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账号解封器:秦皇岛金帝酒业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1:21:36

秦皇岛金帝酒业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

 

秦皇岛金帝酒业有限公司是1995年5月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赵立志,注册资本600万法国法郎。年销售额近600万元。(属酒类生产企业),该公司投资规模与年销售收入在同行业中属低等规模。经营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5号,公司于1995年5月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识别号:130311601147489。生产经营范围:生产酒及饮料。

 

二、评估数据采集

 

2007年4月,秦皇岛市国税局利用增值税预警系统,对增值税零、低税负企业进行监控,发现秦皇岛金帝酒业有限公司2006年税负为5%,而该行业市局税负6.67%,省局税负为7.75%,偏离预警值,列为低税负预警对象,确定为当期评估对象

 

三、案头分析及评估方法:

 

(一)根据我局确定对该企业的纳税评估期为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从CTAIS查询: 2006年1-12月该公司申报应税销售收入530万元,销项税额90.1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62.3万元,已纳增值税22.8万元,已纳消费税85.31万元,税负5%。2007年1-3月该公司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00.75万元,已纳增值税15.08万元,已纳消费税10.18万元。我们对申报的纳税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分析,企业能够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进行申报纳税。

 

使用存货变动评估方法,对企业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的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测算,本期产品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5242845.96元]+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1006230.79元]-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980443.28元])*(1+产品销售利润[862451.64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117614.08元])=6372170.98元,企业实际申报销售收入6307377.99元,测算数大于实际申报数,企业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使用增值税税负评估法,测算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6.01%,税负预警值4.15%。针对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测算收入不一致的现象进行纳税评估。

四、实施评估约谈

 

通过实地核查了解到:该公司主要生产两大类产品——葡萄酒及白酒,通过购入材料的投入量与产成品的产出量的比对,以及对仓库帐和财务帐的核对,核实发现以下问题:

 

(1)到仓库查看了企业库存的干红葡萄酒及白酒等数量,发现库存葡萄酒帐实不符。

(2)、到财务部门查看了有关的凭证、合同,发现企业存在以酒抵债、赠送等视同销售行为。税收管理员于2007年4月24日如期进行评估约谈,要求被约谈人回答和解释企业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经营方式状况、增值税低税负原因、产成品同消耗原材料、包装物的配比关系,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核算情况,并进行笔录。

 

通过约谈,企业会计承认,因对税收政策不是很了解,对视同销售行为理解不深刻,存在如下行为:

 

(1)2007年1月赠送客户葡萄酒100瓶,金额1600元,未视同销售。

 

(2)企业2007年2月发生以酒抵债行为,金额38000元,未视同销售。

 



五、企业自查情况:

 

通过实地核查、约谈,企业作出自查补税处理:

 

(1)2007年1月赠送客户葡萄酒100瓶,金额1600元,应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272元,补缴消费税160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企业2007年2月发生以酒抵债行为,金额38000元,应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5521.37元,补缴消费税3247.86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合计应补缴增值税5793.37元,消费税3407.83元,所属税款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六、评估结果

 

企业已于2007年5月10日将应纳税款及滞纳金补缴入库。

 

七、评估约谈效果:

 

通过本次评估,发现了该公司在库存仓管及财务核算方面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仓库材料、产成品管理与财务脱钩,产成品发出财务未做收入现象,建议该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人员和仓管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工作责任,企业管理者也要守法意识,加强财务监督。该建议得到了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计算增值税及所得税方面,财务人员对应税与非应税概念较为模糊,建议加强学习财务、税收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