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鱼鱼苗价格:雪小禅:在传统与颠覆间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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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在传统与颠覆间我行我素

2011-08-25    来源:当代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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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雪小禅在西安举行《雪小禅十年典藏文集》签售会及读者见面会,本报对她进行了专访,继而也让我们看到了潜藏在那些妖娆文字背后的一位颇具仙风侠骨的曼妙女子。

 

人物名片
  雪小禅,中国作协会员,河北文学院签约作家,《读者》杂志百名签约作家之一。出版小说及随笔集40余本,在近百家报刊杂志开辟个人专栏,累计发表文字千余万字。其作品多次入选中学课本读物,多次登上各种畅销书排行榜,在各种征文中屡获大奖,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畅销日本、越南等国家;繁体版《无爱不欢》《刺青》《我爱你,再见》已经在台湾上市。

 

  初见雪小禅,和她笔下文字的薄凉、精致、唯美稍有差异:一袭棉质的白衬衫,一条麻质的蓝色长裙,斜刘海的短发,未施粉黛的脸,少了些距离感多了些让人倍感温润而随性的气息。
  对话从雪小禅的生活状态开始。她用这样一段非常书卷而唯美的字眼来形容:用文字腌制时间,煮字疗饥,过鲜衣怒马生活,享受银碗里盛雪的闲情,在三生韶光贱的光阴里,指尖上捻花,孜孜以求,散发微芒。
  说起这半年来的生活,她一直和京剧艺术家裴艳玲在一起,因为她的下一部新书就是《裴艳玲》传记,也是她写作生涯中期许的一个突破。


    写作:可以没有写作,但不能没有生活
  从十五六岁的年纪,雪小禅便疯狂地迷恋张爱玲,开始尝试写一些诗歌,不成想就这样走上了写作的路。她的文字有些杜拉斯的毒辣,有些张爱玲的倨傲,有些别人眼里的清纯和精致,更有雪小禅式的彻骨。
  一个与文字相伴的女子注定会有被文字控制的情绪,被它牵引、感染着,因为对于一个创作的人来说,大量的时间注定都是一个人呆着,寂寞和孤独这两朵因文字浸润盛放的情绪奇葩,不是享受却必须抵抗,雪小禅说用文字打败它是最好的方式。
  当偶尔因写作而感染到情绪时,她说她最好的排遣方式是在风里散步,走得非常地快,直到走得很累,然后回家睡觉。随着年龄增长,岁月的侵蚀以及经历过打击或者伤害,人会变得越来越淡定,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什么比坚持自己的方向走下去更重要。
  当问到她如何看待写作时,她这样回答:“写作不是我生活的全部,甚至只是一小部分,我可以没有写作,但不能没有生活。我觉得什么事成了职业就成了无聊的事情。我更愿意把业余的事情做好。因为我更愿意把自己活出不同的味道,把人生活得更灿烂些。

  爱情: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到一粥一饭的烟火里
  雪小禅的笔下写尽了爱情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当记者问到她对爱情的看法时,她说,爱情和年龄有关,二十岁时恨不得把全世界的爱全给了一个人才是真的,那时想的最多的是山崩地裂海枯石烂,爱到死才觉得全力以赴。回过头来时才发现,那过于表演化。年龄越大越觉得一粥一饭才安心,看到卖烤红薯的,知道他爱吃,赶紧买上一块。爱情里,真实往往最能打动人。用嘴说爱一个人,即使说一万年,也不如为她真实地做一件小事。爱情归根到底还要落到烟火里,平淡却真实而温暖。
  如果说爱情就是吃饭、睡觉,肯定有人会说这太庸俗,可是落实到真正的似水流年它却真的就是这么简单,因为爱情最难抵挡的就是时间,这两件事情如果和最爱的人一起一辈子欢喜地去做,那就是爱情!
  就像京剧流派中有一种说法是错骨而不离骨,不瘟不火、不嘶不懈,涩中带滑,如果感情修炼到这种境界,当是最好的爱情。如同《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写道,一个老男人爱了一个女人一辈子,到最后他们终于相爱了,接吻时女人说,“我有老人味了,嘴里味道不干净了。”男人说,“我不嫌,我也有了。”这才是真正的饱满的爱情。


    时尚:拥有奢侈品却不知道它们是时尚的最高境界
  作为女人,时尚的话题自然是少不了的。雪小禅说,“我是自然的、野生的、寂寞的,热爱爱情的女子,这种内心饱满和丰盈的生活状态,是用光阴浸淫出来的,不是用金钱和物质堆砌出来的。”
  谈到奢侈品,雪小禅说自己对追求奢侈品是非常反感的,那些高价位的东西太冷冰冰了,不适合她。她认为国人把奢侈品当作身份的象征,把它们当作炫耀的资本是一种太无聊的表现。虽然她也有几件奢侈品,比如爱马仕的丝巾,但是在她看来那就是一条围脖,仅此而已。
  在她看来,穿几十块的裙子照样可以与众不同,最重要的在于要把东西的味道穿出来。当一个人的内心足够强大的时候,就不再刻意地需要外在的东西做支撑,让自身散发出气场把五十块钱的衣服穿出五千块钱的品质,那是一种本事。
  尤其这半年和京剧大师裴艳玲在一起,这一点更是让她深有体会。裴艳玲大师有很多戏迷送的奢侈品,她却从来都不知道它们是谁,随手可能就把一只LV的包包送人了,她有很多奢侈品牌的手表,却随意地扔在抽屉里,在她看来那就是看时间的一块表而已。而对于化妆品,她每天早上起来只用清水洗脸,抹一点宝贝霜,在雪小禅眼里这一切纯朴而动人。“奢侈品就是一件东西,它证明不了什么,一个人拥有奢侈品,却不知道它是奢侈品,这是一个人对时尚的最高境界。”雪小禅这样说。
  雪小禅从不穿高跟鞋,平时最爱的是大球鞋,即使为了配合采访,她也只是为长裙配了一双绣花鞋。她坦言,她的衣服很多都是在各地行走时,在不同的小店里淘来的,那些麻质的,棉质的东西是她的最爱。
  她从不用香水,在她看来自己的味道才是最独特的;她并不怎么痴迷于保养,虽然她也买那些国外的名牌护肤品,但在她的概念里,有就用,没有也无所谓。而那些高档的美容会所她是几乎不去的。
  她最喜欢的运动是散步和跑步,她说她从不去什么VIP健身会所之类的地方,大自然就是天然的,免费的健身房,为什么要把自己禁锢于那些四面围墙里的冰冷的器械上呢?也许你很难相信,身材瘦削的她竟还是一位美食家,虽然体重较从前重了十来斤,但她说,她从不会为了控制体重刻意地节食。
  雪小禅说,每到一个地方她最爱逛的是菜市场,而不是商场。她喜欢那些民间的生机勃勃的烟火气,她常常会在路边摊吃一碗当地的小吃,去看一个城市最老的宅子、胡同、街巷,听当地的老人用本地的方言说话,那些地方都有着最原始的饱满的活力。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些很俗气,恰恰是这种俗气,接了地气,让人觉得脚踏实地。俗世的烟火有着温暖而妥贴的可爱。因为它们和现实生活丝丝入扣———隔壁母亲骂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叹息声、公园长椅上搂抱着的年轻人……生活原本这样通透而真实。只有一个内心这么丰盛的人,对生活感悟强烈的人,才能写出唯美的文字,写出人性最美好的东西。

  美女作家:美女只是个助词
  很多媒体都把雪小禅称作美女作家,对此,她并不喜欢。在她的理解里,这个美女的称谓就和平时大家互相打招呼时说的那个“嗨”字的功能是一样的,只是一个助词,与美丽、赞誉之类的东西毫无关联。
  何为美丽。雪小禅说自己内心欣赏的女子,必是善良、知性、才情、敦厚的,她喜欢善良女子对人的诚恳,品质的纯粹,一个女人如果不够善良,便会很难与人相处。因此,有才有貌的女子且能保持善良甚是难得。
  在这个青春和美貌空前高涨的年代,雪小禅却语出惊人:她从来都不怕老,不怕脸上有皱纹,尤其作为一个痴迷于文字的女子,用文字取光阴里最美的刹那,种在自己的精神空间里,即使老了也老得缠绵、精致,让老成为一种值得炫耀的东西。
  比如杜拉斯,她更喜欢她老年时的照片,沧桑而坚定的眼神让魅力依然有着无与伦比的杀伤力;秦怡的白发在她的眼里同样展现着女性最美丽的风采。
  而对于那些身着名牌,手拎名包,身处浮华却内心空虚的女人,她说即使不是嗤之以鼻,至少也不屑以她们为同类。如同她喜欢刘索拉的一句话:你活着,因为你有同类。
  这个瘦削的,身高一米七二的霸州女子周身却发散着空灵,漂渺,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在西安一个炎炎夏日的早晨,用自己的主张诠释着对女人的定义。 

 

戏曲:痴迷到奉若知己的前世今生缘

  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雪小禅算是票友一个,她说自己喜欢京剧实在没有太多的机缘和理由,就觉得戏曲好像是一个前世今生的东西,是自己寻找了多年的一个老知己一样,想到它就觉得很温暖很贴心。在同龄人狂热喜欢齐秦和小虎队的时候,她偶尔听到一出《锁麟囊》,其中唱到“他叫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生、早悟兰因……”那种古典而怀旧,婀娜而惆怅的意境,一下子就暗和了自己内心的某种特质,一下子就喜欢上戏曲了。
  雪小禅最喜欢程派,最喜欢的名角是张火丁,自己唱的最拿手的是《春闺梦》,那些低回委婉、韵味无穷的唱腔,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让她像抽鸦片一样到了痴迷的地步,久而久之,这些绵长入髓的气息化为同样气质的文字一一描摩于她的笔端。
  在雪小禅的概念里,流行音乐也很美却很薄很脆像太平梳打,而戏曲却很厚很深如西安的古城墙,承载了千百年来历史和文化的博大精粹。当记者提及陕西的秦腔和河北梆子时,她调侃道,它们都是戏曲里的摇滚乐,拼命的撕吼里性感到压抑。

  爱好:五味杂陈的“杂家”
  作为一个高产的作家,雪小禅的爱好很多。比如读书,她说对书的感觉和品味,都是随着买书积累出来的,从建筑、音乐到民俗、宗教,涉猎内容极为宽泛,但不太看小说和散文,而对眼下的那些时尚类报刊她也会看,比如在机场候机的时候,无意间碰到手底下的时候瞄上几眼。虽然讯息如此发达,她却依然对纸质的东西热情不减,因为当她一页页翻看那些纸张的时候,它们就像是在给一个人倾诉,她喜欢那种慢慢品味的过程。
  雪小禅喜欢宗教文化,却没有宗教信仰,没有让自己归属于任何一个宗教。不过相对的,她比较喜欢基督教,她说那种让人的心灵得到宁静的纯美风格,肃穆的教堂,天籁之音荡涤灵魂的唱诗班,还有宗教文化都让她欢喜。
  除了读书,雪小禅还对绘画、收藏、书法有着浓厚的兴趣。她说真正的大家,必是一个杂家。博采众长才能融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于文字中潜藏流淌。
  而这些爱好中,雪小禅最爱的还有旅行,一个人的旅行。她喜欢这种状态,想走就走,想停就停,随性随意无拘无束。这份随性一如她无数张照片中所表现出来的简单、朴素、大方的剪影。
  提到最喜欢的地方,她的回答是苏州和杭州,这个外表中性稍有些冷漠的女子,骨髓里还是有着那些小桥流水的妩媚气息。她说自己最大的梦想是一个人能自由地来去,一个人游历世界,去欧洲看博物馆、美术馆,那些美丽的小镇、艺术家的故居;去非洲看它最原始的部落和景象带给她的震撼,她喜欢一个人到处游荡。
  虽然她现在身处繁华都市,但她最向往的却是当自己老去的时候,能够回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生活。她说生活姿势的迷人与否,实在只是和一种情调或个人的修为有关。所以,她愿意在春风牡丹的日子里,种种花,养养鱼,听听戏,坐在紫藤花架下,看半个月亮升起来,而空气中,有兰的清幽花香,扑面而来。

  十年前和十年后:把文字修成琉璃是一种境界


  她这样形容她的文字:像野草,随便扔在哪里都可以大片大片茂盛地生长。她这样总结她十年来的创作:青涩的,干净的,单纯的,写尽了爱情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所有的内容都代表着她那个阶段的心情。但是,现在的她,以及对未来十年的设想,她开始追求一种厚重,朴素,饱满,丰盈,坚定的东西,期许让自己的文字更有锤炼过后的精华,让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即使穿越时光的隧道,依然可以被很多人牢牢地留在记忆深处,历久弥新。如同她喜欢的一句话:“把文字修炼成一颗颗琉璃是一种境界。”

  父亲:上品生活的影响者
  提到对自己的人生影响最大的一个人时,雪小禅毫不犹豫地回答是自己的父亲。她说,小时候她曾抱怨父亲:“如果你官当大点,我和弟弟一定会有更好的工作。”可是父亲却告诉她:“指望父母的孩子,不会有多大出息,就像总在父母身边的鸟,永远也飞不高一样。”后来事实验证了父亲的话是正确的,她考取了外企白领,弟弟成了有名的工程师,身边那些只会依靠父母的人,却没有多少真本领。
  雪小禅说,父亲最大的特点就是,他喜欢的东西,都能玩到极致,他的世界总是有不同的精彩在上演。在美国期间,她发现到处都是像父亲一样的人,拥有快乐而迷人的心境,虽然没有多少钱,却悠闲地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闻闻风中花的香,读读金庸小说的侠气,弹一曲高山流水,和老友下下围棋,和自己的爱人,牵手去捡鱼肠子。雪小禅说这种简单而美妙的生活,就是她父亲的生活,曾经也是她觉得不求上进的生活,而现在,她却认为那是一种最美丽的生活。因为生活的上品,往往是不着痕迹,往往是最朴素的境界。

  西安印象:对城市的感觉犹如女人谈恋爱
  说到此次西安之行时,雪小禅说她三四岁时曾经来过一次西安,因为舅舅那时候在这里当兵,因为当时年纪太小了,所以几乎没什么记忆。所以,严格意义上说,这次签售会之行才是她第一次来西安。
  说到对西安的印象,雪小禅说她对一个城市的感觉,就和女人谈恋爱的感觉是一样的。比如西安,当她从城墙下穿过的时候,她就对西安生出某种亲切的感觉,这种似曾相识的心境缘于这座城市散发的某种气息暗合了她喜欢的一些气质,她坦言这些气息很动人,和她内心的气场很符合。
  她说她非常喜欢西安这座城市,因为它有它最独特的东西在里面,比如羊肉泡馍是不可复制的,比如老城墙是不可复制的,比如那些历史的遗迹是不可复制的。等签售会结束后,她会专门抽时间去看看西安的老城墙,看看那些老胡同,逛逛当地的菜市场,听听老人们的陕西方言,吃吃当地的特色小吃,去“最西安”特色的地方感受这座城市和她的心灵之约。

最字榜
  最喜欢逛的地方:当地的菜市场
  最喜欢的服饰:麻质的、棉质的衣服,项链,大球鞋
  最喜欢的风格:像风一样的随意
  最喜欢的颜色:蓝色,很危险的一种颜色,驾驭好它却很出彩
  关于对话:过瘾就是一种很好的状态,如果谈话的感觉是味同嚼蜡那是很失败的
  关于信仰:不论这个社会如何物欲横流,对纯洁真挚的的爱情的信仰从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