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野生鱼种类图片:新平县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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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工作总结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新平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

新平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来抓,狠抓四个关键环节,确保四个到位。

(一)抓“讲责”环节,确保领导到位。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落实,统一考核。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了县委主要领导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在抓好主管分管联系单位经济社会工作的同时,负责抓好主管分管联系单位、项目的反腐倡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切实做到重点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来信来访亲自审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不抓就是失职,不认真抓就是没有尽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思想。县委共召开4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9人次,班子成员与主管分管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廉政谈话63人次;县政府召开4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6人次,班子成员与主管分管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廉政谈话52人次;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制任务分解方案切实承担起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促进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在全县领导干部中营造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抓业务必须抓行风”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为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抓“定责”环节,确保责任主体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落实责任制与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不仅对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负总责,而且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负总责。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实行分片包干,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每位领导身上,并对责任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正职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重担”的齐抓共管局面。县委主要领导与9个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政府主要领导与6个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与80个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责任单位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417份,按照下达的责任目标,实行层层分解,形成人人有责、上下联动的反腐倡廉建设体系。同时,按照《玉溪市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要求,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细化为8个方面71项,分解到26个主办单位和44个协办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构筑了以上带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抓“评责”环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查和考核,把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考核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一是强化平时督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县委、政府以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为目的,积极开展调研和督查工作,形成了有效的督查机制。县纪委协助县委对全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采取“听、查、看、访、评”等方式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6月份,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10月份,对全县12个乡镇32个县直部门学习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组(监察室)多次深入负责乡镇和部门了解、指导和检查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明察暗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文明办事、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及贯彻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情况,并将督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的依据。二是强化年终考评。我县把考评作为落实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措施,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政绩和工作成效的具体形式。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考核工作效率,营造广大干部集中精力抓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县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同步进行的有效办法。成立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治素质强、工作业务精的80余名同志,组成8个考核组,于11月27日12月10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26项工作进行了统一考核。通过考核动员、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验资料、走访座谈、综合评定等程序严格考评,共评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33个,兑现奖励资金59000元,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四)抓“追责”环节,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县委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作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措施来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符合实际的考核操作方案和科学的考核量化指标体系,完善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的单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班子及成员不得参加次年的评先评优活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整顿或调整。一年来,共对6个集体和5个个人实施责任追究,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按照“八个突出”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突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探索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形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县、乡干部深入12个乡镇、120个村(社区)、1460个村民小组开展进村入户调研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调查研究、科学决策、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抽调14名人员组成十七大宣讲团,分6个小组深入12个乡镇巡回宣讲,十七大精神得到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新任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分级分类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工作技能的培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举办为期三天两批次的专题研讨班;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认真吸取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的教训,教育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积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县乡干部到外地参观学习。

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文化、新闻媒体等单位的资源和优势,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各级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与单位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把廉政文化传播到千家万户。组织26名副处以上干部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召开“迎新春、话助廉”领导干部家属贤内助座谈会,向科级领导干部家庭发放“倡导文明新风、创建廉洁家庭”倡议书,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校组织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廉政文艺调演, 举办“感恩教育”专题讲座和法制专题教育;新化等乡镇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开展了学廉政知识、唱廉政歌曲、举办廉政文艺晚会等一系列活动;桂山镇组织村(社区)干部到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以身边的案件警示村组干部;县经委到8家企业开展警示教育,部分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机构舆论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改版新平廉政网,开展网络评论,组织论文评比,努力形成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全年共采编党风廉政信息24期88条,被市级以上各类报刊杂志网络刊载110篇,其中:市党风廉政网采用88篇、中国反腐倡廉网1篇,玉溪纪检监察13篇,玉溪日报8篇。“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拓展,全县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有力度、有特色、有亮点,声势大、影响广、氛围浓、效果好。

(二)突出廉洁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按照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制度》、《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制度,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廉政鉴定、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工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一是抓谈话教育。对全县实职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测评和勤政廉政谈话,提醒广大领导干部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标,在领导岗位上勤奋工作,不掉队,走正路;对 79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提醒他们在新的领导岗位上开好头、起好步,切实增强廉洁执政意识。县纪委书记与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谈话36人次,戛洒等乡镇召开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企业三位一体的廉政座谈会,县财政局等单位对全体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新平供电公司对61名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强化了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意识。二是抓监督管理。县委、政府率先垂范,制定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在干部任免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和任前廉政鉴定制度,对122名干部作了廉政鉴定,新建廉政档案79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把好评先评优廉政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6人,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为评先评优提供廉政情况1397份,取消评先表彰资格集体4个、个人3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采购和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备案制度,公务用车采购备案54辆,外出学习考察备案105次804人。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12个乡镇与股级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县政府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2件、政协委员提案80件。三是抓清理治理。严格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对新任的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任职情况进行清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小灵通捆绑使用办公电话清理;对全县191个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清理;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燃修费进行清理,对接待费和燃修费居高不下的单位责令进行整改。

(三)突出案件查办,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始终坚持把惩治腐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手段,把工作着力点放到查办案件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建立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办案整体合力,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惩治腐败与促进发展的“双赢”效果。一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57件,办结率100﹪;立案、审结案件15件15人,其中:开除党籍10人,留党察看3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撤职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6.9万元。对5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对1名留党察看的党员给予恢复党员权利,解除2名受处分人员政纪处分,为反映失实的3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发挥了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

(四)突出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关注民生,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查“三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抽查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辅用书管理等行为,督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050.97万元。监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规范卫生系统诊疗、用药、收费行为,跟标采购、集中采购药品金额达2377.91万元;对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案件93件,涉案金额5.1万元。加强专项整治,严防公路“三乱”反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开展环保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31个污染隐患进行百日整治和中期整治。节能减排降耗工作和制止破坏生态行为执法工作切实加强,查处1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建立并实施以企业为主的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运行机制,节能减排意识得到巩固提高。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深入开展党委书记大接访和党政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健全干部约谈、访谈制度,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强化各级各部门执行县委、政府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重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对80个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涉及资金2.25亿元,与拦标价相比,节约资金700万元;签订廉政合同176份,涉及金额2.8亿元;监督政府采购金额达2727万元,与市场价相比, 节约资金199万元;开展招生、招聘、征兵等日常监督工作136次。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受理行政效能投诉案件4起,办结3起,正在办理1起;对行政效能考评在末位的1个乡镇和 3个政府职能部门共93人扣发奖金2.8万元;严格行政问责,对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4名领导干部和1名违反公务员八条禁令的干部进行行政问责;强化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监管方式,积极推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公开拍卖制度,监督22宗国有土地招拍挂、2宗国有资产处置、13宗行政划拨供地;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成22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在县安监局等5个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促进了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

(五)突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制度规范的重点,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机制建设,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有章可循。研究出台《新平县党群部门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和《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新平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学习督查机制》、《新平县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新平县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乡镇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新平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及乡科级领导干部学习督促机制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体系不断完善,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内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拓宽。继续执行县级领导挂钩扶贫点、联系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等制度,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干部学习培训、轮岗交流、效能考核、聘用制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推进,实施科级领导干部聘任17名和轮岗交流38名,一般干部轮岗交流40名,整合了人才资源,增强了机关活力,用活了机关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切实保证领导干部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积极探索绩效考核机制,制定《新平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在总结4家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1月起,在全县全面推行绩效考核。以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目标,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建立了审批公示、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审批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319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大,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支付效率,处理好年终结余问题;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和监管工作。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逐步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和厂务公开,科学制定公开目录,拓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六)突出农村基础地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出台《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平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任务分解的要求,协调配合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作用。

切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农村基层的特点和实际,依托县乡“两校”,对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利用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党课、群众会议等平台,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切实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内容。向农村基层及涉农单位赠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870本,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不断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集体资产监管等制度。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审计,对120个村(社区)支书、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金额达1.99亿元。公开选聘40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社区)副支书或主任助理,第二批120名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奔赴各村开展工作,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漠沙等乡镇实行村级财务双签制,形成以村帐镇管为主,村帐镇审和自我管理为辅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新机制;桂山镇“以奖代酬”选聘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居)民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财务方面的监督管理。基层站所、村(社区)与乡镇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推进村组干部考评激励机制,对村组干部实行绩效工资制,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考核兑付绩效工资317.64万元,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积极推行以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调动了村民参与监督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密切了干群关系。村(社区)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县级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得到有效落实,38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2个乡镇、99个县直单位联系53个困难村、108名乡镇党政班子领导联系120个村,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在不断完善以政务、村务和组务公开为主的基层公开工作的同时,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并与政务、村务公开有机衔接,做到“两栏合一”,保障了群众对政务、村务、党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深入治理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兑现农民工工资1000万元;加强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残疾人危房改造、 “奖优免补”、低保发放、新农合、集体收益等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开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25次,纠正存在问题3件,查处违纪农村党员干部6人;加快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稳步推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调查统计工作。检查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农负担责任追究制、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等规定,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和“点上突破、面上推进”的工作思路,在漠沙、桂山两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七)突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县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与当前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努力增强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一是始终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切实增强创造力。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组织全县上下围绕十个主题广泛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真正做到思想解放、视野拓宽,善于动脑筋、想办法,勇于出新招、求实效。二是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切实增强执行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推行四项制度的工作力度,扩大四项制度的实施范围,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改进机关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行政决策能力,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增强公信力。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真正做到掌权为民。四是始终坚持团结协作,切实增强凝聚力。县委、政府把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协作摆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的关系,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发扬民主与正确集中的关系,班子的团结意识不断增强,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创造了团结、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八)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一是通过建设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完善岗位目标考核,严肃工作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整合监督资源。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全面推进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设立派出机构,设置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乡镇和党群部门的纪检工作,设置2个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政府职能部门的纪检工作,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组(监察室)立足本职,按照工作规则,切实履行职责,为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实的体制和组织保证。

新平县2008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呈现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全年实现现价生产总值40亿元,比去年增长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7亿元,比去年增长20.1%;财政总收入8.75亿元,比去年增长46.3%;地方财政收入3.86亿元,比去年增长43.6%;地方财政支出8.38亿元,比去年增长2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亿元,比去年增长23.5%;农民人均纯收入3938元,比去年增长1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68元,比去年增长20.2%。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我们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加以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新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