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猷启新女友 2017:写你想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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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具有警示意味的故事说:你可以研究市场,直到尽善尽美的程度,但最终,你只能写你能够写的东西。——尼克·李昂  市场为作家提供了一个写畅销书的配方:一分构思,两分才华,三分动力,佐以耐心。剔除构思中多余的脂肪,在才华中煨炖,拌人动机,烹煮至浓。如果耐心不够,再加人新鲜的约束,直至出版。 有人要我就“为市场而写作”谈点什么,于是,我拿起话筒,请教我的编辑。 “你打算说什么?”她问我。 “嗯,这正是我在琢磨的”,我说,“你认为我应该讲什么?” “峨”,她说,“我正在读一些烂泥堆。我希望大家都不要太被市场左右了,我觉得人们应该写真正被需要的东西。” “我能引用你的话吗?”我问。 “不,我得谨慎些才好。我的意思是,作家们必须了解今天出版了什么,销售了什么,但光到图书馆去是不够的,还要到书店去,弄清楚那里正在出版和销售的书刊。他们应该写真正被需要的东西。” “你觉得新人在今天有机会吗?” “有,但是很难”,她说,“如今,很少有编辑愿意去读那些烂泥堆了。对此我不能理解,如果他们不去读那些寄来的稿子,又怎么能发现一流的好小说呢?” 相比之下,我真是幸运,我遇到了一位极棒的编辑,她使我的小说脱颖而出。 当人们第一次遇到我,多半会这么想,瞧,这就是那个女人,一点不起眼,可居然竟是有名的作家。于是他们把惊奇变成了提问:“请告诉我您写作的诀窍,这样我就会像您一样有钱,有名气。” 如果写作真有什么诀窍的话,那就是:我写我需要去写的,写我所想写的,换句话说就是,写我可以去写的。 有一个关于作家康拉德·艾肯的故事。他一生获过许多奖,受到评论界的尊敬,但他却没有钱。从20年代到30年代,他是一名正在奋起的作家,家里尽是需要养育的孩子。他也发表文章,但酬金低得可怜,而艾肯当时最需要的就是现金。 他决定忘掉文学,写一些能够使桌上堆满生活用品的东西。他买回所有能够为作者支付高稿酬的杂志:《星期六晚邮报》、帕由》、《科利亚》等,并把杂志上所有的小说研究分析了一番,直到琢磨出要诀,然后精心撰写了一篇投给《星期六晚邮报》。他肯定,编辑不可能不被这篇东西所吸引。 结果,《邮报》退回了他那篇“完美”的小说,其他杂志也没有接受它(他的《沉默的雪,秘密的雪》最终发表在某个名称不详的地方,艾肯去世后,这篇作品被收入各种选集,作为伟大的文学短篇小说的范例)。 这则具有警示意味的故事有一个寓意,你可以研究市场,直到尽善尽美的程度,但最终,你写的只是你能够去写的。 在我写书之前,我会问自己两个问题:它值得我付出所有的努力吗?再就是,它足够激动人心吗?使我在两三年的时间里还被它吸引。 在最初的那些严酷的日子里,我写的东西没有一篇被发表。一位女友为我感到难过,她问我“参加成人教育写作班怎么样?”听起来棒极了。第二年,我选了一门“为孩子写作”的课程。我想,如果我每天写一个故事,那么每周我就能写上一章,到年终,我就会有一本书了。那时每周我都要写上一篇小说或一首诗什么的,但什么也没有发表。 我想,要不就写一篇以日本为故事背景的小说,因为我曾在日本生活过4年,而且我思念日本。当时我并不知道,以12世纪的日本为背景、以小孩为主角的书是没有市场的。 可一篇小说除了有迷人的背景和紧凑的情节外还不够。它必须有一个情感的内核,必须要有激情。我的小说的内核来自我那当时只有5岁的女儿。 琳是1962年秋天在香港出生的。在她三周大的时候,警察在市区的人行道上发现了她,把她送到新界的孤儿院,她在那里生活了两年多,后来被我们领养。在她5岁大的时候,生活对她来说已经相当安定了,可有时候,她仍会无缘无故地离开家。这把我唬得要命,她去哪儿了?我究竟怎么做才能使她安静?我尝试过各种办法:哄骗她,恳求她,不准她离开,都毫无用处。 一天晚上,我正在厨房里做晚餐,她走了进来,一言不发地爬上一张长凳,坐下来。我试着跟她闲聊,她没有回答,仿佛什么也没听见。我越努力尝试,她越感到紧张。 最后,我终于失去了耐性,尖声叫喊了起来。“琳”,我吼道,“如果你不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怎么能帮助你呢?” 她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为什么那个女人要把我给别人?”她质问。 于是一切就滔滔不绝地开始了。她为什么会被送给别人?我们从来就没对她说过她是个弃儿。这似乎太让人难过了,只不过她的妈妈没有能力抚养她,又想让她有一个家。我再三说明这一点,又补充说,我肯定她的母亲从来没有想过要抛弃她,只要有可能,她一定会照料女儿。她的妈妈还活着吗?她好吗?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但她让我设法安慰她,让她放心。后来,以至她的整个少年时期,这些问题仍缠绕着她。 如今她自己也做了母亲,一位充满爱心、有趣、了不起的母亲,对我们这个小孙儿,她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爱心。她是一个奇迹,我没法告诉你我有多么敬佩她。 她给予我的不只是她自己,而是一个故事的情感内核。 我想给这本书起名为《菊花的标记》。故事发生在12世纪日本内战的中期。主人公是名窃贼,正在寻找他从未谋面的父亲。他所爱的女孩子最后进了妓院。我这样写并不是有意惊世骇俗,因为在12世纪的日本,如果得不到保护,一个13岁的美丽少女是很有可能走进妓院的,而爱着她的少年,身无分文,根本无力搭救她。 说实话,在这之前我几乎没有读过这类为年轻读者写的书。当我写《菊花的标记》时,也没有去想是否会有读者。我写了一个我想写的故事,我尽自己所能,真诚地把它写了出来。 在我把书寄给出版社的同时,一本以成人读者为对象的畅销书也出版了,这本畅销书打破了自《飘》以来所有的销售记录。这本名为《乔纳森·利文斯顿的海鸥》的故事多愁善感,讲的是一只超越既定目标的海鸥。作者是理查德·巴赫。 那么,我的书何时才能见天日呢?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这本书一直在各个出版社辗转,随后发生了一个奇迹,一位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女士,从出版社的第七或第八个烂泥堆中发现了它。读过之后,她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她把书稿送给了高级编辑,后者是一位在儿童书籍出版方面颇有眼力的女士,刚从日本访问归来。她总是敢于出版那些能为孩子们敞开新世界的书。她并不以为这本书会卖得很好,但她希望年轻读者能够读到这本书,还希望作者能有机会写更多的书。 尽管《菊花的标记》的精装版销售得不够火,但它的平装版却卖得相当好,对此我已经非常满意了。因为孩子们和年轻人买平装书,这就意味着,它的读者正是那些我为他们写作的人。 那些控制着纽约大多数出版社的公司巨头,并没有我的编辑所具有的眼光,你能抓住的机会就更少了。 几年前,《哈泼杂志》上刊登了一篇令人沮丧的文章,名为《阅读可能对您的孩子有害》。文章罗列了1990年20本最畅销的平装儿童书,在前十名里,有九本书的标题都有《忍者龟》。整个书目中只有两本真正的书,其中一本是排在第十五位的《夏洛特的网》,作者是E·B·怀特,出版于1952年。另一本排在末位,是毛莱斯·森达克的《蛮荒在哪里》,出版于1963年。 为此,我劝那些没有《忍者龟》专利的人,索性把精力放在我们真正关心的东西上。 要记住,当你为市场写完一本书,书稿被一位编辑接受,直到最终出版,走完漫长的过程后,市场可能早已转移到别处,而你的书却被远远地抛在了后头。但是,一本像康拉德·艾肯、E·B·怀特和毛莱斯·森达克所写的,经过精心雕琢、抒写人类情感、深邃美丽的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我始终相信,总会有那么几位薪水微薄得可怕,敏感而又精力充沛的编辑,乐意在烂泥堆中耕耘,他们是仅存的为数极少的优秀编辑。他们勇于抵制潮流,为你的书稿配上封面和封底。 当然,这需要奇迹。但我又怎能否认奇迹的存在呢?   人物传记:讲述不为人知的故事 出色的作者不仅合乎逻辑地组织事实材料,还将他们对事件的感受传达给读者。——汤姆·杰金斯 撰写报刊上的特写,或杂志、书籍上的人物传略,不仅是搜集、整理资料,书写成篇,还肩负着很大的社会责任。成千上万的读者主要是根据作家笔下的形象,来评判传记人物的。 尽管作家和编辑们可能不同意,我还是将我写传记的原则作为此次讨论的基点。 首先,应按时间顺序记述人物生平。单独来看,人物的许多活动是没有多少意义的,但若从行为的统一性来看,后面的行为最终是前面行为的结果,这些行为就变得有章可循了。换言之,作者应还人物以生活的本来面目,以时间顺序写作能客观地再现人物。 如果有特殊需要,必须打破年代顺序,那么把它放在第一章是较为明智的。在此,作者试图为读者确立一个主题,构建一个有助于他们理解人物的结构框架。我将阿曼德·海默尔传的开篇场景设置在1976年,罗斯·安赫雷斯的审判室,这时他年近38岁。此章之后,全书都按年代顺序编排。 第二,如果多付出一些努力,就有可能发现重要资料,优秀的传记作者绝不会满足于拥有二手材料,他们会跑几英里对全部材料进行核实。有些作者为图省事,对某个时段文献的空白或不完整的信息不愿加以核实,而轻信传闻,或报刊、自传上史实的文章。有责任心的作者应指出这些资料中,可能存在的夸大其辞处和不可靠成分,告诉读者真相。报道经常与事实有出人;传闻易为私怨蛊惑,为无知扭曲;自传中常有许多重要的东西被忽略掉了。 第三,成功的传记应提供有助于解释主人公生活的时代背景,威利亚姆·亚伯拉罕(《赫尔贺·奥尔威尔传》的作者)曾说:“一个人不可能与周围的世界无关。奥尔威尔正是他那个时代的产物,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可忽略的直接的关系,他深刻地感受着他生活的世界。西班牙内战便是其生活的中心事件。” 有时,生活背景又被过分地渲染。安东尼·艾德蒙谈到,认真负责的传记作者会走一条中间路线:既将主人公放在历史的大背景下,又突出其个性。例如,在乔治·华盛顿的传记中,对印地安人的战略描写是合乎情理的,但也只是写到华盛顿对此了解的程度上,未作过多的渲染。 第四,作者应避免做“事后诸葛亮”,而脱离年代背景。有些作者倾向于用现在的眼光评价主人公当时的行为,好像事情刚发生不久。我以为,作者不应该倒回主人公的生活中去,指指点点。 第五,传记作者对主人公应抱有同情心,甚至要移情于他,至少要认识到对主人公持厌恶感的后果。伯纳德·克瑞德的警告对于那些专门爱挖掘阴暗角落的记者是很贴切的:“传记作者一定要富有同情心,否则就要与一个你不喜欢的人相处那么久,很长时间过着阴郁的生活。” 同情并不等于爱。没有人期望阿道尔夫·希特勒或暴君尼禄的传记作者去爱他们的主人公,但为这些令人生畏的魔头写传一定要试图以主人公的眼睛看世界。 最后,对某个人行为的解释是微妙而复杂的。历史学家艾伦·奈文思曾评论说:“几乎所有人的行为和性格的意义都要随观察者的喜恶而定。琼斯是一个狡猾多变、犹豫不定的人吗?或者他只是习惯于从正反两方面看待一个事物?表面的动摇决不表明他的坦率和容忍。” 第六,如果可能的话,传记作者应尽量减少对主人公的心理分析。我们对自己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在想什么都很难有确切地了解,怎么能随便猜想很少谋面甚至从未见过的人的想法呢? 一个世纪前,马克·吐温在他的自传中有力地写到:“一个人的行为和言谈只占他生活的极微小部分。真正的生活是在头脑中度过的,除了他自己没有人能知道。每一天,他的头脑之磨不停地旋转,不是别的,而是思想构成了他的历史。其行为和言词只是可见的星星点点的雪山与浩瀚的海洋,散布于其内心世界的薄薄的外壳之上,它们如此微不足道,只是覆盖他身躯的一层皮肤而已……传记作品就好像是这个人的衣服与钮扣,一个人真正的传记是不可言传的。” 一位评论者称我为阿尔曼德·海默尔做的传记是“不动声色、价值中立”的,我不认为这意味着赞扬,但的确道出了事实。 第七,一旦深人主人公的精神世界,作者必须首先承认人这种动物的复杂性,继而解释这种复杂性。不管你是否赞同马克·吐温关于撰写传记的那些话,它都是真理。 作者必须认识的复杂性包括:他们的主人公,即主要角色,并非是静止不变的。优秀的传记中,次要人物总是围绕着主要人物展开活动,随情节的发展而发展;反过来,又影响了主要人物的行为。作者需尽力理解这出戏中所有的角色,而非领衔主演者一人。 如果作者已确立了一个主题来解释人物的一生,一定不要犯简化论的错误,即:力图以此解释人物的每个想法、每个行动,人并不是那么简单的。雷奥纳德·白思汀的传记作者乔安·彼瑟说道:“最近写作时,我甚至不能确定自思汀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这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在很短的时间内,他可能同时扮演两种角色。” 基于这种考虑,作者必须赋予作品一定的伸缩性。传记毕竟不是生活本身,而是对生活的一种安排和解释。作者若不设定一个主题,作品就会杂乱无章,自相矛盾,所反映的生活缺乏内在统一性。计划一旦选定,作者就要在这个框架内写作,同时又要尽可能地包含与论题相左的材料。 第八,传记作者在填补资料空白上应抱诚实的态度。每个人的生活在公共记录上都会留有一些空白,即维多利亚·格兰了所说的“谎言与沉默”。这种时间脱漏会导致传记作者对文献丰富的时段大肆渲染,而对资料匾乏的时段一带而过。 第九,传记作者对作品适宜的长度应作出硬性规定。有时,将大堆可信的事实、合情合理的假设(有时相互之间可作替代)列出来,有助于弥补缺乏可信性与合作精神的人物资料的不足。 为保证传记有一个适宜阅读和发表的长度,必须在大量资料中进行筛选,这需要很高的技巧。现在,总统图书馆中有成千上万的文献、音频视频磁带、能够在几秒钟内搜检上千种出版物的商业电脑数据库,以及其他大量的信息资料,因此,这项任务在当今尤为艰巨。 第十,优秀的传记作者将风格与素材看得同样重要。许多为当代人写传的作者仅靠时间迁移,就能发现具有吸引力的新材料。但少数技艺精湛的作家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才能。要知道,将生动有趣的生活以陈旧的文体再现出来,实在是太常见的事。 用于表现“感受”的写作技巧,有一些是从小说中借用过来的。传记和小说同样涉及生、死、爱、恨这些人类重大的情感和事件,以及大量的精神困境。使用的技巧也有相同之处,如:置于某种地理环境下的一幕幕场景的变换,主要人物的外貌刻画、对白、想象、象征、反讽,对比,根据每个人物不同的角度看问题。 人物传记蜂涌而上的浪潮中充斥着大量二流作品。信息是否真实或能否被证实,对于传记写作来说永远是第一位的。今天,太多的作者忙于挖掘阴暗面,忘记了在同样的材料中,他们可以找到珠宝。他们掉人了扎克思·巴尔松所描述的陷阱:“林肯用威士忌迷惑格兰特的对手,许诺如果喝威士忌能够获得胜利,那么要发给每个将军一品脱苏格兰威士忌。然而格兰特并非是侥幸打赢了这场战争的酒鬼,他是一个碰巧嗜酒如命的军事天才。同样,所有传记中有缺陷的人都不是游手好闲的浪荡子,他们身上的另一面是伟大的艺术家。他们像我们常见的那些人一样,是被一些偶然因素损害了的白壁微瑕的艺术家。”   悬念小说的情节与人物 展示人物的办法有好几百种,最坏的就是平铺直叙。——琼·艾肯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是情节产生于人物,还是人物产生于情节?这个问题令大多数作家感到眩晕,小说的基本元素:情节、人物和发展经常扭结在一起,奋力地挣扎着。 亨利·詹姆斯在《小说的艺术》中说:“什么是人物,除了对事件的决定之外?什么是事件,除了解释人物?”奥尔德·马斯特在几页之后补充说,“故事与小说,思想与形式,就好比针与线。我从未听说过有这样的裁缝用线不需针,用针不要线。” 完全正确,在你开始之前二者都要存在。但是如果你只有二者之一呢? 总的来说人物是个问题。情节事件俯拾皆是,在报纸上就可每天读到。一位母亲,甚至在多年以后,依然认定她的十几岁的儿子不是自杀。但每当她调查时,就会发生无法解释的死亡2一个芝加哥流氓的宠物卷毛狗被偷;情报局造了一个假的海洋工程工厂努力打捞苏联的潜水艇;一位中年妇女要盛气凌人的丈夫每天写一封情书;波士顿“废糖蜜之害”中21位受害者之一的后代仍在觅求赔偿;魔术师大会在印度某村庄举行,遭到市民的强烈反对…… 上面的事件,都是从每日的出版物中摘抄的,每个事件都可能造就一个故事,当不同的元素相互作用并创造出新的东西时,就会让作家产生奇妙、愉快的感觉。当然最好的情节要造就奇特的人物。比如那位跋扈的妻子,逼迫丈夫每天晚上写出一首爱情诗,我们立刻可以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那伪装懦弱的丈夫,俯首于专横,每天得去图书馆找新的韵脚和散文。当他反抗的时刻一旦来临,一定会为你提供一个好故事。那位伤心、沮丧的母亲,一直为儿子的死充满焦虑,后来终于查明了真相。讲她的故事很容易。 但如果你有情节而没有人物呢? 再也没有比这更让读者失望的了,有趣而复杂的故事,曲折和离奇的情节,但其中的人物没有生机,没有特色。按部就班的叙述是阅读的障碍,因为它不可能让你记住谁是谁。米兰达是演员还是秘书?谁的车被偷,是哈里斯的,还是彼得的?文森特是强盗还是百万富翁?凯特为什么恨亨利? 在写谋杀案的神秘小说和写诉讼的侦探小说中,人物刻画没那么重要。读者并不想对受害人和嫌疑人了解很深,而侦探则可能有许多众口皆碑的特色,如:他是西班牙人,穿着优雅的灰色丝绸套服,倒着书写感叹号;或他很胖,每看一页书就饮一口啤酒;或她是女的,练过空手道,她有一个巨大的衣橱,但里面的衣服却很破烂。我们知道所有这些,像老朋友一样地爱他们。 在悬念小说中尤其会产生人物问题,这可能是真正的障碍。 悬念小说当然应该适合大众,但是很难给它下定义。它既不是写谋杀的神秘小说,也不是严肃小说,或是间谍小说,但它注定有令人害怕的事情发生。那是给读者的诺言。夏洛特·阿尔莫斯特朗写的《一瓶蓝毒药》是最好的悬念小说之一,其中根本没有谋杀案,甚至也没有死亡(除了第一章中自然死亡的那个人,引发了事件的整个进程),但它比其他小说更紧张,更吸引人。 在悬念小说中,人物确实至关重要。男女主角在抗争,不是与有组织的犯罪或国际恐怖主义,而是与个人,冲突是在个体竞争中进行的。这样,主角和他的敌人都不容易作到有血有肉、性格复杂、有张有弛,于是可信度下降。 在《一瓶蓝毒药》中,所有的矛盾都是由主角的妹妹的到来引起的。她是个可怕的人物,总能解释他人的动机,给别人制造不愉快。她让女主角因自我怀疑而变得毫无力量,让男主角彻底走向自我毁灭。接下来,她想了解他是怎样处理那小瓶毒药时,读者便在紧张的气氛中不断期待,可恨的伊特莱尔妹妹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悬念小说的情节经常发生在封闭世界里。男女主人公必须在某个环境下与对手战斗,而且不能向外界求援,但要有合理的原因。比如有一场暴风雪,电话线被中断,或恶棍因酗酒。吸毒导致失常等等。厄秀拉·古尔蒂斯对描写这些封闭世界很有天赋,她有关于恶棍的大师级作品。她极会制造令人毛骨惊然的家庭悬念。她有许多卓越的思想,而且非常成功。为什么?正是因为她的人物,有了这些人物,思想充满了生气。她的《楼梯》非常成功,为什么?因为书中的恶棍、令人讨厌的科拉非常可信,且情节简单。女主角玛德琳嫁给了斯蒂芬,一个她不能容忍并打算离婚的人,一个恐吓过她儿子的残暴的怪物。斯蒂芬摔到楼下跌断了脖子。贫穷的堂妹科拉,一个可怜的亲戚,故意说是玛德琳把丈夫推下了楼。科拉对家务取得了越来越多的控制权,一切似乎都做到了,可以呆下来过剩下的岁月了。玛德琳身陷困境,因为她认为科拉推了斯蒂芬,但又不敢背叛她,处于无助的地步。对这些情况冷静思考一下,似乎很难下咽。为什么玛德琳当初要嫁给可怕的斯蒂芬,为什么她会屈从于科拉?科拉写得非常逼真,贪婪的心,苛刻的神气,可怕的服饰,对糖果和翻弄报纸的喜爱。她的所说所做能立刻让人完全相信。 剧作家爱德华·阿尔比说,他用一种方式检验人物的可靠性,想象他们处在一个与构思中的剧本场景不同的地方,观察他们的行为举止是否自然。科拉这个角色是真实可信的,不管她是在病房、超级市场或是在墓地。 《楼梯》是厄秀拉的早期小说,她后来写的《被污染的果园》有同样恐怖、幽闭的特点。她令人信服地塑造了邪恶的女主人公的表妹芬,还有帮凶、清扫女工李斯特小姐,这邪恶的一对把女主人公萨拉控制在股掌之中。尤其是丑陋、武断的芬,总是想方设法使可爱、漂亮的表姐成为一个不起眼的角色。芬和李斯特似乎无所不知,无所不在,读者为萨拉的命运而担忧,他们期望在芬采取行动之前,萨拉就能挫败她们的阴谋。她们会对萨拉做些什么已显得无关紧要,女主人的处境越来越危险,读者急于想知道的是,萨拉将如何战胜她们。芬是一个完全让人信服的怪物,才思敏捷,厚颜无耻。恐怖是悬念小说必要的成分,只有让读者彻底同情主人公,充分地相信恶棍无所不能,恐怖才能达到效果。 如果恶棍不是那么让人信服,那么主要人物的效果就会更糟。 迪约克·弗朗西斯,一位写赛马题材的畅销神秘小说的英国作家,早期写过一部故事《神经》,赛场上的所有骑手被一位电视明星所指控。他私下里偷偷地散布流言,阻止骑手准时参赛,并给赛马打麻药。他为什么这样做?原来他是一名赛马主的儿子,害怕马,因而产生了对马业成功者的妒忌心理。 这本书主题荒诞,对邪恶的电视明星莫里斯·坎普洛尔描述粗略,只有他蓄意谋杀的恶梦让读者感觉真实。是什么赋予了这本书生命力,使得它以急速的步伐,带着那些上钩的读者一起前行呢?是对人物的处理。在迪约克·弗朗西斯的小说中,主人公总是用第一人称讲故事。与弗朗西斯的其他主人公相比,《神经》中的主人公‘哦”是一个古怪的人,出身于音乐世家,却是家中惟一不从事音乐的人,被亲戚瞧不起,只好到其他领域调整自己,竟济身于赛马界。将主人公在伦敦节日大厦指挥演奏贝多芬的优雅,与在爱司科特城的赛马疾驰对比,似乎过于古怪而不能令人信服。当他挣扎着与阴谋计划抗争时,我们才充满激情地站在主人公一边。恶棍形象模糊,主角就要占更多的分量。 一些作家是人物的收藏家。不管去哪儿,他们都会观察聆听,录音,记笔记。如:火车站一位穿着黑色条纹服的胖妇人,带着两个文静、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她们穿着黑白相间的外衣,牵着她的手臂。地铁里有位干瘦、身高三英尺的男子,他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未剃须,戴着金耳环。在聚会时遇到一位职业肖像画家,他在20年来每两个月画一幅肖像,有照相机一样的眼力。这位女士,尽管举止得体,风度翩翩,却是一位痴狂的训导师,每听到一句话,她都会插嘴纠正说话人的错误,非常礼貌,可是,呢,那么严肃…… 收集角色是个好习惯,迟早有一天你会使用到他们。 你有了强大的人物阵容,但没有情节,那么请广泛地作这方面的笔记,诸如那些人物的爱好、憎恶、习惯、儿童时代。像爱德华·阿尔比那样,把他们放到不同的环境中,让他们面临危机。假如那身穿黑条纹的妇女是一艘沉船上4O名学生的负责人,她该怎么办?让她与家长邂逅。设想画家坐在地铁里,正在画速写,红头发戴耳环的男子对自己被当成写生模特感到气愤,他会抓起速写本在下一站下车吗?人物可以突然出现然后走开,留下许多疑问。假设他们接着不期而遇,又该在哪个地方呢? 设想简·奥斯汀自言自语,“现在,让我们讲一个明智、现实的姐姐和一个放纵、激情的妹妹的故事,她们会爱上哪种类型的男子?” 假设在写《理智与情感》时,她按另外一种方式写她的故事:明智的伊利诺爱上了英俊、浪漫的韦勒比,敏感的玛丽安被可靠平凡的爱德华所征服。但这决不可行。玛丽安不可能爱上爱德华,就是一千年也不可能。简·奥斯汀在她22岁的时候,就已经将她的人物和情节完美地合在一起了,由一个引出另一个,完全没有割裂感。但试探、假设、重新思考是有趣的,使我们更加了解了大作家对人物的把握是如此精确。简·奥斯汀在《理智与情感》下笔之前,对这些人物就非常了解。 展示人物的办法有好几百种,最坏的就是平铺直叙。 我最近的小说《背景》讲述了两个人闪电式结婚的浪漫故事。接着,在冬日蜜月里,他们都悬在了真空中。他们发现,尽管两人认识很久,彼此却并不是对方所理想的那种人。为了产生震惊效果,我必须熟知他们童年的故事。为了不至于开始得太早或者用太多的倒叙手法使读者生厌,我让人物A在蜜月中讲述了自己的故事,而B的故事则以片断的形式散布于整个小说。 迈克尔·吉尔伯特是一位从事多种类型神秘小说创作的作家,他的人物总是极具个性和富有生命力,在他的悬念小说《第十二个夜晚》中,采用了非常灵活生动的展示强大人物阵容的办法,有时整个章节分为几个对话段落,大约占几页左右,在A和B,B和C,C和A,A和D之间,这些对话揭示了人物并推动了情节发展。 在你非常了解人物所特有的习性、复杂的状态时,你可以写得很多,但怎样才能做到恰如其分呢? 以另一个叙述者的眼光来描绘一个人如何?用一个纯朴的人,或者用一个小孩的眼光。亨利·詹姆斯的《麦希知道什么》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试着去做那种冷眼旁观一切的人。”这是对作家最好的建议。   推理小说:这并不神秘 2007-03-25 18:53 作者/不详 什么能使你的推理小说成为编辑的首选?请记住:优秀的作品在开头的几段、几行内就抓住了编辑的心。 ——安·派力    在我看来,一本成功的推理小说至关重要的两个因素是:动作与声音。 动作在读者的注视下创造着故事。 声音则是作者人格毫厘不爽的反映。 如果你的小说成功地结合了动作与声音,编辑们会竞相出版你的作品的。 我总是喜欢以动作作为小说的开头,在《要你死你就死》推理系列小说中,我运用了一种技巧:小花饰。 小花饰是一个场景中短暂的片断,展现出角色正在做一件不寻常的事情。 以下就是系列中的第4本书,《蜜月与谋杀》中的小花饰的起头句。 花饰一:杰西·本里克在孤独的夜游里并没有错过什么。不寻常时刻的灯光。一个突如其来的访问。一辆陌生的车。 花饰二:鲁率达·巴罗急速冲过人群,她棕色的鳄鱼皮鞋跟在混凝土地面上发出急促的撞击声。她完全照指示行事,整个操作都已顺利完成。 花饰三:完美的犯罪。谁说这是难以干成的? 花饰四:英格里德·琼斯浑然不觉自己正在被监视,除了她,还有夜莺王朝的全体人员。 这些达到了什么效果呢?读者立即就投身于动作中了。读者明白有些事正在发生,而读者也成了这里的一部分。 一个初习写作的人最易犯的致命错误就是试图告诉读者正在发生什么。 永远不要告诉读者任何事。 让读者成为场景中的一部分。 应该这样看,读者是非常聪明的,不然他们就不会读书。他们一生看了很多电影,当一部电影以追杀的镜头开始,持枪的大个子在一条小胡同里追截迈克尔·道格拉斯时,观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们很愿意在故事展开时自己去搞清楚。 让你的故事自己展开。 例如,在《克里斯蒂狂欢》中,我的主人公安妮·劳伦斯,也就是《要你死你就死》中书店的店主,她正在计划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百岁诞辰举行庆祝活动。还有什么能比以这个消息作为书的开头更枯燥无味呢?比方说,安妮可能正在给她的婆婆劳罗打电话,她告诉劳罗,“我要在这岛上举办个舞会来庆祝百年。”如此这般。 我没有这样写。以下是第一章的开头。    安妮正在数香摈酒的数量:四、五、六,这该够了。她转过身,冲出了储藏室。    我并没告诉读者,安妮正在为庆祝活动做准备,而是读者也在那儿。 动作,使用它,享受它,让场景变活,你的读者也就身临其境了。 总会有办法通过动作来传递信息的,《致命情人节》的编者曾来信向我建议,在情人节舞会开始前,读者需要更多地了解那些舞会中的焦点人物。 于是,我在舞会前创造了一个场景。安妮和她的婆婆边向码头走来,边浏览红色国王湖周围的房子,安妮和麦克斯的新居就在这一带。如果她们只是走向码头,安妮对婆婆形容着房子和那些住户,对故事就起不到丝毫的推动作用,在这样的场景中缺少信息交换。与此相反,因为有了一场劳罗与安妮之间的微妙争斗,因而也就有了动作。劳罗企图得到一些信息,安妮却不愿透露。安妮确信劳罗打探这些消息是别有用心的(正如读者后来所发现的那样,事实的确如此),这就使场景推动了故事的发展,同时也满足了读者想了解的将在情人节舞会上出现的人物。在这一场景中有关人物的目的包含着两层内容:安妮想知道婆婆用心何在,而劳罗则想知道关于邻居的所有信息。 动作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在《谋杀设计》中,我用一个小花饰清楚地描绘出凯琳·普里察德·韦伯斯特的性格。    ……她眯缝起双眼,并且不再看她的影像,因此她没有看到整个变化。有一刻,镜中的脸是温柔而迷人的,那高贵古典的脸形,银黄色的头发,加上地中海般湛蓝的眼睛,几乎和四十年前她在19岁婚礼上时一样美。接着,当凯琳·普里察德想到她的侄女,那个投入到一个完全不相配的男人怀抱里的盖尔时,那张脸又僵硬了起来。五十九年的岁月完整地写在了上面,双眼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柔情,嘴也变得薄薄的,显得坚定而残酷。    在《一堂谋杀课》中,安妮在查斯腾镇的一家学院里教授一门讲授推理小说三女杰的课:阿加莎·克里斯蒂,梦西·L·赛耶斯和玛丽·罗伯茨·莱恩哈特。这是安妮第一次教学,她很紧张,当然不想在班上碰到任何她认识的人。我决定在班上安排安妮那烦人的婆婆劳罗,她最最固执的顾客亨尼,还有查斯腾镇顶顶坏脾气的多拉小姐。 上第一节课的那天到了: 安妮测览着她的上课笔记,这时她全身僵硬起来,各种感觉都涌了上来。 气味。 声音。 形象。    最先到来的是气味。那是决不会有错的丁香的香气,清晰,尖锐又甜蜜。 安妮的手紧紧地抓住讲台的边框。 劳罗穿过门廊,当然了,兴高采烈的……    不久,多拉小姐和亨尼也到了。    ……她(安妮)脖子的后部针刺般地疼痛起来。她身后响起了敲击声! 她竭尽了所有的意志才把头转向门厅的门。 笃,笃,笃。 快速,有目的,坚定的敲击声。 带着黑橡皮头的乌木拐杖由拐角处伸出来,后面跟着它的女主人。 那个小老太太(多拉小姐)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廊里。 然后…… 哦上帝。    门廊里的景象几乎使她难以接受。罗拉就已经够坏的了,多拉小姐会给阿达姆斯家的茶会罩上一层阴影。 可是这个……    她并不是认不出这身装束:一条加了垂边的灰色大法兰绒裙子,一件前垂蕾丝的金色长上衣,一件发锈色的毛衣,莱尔线长袜,极实用的棕色鞋,在膨松的香肠状小卷中跳动的头发。 “亲爱的”,她呻吟道。    可怜的安妮正面对着她的第一堂课。 读者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 动作是伸手可得的,假装你正在摆布一架拍摄小说人物的相机,与你的读者一起来观看场景的铺展。 有了动作,你就会找到声音。 如何看待世界,如何创造场景,都是你的性格、经历和勇气的产物。 在成功的小说中,声音也许是最容易辨认的因素,而对于没有把握的作家来说却是最难掌握的。 声音是什么?是一种能使一段文章瞬间便可辨认的特质。如果你给我五篇由南希·皮卡德、莎拉·帕里茨基和琼·海斯写的未标明作者的文章,我能毫不困难地认出它们是由谁写的,因为每位作者的声音都那么与众不同,决不会有错。 如果你看了看畅销书单,然后写一本书寄给一个代理商或编辑,声称这本书和罗伯特·B·帕克或玛丽·希金斯·克拉克的书几乎一样,这本书一定卖得不好。 不要试图去作另一位帕克或克拉克,不要模仿。你可以学习、观察、借鉴,但当你写作时,要用自己的方式写。你必须写一本除你之外世界上绝没有第二个人能写的书。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驱动着每一个人的激情、迷恋与厌恶都是不同的。好好地利用这一点,倾听你的心灵之声,这样你就会拥有一个声音。 你必须写一本对你意义极其重大的书,而不是因为托尼·席勒曼风行一时就写印第安人的神秘故事,莉莉安·杰克逊·布朗炙手可热就写猫的神秘故事,或是因为托马斯·哈里斯大受欢迎而写连环杀手。 并不是说你不能把故事的地点设在新墨西哥。瓦尔特·萨特斯韦特和茱蒂斯·凡·古森也在写这个地方,但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那些书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而不是席勒曼作品的派生。 倘若我深人审视自己的书,我以为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巧妙地驾驭各种关系。这是我的狂热所在,也是我的作品能燃烧起来的原因。我希望从每个人身上找出他们各自迥异的处世方法及原因,这就是我的焦点。 我写作的方法呢? 我热爱语言,字词的声音对我非常重要。我的小说是否独特到能让读者区分出我的语汇呢?这我无法回答,需要由读者来评说。但我知道,在我的作品中,有些段落反映了我灵魂的精髓。 这就是一个作家为了获得声音而要付出的代价,他必须愿意展现那些最为至关重要的东西。 如果让我选一段最能表现我自己的文章,它将选自我的小说《死人岛》。这是一个新系列中的第一本小说。这个系列描绘了女主人公、退休的女记者亨利艾塔·欧得耶·柯林斯。她还被称为欧·亨利,这是她的亡夫里查德给她取的绰号,因为她能创作出比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更多的惊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