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p mysql开发实战:一个“伪命题”搅乱了中国的经济改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06:33:24
一个“伪命题”搅乱了中国的经济改革
——兼与张维迎教授商榷

赵建华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目标展开的。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提高社会生产力;而要提高社会生产力,就必须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将资源配置的权力由政府的手中转交到民众的手中,形成市场式的经济运行模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是一次巨大的制度性转变,在资源配置权力的这种转变中,经济学界提出了“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提法。在这一提法的逻辑范围内,我国的经济学家进行了这样的解释: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以效率优先为基本价值取向配置资源,为此付出一些公平的代价是允许的,也是必然的。也即效率和公平两难的命题。由于当时的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如果没有财富的增长,则公平的要求纯粹是不切实际的空谈。所以,这一命题一经提出,就立刻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效率优先由此成为社会共识。
二十几年来,几乎所有经济改革政策的提出,无论是最初的企业内部减员增效,后来的允许企业破产、工人下岗,直到最近几年的将医疗、教育推向市场,以及以股份制改革和管理层收购等形式为特征的产权改革,都是在效率优先的理念下进行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的深入,人们发现:社会财富的增加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似乎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相当多的人不仅没有享受到社会财富增加带来的利益,相反却是权益缩水,贫富差距加大,社会腐败盛行。于是,开始有人质疑效率优先的改革实践,提出应更注意公平。但这种反思仅仅是经验层面的:它并没有解决命题中“提高效率必然损害公平”或“强调公平必然损害效率”的两难问题。这种反思是以承认这一命题的真理性,即认为应以付出一定的效率为代价来换取公平为前提的。这种反思不具有理论说服力。
最近,有人提出:“公平和效率不是一个天平的两端,不是讲了效率,公平自然会下沉,它们是两个不对等的概念。”这显然将反思更深入了一步:它开始直接否定这一命题本身的真理性,认为这一命题可能是一个伪命题。可惜作者并未将反思进一步展开,只停留在形象的类比上;并作者不理解政治在本质上就是关于利益分配的制度性安排,而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在本质上何尝不是政治性的呢?所以,他仅仅用“效率是经济问题,公平是政治问题”来否定这一命题的真理性,就显得底气不足。但这种质疑本身提供了一个新的反思思路:这一命题究竟是真是假?
我们常常容易忽略的是,任何一个理论命题的提出,都有它的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如果我们回顾以下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世界各国的经济运行模式就会发现,当时世界各国的经济运行模式基本上是两种:一种是由政府统一管理、统一配置所有资源的计划经济模式,一种是由市场自由配置各种资源的市场经济模式。在对这两种经济模式比较分析之后,经济学家们发现:政府配置资源的经济模式虽可以实现公平的社会目标,但付出了经济无法高速发展的代价;而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模式虽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市场却无法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仅有社会平等,不能保证经济的发展,自然无法带来社会的进步;而市场虽可以提高效率,但因失去公平,产生社会动荡,增大了社会成本,仍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由此概括出公平和效率的两难命题。
但这并不是命题的全部。因为社会实践证明,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由于经济活动在本质上是“政府经济”,社会经济是一种单结构体,所以效率问题根本无法解决;而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由于经济活动在本质上是“民众经济”,政府已经从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分离出来,所以才可能承担起解决公平的问题。也正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将效率交给市场,将公平交给政府,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了效率和公平的两难问题。
也就是说,这一命题是经济学范畴内的纯粹理论命题,并不涉及特定经济制度下政府政策的价值取向问题。正因为计划经济解决不了效率问题,我们才选择了市场经济模式;也正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所以,政府才必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担起解决社会公平的责任。也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国家在经济得到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并未发生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经济学范畴内的两难问题,在市场经济制度下通过社会经济二元结构的形成,通过经济利益主体和权力主体的分离及相互作用得到了解决;由此也界定了上述命题的理论边界。
遗憾的是,我们的经济学家并没有注意到上述命题的理论边界,想当然地将经济学命题直接转化成政府指导经济活动的经济政策理念,将上述命题解释成政府应以效率优先原则配置资源的理念来指导经济改革,并将公平的缺失视为理所当然。这些经济学家根本忽略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并不是政府关于政策目标价值取向由社会公平向经济发展的转向,而是从“政府经济”向“民众经济”的转换:即资源配置主体由政府向民众的转变;资源配置由政府意志决定向市场自发调节的转变。而从更广大的社会视角来看,经济利益主体和权力主体的分离,社会公平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的分解,表明的是一种全新意义上的社会功能性分化。在这种分化中,经济利益主体为经济活动基本因素,权力主体为社会环境因素,正是在不同主体对不同目标的追求中,协同促进社会发展。这是一种根本性的社会经济制度上的转变。我们的经济学家们没有充分注意到这些根本性的转变,在他们的解释下,一个无主体约束的纯经济学理论上的命题,就直接转化成了一个特定主体视角下的政策目标价值取向的命题,根本混淆了学科理论研究和政策理论研究的区别。
真正的问题是,效率有可能成为政府有效的价值取向吗?失去公平原则而产生的社会成本会使经济活动高效、健康、持续地保持下去吗?经济发展的效率是仅仅一个GDP指标就可以涵盖得了的吗?一方面政府集举国之财力扩大投资,结果是需求不足,产能过剩,浪费严重;另一方面是用占世界35%的资源生产出占世界4%的财富,资源配置效率极低。这是偶然还是必然?不仅如此,因公平的缺失,我们在社会层面上又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有这样一组数据:2000年我国群体事件发生总数约1万件,2004年这一数字上升到7万余件;群体事件参与者也由1993年的73万人次上升到2003年的307万人次。与此相关的另一组数字是:我国10%最低收入家庭的财产总额,占不到全国居民家庭财产总额的2%;而10%最高收入家庭的财产总额,却占到全国局面家庭财产总额的40%以上。一方面是经济的有效效率并未发生大的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公平的缺失,造成了社会成本的极大增加。中国的经济改革,不再是提高广大群众积极性的改革,而成了考验群众承受力的改革了。
其实,如果政府能够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还要市场干啥?市场是社会性经济活动本身的运行方式,而不是政府控制经济的工具。根本没有弄清政府和市场各自的本质、各自的定位和彼此之间的关系,不懂得什么是社会分工,不清楚什么是经济规律,不是将效率交给市场,将公平交给政府,而是要政府去管它不该管、也根本管不好的“效率”,使我们付出了本可避免的代价。本来的一本好经,硬是让我们的经济学家们给念歪了。经济学范畴内的真命题就这样在政府政策的范畴内变成了伪命题,搅乱了中国的经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