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玄松岛无错字:个性制作成网络挣钱新途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6:00:14

个性制作成网络挣钱新途径

电子杂志也许不能终结博客,但的的确确成了集微视频、博客、播客、FLASH为一体的最新潮的个性制作商品。

网上挣钱,只靠开小店?那可落伍了。就在这个月,一个以微视频为特色的网站“酷6网”公布自己的网站财富榜:名叫“醋溜宝贝”的网友自去年9月15日在此注册后,居然在短短8个月里通过制作上传微视频,赢利4万多元。

何谓微视频?就是使用家庭摄像机拍摄的一些视频短片,有新闻也有编写的故事,长度不过一两分钟。类似的小规模制作在网络时代有着不可忽视的“钱途”:博客写手、播客主人、短信编者,等等,将自己制作的文字、画面、声效变成商品。这些成果在彰显个性的同时,也通过各种方式流传被复制,为实现商业运作提供了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时代的个性制作到底能赢得什么?

乘着网络的翅膀

点击率成就了网络个性制作。记者认识几位博客写手,尽管他们所获得的点击率刚刚过万,远不能与新浪等知名网站的博客名人相比,但这样的人气已经给他们所驻扎的网站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度。为留住他们、扩大品牌影响,这些网站纷纷通过“写手推荐”、“首页直达”等方式将他们的博客页面予以重点突出。更有甚者直接开出稿酬,按每周数百元的价格邀请他们长久在此“耕耘”。一位写手坦言,稿酬不算太高,但写博客本身是生活习惯,能获取额外收益,当然不错。

这样的运作方式在播客、FLASH(动画)制作、短信编写、铃声设计等网络个性制作中非常普遍。网站通过点击率等方式测评个性产品的受欢迎程度,然后给予制作者一定报酬。在“酷6网”上,网友就能看到“有钱一起赚”的口号,对可能得到的报酬一目了然:原创视频作品每一次广告展示即可获得至少一分钱的收益;转载视频作品每一次广告展示即可获得至少一厘钱的收益。对那些原本只是分享自己心情的个人制作者来说,这样的收益方式比打理网络小店更加轻松随意。

而在精明的网络商人看来,个人制作的产品不仅能提高网站人气,更能为网站带来与众不同的广告模式———利用短信、FLASH、微视频等个性产品制作“植入广告”。植入广告,就是将广告与个性制作的内容融为一体,内容就是广告,广告就是内容,这显然比赤裸裸地传播“某种产品好”的传统广告更加吸引人。一家视频网站曾对此作过尝试。它为某品牌酸奶举办微视频创作大赛,让个人制作者把酸奶的形象植入所编的故事里。活动中,网站收集到上万个作品,其中516个广告得到广告主认可并正式发布。网站于是在广告微视频中植入广告代码,通过点击量向业主收取广告费,再与作者分成。有一名网友凭借一个作品,在此次活动中分得7000多元的报酬。一人尚且如此,何况拥有516个广告的网站?个性制作报酬之丰厚,不言而喻。

从独打到专业团队

乘着网络的翅膀,个性制作者获得了积累人气的平台,也收获了赚钱的机会。这些机会正在被不断放大,直至形成更加明确的商业运作模式。电子杂志就是其中一个新生产品。

关于电子杂志,业内人士曾大胆预测:“2005年是名人博客元年,2006年是名人博客息年,2007年将成为名人电子杂志元年,电子杂志就是博客的终结者。”从现在的情况看,电子杂志也许不能终结博客,但的的确确成了集微视频、博客、播客、FLASH为一体的最新潮的个性制作商品。

在今年创办的电子杂志中,徐静蕾的《开啦》可谓来头最大。记者下载并点击进入后发现,《开啦》的内容设置与传统杂志相似,由目录、主编的话、专题、专栏和读者调查等部分组成。但在运用多媒体手段和打造杂志个性方面,却是传统杂志所无法比拟的:每点开一个页面,就能看到动态十足的图片和字体跳出来,并伴有与页面内容相匹配的声效。看厌了文字,还可来一段精彩的视频。与博客、微视频等个性制作相比,电子杂志的主题更集中,制作也更精美,也更易获得广告赞助商的青睐。果真,《开啦》首期广告收入就超过100万元。

这种原本私人制作的产品也被移植到企业的推广过程中。不少企业看中了电子杂志的亲和力,专门组建了公司的电子杂志制作班底,将电子杂志作为网络时代的又一种营销手段。这些作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MSN即时聊天工具等广泛传播。目标受众点开网址的结果不是简单的电子传单,而是一本详尽的产品目录。有音乐、有画面、有文字,还有时不时出现的FLASH等视觉小品,为阅读广告增加了无限乐趣。加上电子杂志的另一大特色是定期发布,间隔既不会太密集又不是太稀疏。严谨又恰到好处的广告形式显然能获得更多目标客户的认可,也为企业赢得了更多的真金白银。

可见,从随性的涂鸦式制作到企业组建专业团队,网络个性制作的市场之路正在越走越远。

“虐猫事件”反思

个性制作崇尚天马行空、无拘无束,但在博客、播客、微视频等个性制作产品较为集中的几个网站都有内容相近的声明,为个性制作立规矩。包括所有作者应自觉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任何色情、反动或其他非法作品等。

按照这一规定,能够上网公开传播的个性制作产品应该都通过了网站审查,不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可事实并非如此,特别在去年“虐猫事件”发生后,有关为网络个性制作产品戴上“紧箍咒”的呼声更加高昂。

“虐猫事件”缘起一段网友自拍的视频,记录了一名打扮时尚的女子残忍地将一只小猫活活踩死的过程。这一视频在网上流传开来后,网友们不仅对该时尚女子的做法表示愤怒,而且对网站传播这一片子表示反感。但网友们找遍法律法规后却失望地发现,对类似行为只能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这就说明,目前的法律法规对网络个性制作的管理依旧存在漏洞,有些时候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如果当事人不自觉,就可能出现问题作品。从这点看,为个性制作产品戴上“紧箍咒”的说法也是有其客观需要的。

“紧箍咒”一方面是在内容上进行必要限制,另一方面要对版权进行规范管理。尽管有相当一部分个性制作属于原创作品,但经过网络的多方面传播,极可能出现作者侵权或作者被侵权的情况。特别在以新闻为主要内容的个性制作中,版权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业内人士估计,国内80%以上的网络视频内容都未经正版授权。比如在今年春节联欢晚会之后,中央电视台就向多家未获得授权的视频网站发出侵权警告。可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互联网上的版权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在电子杂志等新产品的传播上,“紧箍咒”也需发挥作用。根据我国在广告、出版上的法律法规,杂志和广告的制作、发行都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但如今有相当一部分电子杂志绕开了这些过程,从而为市场秩序留下隐患。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尽快给出补救措施,杜绝网络时代的“打擦边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