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在线计算器:火柴是中国人发明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8:10:05
火柴是中国人发明的很多人都读过安徒生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安徒生的“童话”在我看来并非什么童话,其实是比较单纯的成人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有一个凄惨的结局,这样的故事当成“童话”讲给孩子听,也许可以增加孩子的同情心。但是,这样的故事更应该让掌握权力的成年人看,如果成年人的世界还有一点良知,就应该想办法避免这样的事情,而不是把这个故事仅仅当成孩子们的“童话”。这是几句题外话,本文不讨论童话,只是说一点小历史。
    《卖火柴的小女孩》创作和发表的时间是19世纪中期。按照西方的历史记录,距离英国人发明火柴,只有2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火柴在当时的欧洲还算一个新鲜事物。安徒生能够抓住这个新事物,根据当时欧洲非常糟糕的社会现实,创作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中出现的火柴,本身对欧洲普通人也具有新鲜的吸引力。所以,《卖火柴的小女孩》对于欧洲来说,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一个艺术家的成功,往往就是因为他适应了现实,同时被历史所接受。
    我小时候读书的时候,曾经读到过这样一句话,说近代中国的落后,可以举一个简单例子,诺大的中国,连火柴都不能自己生产。火柴在近代中国被称为“自来火”,或者“洋火”,至今,中国有些地方有些人依然沿用这种名称。从历史上看,西元1827年,英国人发明火柴,卖火柴的时候送一块摩擦生火用的砂皮纸。过了几十年,鸦片战争爆发,此后中国迅速衰落下去,以至于最终变成“一穷二白”,连火柴生产不了。这样一个暧昧不清的历史,让某些人找到了又一个证据,从而确信中国从来就是落后愚昧的。
    然而,西元1986年,出现了一个名叫坦普尔的英国人,写了一本书,说中国是“发现和发明的国度”。坦普尔是一个科技史学者,他从科技史的角度,找到了很多中国古人具有世界意义的发明贡献。坦普尔在这本书中说,火柴的发明始于中国,时间在距今1400多年前,具体是西元577年,那是中国的南北朝时期,生活困难的后妃发明了火柴。这个说法一出现,立即受到两种待遇。第一,以中国历史为骄傲的人很快把这个结论当成定论,也当成中国自古就了不起的证据之一。第二,坚持否定中国历史的人,依然找出破绽说,西元577年,中国某后妃“发明”的火柴,还不是现代意义的火柴,因为,它不能点火,只能引火,所以,火柴的发明权还是19世纪英国人的。
    一种顽固的文化观念,把火柴发明这样的小事情,搞得有点复杂。这种文化观念在历史进步的名义下,认定中国历史一无是处,包括政治、文化、经济、科技等。看到当今西方科技的发达,便把中国落后的原因之一,归结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没有产生科技的土壤。当很多人都接受了这样的观点,他们便在中国历史中,寻找各种丑陋的东西,对这个观点加以佐证。而且,中国历史的记载又是那么丰富,其丰富和翔实的程度远远超过任何国家。于是,每一次佐证中国的野蛮、落后,便让某些人又宽慰地放心一次,显得自己与绝对真理站在一起是多么轻松、潇洒。
    偏偏出了一个不知好歹的外国人,硬说中国曾经很先进,并不像某些人说的那样一贯落后。这个好事的外国人让某些中国很烦,因为,他几乎推翻了某些中国人已经形成的观念。如果英国人坦普尔的观点成立,难道要让中国人全部改变过去对自己历史的认识、看法和定论吗?反过来,由于“中国一贯黑暗论”实在太过分,也引起某些人的反弹,一看到相反的证明,立即如获至宝,也不深加探究。这让我很纳闷,为何我们不能自己重新了解和解读中国的历史,非要等外国人来给我们一个肯定呢?因此,不管是否定中国历史还是肯定中国历史的人,我觉得他们都把外国人看得太重。否定中国的中国人,见到外国人说中国不好,便帮着寻找一大堆证据,显得自己同先进的外国人傍在一起;某些肯定中国的中国人,见到外国人说几句中国的好,便如同拿到了圣旨或尚方宝剑。两者都是“洋洋”得意,都没有自己的主见。
    说回“火柴”这件事。英国人坦普尔提出火柴于西元577年首先由中国人发明,基于这样一条史料,陶宗仪所著《南村辍耕录》中提到:“史载周建德六年,齐后妃贫者以发烛为业”。这里的“周建德”是指南北朝时期,北朝北周的建德年间,其中“发烛”一词,便被英国人理解为火柴。事实上,英国人坦普尔使用的这条史料有点问题。《南村辍耕录》的作者陶宗仪是西元14世纪元末明初时期的人,距离西元6世纪北朝北周的历史相当远。西元11世纪时,比陶宗仪约早300年的北宋官方史书《资治通鉴》有这样一条记载:“陈宣帝太建九年,齐后妃贫者,至以卖烛为业”。这里的“陈宣帝”是指南北朝时期,南朝宋、齐、梁、陈中的陈朝皇帝,具体的时间与北朝“周建德”的年代是吻合的。两条记载从文字上看,除了年号截然不同,其他文字差别不大。按照一般的史学规则,早300年左右的《资治通鉴》更可信,晚300年左右的《南村辍耕录》很可能是源自《资治通鉴》,其间又产生了误传的结果。如果是这样,《资治通鉴》中提到的是“卖烛”,而非“发烛”。因此,英国人坦普尔由于对中国史料缺乏了解和鉴别,得出“火柴是中国人于西元577年发明的”这一结论,基本上站不住脚。
    所以,用外国人之口证明中国在西元6世纪后期就发明了火柴,大致属于一个误会,肯定中国历史的人算是白开心了。那么,火柴真的就是英国人发明的吗?不是,火柴的确是中国人发明的,只不过中国人发明火柴的时间,不是坦普尔所说的西元577年。北宋之前五代末年有一个叫陶谷的人,写了一本书,叫《清异录》,成书时间是西元960-980年间,其中明确记载:“夜中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
’。”如果把这条记载认为是中国人发明火柴的依据,那么,火柴的发明应该在西元10世纪。这倒也顺理成章,因为,那个时候中国的火药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也开始普及了,稍微动点脑子,很容易就能发明火柴。不至于要过900年,才被英国人想出来。
    当然,也有人对《清异录》中的这条记载是否真正是摩擦起火的火柴表示怀疑,认为它只是引火的,而非发火的,因此,只能算是火柴的原型。姑且接受这种说法。那么,另外一些史料则可以证明,早在南宋,晚在元初,真正的火柴已经在中国出现了,当时它的名字叫“发烛”。《武林旧事》是元代追忆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的一本书,其中提到,“发烛”在南宋的临安,已经是常见而通用的小商品了。那么,“发烛”究竟是什么样的?又要说到比《武林旧事》稍晚出现的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书中提到:“杭人削松木为小片,其薄如纸,熔硫磺涂木片顶分许,名曰发烛,又曰碎儿,盖以发火及代灯烛用也。”《南村辍耕录》中的这一段,说的是陶宗仪身处的元代,说明,元代的杭州人已经在使用“发火”的“发烛”或“碎儿”。陶宗仪以后,明代的记载也指出,“发烛”在明代的杭州,依然是普通小商品。
    这里要解释一下“碎儿”这个称呼。懂得杭州话的人应该知道,“碎儿”的发音与“燧儿”是一样的。杭州由于南宋临安时期接纳了很多北方人,杭州城里的地方话,便夹带了很多明显的“儿化音”。“燧”这个字古代本意就是取火器,后来引申出“取火”等含义。因此,我认为,陶宗仪记载中所称的“碎儿”就是“燧儿”。记载者只听其音,未能辨清其文字的来源,便以较为简单的“碎儿”代替。实际上,它就是指自己发火的火柴。当然,更多的人可能不习惯怪怪的杭州话,而用“发烛”一词来代替。
    “发烛”一词更为大众化,可以从罗贯中的小说中得到证明,罗贯中的小说用的就是“发烛”这个词。陶宗仪接受了更为大众化的“发烛”一词来形容火柴,又因为某些未知原因,在引用“齐后妃贫者,至以卖烛为业”时,将“卖烛”错为“发烛”,以至于英国人依据这条孤立的、有疑问的史料,得出结论说,早在西元577年,中国人就发明了火柴。事实上,中国发明火柴的具体日期很难像西方人喜欢的那样很精确,但是,至少在13世纪,火柴已经在杭州成为小商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个时间比西方历史上英国人发明火柴的日子早600年。如果《清异录》的记载也可以视为火柴,那么,中国人发明火柴的时间更早。西元13世纪,意大利人马可波罗曾经到过杭州,很可能见过杭州的“发烛”或“碎儿”。
    由于“发烛”一词在元代已经代表火柴,因此,有些人在中国史籍中找到了更多的记载。有人说,西汉时期淮南王刘安便拥有了由方士制作的火柴。如果此说成立,中国发明火柴的历史更可以上推到西元前2世纪。但是,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可信。关于淮南王刘安的这条记载出现于宋朝高承的《事物纪原》,其来源并不清楚,也缺乏其他的旁证。而且,高承用的是“法烛”一词,而非“发烛”。因此,用这个来源可疑的宋朝记载来证明西汉就有了火柴,比较不靠谱,不足为信。
    那么,火柴为何在以后被中国人称为“洋火”,并且在一段时间里“不能生产”呢?我认为这是火柴发火原理的改变。陶宗仪所记载的“碎儿”并没有详细说明其发火原理,只提到“熔硫磺涂木片顶分许”。硫磺不溶于水,因此,熔解硫磺一定有其他的化学成分或粘合剂。陶宗仪在这里没有说得很清楚,这是一个遗憾。而火柴的发火技术在西方有较大的改进,例如,加入黄磷或红磷,并且在工业条件下实现大批量生产,使得中国原先手工业生产的火柴,因发火原理、使用方法、成本价格等不同,而失去竞争力。火柴这个小事说明,中国人并不笨,发明创造能力不亚于其他人。但是,在工业条件下如果不掌握现代技术的内涵,也可能失去先机。工业技术在西方的出现是一个重大的历史突破,中国人在这个历史转折期,没有充分抓住机会,这是一个遗憾。今天的中国人有信心、有能力弥补这个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