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半月宝宝会些什么:赐生命的基督(李定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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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生命的基督(李定武 著)

本帖最后由 阿斗 于 2011-3-14 11:31 编辑

若要在世间介绍自己或某位重要人物,可以用各种令人叹为观止的方法,但所介绍的很可能不过是个假象,与真人有很大的差异。四福音所介绍的耶稣却不然,基督教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真!我们的神是真的,因此耶稣在世时最痛恨的就是「假冒为善」的人,因为祂的特质是「真」。但我们如何看出祂的真本质来呢?约翰在写福音时,用了个很特别的方法—借耶稣所行的神迹来介绍他所爱的主。耶稣在世时行过许多神迹,但约翰并没有全都记下来,也没有随意挑选。他知道耶稣并不是个随意行神迹的主,因此约翰只记载了七个视为「兆头」,用来表彰人子耶稣真正的身分、地位与事奉。

这七个神迹是:(1)变水为酒(约2: 1-11);(2)医治大臣的儿子(约4: 46-53);(3)医治毕士大池边三十八年的病人(约5: 1-9);(4)用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约6: 1-14);(5)在水面行走(约6: 15-21);(6)使瞎子看见(约9: 1-41);(7)叫拉撒路复活(约11: 1-44)。首先,让我们选择两个同一类医治的神迹(第二及第三),来看耶稣如何彰显祂自己是谁?

壹、耶稣那赐人 生命的话语
—能使人得医治约翰福音4章的第二个神迹,涉及一位病重快要死的小孩。约翰给出耶稣能力彰显的暗示:用一个出现三次的短句「儿子活了」(约4:50,51,53),来显示耶稣能赐人生命。大臣的儿子之所以得医治,不是因着人的信—那时耶稣正在一个不信的环境中(约4: 48)—但耶稣的话超越时空,完成了医治之工,使大臣孩子的生命得到拯救。这个神迹就是一个兆头,指出耶稣是基督—祂的话有赐人生命的能力!

第三个神迹记在约翰福音5章,是让在毕士大池旁三十八年的瘫痪病人得医治。基本上这神迹与前者具有同样意义,然而医治的本身却很不同。两者至少有两方面的差异:首先,故事中的这个病人已经瘫痪了三十八年,我们可以假设他年纪已大, 大半生都在病中渡过,是一位活着等死的老人。其次,从这病人回应耶稣的方式,我们可以看出他显然已失去盼望与信心,而像许多和他落在同样遭遇的人一样,心灵里充满着愤怒的埋怨(注1)。由第5章的记载,我们可以如此归纳这人当时的光景:
第一,这人一点都不知道耶稣是谁?(约5: 13)
第二,这人并没有要求被医治(约5: 6)
第三, 这人看起来显然没有信心(约5: 7)
但耶稣在当时许多等待被医治的人群当中,单单选上了他,这实在希奇!耶稣不但怜悯他,同时采取行动,对他说话。耶稣只用了一个字:「起来!」(egeirei!)「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 」(约5: 9)可见主耶稣的话语本身就有医治的大能。耶稣在约翰福音5章所行的这第三个神迹,带来犹太人许多的攻击。因为「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犹太人(继续)逼迫耶稣,因为祂(继续)在安息日作了这事。 」(约5: 10,16)。但紧接而来耶稣回应犹太人控诉的这段话(约5:16-30)极为宝贵。约翰借此说明这两件同类得医治的神迹连结起来,成为「兆头」:指出耶稣的话能使人得医治,身体得洁净,生命得恢复。这些都指向基督的生命与事奉—要作更大的事—被差入世界作宇宙的洁净者。耶稣赐人生命的话语,不但能使人得医治,而且能使人得生命。

贰、耶稣??那赐人 生命的话语
—能使人得生命耶稣第三次使死人复活的神迹(约11:38-44),这是耶稣在复活前所行的最后一个神迹。这故事不仅有惊人的内容,所记载的时间也显出它的重要意义。从犹太人的角度来看, 这项复活是不可能的。耶稣遇到一个死了已经四天的人—从任何情况来考虑—都没有复活的可能(约11: 39下),但这神迹是个兆头,为要指出,神借耶稣满足了人在极端不可能的需求!惟有基督可以使人类突破死亡的困境。耶稣曾借着说话, 使三个死人复活。一次记在马可福音5章41节,耶稣用一句话:「对他(睡着的女儿)说:『闺女,我吩咐你起来! 』」,她就起来了;另一次记在路加福音7章14节:「耶稣(对寡妇死了的独子)说:『少年人, 我吩咐你起来! 』」, 少年人就坐起来了; 而约翰福音11章43节记载了第三次:「(耶稣)就大声叫说:『拉撒路出来! 』」拉??撒路就从坟墓中出来了。这三次耶稣使人复活的神迹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借着说一个字,就叫已死的人复活了,前二次耶稣用「起来」,最后一次在使拉撒路复活时,是用「出来」一词,显出祂口中的话带有赐人生命的能力!

在第一个使睚鲁女儿复活的神迹中,耶稣不但显出祂有医治的能力,同时还显出祂怜悯的属性,祂不但带给人医治,也关心人肉体的需要:祂「吩咐给他东西吃」(可5: 43)。这神迹指出耶稣是世人的安慰者。耶稣第二个使死人复活的神迹,是为一个寡妇行的,祂使拿因城一位寡妇的独子得回生命(路7: 11-17)。这寡妇没人注意,没有地位,没人帮助,没有依靠,没有盼望,不知道如何面对明天,耶稣却怜悯她,使她的儿子重得生命,将他交还给她,成为一个寡母的安慰!当路加记这件事时指出,基督的这个神迹不但讨神喜悦,给父神带来「荣耀」(路7: 16上),同时基督的怜悯也启示出「神眷顾了他的百姓」(路7: 16下)—一个新旧约圣经都强调的主题(创21: 1;50: 24-25;得1: 6;诗8: 4;耶15: 15;29:10;路1: 25,68;7: 16)。神不致断绝的怜悯(哀3: 22)乃是人的安慰!耶稣赐人生命的话语不仅能使人得医治,能赐人生命,最重要的是,祂那赐人生命的话语能使人得永生。

参、耶稣那赐人 生命的话语
—能使人得永生
耶稣与马大开始的谈话(约11: 21-24),带出另一段非常重要的信息(约11:25-27):「耶稣对他(马大)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么? 』马大说:『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 』」这是11章最重要的一段信息:借耶稣人类可以突破死亡的困境,因为耶稣是生命、是复活! (约11: 25)那么耶稣如何能成为生命与复活呢?

第一,借着神要基督以死治死的旨意。
「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加1: 4),「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 」(来2: 14)也就是说,父神的旨意是要基督「以死代死,以死攻死,及以死治死」(注2)。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约壹3: 8下)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击败了魔鬼。

第二,借着神要基督赐人生命的旨意。
哥林多后书4章12节:「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 」神为基督定了一个死的旨意,基督用祂「无穷之生命的大能」(来7: 16下)战胜死亡,用祂得胜死亡的权柄粉碎死所有的权柄,祂就能复活!借此,基督就把祂复活的生命赐给人。耶稣与马大的对话(约11: 23-27)肯定指出她兄弟将会复活(约11: 25-27),但耶稣的这个应许不只是针对末日说的(约11:25-26),拉撒路当时就会复活,而他肉身的复活是个「兆头」用来表明︰耶稣具有战胜死亡的生命。凡相信祂是基督,是神??儿子的人,基督要赐他们与祂同样的生命,那生命可以战胜死亡,是永恒的!这指出基督徒盼望的本质和真理︰信徒的复活是借着主耶稣的复活得到保证!

这神迹是一个兆头。耶稣是人类的救赎者,借着祂的生命,事奉,死亡和复活,带给人神国度的生活,要使神国的生活来到地上,耶稣必须先舍去自己的生命,好再取回来(约10: 17-18)。不仅如此,这兆头指出凡信耶稣的人要期待着神国将发生「比这更大的事」(约14: 12)的来临:基督的死与复活;圣灵的被差;和基督的复临为最后的审判和圣徒的复活。从这角度看,神迹是「兆头」,也就是启示了! (注1)耶稣说: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 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 就有永生, 不至于定罪, 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5: 24)这句话中的「有永生」是现在式,表示任何人只要相信耶稣是父神所差的救世主(就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的,现在就可以有永恒的生命,这是复活的基督所赐的,那属祂自己的生命。这句话中的「定罪」是过去式,表示相信基督的人,他所有的罪都已被神所赦免,成为过去了,因为耶稣在十架上已付上了罪的刑罚。最后,这句话中的「出死入生」,是将来式,表示相信基督的人,耶稣已为他向神交出「罪的工价??」了(罗6: 23上)。相信基督的人,因此将不需要接受审判了。相对的,至终不接受基督的人要受到审判,圣经说:「(因为,gar)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约5:22)(注3)不信耶稣的人,到大审判之日,将会震惊、恐惧,因为审判他的,正是他在世之日所弃绝的耶稣!耶稣在世所行的神迹乃是「兆头」,指出耶稣为人类带来新生命,诚如祂的宣告:「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约11:25)。基督不仅「赐生命的话」,祂也拥有「战胜死亡的生命」。惟有相信并接受耶稣为个人的救主,人类才可以突破死亡的困境,这就是福音!

注1: George R. Beasley-Murray, WordBiblical Themes-John (Dallas, TX:Word Pub., 1989)。
注2: 唐崇荣讲,希伯来书解经,第24讲。
注3: D. A. Cars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John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1991), p.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