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彩票中奖:更新观念 转变职能 做好粮食行政管理工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3:31:26
中国食品财富网 (2008年06月25日 10:43)
国务院确定我国的粮食工作实行的是省(市)长负责制,即各级政府负责制。粮食工作省、市、县长负责制,就是省、市、县政府负责制。政府负责制最终是由各级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来落实的。而粮食部门是落实粮食政府负责制的最主要的职能部门之一。笔者通过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兄弟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收集山西省有关情况,并到运城、晋城、吕梁、太原等市县粮食部门进行调研,加以分析和概括,形成以下初步的认识。
一、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和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提出了新要求
(一)对粮食流通管理的范围和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过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只管国有粮食企业,管企业的人、财、物和经营,属于直接管理、微观管理。粮食购销市场化后,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了,国有粮食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实行政企分开,不再直接管国有企业了。但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宽泛了,不但要管国有粮食系统,更要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而这种管理不单单靠行政手段,更主要是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管理,同时,要学会运用经济手段加强管理,这是一种间接管理、宏观管理。
(二)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实现总量平衡,确保粮食安全提出了新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期,粮食的收购和供应政策性非常强,粮食部门主要是执行和操作。购销市场化后,粮食行政部门主要是负责粮食流通和消费的安全。因此,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机制、企业运作”的原则,通过粮食流通,做好粮食产销衔接,搞好宏观调控,确保粮食总量和结构的平衡。这就必须对行政辖区的粮食生产和需求形势以及品种结构及时进行科学的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反馈给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制定超前的具有可行性的对策。比如,通过建立产销区之间的有制约力的长期购销合作机制,制定粮食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加工和销售网点来应付突发事件等。通过加强粮食物流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保证粮食流通各环节畅通,防止供应断档、价格暴涨。
(三)对粮食流通秩序的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期下,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管任务主要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粮食行政部门主要分管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作用、管理职能突出了。如何实施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如粮食行政许可、粮食流通秩序的监督检查、粮食食品质量检测、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等,就成为新形势下粮食行政部门的一项突出任务。
(四)对指导粮食行业发展粮食产业提出了新要求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农业产业化,包括粮食产业化链条不断延伸,附加值不断增加,进而推进了人们食物构成向多样化和营养化的方向发展。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是粮食企业走出困境和自我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唯一生路。因此,如何从粮食经济的理论高度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高度,指导粮食企业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情况下,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成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
(五)对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三农”提出了新的要求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带有长远和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粮食部门与农民具有天然的联系,是重要的涉农部门,粮食流通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相连。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粮食部门的重要责任,也是粮食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和机遇。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指导和引导粮食企业积极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并在服务过程中发展、壮大自己,达到双赢。
(六)对做好政策性用粮和特殊时期的粮食供应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全社会粮食的直接供应是粮食部门的主要任务。购销市场化条件下,这项工作主要靠市场来调节。但是,这并不是说粮食直接供应的任务就没有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有政策性供应的任务,主要是对军粮的供应、一定时段内的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救灾粮食供应和战争或突发事件期间的粮食供应。在一定意义上讲,同计划经济时期粮食直接供应有相似之处,但供应的范围、方式和手段等都有了新的特点。过去供应是不算经济账,而现在供应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既算政治账,又算经济账,是政治与经济的统一。所以,对粮食部门服从政治大局和按照市场规律搞好政策性粮食供应上就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山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等现状与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新体制不很适应
山西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从1949年9月1日成立到现在已经近60年。期间,粮食部门的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及隶属关系多次发生变化。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人员等就是在粮食流通体制和国家的粮食政策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不断调整的,是在各级政府机构不断改革的过程中调整的,这是历史演变的结果。我们一定要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看待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历史地位和积极作用,客观地看待其现状和问题。在长达半个世纪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保证粮食供应和军需民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是必须肯定的。但是,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形势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
(一)职能配置不适应
山西省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配置是在2000年到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确定的,大部分是计划经济时期沿袭下来的。购销市场化后,特别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后,一些应该新增加的职能没有增加,应该强化的没有强化,应该弱化的没有弱化、应该转化的没有转化。比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应增加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加强对粮食政策研究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检查等职能,而没有增加和加强。所以,应该根据购销市场化三年多的实践,对原有方案重新作出修订。
(二)机构编制和人员很不适应
全省机构改革中省市保留了粮食局。119个县(市、区)共有粮食局112个,其中,行政局83个,行政挂牌局7个,事业挂牌局20个,事业局2个,有7个县(市、区)未设粮食局。山西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编制为42人,公务员的工资全部由财政解决,工作经费由财政拨款,这种编制机构基本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但处室的设置有些方面已经不适应新的职能的需要。比如对全省粮食行业的指导,就没有处室负责;对国际、国内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就没有信息情报机构等。市级粮食部门的机构编制情况基本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部分市人员有所短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问题突出。据统计50%的县粮食局公务员编制不具备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这种状况极不适应粮食行政管理工作。
(三)思想观念不太适应
由于粮食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粮食行业是突破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较晚的行业之一。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计划经济意识比较强,市场经济意识比较弱;官本位意识比较强,服务基层意识比较弱;等、靠、要、跑的意识比较强,创新发展的意识比较弱;公平意识比较强,效率意识比较弱;行政管理意识比较强,依法行政意识比较弱。思想观念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独立性。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想观念很难在短期内破除,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思想观念也很难在短期内形成和树立起来。计划经济时期旧的思想观念不转变,就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四)人员素质不太适应
这个问题在县级粮食局比较突出。从文化水平来看,省、市粮食局机关相对好一些,大中专以上毕业的占到60%左右;县局机关高中以下文化的占到60%多。而粮食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市、县级机关占不到15%。从年龄结构来看,全省市局机关40岁以上的占到80%多,39岁以下的仅占不到20%。县(市、区)局机关40岁以上的约占75%左右。39岁以下的约占25%左右。在省、市、县粮食行政机关人员中,还存在着高学历、低素质,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得过且过,混日子的现象。
三、新形势、新体制下山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的构想与建议
(一)要重新修订职能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1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6年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政策措施的意见》,结合山西省2000年机构改革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定位和编制机构设置的实际,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笔者认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行业指导、法律监督、行政管理。宏观调控的内容主要是保持粮食总量和结构的平衡、加强储备粮的管理、搞好粮食产销衔接,确保粮食需求;抓好粮食物流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粮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行业指导的主要内容是制定粮食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目标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培养、规范和使用;“放心粮油”的评审、认定、宣传;搞好粮食收购、发展粮油连锁超市和便民店、“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的服务。法律监督的内容主要是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管理的内容主要是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军粮供应网点的布局、粮食质量标准的制定、粮食职工队伍的教育和培养、粮食行政事务的处理等。由于所处的位置和管理对象不同,省、市、县粮食部门的职能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省粮食局的职能重点带有宏观性、指导性;市粮食局的职能重点带有中观性,承上启下,县(市、区)粮食部门的职能带有微观性和操作性。
(二)要调整内设机构,落实编制
山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省粮食局45人左右为宜;内部机构的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宏观调控处、监督检查处、储备基科处、行业发展处、财务管理处、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事业编制应增设省粮油信息中心。市级粮食局一般20到25人为宜,大市25人,小市20人。内部机构的设置:业务科室原则上可以对应,也可根据人员编制数将储备业务合到调控科,将政策法规合到办公室。县(市、区)级粮食局一般在15到20人。大县20人,小县15人。内部机构设置:除办公室、市场股、财务股、行业发展股外,可把省市对应的政策法规、宏观调控、储备业务合为一个综合股。按此编制全省合计约2500人,比现在的3600人减少1000人。人员的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这样算总账、算大账,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和经费都减少了,人员编制和经费落实了,行政执法的主体确定了,人员的思想安定了,才能建立精干、高效、务实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机构,担当起确保全省粮食安全的责任。因此,笔者建议,应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结合山西省实际,就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由省政府发文提出明确要求,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适应购销市场化新形势的要求,完成好确保粮食安全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转变观念
思想观念的转变是推动职能转变的前提条件。要加强学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增强全局观念、市场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增强改进工作作风、面向群众服务的自觉性。
(四)要提高素质
兵贵精不贵多。要把住进人关。在机关有空缺编制时,一定要从工作出发,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或选调的方式,把较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机关重要岗位上;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和唯才是举的原则,把机关风气搞正,使有才、能干的同志得到优先使用;为全面提高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有关规定,对管人、管物、管资金的岗位实行轮岗制度,同时,根据每个人的所学专业和特长合理调配。要从资金和政策上鼓励干部自学,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抓好传帮带,从而使机关的人才知识结构趋向合理,年龄梯次逐渐拉开,进入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