项军事课题,比较详细地论述了红军建设中需要注意的8个方面问题。

红色区域最高的军事政治指导机关(工农革命委员会)之产生和运用
  
    1930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通知指出,目前红色区域没有一个集中领导的权力机关,因此不但不能抓紧一切力量进攻敌人,而且有使红军更易走上以军事代替一切的危险。通知规定由战区政权、党和红军的最高机关会合组成工农革命委员会作为红色区域最高级政权组织,有指挥一切的权限。红军本身则组织军事政治苏维埃(即现在的前委)作为指导机关,直接隶属于工农革命委员会。

前敌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革命战争时期,为组织领导某一地区地区武装起义或组织指挥重大战役而设立的党的高级领导机关,又称前线委员会,简称前委。1927年7月27日,中共中央组成前敌委员会,领导南昌起义。同年8月,中共湖南省委按照党的“八七”会议精神,组成前敌委员会,组织领导秋收起义,红四军成立后,重新组织了前委,并经过几次改选。1930年2月6日至9日,红四军前委、赣西特委和红五军、红六军军委召开联席会议,为指导武装斗争,深入开展土地革命,决定在红四军前委的基础上组织新的前委,由毛泽东、郭贞、曾珊、王怀、方志敏、朱德、潘星源、黄公略、刘少奇、彭德怀、谭震林、陈毅、邓子恢、张鼎丞、袁国平、李文林、滕代远等17人组成,毛泽东任书记,作为联合行动的最高领导机关。1929年前后,中共中央还在湘鄂西、左右江革命根据地设立过前委,分别由贺龙、邓小平任书记。
总前敌委员会  
    根据1930年5月党中央召开的红军代表会议关于各地红军要分别集中组织军团的决定,红军组成了第一军团和第三军团。第一军团朱德任总指挥,毛泽东任政治委员并担任第一军团前敌委员会书记。第三军团彭德怀任总指挥,滕代远任政治委员,彭德怀同时任第三军团前敌委员会书记。不久,两个军团的前敌委员会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召开了联席会议,为便于指挥,协同作战,决定将一、三军团合编组成红军第一方面军,并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总前委。朱德任总司令,毛泽东任总政治委员和总前委书记。

 

 

党代表
    中国共产党派到中国工农红军(包括赤卫队和自卫军)里代表党组织作领导工作的党员。党代表制度是建军初期,保证共产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和组织制度。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期间,共产党在自己创建的军队中设立了党代表制度。三湾改编时,毛泽东明确规定连以上各级设立党代表。1928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实行政治委员制度。此后,团以上各级党代表改称政治委员,营党代表改称政治教导员,连党代表改称政治指导员。

党委制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是各该部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实现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党委制,经历了建立、中断、恢复和发展的过程。1927年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后,即在部队设立党的委员会。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阐明了党对军队领导的原则,强调在红军中建立党的领导中枢,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奠定了党委制的基础。1931年11月,在“左”倾错误的影响下,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案,决定取消红军中的各级党委员会,党委制由此中断。1934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为适应新的斗争形势的需要,先后在红六军团、红十军团设立军政委员会,以加强党的集体领导。1935年1月,遵义会议结束“左”倾错误领导后,党中央采取成立革命军事委员会分会等多种形式,逐步恢复党的集体领导。
军事部门与党、群众团体的关系问题
    1932年3月24日,苏区中央局发出文件,对军事部门与党群关系问题作如下阐述:1、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是苏维埃中央政府的一部分。2、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政治上受中央及其中央局的领导。3、总政治部及各级政治部与中央地方党部的关系,一般是横的关系。4、总政治部及各级政治部同时又是苏维埃政权的代表机关,他们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一般也是横的关系。5、总政治部及各级政治部与群众团体的关系是横的关系。但在前线或新发展区域,红军政治部负有发动和领导群众团体的责任。6、红军在赤区驻扎时,各级政治部应帮助地方工作,不能直接指挥地方党部与政府,更不能任意改造地方党部与政府。

关于部队与地方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中央军委于1932年5月28日发出训令指出,红军是全国性的组织,不受地方党和政府的指挥。而军区则是统一地方武装指挥的组织,军区及所属部队的一切行动,在中央军委的指挥下,在不违背整个军事行动策略的条件下,应接受省委和省苏维埃的指导,使关系密切起来,更加完满地完成所担负的使命。

二、军事工作中央领导体制
关于军事问题
    中共中央发出的通告,原件无年代,文件戳记上的时间是1928年10月25日。主要内容:在中央常委之下设立中央军事部,集中一切军事工作。下设5个科和一个军事委员会。各省委之下设军事委员会,各县委之下设军事科及兵士运动委员会。大的军队或特殊情况的军部或各地军委,可派出特派员。
中央军事部关于目前军事工作计划大纲
    拟定于1929年10月17日。《大纲》规划了加强全国军事工作的指导、干部训练、军运的宣传、军事训练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扼要论述了8个红军游击区应注意的工作与策略,列举了11个省区军运发展的概况和今后中心工作,提出了在12支敌军部队和蒋的嫡系中应采取的工作策略,规定了军部内部的分工和会议制度。

中央军委军事工作计划大纲

    拟定于1930年4月15日。大纲的主要内容是:直接革命的形势快要到来,因此党的主要任务加重了准备暴动夺取政权的实际行动意义。武装暴动的中心领导力量是广大工人的武装,加紧武装广大工人阶级是目前军事工作最中心的任务,限定在1930年底在全国发展到1万人以上。目前红军的策略是坚决进攻,冲破保守观念,纠正右倾危险,积极向中心城市交通区域发展,猛烈地普遍地扩大。各地红军游击队赤卫队及农民武装现有10.4万人,到年底应发展为50万人以上。

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1931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央军委宣告成立通令》,宣布以朱德、彭德怀、王稼祥、林彪、谭震林、叶剑英、孔荷宠、周恩来、张国焘、邵式平、贺龙、毛泽东、徐向前、关向应、王斌荣15人组成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以朱德为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王稼祥为总政治部主任,叶剑英为总参谋部部部长,范树德为总经理部部长,贺诚为军医处处长,肖劲光为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校长。同时取消第一方面军总司令、总政委及其组织。

中国工农红军总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军委在中央苏区前方的指挥机构。1933年5月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由前方移至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瑞金,在前方另行组织中国工农红军总部,任命朱德为中国工农红军总部总司令兼第一方面军司令员,周恩来为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委员兼第一方面军政治委员。
中革军委扩大组织

    1936年,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发出命令,扩大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组织。12月7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转发了命令,命令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张国焘、彭德怀、任弼时、贺龙、项英、林彪、王稼祥、徐向前、陈昌浩、刘伯承、关向应、叶剑英、陈毅、肖克、董振堂、徐海东、聂荣臻、郭洪涛、张云逸、王维舟等23人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以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张国焘、彭德怀、任弼时、贺龙等7人组成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毛泽东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张国焘为副主席;朱德为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张国焘为总政治委员。同时,任命刘伯承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叶剑英为副总参谋长;王稼祥为总政治部主任,杨尚昆为副主任。
前敌总指挥部
    1936年底,红一、二、四方面军会师后,进行整编,成立前敌总指挥部,统一指挥三个方面军的部队。总指挥彭德怀,总政委任弼时,政治部主任王稼祥。

三、红军政治工作领导体制
总政治部的设立及红军中政治部与政治委员的关系   
    中共中央于1930年颁发《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内部包括“总则”和10个关于各级政治工作人员、政治机关、党团支部工作的具体条例以及政治机关系统图。
中共中央军委于1931年2月17日颁发《总政治部的任务及红军中政治部与政治委员的关系》的通令。主要指出,为统一和加强对各地红军的政治领导,设立军委总政治部,以毛泽东为主任。总政治部暂兼第一方面军总政治部职务。政治部与政治委员各有单独的组织系统,但在工作上,政治部应同时服从同级政治委员的指导,下级政治委员同时在政治工作上接受上级政治部的指导。
各级政治机关编制系统表与组织及其工作纲要   
    颁发于1932年2月6日。对总政治部、军区、军团及军政治部、师政治部、团政治处的组织系列、人员编制、武器装备、工作职责等作了详细规定。师以上各级政治部一般设秘书、宣传鼓动、组织调查、青年工作、党务等部门,军(军团)和师政治部增设政务处,负责筹款和处置土豪犯人等事宜。
设立政治战士   
    红军总政治部于1932年12月21日颁布《关于设立政治战士的训令》。规定政治战士应是全排政治文化水平较高、最得群众信仰的共产党员,一般由指导员提名,支部大会通过,师政治部批准。政治战士一般不脱离他军务上的一切责任。他应充分利用群众路线进行一切工作。指导员应用心教育政治战士,使他学会当副指导员与指导员,这是培养干部的最好办法。

四、红军后勤工作领导体制
总兵站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军委的后勤机构。1931年组建,杨立三任部长,潘自力任政委。总兵站部下设若干分站、大站、中站、小站,建立通往各战区的兵站线。其基本任务是将粮食、弹药等军需品、宣传品以及兵员,适时地送到前方,并将前方的伤病员及战利品,累赘物资运回后方。
总经理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军委的后勤机构。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同时成立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中央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经理部(1932年9月改称总供给部)、总兵站部、军医处(1932年9月改称总卫生部)等机构,从而统一了全国红军的领导。总经理部是总后勤部的前身,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它的管辖范围、工作职能和后来的总后勤部有很大不同。当时各部队的钱、粮、物资等主要靠各部队因地制宜就地筹措,总经理部对下级后勤机构只是一般领导和指导关系,不可能统一组织后勤供应。
总供给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军委的后勤机构。1932年9月由原总经理部改称。总供给部下设军需、机械、军实、审计、采购等处,辖兵工总厂、被服总厂及若干仓库。杨至诚任总供给部部长,叶季壮任政治委员。
  
西北军委后方办事处
  
    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的军委后勤机构。中央红军到达陕北根据地后,后勤工作有了依托,开始了恢复和发展的新时期。1935年11月,成立了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恢复了红一方面军番号,同时成立了西北军委后方办事处。办事处主任由周恩来兼任,聂洪钧任副主任,统一管理前后方供应、粮食运输、后方兵站、医院、学校和地方的武装动员事宜。后方办事处下设参谋处、政治部、供给部、兵站部、卫生部、动员武装部、政治保卫局等单位。
后方勤务部
    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军委的后勤机构。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实现了军委对3个方面军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同年12月,中央军委颁发了《抗日红军军委机关所辖部队组织系统表》,规定军委总供给部、总卫生部、总兵站部统一由司令部后方勤务部。同时统一3个方面军和军、师、团的后勤编制,为以后我军后勤组织建设打下了基础。后方勤务部总管军委的一切后方勤务,并指导前敌后方勤务工作。叶季壮任部长,李文楷任政治委员。
后方部  
    红军军团的后勤机构。1934年10月红军长征行动之前,军委命令各军团成立后方部(一、三、五军团成立了后方部),统一领导军团后勤工作。后方部下设供给部、卫生部和医院、运输队。
经理处
    红四军后勤机构。1928年4月随红四军的成立而组建。在红四军成立之前,红军各部队后勤机构不健全、不统一,有的称经理处,有的称军需处,有的称辎重队,甚至有的团没有后勤机构,只有几个管理人员。工农红军第四军成立以后,才正式组建后勤机构,同军事、政治工作机构一样,成为红军三大工作系统之一。从此开始了新型人民军队的后勤工作建设。红四军的后勤机构是:军部设经理处、留守处、军医处、军械处。经理处下设财政、会计、被服、粮秣4个科,任务是负责财、粮、被服的筹措与分发。各团设辎重队、卫生队。
军医处
    红四军的后勤机构之一。在红军初创时期,后勤工作比较简单,组织不健全,机构不统一,红四军成立后才正式组建了后勤机构。红四军的后勤机构设置,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红四军的军医处下设医务科、医院、担架连。战时除医院留在后方归留守处领导外,其余均随部队行动,担负伤员救护与后送工作。1932年9月军医处改为总卫生部,成为与总供给部并列的后勤机关。
中央红色兵工厂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最大的军火工厂。1931年在江西省兴国县官田镇建立,也叫官田兵工厂,直属中央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领导。厂长吴汉杰,常委书记张健,特派员陆宗昌,共有职工300余人。1933年10月底迁到瑞金江面村,简称江面兵工厂,职工增加到600余人。1934年10月,除留下100余人坚持打游击外,全部分批随红军北上,后来成为八路军兵工生产的骨干。

六、革命军事法庭、军事裁判所和军事检察所
建立革命军事法庭
    1931年9月31日,鄂皖区苏维埃政府颁布了《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规定在红军中师以上,地方各县军区指挥部及军委分会之下,均建立革命军事法庭。“革命军事法庭是革命武装组织之军事执法机关,关于破坏红军(凡属所有的革命武装)纪律与违背军事行政之事件,概得接受处理。”以“保证红军中政治、军风、纪律之得到和铁一样巩固的地步。”革命军事法庭,是军事审判机构的第一种表现形式,它的建立,为国中工农红军设置统一的审判机构提供了经验。
建立军事裁判所
    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加强红军中的法制建设,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根据这个条例,红军中建立了军事裁判所的组织系统。军事裁判所的设置分为四种:(一)设在红军的军部、师部及军区指挥部内的初级军事裁判所;(二)设在作战地的最高级指挥部内的阵地初级军事裁判所;(三)设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内的高级军事裁判所;(四)设在最高法院的军事裁判会议。军事裁判所是共产党军队军事法院的雏形。
建立军事检察所
    1932年2月1日,随着工农红军的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加强军队的法制,制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检察所组织条例》,规定了在红军内部设立军事检察所。军事检察所的任务是“检察和预审罪犯”、“向法庭提出公诉,开庭审判时代表国家出庭告发”。当时的军事检察所是两级设置,即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之下的高级军事检察所和军、师、军区级的初级军事检察所。军事检察所是人民军事检察机关的雏形。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
    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以中央执行委员会第3号命令发布。1932年5月15日起生效。条例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为保障红军指战员及工作人员的权利,维护红军铁的纪律,管理红军中的刑事裁判而制定的。该条例分为7章34条,规定了军事裁判所的管辖范围、军事裁判所的组织系统、军事裁判所的工作人员、军事裁判所的裁判手续、军事检查所的组织及任务,军事裁判所和军事检查所的经费等。

 

 

党代表
    中国共产党派到中国工农红军(包括赤卫队和自卫军)里代表党组织作领导工作的党员。党代表制度是建军初期,保证共产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和组织制度。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期间,共产党在自己创建的军队中设立了党代表制度。三湾改编时,毛泽东明确规定连以上各级设立党代表。1928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实行政治委员制度。此后,团以上各级党代表改称政治委员,营党代表改称政治教导员,连党代表改称政治指导员。

党委制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是各该部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实现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党委制,经历了建立、中断、恢复和发展的过程。1927年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后,即在部队设立党的委员会。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阐明了党对军队领导的原则,强调在红军中建立党的领导中枢,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奠定了党委制的基础。1931年11月,在“左”倾错误的影响下,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案,决定取消红军中的各级党委员会,党委制由此中断。1934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为适应新的斗争形势的需要,先后在红六军团、红十军团设立军政委员会,以加强党的集体领导。1935年1月,遵义会议结束“左”倾错误领导后,党中央采取成立革命军事委员会分会等多种形式,逐步恢复党的集体领导。
军事部门与党、群众团体的关系问题
    1932年3月24日,苏区中央局发出文件,对军事部门与党群关系问题作如下阐述:1、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是苏维埃中央政府的一部分。2、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政治上受中央及其中央局的领导。3、总政治部及各级政治部与中央地方党部的关系,一般是横的关系。4、总政治部及各级政治部同时又是苏维埃政权的代表机关,他们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一般也是横的关系。5、总政治部及各级政治部与群众团体的关系是横的关系。但在前线或新发展区域,红军政治部负有发动和领导群众团体的责任。6、红军在赤区驻扎时,各级政治部应帮助地方工作,不能直接指挥地方党部与政府,更不能任意改造地方党部与政府。

关于部队与地方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中央军委于1932年5月28日发出训令指出,红军是全国性的组织,不受地方党和政府的指挥。而军区则是统一地方武装指挥的组织,军区及所属部队的一切行动,在中央军委的指挥下,在不违背整个军事行动策略的条件下,应接受省委和省苏维埃的指导,使关系密切起来,更加完满地完成所担负的使命。

二、军事工作中央领导体制
关于军事问题
    中共中央发出的通告,原件无年代,文件戳记上的时间是1928年10月25日。主要内容:在中央常委之下设立中央军事部,集中一切军事工作。下设5个科和一个军事委员会。各省委之下设军事委员会,各县委之下设军事科及兵士运动委员会。大的军队或特殊情况的军部或各地军委,可派出特派员。
中央军事部关于目前军事工作计划大纲
    拟定于1929年10月17日。《大纲》规划了加强全国军事工作的指导、干部训练、军运的宣传、军事训练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扼要论述了8个红军游击区应注意的工作与策略,列举了11个省区军运发展的概况和今后中心工作,提出了在12支敌军部队和蒋的嫡系中应采取的工作策略,规定了军部内部的分工和会议制度。

中央军委军事工作计划大纲

    拟定于1930年4月15日。大纲的主要内容是:直接革命的形势快要到来,因此党的主要任务加重了准备暴动夺取政权的实际行动意义。武装暴动的中心领导力量是广大工人的武装,加紧武装广大工人阶级是目前军事工作最中心的任务,限定在1930年底在全国发展到1万人以上。目前红军的策略是坚决进攻,冲破保守观念,纠正右倾危险,积极向中心城市交通区域发展,猛烈地普遍地扩大。各地红军游击队赤卫队及农民武装现有10.4万人,到年底应发展为50万人以上。

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1931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央军委宣告成立通令》,宣布以朱德、彭德怀、王稼祥、林彪、谭震林、叶剑英、孔荷宠、周恩来、张国焘、邵式平、贺龙、毛泽东、徐向前、关向应、王斌荣15人组成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以朱德为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王稼祥为总政治部主任,叶剑英为总参谋部部部长,范树德为总经理部部长,贺诚为军医处处长,肖劲光为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校长。同时取消第一方面军总司令、总政委及其组织。

中国工农红军总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军委在中央苏区前方的指挥机构。1933年5月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由前方移至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瑞金,在前方另行组织中国工农红军总部,任命朱德为中国工农红军总部总司令兼第一方面军司令员,周恩来为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委员兼第一方面军政治委员。
中革军委扩大组织

    1936年,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发出命令,扩大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组织。12月7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转发了命令,命令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张国焘、彭德怀、任弼时、贺龙、项英、林彪、王稼祥、徐向前、陈昌浩、刘伯承、关向应、叶剑英、陈毅、肖克、董振堂、徐海东、聂荣臻、郭洪涛、张云逸、王维舟等23人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以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张国焘、彭德怀、任弼时、贺龙等7人组成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毛泽东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张国焘为副主席;朱德为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张国焘为总政治委员。同时,任命刘伯承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叶剑英为副总参谋长;王稼祥为总政治部主任,杨尚昆为副主任。
前敌总指挥部
    1936年底,红一、二、四方面军会师后,进行整编,成立前敌总指挥部,统一指挥三个方面军的部队。总指挥彭德怀,总政委任弼时,政治部主任王稼祥。

三、红军政治工作领导体制
总政治部的设立及红军中政治部与政治委员的关系   
    中共中央于1930年颁发《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内部包括“总则”和10个关于各级政治工作人员、政治机关、党团支部工作的具体条例以及政治机关系统图。
中共中央军委于1931年2月17日颁发《总政治部的任务及红军中政治部与政治委员的关系》的通令。主要指出,为统一和加强对各地红军的政治领导,设立军委总政治部,以毛泽东为主任。总政治部暂兼第一方面军总政治部职务。政治部与政治委员各有单独的组织系统,但在工作上,政治部应同时服从同级政治委员的指导,下级政治委员同时在政治工作上接受上级政治部的指导。
各级政治机关编制系统表与组织及其工作纲要   
    颁发于1932年2月6日。对总政治部、军区、军团及军政治部、师政治部、团政治处的组织系列、人员编制、武器装备、工作职责等作了详细规定。师以上各级政治部一般设秘书、宣传鼓动、组织调查、青年工作、党务等部门,军(军团)和师政治部增设政务处,负责筹款和处置土豪犯人等事宜。
设立政治战士   
    红军总政治部于1932年12月21日颁布《关于设立政治战士的训令》。规定政治战士应是全排政治文化水平较高、最得群众信仰的共产党员,一般由指导员提名,支部大会通过,师政治部批准。政治战士一般不脱离他军务上的一切责任。他应充分利用群众路线进行一切工作。指导员应用心教育政治战士,使他学会当副指导员与指导员,这是培养干部的最好办法。

四、红军后勤工作领导体制
总兵站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军委的后勤机构。1931年组建,杨立三任部长,潘自力任政委。总兵站部下设若干分站、大站、中站、小站,建立通往各战区的兵站线。其基本任务是将粮食、弹药等军需品、宣传品以及兵员,适时地送到前方,并将前方的伤病员及战利品,累赘物资运回后方。
总经理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军委的后勤机构。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同时成立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中央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经理部(1932年9月改称总供给部)、总兵站部、军医处(1932年9月改称总卫生部)等机构,从而统一了全国红军的领导。总经理部是总后勤部的前身,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它的管辖范围、工作职能和后来的总后勤部有很大不同。当时各部队的钱、粮、物资等主要靠各部队因地制宜就地筹措,总经理部对下级后勤机构只是一般领导和指导关系,不可能统一组织后勤供应。
总供给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军委的后勤机构。1932年9月由原总经理部改称。总供给部下设军需、机械、军实、审计、采购等处,辖兵工总厂、被服总厂及若干仓库。杨至诚任总供给部部长,叶季壮任政治委员。
  
西北军委后方办事处
  
    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的军委后勤机构。中央红军到达陕北根据地后,后勤工作有了依托,开始了恢复和发展的新时期。1935年11月,成立了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恢复了红一方面军番号,同时成立了西北军委后方办事处。办事处主任由周恩来兼任,聂洪钧任副主任,统一管理前后方供应、粮食运输、后方兵站、医院、学校和地方的武装动员事宜。后方办事处下设参谋处、政治部、供给部、兵站部、卫生部、动员武装部、政治保卫局等单位。
后方勤务部
    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军委的后勤机构。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实现了军委对3个方面军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同年12月,中央军委颁发了《抗日红军军委机关所辖部队组织系统表》,规定军委总供给部、总卫生部、总兵站部统一由司令部后方勤务部。同时统一3个方面军和军、师、团的后勤编制,为以后我军后勤组织建设打下了基础。后方勤务部总管军委的一切后方勤务,并指导前敌后方勤务工作。叶季壮任部长,李文楷任政治委员。
后方部  
    红军军团的后勤机构。1934年10月红军长征行动之前,军委命令各军团成立后方部(一、三、五军团成立了后方部),统一领导军团后勤工作。后方部下设供给部、卫生部和医院、运输队。
经理处
    红四军后勤机构。1928年4月随红四军的成立而组建。在红四军成立之前,红军各部队后勤机构不健全、不统一,有的称经理处,有的称军需处,有的称辎重队,甚至有的团没有后勤机构,只有几个管理人员。工农红军第四军成立以后,才正式组建后勤机构,同军事、政治工作机构一样,成为红军三大工作系统之一。从此开始了新型人民军队的后勤工作建设。红四军的后勤机构是:军部设经理处、留守处、军医处、军械处。经理处下设财政、会计、被服、粮秣4个科,任务是负责财、粮、被服的筹措与分发。各团设辎重队、卫生队。
军医处
    红四军的后勤机构之一。在红军初创时期,后勤工作比较简单,组织不健全,机构不统一,红四军成立后才正式组建了后勤机构。红四军的后勤机构设置,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红四军的军医处下设医务科、医院、担架连。战时除医院留在后方归留守处领导外,其余均随部队行动,担负伤员救护与后送工作。1932年9月军医处改为总卫生部,成为与总供给部并列的后勤机关。
中央红色兵工厂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最大的军火工厂。1931年在江西省兴国县官田镇建立,也叫官田兵工厂,直属中央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领导。厂长吴汉杰,常委书记张健,特派员陆宗昌,共有职工300余人。1933年10月底迁到瑞金江面村,简称江面兵工厂,职工增加到600余人。1934年10月,除留下100余人坚持打游击外,全部分批随红军北上,后来成为八路军兵工生产的骨干。

六、革命军事法庭、军事裁判所和军事检察所
建立革命军事法庭
    1931年9月31日,鄂皖区苏维埃政府颁布了《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规定在红军中师以上,地方各县军区指挥部及军委分会之下,均建立革命军事法庭。“革命军事法庭是革命武装组织之军事执法机关,关于破坏红军(凡属所有的革命武装)纪律与违背军事行政之事件,概得接受处理。”以“保证红军中政治、军风、纪律之得到和铁一样巩固的地步。”革命军事法庭,是军事审判机构的第一种表现形式,它的建立,为国中工农红军设置统一的审判机构提供了经验。
建立军事裁判所
    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加强红军中的法制建设,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根据这个条例,红军中建立了军事裁判所的组织系统。军事裁判所的设置分为四种:(一)设在红军的军部、师部及军区指挥部内的初级军事裁判所;(二)设在作战地的最高级指挥部内的阵地初级军事裁判所;(三)设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内的高级军事裁判所;(四)设在最高法院的军事裁判会议。军事裁判所是共产党军队军事法院的雏形。
建立军事检察所
    1932年2月1日,随着工农红军的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加强军队的法制,制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检察所组织条例》,规定了在红军内部设立军事检察所。军事检察所的任务是“检察和预审罪犯”、“向法庭提出公诉,开庭审判时代表国家出庭告发”。当时的军事检察所是两级设置,即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之下的高级军事检察所和军、师、军区级的初级军事检察所。军事检察所是人民军事检察机关的雏形。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
    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以中央执行委员会第3号命令发布。1932年5月15日起生效。条例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为保障红军指战员及工作人员的权利,维护红军铁的纪律,管理红军中的刑事裁判而制定的。该条例分为7章34条,规定了军事裁判所的管辖范围、军事裁判所的组织系统、军事裁判所的工作人员、军事裁判所的裁判手续、军事检查所的组织及任务,军事裁判所和军事检查所的经费等。

 

  第四部分 各个历史时期红军领导机构的演化
    一、1927年7月至1927年12月 
    周恩来任中共中央军事部部长。中央军事部设参谋科,负责人聂荣臻;秘书科,秘书长王一飞;组织科,科长欧阳钦。1927年5月下旬,军事部随中央机关由上海迁至武汉,部长周恩来于7月下旬前往南昌领导武装起义,军事部工作由王一飞负责。

    这段时期的主要军事组织有:
    1、中共中央(南昌起义)前敌委员会(1927年7月组成),书记周恩来,委员李立三、恽代英、彭湃。下设前敌军事委员会,书记聂荣臻,委员贺昌、颜昌颐。

    2、中共湖南省委(湘赣边秋收起义)前敌委员会(1927年9月组成),书记毛泽东。
    3、广州革命军事委员会(1927年12月,广州起义时组成),委员长张太雷,委员张太雷、黄平、周文雍。
    4、中共北方局军事委员会(1927年秋组成)。领导陕西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李子洲,其后为魏野畴、唐澍;辖:陕北特区军事委员会,书记唐澍。
    5、中共长江局军事委员会(1927年10月组成)。领导以下单位开展工作:湖北省委军事部(后亦称军事委员会),部长吴德峰,书记关学参;湖南省委军事部,部长周以栗,其后为李子骥、段振拔;江西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陈潭秋(兼);江苏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李硕勋;浙江省委军事部,部长贝界夫;河南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肖人鹄。
    6、中共南方局军事委员会(1927年8月组建中共南方局后组成),主任周恩来,委员周恩来、张国焘、张太雷、彭湃、陈权、恽代英、黄平。下设:广东省委军事部(亦称军事委员会),部长(书记)张太雷,其后为杨殷、聂荣臻。
    注:各大单位主要领导人的任职情况,有资料反映但未能确定的,对其姓名或姓名后加括号以注明。下同。
    二、1928年7月至1929年12月
    中共中央军事部部长杨殷、周恩来(后)。下设军事委员会,主任杨殷、周恩来(后),委员杨殷、周恩来、彭湃、颜昌颐、项英、关向应、李硕勋(后)、李超时(后)、彭干臣(后)。内设机构除原有的参谋科,科长曾中生、旷继勋(后);组织科,科长欧阳钦;秘书处(由原秘书科改称),秘书长欧阳钦(后)外,增设了特务科(科长陈赓)、兵士科(科长邢士贞)和交通科(科长吴德峰)。
    中共红军第四军前敌委员会(1928年6月组成),书记毛泽东、陈毅(代)、朱德(代),委员毛泽东、朱德、陈毅、龚楚、宋乔生。中共红军第四军军事委员会(1928年4月组成,6月取销,8月恢复),先后任书记的有:毛泽东、朱德、陈毅、潘心源、(彭清泉)、熊寿祺(代)。
    中共红军第五军前敌委员会,书记彭德怀。中共红军第五军军事委员会(1928年7月组成),先后任书记的有:邓萍、滕代远、彭德怀(代)、黄公略(代)。
    中共右江前敌委员会(1929年12月为领导右江百色起义和左江龙州起义而组成),书记邓斌(邓小平),委员:邓斌、张云逸、陈豪人、(陈导民)、龚鹤村、(龚楚)、雷经天、李谦。

    中共东江特委军事委员会(1929年6月组成),书记古大存。
    中共湘西(湘鄂西)前敌委员会(1928年7月组成,11月改组为湘鄂西前敌委员会,领导湘鄂西红军第4军),书记贺龙,委员:贺龙、陈协平、李良耀、贺锦斋、张一鸣、汪毅夫(后)、罗统一(后)、杨维藩(后)。
    鄂豫边(苏维埃政府)军事委员会(1929年2月,在鄂豫边第一届工农兵代表大会上组成,统一指挥该区红军武装),主席徐象谦(即徐向前)。信江革命军事委员会(1929年上半年组成),书记邵式平(?);闽北军事委员会(1929年组成),主席陈耿。
    各省委军事委员会领导人员情况。中共江苏省委军事委员会,先后任书记的有:彭湃(兼)、颜昌颐(兼)、李硕勋。中共广东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聂荣臻。中共湖南省委军事委员会,先后任书记的有:胡一鸣、廖乾吾。中共湖北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周逸群(?)。中共江西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蔡申熙。中共福建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陶铸。中共浙江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李硕勋(?)。中共河南省委军事委员会,先后任书记的有:吴德峰(?)、肖人鹄。中共山西省委军事委员会,先后任书记的有:苏亦雄、(谷雄一或谷一雄?)。中共陕西省委军事委员会。下设中共陕北特委军事委员会,先后任书记的有:刘志丹、谢子长。中共四川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李鸣珂。中共顺直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张兆丰。中共满洲省委军事委员会,先后任书记的有:刘少猷(兼)、韩源波。中共山东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杨汝贤。
三、1930年4月—12月
    1929年,中央军事部亦称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关向应、周恩来(后),委员:关向应、聂荣臻、傅钟、曾中生、刘伯承、李卓然、叶剑英。参谋部参谋长刘伯承,总政治部主任鲁易,武装工农部部长曾中生,士兵运动委员会主任傅钟、朱瑞(后), 秘书处秘书长欧阳钦。
    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1930年6月曾出现“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名称。7月,中央指示“在红色区域组织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随后,在中央苏区曾组成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委员有朱德、曾山、李文林、刘士奇、邓子恢、黄公略、彭德怀、王怀、林彪、彭清泉、(潘心源)、伍中豪、谭震林、陈毅、段月泉、方志敏、邵式平等。

    中共红军第1方面军总前委(1930年8月,成立红军第一方面军时成立),书记毛泽东,委员:毛泽东、朱德、周以栗、彭德怀、滕代远、黄公略、林彪、谭震林,秘书长古柏,中共长江局军委代表周以栗。红1军团前敌委员会(1930年6月,成立红1军团时成立)(辖第3、4、12、20、22军军委),书记毛泽东。红3军团前敌委员会(1930年6月组成)(辖第5、8、16军军委),书记彭德怀。湘鄂赣边军事委员会(1930年6月组成),书记佐平(即张启龙)。赣东北省革命军事委员会(1930年11月组成),主席方志敏。
    中共中央南方局军事委员会(1930年重新建立南方局时组成),书记李富春。中央军委南方办事处(1930年春组成,即广东省委军事委员会),主任叶剑英;红军第7军前敌委员会,书记邓小平;东江军事委员会,书记古大存。
    中共中央长江局军事委员会(1930年夏末组成,并兼中央军委长江办事处指挥机关),先后任书记的有:周以栗、西一(关向应化名)、刘伯承,参谋长刘伯承(兼)。中央军委长江办事处(1930年夏初组成,后由长江局军委兼),先后任书记的有:江钧(兼)、(项英)、蔡申熙,参谋曾希圣。领导湖南省委军事委员会、湖北省委军事委员会、江西省委军事委员会、河南省委军事委员会、四川省委军事委员会、川东特委军事委员会工作。

    中共湘鄂西军事委员会,书记周逸群(代)、邓中夏(后)。红2军团前敌委员会(1930年初,红军第4军与第6军在公安会师后组成第2军团时成立)(辖第2、6军军委),书记周逸群。
    鄂豫皖边临时革命军事委员会。1930年初,曾组成以徐向前为主席的鄂豫边军事委员会;1930年11月曾中生奉中央命令来鄂豫皖边组成临时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曾中生。中共红军第一军前敌委员会。1930年3月,由红军第31、32、33师组成第1军后,4月成立前敌委员会,书记曹大骏,委员:曹大骏、许继慎、徐向前、熊受暄、刘英、李桂良(?)、漆德伟(?)、姜镜堂(后)、王培吾(后)、孙永康(后)、曹学楷(后),秘书处长熊受暄。
    中共北方局军事委员会(1930年春重新组建北方局时成立),参谋长侯镜如(?),领导顺直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廖化平)、山西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苏亦雄)、山东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杨汝贤)工作。
  
    四、1931年1月—10月
    中共中央军事部(1931年1月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后,又称中央军事委员会),部长周恩来、李富春(代)。

    南方局(两广省委)军事委员会(1931年初南方局改为两广省委),书记李富春、李硕勋(后)。
江苏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杨子庄、陈维新(后)、李超时。

    湖北省委军事委员会,安徽省委军事委员会

    河南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方纪纲。
    福建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陶铸。
    顺直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廖化平。

    满洲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毕士悌、(杨林)(杨宁)。
  
    陕西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荣子卿、李杰夫(后)。
    四川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罗世文、李家俊(后);辖川东特委军事委员会,书记王维舟。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央苏区党的军事领导机构),主席项英(兼)、毛泽东(后),副主席朱德、毛泽东、项英(后)。下设参谋部,部长朱云卿(代)、叶剑英(后);总政治部,主任毛泽东、周以栗(代);政治保卫处,处长王稼啬(即王稼祥)、邓发(后);经理部,部长范树德;财务部,部长杨立三;军医处,处长贺诚(代);秘书处,秘书长刘伯坚、徐梦秋(后)。
    中共红军第1方面军临时总前委。1931年1月,中共苏区中央局成立后,曾撤销第1方面军总前委。5月又组成中共第1方面军临时总前委,受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书记毛泽东,负责组织周以栗,负责宣传古柏,秘书长郭化若,参谋处处长郭化若(兼)、左权(代)。领导:红军第一方面军,总司令朱德,政治委员毛泽东,参谋长朱云卿、郭化若(代),政治部主任杨岳彬、周以栗(后);闽粤赣边区军事委员会(1931年3月组成),主席(部长)张鼎丞、芦永炽(后)、卢德光(后);湘鄂赣省苏维埃军事部(1931年春组成),部长杨幼麟;赣东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方志敏;中共河西前敌委员会(1931年春组成),书记滕代远。
    湘鄂西革命军事委员会。1931年5月成立,同时组成主席团,主席团成员:贺龙、夏曦、万涛,参谋长唐赤英、周荣光(后)。
    鄂豫皖革命军事委员会。1931年2月,成立革命军事委员会鄂豫皖分会,主席曾中生,副主席蔡申熙、郑行瑞。5月,成立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和鄂豫皖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张国焘,副主席曾中生、旷继勋。

五、1931年11月——1932年5月
    1931年11月,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产生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取代中央军事部,成为最高军事领导机关。主席朱德,副主席王稼啬、彭德怀,委员:朱德、王稼啬、彭德怀、林彪、谭震林、叶剑英、孔荷宠、周恩来、张国焘、邵式平、贺龙、毛泽东、徐向前、关向应、王盛荣。
  
    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设有:
    总参谋部:部长叶剑英。辖作战局(局长张云逸)、情报局(局长曾希圣)、无线电总队(总队长王诤、政治委员翁英或翁瑛)、交通科(科长李国华)。
    总政治部(1932年1月,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改称为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主任王稼啬,副主任聂荣臻、贺昌(后)。辖组织部[部长叶季壮、李弼庭(后)]、宣传部[部长李卓然、张如心(后)]、敌工部(部长李涛)、地方工作部(部长周桓)、青年部(部长高传遴)、秘书处[秘书长滕代远、宋裕和(后)]、红军最高裁判所(所长袁国平兼)。
    总经理部:部长范树德,政治委员叶季壮。辖出纳科(科长李锦文)、管理科(科长李韶九)。
    总军医处:处长贺诚,政治委员彭真(彭龙伯);辖医务科(科长陈志方)、管理科(科长罗楚璞)。
    后方办事处:主任杨立三,政治委员倪志侠;辖总医院,主任杨至诚,院长傅连璋,政治委员郭秋实。
    总兵站部:部长杨至诚、杨立三(后),政治委员高自立、杨立三(兼)。
    抚恤委员会:主任贺诚(兼),委员贺诚、陈志方、杨立三、李锦文、滕代远。
    政治保卫局:局长钱壮飞。军委警卫团,团长谭希林、副团长熊惕辛。
    中国工农红军学校(1932年春由原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改称):校长肖劲光(代)、刘伯承,政治委员何长工(代)、刘伯承(兼),教育长邓萍(兼),政治部主任周以栗(兼),校务部部长杨至诚(兼)。
    湘鄂西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贺龙、夏曦、万涛、唐赤英、段德昌、关向应(后),参谋长唐赤英,政治部主任鲁易。
    鄂豫边苏区军事委员会(1932年2月组成),主席谭中亭。
    鄂豫皖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张国焘,副主席曾中生、旷继勋。
    赣东北军事委员会(1931年11月组成),书记邵式平、唐在刚(后)。
    中共临时中央局军事部(1931年夏临时中央成立时组成),部长李富春、武胡景(后)。领导江苏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李超时、陶铸(后)]、河北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湘农)、满洲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赵尚志、周保中(后)]、陕西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李杰夫、高维翰(后)]。

    六、1932年6月—1933年12月
    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主席朱德、项英(代),副主席王稼啬、彭德怀,委员:朱德、王稼啬、彭德怀、林彪、谭震林、叶剑英、孔荷宠、周恩来、张国焘、邵式平、贺龙、毛泽东、徐向前、关向应、王盛荣、博古(后)、项英(后)。
    中国工农红军(总部)(1933年5月组成)
  
    总司令朱德,总政治委员周恩来,总参谋长叶剑英、刘伯承(后),副总参谋长张云逸,总政治部主任王稼啬、贺昌(代),副主任贺昌、袁国平。
    总参谋部辖
    第1局,局长张云逸(兼)、左权(代);第2局,局长曾希圣;第3局,局长宋裕和;第4局,局长杨岳彬;通讯处,主任翁瑛,政治委员伍云甫(?)
    总政治部辖
    秘书处,秘书长肖向荣;组织部,部长李弼庭;宣传部,部长徐梦秋、张如心(?)、杨尚昆(?);敌工部,部长李涛、李翔梧(后);动员部,部长罗荣桓、杨岳彬(后);地方工作部,部长潘汉年、李维汉(后);青年部,部长高传遴、肖华(后)。
    总供给部,部长杨至诚,政治委员叶季壮。
    总卫生部,部长兼政治委员贺诚。
    后方办事处,主任兼政治委员高自立。
    总兵站部,部长杨立三,政治委员潘自力。
    抚恤委员会,主任叶季壮,委员叶季壮、张云逸、钱壮飞、徐梦秋、贺诚。
    军委防空处(1933年10月建立)
    政治保卫局,局长李克农
    少年先锋队中央总队部,总队长王盛荣、张爱萍(后),党代表周恩来(兼)。
    中国工农红军大学(亦称郝西史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何长工。
    红军第1步兵学校(亦称彭杨步兵学校),校长陈赓、林野(?),政治委员黄火青、张际春(?)。
    红军第2步兵学校(亦称公略步兵学校)
    红军特科学校,校长王震。
    通讯学校,校长刘光甫,政治委员王诤、杨兰更(后)。
    第1方面军(辖第1、3、5、7、9军团)
    总司令朱德,政治委员周恩来(兼),参谋长叶剑英(兼)、副参谋长张云逸(兼),政治部主任杨尚昆、袁国平(兼),政治保卫分局局长胡底。
    湘鄂西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辖第3军),主席团主席夏曦,成员夏曦、贺龙、关向应。
    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红4方面军进入川陕地区后组成),主席张国焘,副主席陈昌浩、徐向前,参谋长曾中生。
    第4方面军(辖第4、9、30、31、33军),总指挥徐向前,政治委员陈昌浩,副总指挥王树声,参谋长曾中生(?)、倪志亮(后),政治部主任张琴秋、陈昌浩(兼),副主任傅钟、曾传六(后)。
    中共陕西省委军事委员会(受北方局领导),书记汪锋。
    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1933年8月组成,归北方局及陕西省委领导),总指挥王泰吉,政治委员高岗。
1934年1月——10月
    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主席朱德、项英(代),副主席周恩来、王稼啬,军委秘书刘少文、肖向荣。
    中国工农红军(总部)
    总司令朱德,总政治委员周恩来,总参谋长刘伯承,副总参谋长叶剑英、张云逸,总政治部主任王稼啬、顾作霖(代)、李富春(后),副主任贺昌、李富春(后)。
    总参谋部辖

    第1局,局长张云逸;第2局,局长曾希圣,政治委员李湘林[李湘(舟+令)](李涛);第3局,局长宋裕和、王诤(后),政治委员翁瑛、伍云甫(后);第4局,局长宋裕和;第5局,局长唐浚(唐氵睿)、刘伯承(代);第6局(1934年2月与总动员部合并),局长滕代远;警备司令部,司令员吕赤水。等。
    总政治部辖
    秘书处,秘书长肖向荣;组织部,部长李弼庭;宣传部,部长徐梦秋、陆定一(后);青年部,部长肖华;敌工部,部长李翔梧。等。
    总供给部,部长杨至诚、叶季壮(后),政治委员何长工、叶季壮(兼)。辖军械科,科长胡治卿、张德风(后)。等。
    总卫生部,部长贺诚,政治委员翁瑛。辖医政局,局长陈志芳。
    总兵站部,部长杨立三,政治委员潘自力,辖第3兵站,站长赵尔陆。
    总动员部(1933年撤销,1934年恢复,1934年2月与总参谋部第6局合并),部长滕代远、陈阿金(未到职),副部长金维映。
    政治保卫局,局长李克农。
    少年先锋队中央总队部,总队长张爱萍、李才莲(后),党代表周恩来(兼)。
    中国工农红军大学,校长何长工、周昆(代)、刘伯承(代),政治委员何长工(兼)、徐梦秋(代),政治部主任徐梦秋,参谋长钟伟剑。
    红军第1步兵学校,校长陈赓,政治委员刘希平(刘西平),政教主任罗贵波,训练处长鲍德新(鲍德心)。
    红军第2步兵学校,校长林野,政治委员张际春,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兼)。
    红军特科学校,校长吴挺,政治委员袁雪祖。
    红军通讯学校,校长王诤(兼?)
    红军供给学校,校长杨至诚(兼)
    红军卫生学校,校长贺诚(兼)
    地方武装干部学校,滕代远(兼)
    湘鄂西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夏曦、贺龙(后)。领导第3军
    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张国焘,副主席陈昌浩、徐向前,参谋长曾中生。
    第4方面军,总指挥徐向前,政治委员陈昌浩,副总指挥王树声,政治部主任陈昌浩(兼),副主任曾传六、周纯全(后)。
    陕甘边革命军事委员会(1934年1月组成,受中共北方局及驻陕西特派员谢子长领导),主席刘志丹。
    八、1935年7月——9月上旬
    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主席朱德,副主席周恩来、张国焘、王稼啬。
  
    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为共同北上,6月增补了张国焘为军委副主席,8月任命张国焘为红军总政治委员。
    中国工农红军(总部)
    总司令朱德,总政治委员张国焘,总参谋长刘伯承,总政治部主任秦邦宪(博古,代)、陈昌浩(后),总政治部副主任李富春、杨尚昆(后)、周纯全(后)。
    原总参谋部改为总司令部,辖
    第1局,局长周子昆;第2局,局长曾希圣;第3局,局长宋侃夫,政治委员伍云甫(伍永福);另有第4局,第5局。
    总政治部辖
    秘书处,秘书长肖向荣;组织部,部长李弼庭;宣传部,部长陆定一;青年部,部长王盛荣;白军工作部,部长贾拓夫;地方工作部,部长刘少奇。
    国家保卫局,局长邓发。辖侦察部、执行部、管理科。
    总供给部,部长叶季壮,副部长毛泽民。
    总卫生部,部长贺诚,政治委员周坦之。
    红军大学(红1、4方面军会合后重新组建),校长倪志亮(未到职),政治委员何畏,政治部主任刘少奇(兼),教育长李特(兼)。
    前敌总指挥部(1935年7月组成,8月将红1、4方面军分为左、右两路军北上时,党中央和前敌总指挥部率领右路军第1、3、4、30等4个军。中国工农红军总部朱德、张国焘率领左路军第5、9、31、32、33军等5个军),总指挥徐向前(兼),政治委员陈昌浩(兼),参谋长叶剑英(兼),副参谋长李特。
    第1方面军(1935年8月恢复番号,辖第1、3、5、32军),司令员周恩来,政治委员周恩来(兼),参谋长周昆,政治部主任李富春。
    第4方面军(辖第4、9、30、31、33军),总指挥徐向前,政治委员陈昌浩,参谋长倪志亮。
    (其他各区红军略)
1935年11月——1936年10月
    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即中革军委)
    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周恩来、彭德怀,委员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王稼啬、聂洪钧、林彪、徐海东、程子华、郭洪涛、叶剑英(后)、聂荣臻(后)。
    总司令部(亦称参谋部),总参谋长叶剑英,副总参谋长张云逸。辖:第1局,局长张云逸(兼)、周子昆(后);第2局,局长曾希圣;第3局,局长王诤、王侃夫(后);第4局,局长宋裕和、雷思均(后)、徐长勋(后)。等。
    总政治部(西征期间称中国抗日先锋队总政治部),主任王稼啬、李富春(代)、杨尚昆(代),副主任杨尚昆。辖:秘书处、组织部(部长黄克诚)、宣传部(部长陆定一)、地方工作部(部长刘晓)、敌工部(部长李涛)。
    军委后方办事处(1935年11月组成,统一领导前、后方的供给、运输、医院、学校和地方武装)
    主任周恩来(兼),副主任聂洪钧。辖:
    参谋处,参谋长张云逸(兼)
    政治部,主任钟赤兵、袁国平(后)。
    总供给部,部长兼政治委员叶季壮,副部长白如冰。
    总兵站部,部长杨立三、杨至诚(后)。
    总卫生部,先后任部长的有:黄克诚、姬鹏飞、贺诚、钱信忠。政治委员:朱良才(?)、姜齐贤(后)。
    军委动员武装部,部长戴季英。辖:新兵训练处,处长周士第、政委黎林;补充师,师长毕士悌,政委黎林(兼)。
    政治保卫局,局长李克农。
    中国工农红军学校(第1方面军主力到陕北后,以干部团为基础组成。1936年2月改为西北红军大学,6月又改称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校长周昆,政治委员宋任穷、袁国平(后),政治部主任袁国平(兼)。
    第1方面军(1935年11月恢复红1方面军番号。1936年2月,主力东征时,曾用“中国人民红军先锋军”称号),司令员彭德怀,政治委员毛泽东,参谋长叶剑英,政治部主任杨尚昆。
    第2、6军团总指挥部(1934年10月组成第2、6军团总指挥部,由第2军团总部兼),总指挥贺龙,政治委员任弼时,副政治委员关向应。
    第4方面军(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朱德、总参谋长刘伯承随同第4方面军行动),总指挥徐向前,总政治委员陈昌浩,参谋长李特,政治部主任李卓然。

十、1936年12月——1937年7月
    中央军事委员会
    原称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1936年9月,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同年12月,扩大组织,组成中央军委。
    主席团成员: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张国焘、彭德怀、任弼时、贺龙。
    中央军委
    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周恩来、张国焘,委员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张国焘、彭德怀、任弼时、贺龙、项英、林彪、王稼啬、徐向前、陈昌浩、刘伯承、关向应、叶剑英、陈毅、肖克、董振堂、徐海东、聂荣臻、郭洪涛、张云逸、王维舟。
    中国工农红军

    总司令朱德,总政治委员张国焘。
    总司令部
    总参谋长刘伯承、周子昆(代),副总参谋长叶剑英、张云逸。辖:第1局[局长周子昆、张云逸(后)]、第2局(局长曾希圣)、第3局(局长王诤)、第4局[局长雷思均、王维舟(后)];警卫团。
    总政治部
    主任王稼啬、任弼时(后);副主任杨尚昆、邓小平(后)。辖秘书处(秘书长周桓)、组织部(部长杨尚昆兼)、宣传部(部长陆定一)、地方工作部(部长刘晓)、抗日战线部(部长肖向荣)。
    后方勤务部(总管军委一切后方勤务并指导前敌后方勤务部的工作)
    部长叶季壮,政治委员李文楷,政治部主任朱福成。辖政治部,总供给部(部长兼政治委员叶季壮,副部长白如冰,政治部主任钟伟华);总供给部设财政处(处长张元寿)、军实处(处长张元培)、粮秣处(处长邱会作)、兵工厂(厂长郝希英)。
    总卫生部
    部长贺诚,政治委员刘惠农,副部长姜齐贤,卫生主任戴振华。辖后方卫生部(后方卫生部在后方司令部编制内,受总卫生部领导),部长姬鹏飞,政治委员吕振球,卫生主任饶正锡;卫生学校,校长王斌,副校长孙仪之。等。
    总兵站部,部长杨至诚,政治委员李文楷(兼)。辖直属队第1、第2政治处。
    军委炮兵团
    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1937年1月,由红军大学改称),教育委员会主席毛泽东,校长林彪,副校长刘伯承,政治委员林彪(兼),教育长罗瑞卿、刘亚楼(后),政治部主任袁国平。
    第1分校,校长兼政治委员林彪,教育长罗瑞卿(兼),政治部主任傅钟、副主任莫文骅。
    第2分校(1937年初由木钵迁往庆阳,亦称庆阳步兵学校,4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该校隶属前敌总指挥部),校长刘伯承(兼),政治委员袁国平(兼),教育长周昆,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副主任罗贵波。
    前敌总指挥部(1936年10月组成),总指挥彭德怀,总政治委员任弼时,司令部总参谋长刘伯承、左权(后),政治部主任杨尚昆(兼),供给部部长周玉成,卫生部部长姜齐贤(兼)。辖:
    第1方面军(西征期间称西方野战军,之后,所辖部队统归前敌总指挥部指挥)
    第2方面军,总指挥贺龙,政治委员关向应,参谋长周士第,政治部主任朱瑞、副主任甘渭汉。
    后方司令部(1937年3月组成,李德驻该部),司令员刘伯承、张云逸(代),政治委员刘伯承(兼),参谋长张云逸、肖劲光(后),政治部主任罗荣桓。政治部辖组织部(部长谭政)、宣传部(部长徐梦秋)、抗日战线部(部长彭加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