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开往落日歌词:郝立忠:历史唯物主义与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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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与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有机统一
——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哲学形态定位
时间:2011年06月17日 10时03分   来源:《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作者:郝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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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形成时期的重要著作;马克思对其有重要的评价: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的序言中谈到与恩格斯写这本书的经历时说:“当1845年春他也住在布鲁塞尔时,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1]而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8年单行本)序言中不仅引用了马克思的评价,而且明确指出“我们的见解”是“主要由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2]。据此,国内学术界也普遍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清算了从前的哲学信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唯物主义”形成的重要标志,并且“这个有历史新质内容的唯物主义,就是历史唯物主义”[3];“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核心的新世界观的创立,标志着人类哲学思想的变革。”[4]并进而认为在《形态》中,“历史唯物主义的探讨占着主要的地位”[5]。这无疑都是正确的。但也给人们造成了一个印象,好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只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而没有创立“唯物主义辩证法”,甚至认为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新哲学。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如果我们能够从哲学基本问题出发,去追寻哲学形态评价上的更高层次,我们就会发现:在《形态》中,“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主义辩证法”是内在统一的,而不是在阐述一个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
一、哲学形态的层次与哲学评价的标准
要从哲学形态的高度分析《形态》的理论地位,对《形态》进行哲学形态定位,就必须首先弄清楚到底什么是哲学形态,什么是哲学基本形态,哲学形态的层次及其划分标准是什么。只有先弄清了这些问题,才能充分认识传统哲学评价局限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两个对子”必然造成的评价困境,为《形态》的评价奠定理论基础。
(一)什么是哲学形态和哲学基本形态
所谓哲学形态是指哲学的形式、结构和特征,如哲学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社会功能、思维方式、思维模式和表述形式等。
确立哲学形态的层次和划分标准,是进行哲学评价和进行哲学理论创新的必然要求,是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坐标,也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准备。在这方面,国内哲学家从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其后有关哲学形态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探索的论文和著作不断问世。欧阳康撰写的《哲学研究方法论》,第二章专门探讨“哲学形态学的思路和方法”,主张从“外延”,如“社会系统的内在要素”、“时代性哲学主题”、“某种哲学流派的不同历史形态”、“某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哲学派别的不同形态”等,着手划分哲学形态的层次,并据此提出哲学形态学的研究方法,为哲学形态学的研究开拓了道路;王干才主编的《实践思维——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研究》,主张“侧重于时间维度”来划分哲学形态,把两千多年来的哲学划分为“本体论形态”、“认识论形态”和“方法论形态”,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方法论为主要形态的哲学,“实践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应有形态;吴元梁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演变》,主张把“哲学内部结构的各种层次”作为划分哲学形态的标准,认为任何哲学学说或哲学理论,都必然是由一系列具体观点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体系。哲学体系又分为思想体系和叙述体系——前者对应“原生形态”(唯一),后者对应“衍生形态”(可以有多个),并据此确立了全书的论述架构。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关于哲学形态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论文发表,赵剑英、孙正聿还主编了论文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以上这些成果,在哲学形态层次划分方面各有千秋,对哲学形态学研究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但也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缺憾,就是仍然受“两个对子”哲学评价模式的影响,没有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来审定哲学形态的层次结构,因而无法据此确立哲学形态的最高层次及其划分标准,也就很难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当代西方哲学以及其他一切非马克思主义哲学从根本上区分开来。这也是当前国内学术界在哲学评价上深受西方现当代哲学的思维模式甚至黑格尔哲学的思维模式的影响,以至把黑格尔哲学或现当代西方哲学作为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样本的重要原因。
也就是说,在上述研究提到的哲学形态的各种层次之上,还存在着一个最高、最根本的层次哲学基本形态,其划分标准就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现代表现形式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缺少了对这个基本形态的准确把握,就很难建立起完整的哲学形态学和科学的哲学评价标准。因此,必须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入手,在对哲学形态的最高层次进行准确把握的基础上,确立哲学的划分体系和评价标准。
换句话说,哲学形态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一切哲学均在形式和特征上与其它哲学有着或多或少的差异,因而具有自己的形态。广义的哲学形态可以划分为哲学基本形态、哲学类型、哲学流派、哲学家思想体系、哲学家具体研究领域、某一研究领域的具体观点等几个层次。从狭义上讲,在日常学术研究工作中,为了适应哲学研究和评价的需要,必须将上述几个哲学划分层次按照具体称谓严格区分开来,只有其中的第一个层次可以使用“形态”二字,冠以“哲学基本形态”的称谓,其它各个层次不宜再使用“形态”二字,以免混淆。
而所谓哲学基本形态,是由回答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模式、表述形式和理论特征所决定的,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哲学门类,是哲学形态的最高层次。不同的哲学基本形态,除了哲学基本问题相同以外,在哲学的目的、本质、功能、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基本特征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区别。从哲学基本形态与“哲学类型”的关系来看,它在哲学的层次结构中是比“哲学类型”更高的一个层次。若以“水”的形态作为比拟对象,水有液态、固态和气态,哲学基本形态则可以划分为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依靠逻辑推论建立概念体系的哲学(暂名“传统形而上学”),和超越纯粹的思想领域、坚持从现实出发、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暂名“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哲学这两大基本形态,以及若干过渡形态。哲学基本形态之下的层次是哲学类型,如传统形而上学中的旧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机械论[6]等。至于根据哲学研究对象所划分的“自然哲学”、“社会哲学”和“思维哲学”等,根据研究内容所划分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都是比哲学类型更为低级的层次。
一般而言,国内学术界目前在哲学评价方面所缺乏的往往正是对哲学基本形态的准确把握和描述。
(二)哲学基本形态的划分标准
在哲学基本形态的划分上,马克思已不再满足于传统哲学把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仅仅局限于认识论领域,局限于“解释世界”方面,而是把它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拓展为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问题),并把它作为区分自己的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标准。他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也就是说,在马克思那里,最为基本的哲学形态有两个:一个是纯粹“解释世界”的哲学,也就是包括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传统形而上学;另一个是“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相统一的哲学,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哲学——马克思所创造的唯物主义辩证法。
把这一标准用于考察整个哲学史,我们可以看到:迄今为止的人类哲学史上,除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外的所有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以及各种“二元论”哲学,都同属于“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哲学基本形态。其基本特征是: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从纯粹概念出发,依靠逻辑推论建立绝对的体系;而与“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哲学基本形态相对应,马克思哲学则属于另一哲学基本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这里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指马克思原创的、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和灵魂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其实质上是“马克思哲学”的代名词,就是整个的马克思哲学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是被后人理解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最高规律”的那种”唯物主义辩证法”。它最基本的特征是:面向现实、面向人民大众,坚持理论与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坚持理论和实际、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哲学基本形态,它们在人类哲学史上发挥着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相比较而言,传统形而上学是一种低一级的哲学基本形态,但同时又是哲学思维的基础,其存在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唯物主义辩证法是一种高级的哲学基本形态,在指导人类社会的发展上具有传统形而上学无法比拟的作用,但又必须适当发挥传统形而上学所倡导的逻辑推论和理论体系在理论表述方面的作用。
因而,只有理论与实际、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把马克思哲学与其他哲学,如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现当代西方哲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等区分开来。而我们目前在对马克思哲学本质的简单概括,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等等,往往坚持从“物质”、“实践”或“人”的概念出发来推演逻辑体系,就很难说是准确表述了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充其量只能是反映了其一个方面或某些方面。实际上,这些概括仍然是从哲学的“两个对子”出发,用唯物与唯心、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四个因素来判定马克思哲学在认识世界方面的某些特征,以从纯粹概念出发建立逻辑体系为主要手段,因而很难与传统哲学甚至是黑格尔哲学的思维模式划清界限,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理论分歧。
二、《形态》想清算的哲学是属于哪一个层次的哲学形态
要想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想清算什么样的哲学,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判定《形态》中想要清算的哲学属于哪一个层次的哲学形态,是最高层次的哲学形态——哲学基本形态,还是第二个层次的哲学形态——哲学类型。
只要我们回到文本当中,参照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在时代的学术环境,对其进行认真的解读,我们就不难发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所要批判的哲学,恰恰是最高层次的哲学形态——哲学基本形态,而不是第二个层次的哲学形态——哲学类型,或者更低层次的哲学形态。《形态》中对这种哲学基本形态的描述是这样的:
(一)代表性人物及流派
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1847年4月4日,马克思在《形态》手稿完成不久,就把它称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8],非常明确地告诉人们他和恩格斯的批判对象是什么。而这其中,他们要批判的重点又是青年黑格尔派。《形态》在第一卷第一章引言部分就明确指出,“为了正确地评价这种甚至在可敬的德国市民心中唤起怡然自得的民族感情的哲学叫卖,为了清楚地表明这整个青年黑格尔派运动的渺小卑微、地域局限性,特别是为了揭示这些英雄们的真正业绩和关于这些业绩的幻想之间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显著差异”。[9]
(二)所属的主要思潮
黑格尔体系的解体过程及其演化——“从施特劳斯开始的黑格尔体系的解体过程发展为一种席卷一切‘过去的力量’的世界性骚动。”[10]
(三)所属的哲学类型
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对此,《形态》是这样表述的:“我们涉及的是一个有意义的事件:绝对精神的瓦解过程。当它的生命的最后一个火星熄灭时,这个caput mortuum的各个组成部分就分解了,它们重新化合,构成新的物质。那些以哲学为业,一直以经营绝对精神为生的人们,现在都扑向这种新的化合物。每个人都不辞劳苦地兜售他所得到的那一份。”也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想要面对的是黑格尔体系及其转化成的“新的化合物”。
(四)所属哲学形态
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他们所要批判的哲学属于什么样的哲学形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描述:
(1)研究主体:“德国的玄想家们”、“以哲学为业,一直以经营绝对精神为生的人们”。
(2)研究对象:观念、思想、概念。在《形态》第一卷第一章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批评说:“既然这些青年黑格尔派认为,观念、思想、概念,总之,被他们变为某种独立东西的意识的一切产物,是人们的真正枷锁,就像老年黑格尔派把它们看作是人类社会的真正镣铐一样,那么不言而喻,青年黑格尔派只要同意识的这些幻想进行斗争就行了。”
(3)理论特征: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形态》在第一卷第一章的引言部分,就非常醒目地揭示了他们的批判对象的理论特征——在“德国的玄想家们”的眼里,不论是“黑格尔体系的解体过程”,还是“席卷一切‘过去的力量’的世界性骚动”,“这一切都是在纯粹的思想领域中发生的”。在后文中也批评施蒂纳“他的全部伟大的行动并没有超出认识的范围,这种认识在日子结束时让事物的现状原封不动,只改变自己的观念——并且还不是关于事物的观念,而是关于事物的哲学词句的观念。”在批判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者”时也指出:“这些‘社会主义者’——或者像他们自称的那样,‘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认为外国的共产主义文献并不是一定的现实运动的表现和产物,而纯粹是些理论的著作,这些著作完全像他们所设想的德国哲学体系的产生一样,是从‘纯粹的思想’中产生的。”
(4)理论前提:黑格尔体系。“德国的批判,直至它最近所作的种种努力,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这个批判虽然没有研究过自己的一般哲学前提,但是它谈到的全部问题终究是在一定的哲学体系即黑格尔体系的基地上产生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之所以把外国的共产主义文献看作是“纯粹的思想”的产物,也是因为“他们企图用德国的特别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意识形态,来阐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文献的思想”。
(5)研究目的:“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的整个德国哲学批判都局限于对宗教观念的批判。”他们“只为反对‘词句’而斗争”。
(6)研究出发点:“他们的出发点是现实的宗教和真正的神学。”
(7)研究方法:彻头彻尾的思辨方法。《形态》一针见血地指出:“老年黑格尔派认为,只要把一切归入黑格尔的逻辑范畴,他们就理解了一切。青年黑格尔派则通过以宗教观念代替一切或者宣布一切都是神学上的东西来批判一切。”施蒂纳则是“让观念的历史来产生物质的历史,‘并且在其他各方面都是如此’”。《形态》在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时也指出:“这种真正的所有制的理论把至今存在着的一切现实的私有制只看成是一种假象,而把从这种现实的所有制中抽象出来的观念看成是这种假象的真理和现实;因而这种理论彻头彻尾是思辨的。”
(8)精神实质:只是“同意识的这些幻想进行斗争”。“这种改变意识的要求,就是要求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存在的东西,也就是说,借助于另外的解释来承认它。……既然他们仅仅反对这个世界的词句,那么他们就绝对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马克思和恩格斯尖锐地批评施蒂纳:“实质上,他不是‘把握世界’,而只是把他关于世界的‘热病时的胡想’当作自己的东西来把握并占为己有。他把世界当做自己关于世界的观念来把握,而作为他的观念的世界,是他的想象的所有物、他的观念的所有物、他的作为所有物的观念、他的作为观念的所有物、他自身所有的观念或他的关于所有物的观念。他把所有这一切表达为一句无与伦比的话:‘我把一切都归于我。’”
(9)哲学的功能:“这种哲学批判所能达到的唯一结果,是从宗教史上对基督教作一些说明,而且还是片面的说明。至于他们的全部其他论断,只不过是进一步修饰他们的要求:想用这样一些微不足道的说明作出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发现……。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在施蒂纳那里,客观世界的关系在反思中成为他的反思的创造物”。
(10)理论缺陷:理论与现实相脱离。《形态》批评“黑格尔哲学把一切变为思想、圣物、幽灵、精神、精灵、怪影”,批评施蒂纳“把历史化为思想、纯思想、仅仅是思想的思想”,揭示了康德形而上学的缺陷就在于割裂了理论与现实的关系:“在康德那里,我们又发现了以现实的阶级利益为基础的法国自由主义在德国所采取的特有形式。不管是康德或德国市民(康德是他们的利益的粉饰者),都没有觉察到资产阶级的这些理论思想是以物质利益和由物质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为基础的。因此,康德把这种理论的表达与它所表达的利益割裂开来,并把法国资产阶级意志的有物质动机的规定变为‘自由意志’、自在和自为的意志、人类意志的纯粹自我规定,从而就把这种意志变成纯粹思想上的概念规定和道德假设。”
概括起来说,《形态》批判的是这样一种哲学基本形态——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它的主要特征是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从纯粹概念出发,依靠逻辑推论建立绝对的体系。这种哲学形态强调逻辑推论,追求终极和绝对,是一切哲学思维的基础,但理论与实际相脱离、片面性和幻想性,也是其与生俱来的理论缺陷。
三、《形态》想建立什么样的哲学形态
与马克思和恩格斯想要清算的哲学相对应,他们想要建立的也是哲学基本形态高度上的新哲学——一种在哲学基本形态层次上能够与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分庭抗礼的新哲学。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是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面对的理论环境和《形态》所承担的历史任务,判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革命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写作《形态》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面对的理论环境是这样的:当时资产阶级的哲学家们对以往哲学所崇尚的理性,特别是启蒙时期和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进步传统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并提出根本改变哲学研究方向的要求。这一时期的资产阶级哲学派别很多,但其主流大体上可划分为两类:一是以尼采为代表,否定理性,宣扬神秘主义的直觉,主张哲学应由研究外部自然界转向研究人本身的内心世界,形成了哲学上的唯意志论等著名学说;另一类是以孔德为代表,反对探寻事物的始因和目的因,主张以经验为基础对自然界和社会进行研究,认为哲学只能描述和整理感性事实,企图把哲学变为实证科学,从而形成了哲学史上的实证主义等著名学派。这两大趋势一直影响着资产阶级哲学在现当代的发展方向。
孔德把哲学史划分为神学、形而上学和实证哲学三个阶段,把实证哲学作为哲学发展的最高阶段,在当时形成了较大的影响。但如果从哲学形态演变的角度看,这种划分既无法说明实证哲学与前两个阶段在哲学形态上的异同,也无法说明实证哲学与同时代产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异同。孔德虽反对亚里士多德式的形而上学,但也热衷于营造关于科学的必然发展阶段和等级的体系。他的哲学仍然没有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也就是说,孔德的哲学(他所说的哲学发展的三个阶段均包含于其中)以及他之前的所有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哲学,甚至包括马克思之后的绝大多数现当代西方哲学在内,仍然没有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其典型的特征就是: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依靠逻辑推论,从纯粹概念出发建立绝对体系。
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之前的德国哲学家,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虽然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特别是费尔巴哈新唯物主义的出现,已经使传统形而上学理论与实际相脱离的根本缺陷基本上暴露出来。但他们的批判还仅仅局限于如何认识世界的领域,仍然没有摆脱传统形而上学从纯粹概念出发建构绝对体系的思维模式,并不能导致传统形而上学作为哲学形态的真正终结。以一个全新的哲学形态来取代传统形而上学,已经成了哲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当时的德国哲学,青年黑格尔主义占统治地位。青年黑格尔主义继承了黑格尔哲学的基本精神,即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从纯粹概念出发建立绝对体系。其根本特征就是理论脱离实际,以追求新词句、构建新体系为最终目的。它不仅不能直接为人民所用,反而成了统治阶级愚弄广大人民群众的工具。
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所面对的最重要的哲学问题,已不再是在纯粹思想的领域如何建立哲学体系的问题,而是哲学如何面向现实、如何解决好自身与现实的关系问题。哲学的主题也由在纯粹思想领域建立绝对体系,转向解决理论与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问题,亦即要在哲学基本形态的高度进行哲学革命。因此,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及与恩格斯共同撰写的《形态》等著作中对黑格尔、费尔巴哈以及沿袭黑格尔哲学的“青年黑格尔派玄想家们”的哲学思想进行了深入的批判,抛弃了从抽象的人出发的人本主义理论,把自己的哲学与现实结合起来,从抽象的“人”转向对现实社会生活的科学描述与批判,转向为无产阶级解放事业服务,创立了与传统形而上学截然不同的全新的哲学形态。正是在这种从现实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的崭新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马克思把自己的研究领域从宗教批判、政治批判,依次拓展到意识形态批判、哲学批判和经济学批判,深入到当时社会的各个领域,彻底打破了以往把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理论视为互不联系的学科体系的陈规陋俗,真正把它们在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统一起来,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也正是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马克思才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阐明了资本主义灭亡和社会主义胜利的必然性,论证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创立了唯物主义辩证法。
其次是要对《形态》的文本进行考察,看看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他们想要建立的新的哲学基本形态进行了怎样的理论表述。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他们的新哲学是这样描述的:
1.研究主体:“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
2.研究对象:“现实的世界”、“人的解放”的“现实的手段”和“事物的真实面目”,认为理论是来自现实,是现实的反映,坚持理论与实际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强调“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
3.理论特征:通过现实的手段、通过革命来改造现实世界和人们的观念。“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由此还可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
4.理论前提:“对黑格尔体系进行全面的批判”。
5.研究目的:实现“人类的大多数”、“无产阶级”的解放。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再关注费尔巴哈的“一般人”,而是把目光投向“人类的大多数”和“人民大众”,认为“人民大众即无产阶级”,“这种阶级形成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从这个阶级中产生出必须实行彻底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的意识”。
6.研究出发点:现实的个人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
7.研究方法:从现实出发,认识和改造世界。在认识世界方面,要“从现存的现实关系出发”,建立 “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强调“须要‘把哲学搁在一旁’……,须要跳出哲学的圈子并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去研究现实”。
在改造世界方面,深入考察人的解放的实现途径,认为“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反对“离开了现实的历史”,从抽象的人出发空谈人的解放。并进一步指出:即使是要消灭青年黑格尔派为之大伤脑筋的“词句”,也“要靠改变了的环境而不是靠理论上的演绎来实现”。
8.精神实质:按照人类的大多数人的利益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以至实现共产主义。“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实现事业本身,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是必需的,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
9.哲学的功能: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相统一。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赋予哲学的主要任务是改造世界:“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但他们不仅不否定认识世界的作用,而且还强调要“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认为从现实出发对人类社会历史进行的研究“当然也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
10.理论贡献:建立了一种与传统形而上学有着根本区别的全新的哲学基本形态。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非常重视对“哲学和对现实世界的研究这两者的关系”的研究,认为要正确认识理论与现实的关系,决不能依靠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依靠“从黑格尔那里继承来的理论武器”,只有从现实出发,“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而不是仅仅依靠“哲学词句”,才能真正实现哲学与现实的统一。
由此可见,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要建立的是一种在哲学的目的、任务、对象、特征、方法、功能等方面,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有着根本区别的哲学基本形态,它最基本的特征是:面向现实、面向人民大众,坚持理论与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坚持理论和实际、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它已不再是那种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仅仅从纯粹概念出发的逻辑推论。这种新的哲学形态,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它的 “唯物主义”,不是主张从“物质”或“实践”的概念推演体系,而是主张从现实出发,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它的“辩证法”也不再是概念辩证法,不再是纯粹概念相互关系的推演逻辑,而是现实社会中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绝大多数人与少数人或人民群众与统治阶级的关系问题以及如何来处理这些关系的方法论。也就是说,它不仅要求理论是正确的,而且要求正确的理论能够付诸实施,要求理论与实际、与实践相统一。它将 “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上升到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关系的高度来认识,实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有机统一,而不是在阐述一个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这种新哲学,我们既可以称其为历史唯物主义,也可以称其为唯物主义辩证法,或是直接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但不论是给它什么样的称谓,都应该站在哲学基本形态高度,看到它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
四、《形态》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从哲学基本问题和哲学基本形态的高度解读《形态》,可以对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带来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建立哲学形态学十分紧迫而且必要
《形态》从哲学基本形态的高度对青年黑格尔派进行的批判告诉我们:确立哲学基本形态的划分标准,是进行哲学评价和进行哲学理论创新的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前提条件。近年来国内哲学界有关如何实现中西马的融合,现当代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各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们还是不是形而上学,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是什么,如何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等一系列有关哲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的争论,共同指向这样一个问题:哲学基本形态的划分标准是什么,不同的哲学基本形态各自具有怎样的功能、在世界哲学体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发挥怎样的作用?这个问题正是哲学形态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亟须予以解决。但由于对哲学基本形态的功能、特征以及划分的层次和标准缺乏统一的认识,导致国内外学术界在哲学评价上深受西方现当代哲学的思维模式甚至黑格尔哲学的思维模式的影响,很难在整体上对世界哲学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不仅容易导致哲学形态划分标准的千差万别甚至颠倒哲学基本形态与哲学类型的关系,而且容易导致不同“哲学形态”的相互交叉和混淆,甚至对同一个人或同一个哲学流派,也会由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关注问题的不同而被划分到不同的“哲学形态”。这都为哲学基本形态、哲学流派和哲学家的评价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并进而导致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诠释上的混乱,甚至于有人坚持用黑格尔哲学或现当代西方哲学来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严重影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宣传与普及,并进而影响了民族精神的建设。因此,建立哲学形态学,从世界哲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两个方面来审视哲学形态的功能、特征以及划分的层次和标准,对于推动当代中国哲学特别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繁荣和发展,不仅十分紧迫,而且非常必要。
(二)必须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关系
由于《形态》对青年黑格尔派以及它的哲学基地——黑格尔哲学体系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人们就很容易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对立起来,彻底否定传统形而上学的作用。实际上,这就像一些西方学者把“后现代”与“现代性”对立起来一样,是行不通的。如果从哲学形态学的高度来观察问题,我们就不难发现:虽然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和以马克思哲学为代表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哲学基本形态:前者属于初级形态,后者属于高级形态,但在世界哲学发展史上,不论是初级的哲学形态,还是高级的哲学形态,都有着自己特殊的地位和功能。我们必须看到,初级的形态并不等于无用,并不意味着必须被抛弃。在现实世界中,往往越是初级的形态,存在越为普遍,功能上越是必备。传统形而上学作为一个比唯物主义辩证法低一级的哲学形态,分门别类进行研究,讲究推论的严谨、体系的严密,强调静止和稳定,追寻终极,勇于坚持真理,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即使是在现代社会,它也仍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个哲学形态的重要性同时又是它的局限性——它只在认识领域、“纯粹的思想领域”兜圈子,只是“认识世界”而不“改造世界”,很容易造成理论与实际特别是与实践相脱离。以《形态》为代表的马克思的哲学并不反对认识世界,它想要强调的仅仅是:只是满足于“认识世界”还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改造世界”!或者说,仅仅停留于哲学的初级形态还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具有哲学的高级形态!因此,低一级的哲学形态,虽然初级,但却是一些基础性的东西,抛弃了它,哲学的大厦就无法建构;仅仅满足于低一级的形态,满足于基础性的东西,而放弃对高级形态的追求,哲学大厦就缺乏了最辉煌的部分。我们既不能因为推崇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把传统形而上学看得一文不值,更不能因为推崇传统形而上学,就用传统形而上学来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甚至想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改造成形而上学。
(三)要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自己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研究现实世界的具体结论的表述,同传统形而上学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进行的概念推论区别开来
《形态》告诉我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不仅认识世界仍然是改造世界的基础、是必要的,而且要科学地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也离不开对自己的立场、观点、方法和结论的准确表述,甚至需要一定的表述体系。但它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所坚持的“本体论思维方式”,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它已经不再是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从纯粹概念出发所进行的逻辑推论,而是对认识现实世界和改造现实世界的立场、观点、方法和结论的描述。
就以马克思和黑格尔在对抽象思维的认识方面的差别为例:按照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人的认识与实践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过程。抽象思维作为认识的手段,只是人类统一的认识—实践过程的一个环节。唯物主义辩证法关注的是整个认识—实践过程,而不仅仅是人的认识过程或是人的抽象思维。而在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那里,抽象则是纯粹的抽象,是一种纯粹的概念推演或概念运动。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论及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对抽象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以及自己与坚持黑格尔立场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差别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指出:在经济学研究上有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马克思指出:如果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的。比如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因此,如果我们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并且通过更切近的规定我们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们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这“第一条道路”是经济学在它产生时期在历史上走过的道路。例如,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这是一种错误的方法。
马克思认为,这种方法之所以错误,是因为这种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仅仅是科学的认识过程的半个行程。因此,还必须走“第二条道路”:“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们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并认为这“后一种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只有这第二条道路才是正确的道路。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批评说,黑格尔虽然也认识到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但却把这个“思维用来掌握具体”的方式看作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从而陷入传统形而上学:“因此,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黑格尔颠倒了思维与现实的关系,因而就不能正确认识世界。
总之,只要坚持从哲学基本问题和哲学基本形态的高度来解读《形态》,我们就可以发现:《形态》中所坚持的哲学形态,既不是“物质本体论”,也不是“人本体论”或者“实践本体论”,而是一种面向现实、面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崭新的哲学基本形态。对于这样的哲学基本形态,已经很难用哲学上的“两个对子”来作出恰当的评价了。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34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1页。
[3]庄福龄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26~127页
[4]黄楠森、庄福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第1卷,北京出版社1991年,第413~414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卷说明,第8页。
[6]机械论亦即中国俗称的“形而上学”。西方哲学传统中的形而上学与中国俗称的形而上学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指一种以本体论为核心的以纯粹概念的逻辑推演为特征的哲学范式,后者专指“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的思维模式。两者有一定的共同性,但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为避免歧义,本人认为用“机械论”来表述后者似乎更为恰当。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页注52。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2页。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唯物主义辩证法;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