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彩4串1奖金怎么算:CEO CTO CIO CGO COO CFO...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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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 CTO CIO CGO COO CFO介绍2008年08月04日 星期一 12:46

CEO——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以网络为代表的高科技公司中的最高管理职位,相当于厂长、总经理。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将原来董事会手中的一些决策权过渡到经营层手中CEO与总经理,形式上都是企业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东权益代言人,大多数情况下,CEO是作为董事会成员出现的,总经理则不一定是董事会成员。从这个意义上讲,CEO代表着企业,并对企业经营负责。在一个企业中负责日常事务的最高行政官员,又称作行政总裁、总经理或最高执行长。总裁
向公司的董事会负责,而且往往就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在公司或组织内部拥有最终的执行权力。在比较小的企业中首席执行官可能同时又是董事会主席和公司的总裁,但在大企业中这些职务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担任的,避免个人在企业中扮演过大的角色、拥有过多的权力,同时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与公司的所有人(即股东)之间发生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会的代理人.执行董事会授予的部分经营管理权利.是公司政策执行机构的最高负责人.通常由董事长兼任.
CTO——首席技术官(Chief Technology Officer),相当于总工程师。首席技术总监。
CIO——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主管对内、对外信息的搜集与整理工作。首席信息总监
CGO——首席沟通官(Chief Government Officer),主要负责与政府机构间的交流与沟通。
COO——首席运营官(Chief Operating Officer),相当于业务经理也就是总经理首席营运总监。负责公司企业的日常运作并向CEO报告的二把手。如果说CEO是部长、市长的话,COO这个名称可以很容易地联想到中文里现有的名词如常务副部长、常务副市长等。
CFO——首席财务官(Chief Finance Officer),相当于财务经理。首席财政总监。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职位之一。作为一名成功的CFO需要具备丰富的金融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公司理财与金融市场交互、项目估价、风险管理、产品研发、战略规划、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识别与建立以及洞悉信息技术及电子商务企业的冲击等自然都是CFO范围之内的事。

总裁President:
仅次于CEO的公司第二号行政负责人.是行政负责人,所以总是裁人.一般由CEO兼任.
一般大公司才会有总裁和CEO

总经理、首席营业官(COO):
CEO的助手,公司的第三号人物.负责公司的日常营业.不是行政,所以他不裁人.

董事长Chairman:
公司董事会主席,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以及附设的执行委员会、任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一些专门委员会.是公司的老大.

董事长应该是高于其他称谓.但董事长不一定管理公司日常事物.董事长可以兼任总裁,但不能兼任CEO.一般说CEO都是外聘的.

 


这里总结CAO----CZO的代表意思,说不定有用呢?呵呵,大家有兴趣看看,对你工作有帮助哦!
CAO: Art 艺术总监
CBO: Business 首席商务官,商务总监
CCO: Content 内容总监
CDO: Development 开发总监
CEO: Executive 首席执行官                      VCEO: 副首席执行官
CFO: Finance 财务总监
CGO: Gonverment 政府关系
CHO: Human resource 人事总监               CHRO: 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
CIO: Information 首席信息官,技术总监    CIO: 首席投资执行官             CIA: 首席稽核执行官 CIS: 首席监察执行官
CJO: Jet 把营运指标都加一个或多个零使公司市值像火箭般上升的人
CKO: Knowledge 知识总监
CLO: Labour 工会主席
CMO: Marketing 市场总监
CNO: Negotiation 首席谈判官,首席谈判代表
COO: Operation 首席营运官,也就是总经理
CPO: Public relation 公关总监
CQO: Quality control 首席质量官,质控总监
CRO: Research 研究总监                        CRO: 首席质量官
CSO: Sales 销售总监                               CSO: 首席系统官
CTO: Technology 首席技术官
CUO: User 客户总监
CVO: Valuation 评估总监
CWO: Women 妇联主席
CXO: 什么都可以管的不管部部长
CYO: Yes 什么都点头的老好人
CZO: 现在排最后,等待接班的太子

集团公司:《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具体表现为:(1)集团是一种发挥群体优势、创造更大生产力、实现规模经济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集团的成员单位在二个以上。(2)集团的成员单位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独立行使权利,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集团的核心单位须是经济实体。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责任,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3)集团管理机构或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基于股权持有或协议约定,对集团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这种管理和协调从本质上属于经济活动。集团成员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经营管 理的独立性,但并不影响成员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4)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以集团名义进行的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其权利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是集团总公司(母公司)或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存在的理由

集团公司不需要注册或者在名称中体现出来了,因为任何一个从事多元化经营、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明确和采用了多分部制结构的企业就可以被看成是一个集团公司(或者是控股公司、多行业经营企业、多分部制企业,只是为了方便我们才称之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已经不能够单纯地从“市场缺陷”来证明自己存在的理由,而必须通过创造组合竞争优势来证明自己存在的理由,这就是集团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级战略的主要原因。

在我国经济转型第一阶段上,国有企业集团(当时绝大多数企业集团基本上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根本不需要通过创造净价值来证明自己存在的理由,因为作为国有产权代表的政府没有行使股东的权利去要求国有企业集团创造价值,也没有从产权上把附属企业划给企业集团,更没有给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的权力。但是三个方面的变化导致了国有集团公司在经济转型的第二个阶段上面临着自己“求生存”的任务(参见图3):(1)政府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国有资产的股东,并且决定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对国有集团公司(特别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保值和增值活动进行管理(2)通过授权经营,所有附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经营权被给予了集团公司,因此这些附属企业就名副其实地变成了国有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集团公司自己就变成了这些子公司的母公司或者控股公司;(3)集团公司被分成为两个部分:总部与附属企业,其中股东与集团公司总部之间存在着一级委托—代理关系,而集团公司总部与附属企业之间又存在着二级委托—代理关系。如果集团公司总部不能够发挥净价值创造作用的话,那就面临着被重组或者收购的可能。

由于在股东与附属企业之间增加了一个集团公司总部,从而使集团公司内部存在着至少两层委托—代理关系和两倍的委托代理成本。因此,集团公司总部必须创造价值,必须创造出高于净价值(高于其运行成本和代理成本),必须创造出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净价值,才能够为自己取得存在的理由。

——作为一个中间组织,集团公司总部在创造净价值方面面临着三个方面的限制,同时也可以表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集团公司总部不是通过经营产品或者服务而创造净价值的,而是能够通过“经营”企业而创造净价值(即1+1>2的效果);第二、要想通过“经营”企业而创造价值,就必须建立一个行业/企业的组合,这其中存在着“组合效益”,即存在着通过“管理”行业/企业组合之间的关系而创造价值的可能性,第三、要想把存在于行业/企业组合之间的“组合效益”在管理上发挥出来,并且达到1+1>2的效果,其基本方式无非有两种:(1)对附属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伤害附属企业的竞争力,并且能够赋予这些附属企业单独存在所难于获得的组合优势;(2)在对附属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比较小地伤害了附属企业的竞争力,但是作为补偿,它给予了附属企业更大的组合优势。

——作为一个中间组织,集团公司总部所制定公司级战略不应该是附属企业竞争战略的简单相加,因为集团公司总部所制定的公司级战略具有三个方面的限制或者说是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公司级战略的重点不是如何在某一个行业或者市场中竞争的战略,而是如何在多个行业或者市场中竞争的组合战略;第二、要想在多个行业中击败许多单独存在的企业,公司级战略必须关注如何建立一个能够把组合效益最大化的组合,并采用一个能够把组合优势发挥出来的管理模式;第三、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建立和发挥组合优势,公司级战略的核心应该是动态地调整行业/企业组合和管理模式,使两者能够达到动态的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