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年终奖扣多少税:王羲之史料(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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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史料(图文)

(2011-07-11 14:23:19)转载 标签:

王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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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羲之行草书《百姓帖》

 

释文:

    百姓之命倒悬,吾夙夜忧,此时既不能开仓庾赈之,因断酒以救民命,有何不可。而刑犹至此,使人叹息。吾复何在,便可放之,其罚之制,宜严重,可如治日,每知卿同在民之主。 

 

    王羲之(303—361或321-379),字逸少,琅玡临沂人(今山东临沂),后居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父王旷,历官淮南丹阳太守、会稽内史。伯父王导,历事元帝、明帝、成帝三朝,出将入相,官至太傅。羲之幼时不善于言辞,长大后却辩才出众,且性格耿直,享有美誉。晋大尉郗鉴选中他为女婿,“袒腹东床”的典故就出于王羲之(见《世说新语·雅量》)。朝廷公卿着重王羲之的才器,屡屡召举为官,他都辞谢。后为征西将军瘐亮参军,累迁长史,进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世称“王右军”、“王会稽”。后与太原王述不和,称病去职,归隐会稽,自适而终。东晋升平五年卒,葬于金庭瀑布山(又称紫藤山),其五世孙衡舍宅为金庭观,遗址犹存。

    王羲之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人称“王右军”。他出身于两晋的名门望族。王羲之十二岁时经父亲传授笔法论,“语以大纲,即有所悟”。他小时候就从当时著名的女书法家卫夫人学习书法。以后他渡江北游名山,博采众长,草书师法张芝,正书得力于钟繇。观摩学习“兼撮众法,备成一家”,达到了“贵越群品,古今莫二”的高度。

   与两汉、西晋相比,王羲之书风最明显特征是用笔细腻,结构多变。王羲之最大的成就在于增损古法,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美仑美奂的书体。草书浓纤折中,正书势巧形密,行书遒劲自然,总之,把汉字书写从实用引入一种注重技法,讲究情趣的境界,实际上这是书法艺术的觉醒,标志着书法家不仅发现书法美,而且能表现书法美。后来的书家几乎没有不临摹过王羲之法帖的,因而有“书圣”美誉。他的楷书如《乐毅论》、《黄庭经》、《东方朔画赞》等“在南朝即脍炙人口”,曾留下形形色色的传说,有的甚至成为绘画的题材。他的行草书又被世人尊为“草之圣”。没有原迹存世,法书刻本甚多,有《十七帖》、小楷乐毅论、黄庭经等,摹本墨迹廓填本有孔侍中帖、兰亭序[冯承素摹本]、快雪时晴帖、频有哀帖、丧乱帖、远宦帖、姨母帖、平安何如奉橘三帖、寒切帖、行穰帖以及唐僧怀仁集书书《圣教序》等。

  王羲之的书法影响到他的后代子孙。其子玄之,善草书;凝之,工草隶;徽之,善正草书;操之,善正行书;焕之,善行草书;献之,则称“小圣”。黄伯思《东观徐论》云:“王氏凝、操、徽、涣之四子书,与子敬书俱传,皆得家范,而体各不同。凝之得其韵,操之得其体,徽之得其势,焕之得其貌,献之得其源。”其后子孙绵延,王氏一门书法传递不息。武则天尝求王羲之书,王羲之的九世重孙王方庆将家藏十一代祖至曾祖二十八人书迹十卷进呈,编为《万岁通天帖》。南朝齐王僧虔、王慈、王志都是王门之后,有法书录入。释智永为羲之七世孙,妙传家法,为隋唐书学名家。

  王羲之书法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书苑。王羲之书圣地位的确立,有其演变过程。南朝宋泰始年间的书家虞和在《论书表》中说:“洎乎汉、魏,钟(繇)、张(芝)擅美,晋末二王称英。”右军书名盖世于当时,而宋齐之间书学地位最高者则推王献之。献之从父学书,天资极高,敏于革新,转师张芝,而创上下相连的草书,媚妍甚至超过其父,穷微入圣,与其父同称“二王”。南朝梁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云:“比世皆尚子敬书”,“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改变这种状况的是由于梁武帝萧衍推崇王羲之。他把当时的书学位次由“王献之——王羲之——钟繇”转变为“钟繇——王羲之——王献之”,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萧衍云:“子敬之不迨逸少,犹逸少之不迨元常。”“不迨”,或作“不逮”,不及之意。萧衍的地位使他的品评有特殊的感召力,因而舆论遂定。

 

     王羲之画像

 

史籍记载(晋书·卷八十):

    王羲之,字逸少,司徒导之从子也,祖正,尚书郎。父旷,淮南太守。元帝之过江也,旷首创其议。羲之幼讷于言,人未之奇。年十三,尝谒周顗,顗察而异之。时重牛心炙,坐客未啖,顗先割啖羲之,于是始知名。及长,辩赡,以骨鲠称,尤善隶书,为古今之冠,论者称其笔势,以为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深为从伯敦、导所器重。时陈留阮裕有重名,为敦主簿。敦尝谓羲之曰:“汝是吾家佳子弟,当不减阮主簿。”裕亦目羲之与王承、王悦为王氏三少。时太尉郗鉴使门生求女婿于导,导令就东厢遍观子弟。门生归,谓鉴曰:“王氏诸少并佳,然闻信至,咸自矜持。惟一人在东床坦腹食,独若不闻。”鉴曰:“正此佳婿邪!”访之,乃羲之也,遂以女妻之。  
    起家秘书郎,征西将军庾亮请为参军,累迁长史。亮临薨,上疏称羲之清贵有鉴裁。迁宁远将军、江州刺史。羲之既少有美誉,朝廷公卿皆爱其才器,频召为侍中、吏部尚书,皆不就。复授护军将军,又推迁不拜。扬州刺史殷浩素雅重之,劝使应命,乃遗羲之书曰:“悠悠者以足下出处足观政之隆替,如吾等亦谓为然。至如足下出处,正与隆替对,岂可以一世之存亡,必从足下从容之适?幸徐求众心。卿不时起,复可以求美政不?若豁然开怀,当知万物之情也。”羲之遂报书曰:“吾素自无廊庙志,直王丞相时果欲内吾,誓不许之,手迹犹存,由来尚矣,不于足下参政而方进退。自儿娶女嫁,便怀尚子平之志,数与亲知言之,非一日也。若蒙驱使,关陇、巴蜀皆所不辞。吾虽无专对之能,直谨守时命,宣国家威德,固当不同于凡使,必令远近咸知朝廷留心于无外,此所益殊不同居护军也。汉末使太傅马日磾慰抚关东,若不以吾轻微,无所为疑,宜及初冬以行,吾惟恭以待命。”
    羲之既拜护军,又苦求宣城郡,不许,乃以为右军将军、会稽内史。时殷浩与桓温不协,羲之以国家之安在于内外和,因以与浩书以戒之,浩不从。及浩将北伐,羲之以为必败,以书止之,言甚切至。浩遂行果为姚襄所败。复图再举,又遗浩书曰:
    知安西败丧,公私惋怛,不能须臾去怀,以区区江左,所营综如此,天下寒心,固以久矣,而加之败丧,此可熟念。往事岂复可追,顾思弘将来,令天下寄命有所,自隆中兴之业。政以道胜宽和为本,力争武功,作非所当,因循所长,以固大业,想识其由来也。  
    自寇乱以来,处内外之任者,未有深谋远虑,括囊至计,而疲竭根本,各从所志,竟无一功可论,一事可记,忠言嘉谋弃而莫用,遂令天下将有土崩之势,何能不痛心悲慨也。任其事者,岂得辞四海之责!追咎往事,亦何所复及,宜更虚己求贤,当与有识共之,不可复令忠允之言常屈于当权。今军破于外,资竭于内,保淮之志非复所及,莫过还保长江,都督将各复旧镇,自长江以外,羁縻而已。任国钧者,引咎责躬,深自贬降以谢百姓。更与朝贤思布平政,除其烦苛,省其赋役,与百姓更始。庶可以允塞群望,救倒悬之急。  
    使君起于布衣,任天下之重,尚德之举,未能事事允称。当董统之任而败丧至此,恐阖朝群贤未有与人分其谤者。今亟修德补阙,广延群贤,与之分任,尚未知获济所期。若犹以前事为未工,故复求之于分外,宇宙虽广,自容何所!知言不必用,或取怨执政,然当情慨所在,正自不能不尽怀极言。若必亲征,未达此旨,果行者,愚智所不解也。愿复与众共之。  
    复被州符,增运千石,征役兼至,皆以军期,对之丧气,罔知所厝。自顷年割剥遗黎,刑徒竟路,殆同秦政,惟未加参夷之刑耳,恐胜广之忧,无复日矣。  

    又与会稽王笺陈浩不宜北伐,并论时事曰:   
    古人耻其君不为尧舜,北面之道,岂不愿尊其所事,比隆往代,况遇千载一时之运?顾智力屈于当年,何得不权轻重而处之也。今虽有可欣之会,内求诸己,而所忧乃重于所欣。《传》云:“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今外不宁,内忧已深。古之弘大业者,或不谋于众,倾国以济一时功者,亦往往而有之。诚独运之明足以迈众,暂劳之弊终获永逸者可也。求之于今,可得拟议乎!  
    夫庙算决胜,必宜审量彼我,万全而后动。功就之日,便当因其众而即其实。今功未可期,而遗黎歼尽,万不余一。且千里馈粮,自古为难,况今转运供继,西输许洛,北入黄河。虽秦政之弊,未至于此,而十室之忧,便以交至。今运无还期,征求日重,以区区吴越经纬天下十分之九,不亡何待!而不度德量力,不弊不已,此封内所痛心叹悼而莫敢吐诚。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愿殿下更垂三思,解而更张,令殷浩、荀羡还据合肥、广陵,许昌、谯郡、梁、彭城诸军皆还保淮,为不可胜之基,须根立势举,谋之未晚,此实当今策之上者。若不行此,社稷之忧可计日而待。安危之机,易于反掌,考之虚实,著于目前,愿运独断之明,定之于一朝也。  

    地浅而言深,岂不知其未易。然古人处闾阎行阵之间,尚或干时谋国,评裁者不以为讥,况厕大臣末行,岂可默而不言哉!存亡所系,决在行之,不可复持疑后机,不定之于此,后欲悔之,亦无及也。  
    殿下德冠宇内,以公室辅朝,最可直道行之,致隆当年,而未允物望,受殊遇者所以寤寐长叹,实为殿下惜之。国家之虑深矣,常恐伍员之忧不独在昔,麋鹿之游将不止林薮而已。愿殿下暂废虚远之怀,以救倒悬之急,可谓以亡为存,转祸为福,则宗庙之庆,四海有赖矣。  
    时东土饥荒,羲之辄开仓振贷。然朝廷赋役繁重,吴会忧甚,羲之每上疏争之,事多见从。又遗尚书仆射谢安书曰:   
    顷所陈论,每蒙允纳,所以令下小得苏息,各安其业。若不耳,此一郡久以蹈东海矣。   
    今事之大者未布,漕运是也。吾意望朝廷可申下定期,委之所司,勿复催下,但当岁终考其殿最。长吏尤殿,命槛车送诣天台。三县不举,二千石必免,或可左降,令在疆塞极难之地。  
    又自吾到此,从事常有四五,兼以台司及都水御史行台文符如雨,倒错违背,不复可知。吾又瞑目循常推前,取重者及纲纪,轻者在五曹。主者莅事,未尝得十日,吏民趋走,功费万计。卿方任其重,可徐寻所言。江左平日,扬州一良刺史便足统之,况以群才而更不理,正由为法不一,牵制者众,思简而易从,便足以保守成业  
    仓督监耗盗官米,动以万计,吾谓诛翦一人,其后便断,而时意不同。近检校诸县,无不皆尔。余姚近十万斛,重敛以资奸吏,令国用空乏,良可叹也。  
    自军兴以来,征役及充运死亡叛散不反者众,虚耗至此,而补代循常,所在凋困,莫知所出。上命所差,上道多叛,则吏及叛者席卷同去。又有常制,辄令其家及同伍课捕。课捕不擒,家及同伍寻复亡叛。百姓流亡,户口日减,其源在此。又有百工医寺,死亡绝没,家户空尽,差代无所,上命不绝,事起成十年、十五年,弹举获罪无懈息而无益实事,何以堪之!谓自今诸死罪原轻者及五岁刑,可以充此,其减死者,可长充兵役,五岁者,可充杂工医寺,皆令移其家以实都邑。都邑既实,是政之本,又可绝其亡叛。不移其家,逃亡之患复如初耳。今除罪而充杂役,尽移其家,小人愚迷,或以为重于杀戮,可以绝奸。刑名虽轻,惩肃实重,岂非适时之宜邪!

 

















    《羲之爱鹅图》

                                                                                                  

延伸阅读

王羲之辞郡原因及经过
    永和十一年(355)三月初,会稽内史王羲之称疾辞郡,归居剡县金庭。他的辞郡,不仅亲友似在梦中,辅政的会稽王司马昱也曾屡劝不止,朝野议论纷纷。关于王羲之辞郡的原因,《晋书•王羲之传》颇多微词,归咎于与“王述不协”,有损于王羲之的人格。王羲之是一个对国家对人民很有责任性的人,待人接物以“骨鲠”著称,不会沉缅于一己之私和个人恩怨中,他的辞退一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有关;他又是一个笃信道教的人,好服散长生,寻仙问道,信仰止足之分顺其宿心,他的辞退也和人生理念有关。总之,王羲之的辞退既有政治的社会的原因,也有个人理想的追求。他作出这样的决定,不会像“和王述不协”这样简单,一定是在漫长的价值考量后,才“止足之分,定之于今”的。

  “与王述不协“并非辞郡原因

  《晋书•王羲之传》曰:

  时骠骑将军王述少有名誉,与羲之齐名,而羲之甚轻之,由是情好不协。述先为会稽,以母丧居郡境,羲之代述,止一吊,遂不重诣。述每闻角声,谓羲之,当候已,辄洒扫而待之。如此者累年。而羲之常谓宾友曰:“怀祖正当作尚书耳,投老可得仆射。更求会稽,便自邈然。”及述蒙显授,羲之耻为之下,遣使诣朝廷,求分会稽为越州。行人失辞,大为时贤所笑。既而内怀愧叹,谓其诸子曰:“吾不减怀祖,而位遇悬邈,当由汝等不及坦之故邪!”述后检察会稽郡,辨其刑政,,主者疲于简对。羲之深耻之,遂称病去郡。

  查这段文字,其内容与《世说新语•仇隙》有诸多雷同,现抄录于下,以示对比:

  王右军素轻蓝田。蓝田晚节论誉转重,右军尤不平。蓝田于会稽丁艰,停山阴治丧。右军代为郡,屡言出吊,连日不果。后诣门自通,主人既哭,不前而去,以陵辱之。于是彼此隙大构。后蓝田为扬州,右军尚在郡,初得消息,遣一参军诣朝廷,求分会稽为越州。使人受意失旨,大为时贤所笑。蓝田密令从事数其郡诸不法,以先有隙,令自为其宜。右军遂称疾去郡,以愤慨致终。

  本传比这篇《世说》的内容多,其中埋怨儿子不如王述子坦之能干,这条亦来自《世说》;另一条,王羲之说王述服阙后可当尚书,投老可得仆射,也出自《世说》刘孝标注引《晋中兴书》。《世说新语》系南朝宋元嘉中刘义庆(403—444)镇荆州时,邀集袁淑,陆展、何长瑜、鲍照等文学之士所撰,南朝梁刘孝标(458—521)注,其中注引《中兴书》,是南朝宋孝武帝时奉朝请何法盛撰。

  徐震堮《世说新语校笺•前言》曰:“《世说新语》是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的一部主要记载汉末、三国、两晋士族阶层遗问轶事的小说”(1984年中华书局出版)。张撝之《世说新语译注•前言》也说:“《世说新语》是中国传统的志人小说的名著,主要记述了汉末魏晋人物的言谈风尚和遗问轶事”(199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很明白,《世说新语》的研究家都认为属志人小说一类,是一部古典文学作品。《汉书•艺文志》认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虽然《世说新语》中的人物是真实的,有些轶事或许事出有因,未必全是虚撰,但它是经过人为演译的文学小品,是不能把它当作历史文献的。《晋书》将小说大量的引入到人物传记中,学者褒贬不一,如唐代刘知几《史通》则提出批评。不说别的,单就《王羲之传》引《世说》与“王述不协”作为其辞郡原因,实大为不当,从历史的视角去分析它,其中破绽显见:

  其一•说王述居山阴守母丧三年,王羲之代郡,竟久久不去吊唁,后又不经通报,便自入其门,见家人哭,又不前而返,恣意陵辱;后王述服阙升为扬州刺史,游四城不辞而别,相与报复。像这样的故事,听起来像是儿戏。《晋书》或许觉得这样的说法太不合情理,加了一句“羲之代述,止一吊,遂不重诣”。这一加,更露出了文学虚构的真相。

  其二•说王羲之求分会稽郡为越州,这更是谙于历史的笑话。会稽郡虽在扬州辖下,但它是会稽王司马昱的分封领地,属诸侯国,内史只对会稽王负责,决定权全在会稽王手中,扬州刺史无权过问。如果要将会稽郡改置越州,皇帝必须先撤消会稽王。未经允许,就遣使赴朝廷游说,王羲之难道不懂这是欺君犯上之罪吗?再说,十年前诏王羲之为侍中,位重于刺史,而坚辞不就,且右军和刺史同为三品,何言“耻于其下”。王羲之是会稽王司马昱的姨表兄,司马昱七岁封会稽王,即征其为会稽王友,相伴八年,实有师生之谊。今又为会稽王内史,可直谏无碍,根本不会“遣使诣朝廷”,惹出“大为时贤所笑”的事来。

  其三•王述无权令王羲之“自为其宜”。“令自为其宜”是一句官场话,意思是你犯了错误,就该自动请辞,和今天另请高就、抄鱿鱼意思差不多。按晋朝官制,内史由皇帝直接任命,王述发现王羲之过失,就该表奏皇帝敕免。再说,王述是会稽王的亲信,王羲之是会稽王的内史,会稽王会眼看他两明争暗斗吗?《晋中兴书》较重礼制,在录用《世说》是文时,将“求分会稽为越州”和“令自为其宜”二节册除了。

  读小说很有趣,但是,如果把《三国演义》中的张飞放到《三国志》中去,那完全是判若两人了。王羲之和王述是东晋中兴时期二个品质优良、人格高崇的好官。一个以“骨鲠“著称,一个以宽容著称。他俩都是王子晋的后裔,同宗同龄,但从来没有在一起共事过。王羲之辞官后,和王述女婿谢万的关系可称莫逆之交,对他关怀备至。和他儿子王坦之理念相合,相与共谋,常有书信往来。在王羲之辞归后的书札中,也可看到“怀祖(王述字)可乎”?,“怀祖都共事”等问候和关怀的话。说他老来可作尚书、仆射,当是很高的评价,并当真言中。王述为扬州刺史,则以王羲之幼子献之为州主簿,故献之在晚年《辞尚书令与州将书》中曰:“王怀祖先辈名流,作此职(指尚书令)可谓佥允”,对王述翘指称好。从这些历史的真实中,可见《世说新语》和《晋中兴》所谓王羲之和王述构隙之说,纯属小说家言,是身后是非的文学抄作,严重诋毁并伤害了他俩的人格,误导了后人对王羲之的正确认识。如梁萧绎《金楼子》严历批评王羲之曰:

  余以为怀祖为得,逸少为失也。怀祖地不贱于逸少,颇有儒术,逸少直虚胜耳。才既不足,以为高物,而长期狠傲,隐不违亲,贞不绝俗,生不能养,死方肥遁。能书,何足道也。这位梁元帝很偏激,认为像这样狠傲不贞的人,不值得称“骨鲠”,而且连他的书法都不足道。这是多么深的误会,确实造成了研究王羲之的极大困惑。我们不该听信这些文学抄作,应努力探求历史的真实性,还给一个本真的王羲之。

  称疾辞郡的主要原因

  王羲之素称“自无廊庙志”,尤“不乐在京师”,对做官并无刻意的追求。他为江州刺史时,诏为侍中,坚辞不就,待职吴兴数年,实际上已经辞退过一次了。永和四年(348)诏为护军将军,又表求“驱使关陇、巴蜀”,戍守边关,后经扬州刺史殷浩厉言相劝,虽勉而就之,但心存忿懑。其与益州刺史周抚书曰:

  六日。昨书信,已得去。时寻复逼,或谓不可以不恭命,遂不获已。处世之道尽矣,何所复言。

  “处世之道尽矣”!是说做官做到头了,已经没有道理可讲了,似乎已生退意。在京都做了三年护军将军,便求外放盛产文房四宝的宣城,结果会稽王司马昱征其为会稽内史。从到任后写给司马昱的信中,看得出他很满意:

  羲之死罪。复蒙殊遇,求之本心,公私愧叹。去月十一日发都,违远朝廷,亲旧乖离,情悬兼至,良不可言。且转远非徒无谘观之由,音问转复难通,情慨深矣!故旨遣承问,还愿具告。羲之死罪。

  王羲之早先为司马昱会稽王友,今复为其内史,“复蒙殊遇”即此意。“求之本心”谓真心所求,诚愿此职。虽称心如意,但如《晋书》本传所说,“初渡浙江,便有终焉之志”,已经有了做满一个任期便辞退归耕的打算。他的这种想法,在永和九年(353)三月的《兰亭诗序》中已经有明显的表露:

  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王羲之感叹,人老了,几十年的仕途生涯厌倦了,人的思想感情随着各种事件的发生而变化,过去喜欢做的事情,俯仰之间“已为陈迹”。新生活将要开始,为此以文会友、乐淘山水的聚会,怎不叫人感慨兴怀。兰亭诗会可以说是王羲之回归自然的一次尝试,等待着机会的到来。

  兰亭诗会后,江东发生饥荒。据《晋书•穆帝纪》,永和九年,“三月旱”,“五月大疫”。《晋书•王羲之传》曰:

  时东土饥荒,羲之辄开仓账贷,然朝廷赋役繁重,吴、会尤甚,羲之每上疏争。

  在饥荒严重的情况下,王羲之提出了免征、赈济、清仓、肃贪、断酒等一系列安定灾民,防止流亡的主张,但撑握决策权的会稽王司马昱却置之不理。王羲之一莫筹展,多次写信同僚,叹惜曰:

  知郡荒,吾前东,周旋五千(百)里,所在皆耳,可叹!江东自有大顿势,不知何方以救其弊。民事自欲叹,复为意卿示聊及。

  断酒事终不见许,然守尚坚,弟亦当思同此怀。此郡断酒一年,所省百余万斛米,乃过于租。此救民命,当可胜言!近复重论,相赏有理,卿可复论。

  百姓之命倒悬,吾夙夜忧此。时既不能开仓瘐赈之,因断酒以救民命,有何不可?而刑犹至此,使人叹息。吾复何在,便可放之。其罚谪之制宜严重,可知治。日每知卿同在民之主。

  “吾复何在,便可放心”的意思是说,既然我的主张一事不依,在这个职务上还有什么用呢,应该让我辞退。“放归”之念,油然而生。

  正当饥荒漫延,难民流落,民心燥动时,会稽王非但不用力救灾,反命殷浩北伐,追征会稽税赋。王羲之急不可耐,连连写信给殷浩和会稽王,以剧言劝止,但会稽王置之不理。王羲之认为北伐内外条件未备,一年前谢尚攻昌许,兵败诫桥,敌势正旺。度量彼我态势,希望停止北伐,退兵以保江、淮。并说“若不如此,社稷之忧可计日而待”。王羲之致殷浩书483字,致会稽王书559字,是他留世的众多书信中言词最激、文字最长的二封信,说北伐“不亡何待”,又比称“秦政”,“恐胜、广之忧,无复日矣”!把北伐称为亡国败举。但他的耿耿直谏,却似泥牛入海,“吾书未被答”,会稽王显然冷落了他,更增加了他对时局的悲观,因而深深陷入了进退二难的境地。其致亲朋的信尽吐心中苦情:

  知数致苦言于相,时弊亦何可不耳。颇得应对不?吾书未被答。得桓护军书云,口米增运,皆当停为善。

  增运白米,来者云必行此,无所复云。吾于时地甚疏卑,致言诚不易。然太老子以在大臣之末,要为居时任,岂可坐视危险?今便极言于相,并与殷、谢书,皆封示卿,勿广宣之。诸人皆谓尽当今事宜,直恐不能行耳。足下亦不可思致言耶?人之至诚,故当有所面。不尔,坐视死亡耳。

  “相”即辅政的司徒会稽王,王羲之“数致苦言于相”,甚至“极言于相”,“而吾书未被答”,一腔热血,受到会稽王的如此冷落,觉得自己的主张“直恐不能行耳”,但又不能“位居时任,岂可坐视危险”,故而顿生“吾复何在,便可放之”的想法,成为称疾辞郡的导火线。

  王羲之由于和执政者北伐方略和救灾理念的政见分歧,是称疾去郡的决定性因素。在这种背境下,其处世理念和宗教崇拜应时萌动,成为称疾去郡的公开理由。永和九年(353)十月,殷浩北伐攻许昌,途径山桑(安徽蒙城北),前锋姚襄反叛,北伐告败。可以这样认为,殷浩山桑败绩后,是王羲之抽身而退最体面的时机,也是“骨鲠”秉性之使然。他写给会稽王的第一封辞郡书当在此时。他在和友人讨论道法优劣时,也提到了辞郡,其书曰:

  吾所奉,设教意正同,但为形迹小异耳。方欲尽心此事,所以重增辞世之笃。今虽形系于俗,诚心终日,常在于此,足下试观其终。

  为了终日不懈修炼道法,因而笃增了辞世的决心。“重增”道出了“辞世之笃”的内心玄机,说明他早有辞郡之意。王羲之已经五十多岁了,人生几何。他想信服散入道必能长生,所以必须为自己留出几年修炼时间,实现“所怀之重者”的人生理想。下面这封信,是他将归金庭庄园时写的,是对辞郡原因的真情告白:

  若世怀不尽,前者自当端坐观时,直方其道,或将为世大明耶。政有救其弊,□算之熟悉,不因放恕之会,得期于奉身而退,良有已!良有已!此共得之心,不待多言。又余年几何?而逝者相寻,此最所怀之重者。顷劳服食之资,如有万一,方欲思尽颐养。过此以往,未知敢闻,言止于今矣!

  当然,尚子平的毕娶远游,石奋父子的万石之风,疏广、疏受叔侄的功成身退,这些悠然止足之分的先贤,也是他学习的榜样。

  称疾辞郡的经过

  按晋制,王羲之辞郡,必须上疏皇帝御准,准辞后,还得等到新官到任后才能离职。这往往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过程。作为内史,他必须先到得会稽王的同意。他在一封信中,向亲友诉说了这一漫长的过程:

  鄙疾进退,忧之甚深。使自表求解职,时已许。乃当是公私大计,然此举不深又不宜。是之于始,二、三无所成。可以示从女,其劣欲知消息。

  信的意思是说:在请求以病告退的日子里,一直忧心重重。后来,会稽王同意我上疏穆帝,请求解职归田,今已得到恩准。会稽王认为进退是有关国家和个人的大事,说我此举没有深思熟虑,也是不恰当的。从向会稽王疏请辞退开始,上疏了二、三次都没有答应,今天终于成功了,虽不算是个好消息,但可以公之于众了。

  信是一种独特的文体,只求对方知情即可,别人往往很难看懂。这封信算是说得比较明白的,但什么时候“时已许”呢?请看王羲之给会稽王的这封信:

  羲之死罪!去冬在东鄮,因还使白笺,伏想至。自顷公私无信使,故不复动静。至于咏德之深,无日有隧。省告,可谓眷顾之至。寻玩二、三,但有悲恸。民以西夕,而衰疾日甚,自恐无暂展语平生理也。以此忘情,将无其人,何以复言。惟愿珍重,为国为家。时垂告慰,绝笔情塞。羲之死罪!

  这是王羲之去职时写给会稽王司马昱的告别信。永和十一年(355)三月初,新任会稽内史江虨到任,带来了会稽王给王羲之的信,故云“时垂告慰,绝笔情塞”。“惟愿珍重,为国为家”是临别赠言。信中感谢会稽王对他“眷顾之至”,重申了辞郡的原因,希望晚年能有时间去追求自己的平生理想。或许会稽王信中提及请他今后复出的意思,他则以“以此忘情,将无人其人,何以复言”婉拒。“寻玩二、三”和前札“二、三无所成”意同,说二、三次请辞皆未获准。“去冬在东鄮”是一个时间点。“去冬”指永和十年冬,“东鄮”即鄮县,时属会稽郡,今宁波市所属的鄞州和奉化。王羲之是在鄮县巡视时接到穆帝获准辞退的圣旨的,并立即给会稽王复信,因没有带官符,故云“还使白笺”。从这一天起,王羲之便进入了留守期,等待新内史的到来。“自顷公私无信使,故不复动静”的意思是说,在整个留守期间,公事私事都没有什么可信告的,故一直没有去信。如下,根据上述信中“二、三无所成”到永和十年(354)冬“使自表求解职,时已许”,作一些推算:王羲之曾三次向会稽王表求辞退,继尔又上表穆帝御准,即先后计呈四表。从会稽郡(今浙江省绍兴市)至京都建康(今南京市),舟马1355华里,官驿行程至少20天,文书往返一次就得一、二个月,先后四次来回送达,每次之间总得停留旬月,这个漫长的过程,少说也得一年多。这就是说,王羲之早在永和九年(353)冬就已经向会稽王司马昱疏求“称疾辞郡”了,这恰好是十月殷浩北伐告败的时候。次年春,扬州刺史殷浩被废为庶人,王述正好母丧服阙,赴建康任扬州刺史。这就是说,王羲之早在王述为扬州刺史前已经请求辞郡了,《晋书》本传所谓“耻为其下”而辞郡的理由并不成立。

  其实,王羲之在表求辞退时,已经开始在金庭建设庄园了,其与亲友书曰:吾前东,粗足,作佳观。吾为逸民之怀久矣,足下何以方复及此似梦中语耶!无缘言面为叹,书何能悉。

  “东”指会稽郡治山阴(今绍兴市)和剡县金庭的地望关系。会稽郡十县,剡在郡东,古称“越东足”。北方南渡士族不愿说出侨居地名,以示渴望祖国南北统一的心愿。因此,在《王羲之集》中,找不到他晚年归居的地名,仅用一个“东”字,如“吾前东”,“知欲东”,“即想东”,“吾日东”,“宜暂东”,“至东县”等等,来表述从山阴至金庭的意思。其《与谢万书》中“顷东游还”,则表示从金庭回山阴。“吾前东”的意思是前些日子到金庭去了。“粗足”,初次到那里。“作佳观”,建筑精美的楼房。此札说明王羲之表求辞郡的同时¬¬¬,已经择地金庭,开始经营庄园,正在建筑精美的住宅,为回归作准备。亲朋不理解,甚感错愕,说像在梦中。他告之“吾为逸民之怀久矣”!笑他好像刚知道似的,并说信里一时说不清楚。

  在王羲之去职前,“佳观”建成。妻子郗璇带着儿孙们已经迁居金庭。他留守郡治,等待新任到来,寂寞之余致信亲朋曰:

  吾之朽疾,日就赢顿,加复风劳,诸无意赖。促膝未近,东望慨然,所冀日月易得,还期非远耳。

  “促膝”,指儿孙们。“未近”,到一个离郡治山阴较远的地方去了。什么地方呢?“东望慨然”,到郡东的剡县金庭去了。虽然明知“还期非远耳”,但他希望日子过得越快越好,这一天能早早到来。“还期”当然是指“东望慨然”的金庭了,因为这里是他最终的归宿。

  父母灵前的尽世誓言

  永和十一年三月初,王羲之辞归金庭,住在“佳观”里,选定九日吉辰,肆筵设席,祭拜父母神灵,并写下了一篇言词真切、决心铁定的自誓文:

  维永和十一年三月癸卯朔九日辛亥,小子羲之敢告二尊之灵:羲之不天,夙遭闵凶,不蒙过庭之训。母兄鞠育,得渐庶几。遂因人乏,蒙国宠荣。进无忠孝之节,退违推贤之义。每仰咏老氏、周任之诫,常恐斯亡无日,将忧及宗祀,岂在微身而已!是用寤寐就叹,若坠深谷。止足之分,定之于今。谨以今月吉辰,肆筵设席,稽颡归诚,告誓先灵。自今之后,敢渝此心,贪冒苟进,是有无尊之心而不子也。子而不子,天地所不覆载,名教所不得容。信誓之诚,有如曒日。

  三月九日,春明刚过,这是王羲之归居金庭的第一次祭祖。旧时,家家都有神龛,置放已故父母和祖上的神位。每逢春明、冬至,于神龛前设筵祭祖,准备就绪后,家人到门外焚香,招祖魂归,请至席前祭拜,口念吉言,请保佑吉祥平安。稍后礼毕,烧纸钱,又焚香送祖归山。会稽地区的神位用木雕制,鎏金红漆,正面书“显考(妣)×××神位”,盒内藏生死年月日时辰和安葬地点。亡者百岁后,则请入宗族祠堂神龛安放。神位是亡者灵魂的象征,故俗称灵位,灵牌,会稽人又曰“木子”。王羲之《自誓文》中的“二尊之灵”,指的就是父母神位。王羲之信道,《自誓文》即在祭奠父母亡灵时写下的誓言。他用这种壮严的方式表示永伴“二尊”,再次坦言进退之由,誓不再官。

  《晋中兴书》和《晋书•王羲之传》等,把《自誓文》中的“二尊之灵”、“先灵”理解为“父母墓”,似属误读。首先,山阴没有王羲之的父母墓,也不见方志有记。其父王旷在并州(太原市)抗击凶奴时兵败不知所终,其墓史无记载。父死时,王羲之未至学龄,故《自誓文》曰:“羲之不天,夙遭闵凶,不蒙过庭之训”。王羲之在吴兴(浙江湖州市)有田舍二顷,母墓在临川(江西抚州市),原想迁之,然未果。山阴有宅,但非最后归宿,故没有迁母墓于山阴的记载。再则,民间也没有到野外父母墓前“肆筵设席”的祭祀习俗。故而文中的“二尊之灵”、“先灵”是指供奉家中的父母灵位。像王羲之这样的贵族,或许家中除置有行道的静室外,还有专门放置父母神位的灵堂,专供祭祀用。

  “止足之分”,即老庄之诫。老子《道德经》四十四曰: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意思是说一个人的名誉和身体,身体和财富,得与失,那个更重要呢?不应太重视名誉和财富,知足去欲,不辱于身;知止不殆,则不累于心。身心无累,则可健康长寿矣。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淡泊名利,知足常乐。“止足”是魏晋清谈家们的一个热衷话题,它所包含的人生理念非常丰富,对王羲之的提前辞退产生了重要影响。和其他人一样,当处于“进无忠孝之节,退违推贤之义”的两难境地时,止足之分就成为他抽身而退冠冕唐皇的托词。

  王羲之是个虔诚的五斗米道徒,在父母灵前坦露心胸,表白决心,写成文字为画符,是常有的事。除《自誓文》外,他在给亲友的书文中还有所记:

  今又告诚先灵,以文示足下,感怀恸心。

  这次“告诚”的内容,是不是同一篇《自誓文》,不得而知,但进一步证明了“先灵”指供奉家中的父母神位。“以文示足下”,说明他曾将一些画符公之于众,自己则留有手稿,如《官奴贴》,就是一份乞求天师保佑孙女玉润病除的符咒。王献之身后留下了许多画符和神咒,米芾《书史》载:“海州先生收王献之画符与神咒一卷,小字,五斗米道也。”由此可知,像《自誓文》一类画符,实际是在家中父母灵前所表达的决心书、保证书,表明了王羲之辞郡的原因和决心,也为我们提供了“灵”并非“墓”的一个佐证。                                      (金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