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爸爸上路简谱:关于构建反腐倡廉宣教长效机制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7:23:11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对于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如何构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宣教顺利开展,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结合工作实践,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
  
  一、当前,反腐倡廉宣教机制缺失的主要表现
  
  (一)从宣教的内容上来看,缺乏针对性。一是廉政教育重点不明。理当成为重点对象的基层干部实际中往往成为教育的薄弱点,即充当教育者多,被教育者少,这必然导致一些基层干部廉洁意识的淡化。有些单位把对干部的教育和对一般职工的教育混为一谈,没有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的层次性;有的单位把应在干部中开展的教育活动搞成全员教育,表面上颇具声势,实则冲淡了重点。二是典型教育力度不大。正面典型相对太少,缺乏典型引路的作用;反面典型虽多,但也存在对身边典型剖析不够和教育形式单一等问题,震撼、警示作用有限。三是教育的针对性不强。面上的笼统式的教育多,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教育、专题教育少,千篇一律、缺乏个性化,其感化力、渗透力较弱。
  
  (二)从宣教的载体上来看,缺乏创新性。一是未能根据反腐倡廉教育自身的特点和时代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一味简单地采用填鸭灌输的办法居多;二是缺少组织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灵活性和时代感,未能有效地把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为大家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中,教育的方式方法机械教条,缺乏创意。
  
  (三)从宣教的效果上来看,缺乏实效性。一是内容与形式脱节。少数单位在廉政教育学习培训上,时间安排过于紧促或干脆不作安排,内容单调枯燥。有些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得不扎实,很少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目标与检验脱节。有些单位把教育当成“软任务”,只讲耕耘,不问收获。三是导向与现实脱节。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使整体教育效果不尽人意。
  
  (四)从宣教的系统上来看,缺乏规划性。有些地方在反腐倡廉宣教方面,突出地表现在“跟形势,随大流”,没有系统周密的安排,缺乏总体规划。“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主要是没有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无的放矢开展宣传教育,使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成为盲点,甚至空白。
  
  二、反腐倡廉宣教机制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领导重视不够。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对思想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一项“软任务”、“虚工作”,是一项可做可不做的工作。个别单位尚未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整体工作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没有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把宣传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落实的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还有的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思想教育对遏制腐败的作用不大,抓教育不如查案子。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干部重提拔使用,轻教育管理。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片面的认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事不关己,敬而远之的态度。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仅停留在口头上,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是忙起来不要,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
  
  (二)制度机制不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方面,已设定的制度不但不够健全而且落实不够到位,一些日常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仍然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随意性比较大,开展效果也因单位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另一方面,已有的一些制度、规定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还比较笼统,影响落实的效果。在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缺乏把反腐倡廉教育有效贯穿于业务工作方面比较系统的制度机制。个别人员和部门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热情不高,信心不足,被动应付,敷衍塞责,“大宣教”机制的发挥不理想。
  
  (三)整合力量不强。具体表现为相关部门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够明确,没有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表,没有统一的量化评比标准,各成员单位的优势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还未真正参与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来,宣教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宣教力量明显不足。特别在基层,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一方面是人员紧张,一些基层单位没有专门的宣教机构和宣教人员,工作处于临时性、被动性,给宣教任务的落实带来一定困难。另一方面是经费紧张,各单位普遍没有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由于经费紧张,宣教活动的声势和规模受到限制,一些必需的宣教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一些宣教活动无法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覆盖面和影响力比较小。
  
  (四)落实措施不力。近年来,各级党组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结合实际,虽积极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但在经常性教育方面,缺乏突破和创新,仍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单一的灌输型、警示型教育形式为主,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够,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典型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寓教寓乐的方式方法比较少。与文化宣传、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系较少,教育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专题栏目少,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有针对性的教育少。
  
  三、构建反腐倡廉宣教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好的机制能产生动力,形成活力,激发创造力,形成内在制约力,并经常、稳定地发挥作用。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是一项系统工程,所以,要想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就要在三个方面完善机制。
  
  (一)健全完善宣教组织协调机制。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反腐败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作用,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有利于纪委更加有效地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一要加强外部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党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以及文化艺术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情况,研究安排一个时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积极借助新闻单位的力量,主动联系,平等协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出版、文学、艺术、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共同为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献策出力。二要搞好内部协调。纪检监察系统除专设宣传教育工作的宣教室外,其他部门也承担着一定的宣传教育职能。如案件检查室和案件审理室承担着通过案件调查、取证、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职能;党风廉政室承担着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职能;执法室和纠风室承担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教育职能等等。各部门有独特的优势,肩负着重要的任务。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内部例会制度,搞好内部协调,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统一思想,协调行动,能够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效率。三要抓好上下协调。每一项宣教工作任务都离不开各地各部门的贯彻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就要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在督促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鼓励下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自选动作”,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宣传效果。
  
  (二)健全完善宣教任务分解机制。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任务55项,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这既是阶段性的目标,又是长期性的任务,必须统筹兼顾,总体部署,落实任务,打好阶段性战役,积小胜为大胜。一要制定工作规划。准确客观分析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势,积极协助党委制定合理的工作规划,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协助党委抓好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保证工作落实。二要确定工作目标。对宣传教育的每项工作,都要科学地制定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工作目标,确定合理的工作标准。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的思想,大力宣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大力宣传《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贯穿于对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以及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努力取得党风廉政教育的整体效果。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工作,要把运用互联网开展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之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和重点网站的合作,加强反腐倡廉网上宣传,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网上舆论。干部培训工作要按照五年轮训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确保轮训工作目标的实现。三要部署工作任务。任务确定之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召开年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适时召开工作会,对提出的宣传教育工作项目进行部署,搞好分解,压力传递;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切实负起抓落实的责任。
  
  (三)健全完善宣教工作落实机制。好思路、好政策要靠狠抓落实来实现。我们要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力度抓落实,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一要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明确分工,做到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人。各级党委(党组)应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各级纪委要落实好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抓好任务的分解和再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经常研究宣传教育工作,主动为宣传教育工作出主意、谋思路、想办法。宣教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多出主意,提建议、当参谋,促使主要领导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工作的总体部署。二要健全督查机制。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坚持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进行检查考核和经验交流,推动工作落实。每季度要监督检查,掌握进度,找出差距,推动工作;每半年要听取汇报,交流经验,总结成绩,解决问题;年底要拿出成果,评比表彰,抓好总结,提高水平。三要完善激励机制。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评比制度,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搞好科学分析,公开考核评比。通过树立典型,激发人们顽强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通过评选先进,评出方向,评出凝聚力、战斗力,评出奋发向上的工作劲头,进一步调动广大宣教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要构建培训机制。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政治业务素质的宣传教育干部队伍。宣教干部除了要有纪检监察干部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外,还应有更高的要求。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还要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所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宣教业务的开展,通过培训、经验交流、业务研讨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纪检监察宣教干部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宣教干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