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秀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6:46:52

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

新闻摘要(中国华正网讯)

  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座谈会强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实施   近期,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座谈会。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制宣传挂图

张苏军强调,“六五”普法要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一是抓好重点内容。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二是抓好重点对象。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三是抓好重点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经验。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继续抓好各项普法活动的深化。四是抓好重点阵地。“六五”普法期间,要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办好专栏、专刊和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节目。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 明确30项任务   要点明确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并据此从7方面提出30项具体任务。   《要点》提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要点》从7方面提出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30项具体任务:   一、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送审工作。   2、召开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3、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各地区、各部门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   4、做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工作。组织好省(区、市)和市(区)两级、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制宣传骨干等培训。各地、各部门负责所属地区、系统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   5、抓好“六五”普法教材编发工作。组织编写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各地各部门做好全国统编教材的组织学习。   6、成立全国“六五”普法中高级干部讲师团。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的作用。   7、健全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法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二、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8、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9、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10、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12、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13、总结“法律六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法律六进”考核评价体系。   14、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通过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15、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注重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6、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创建水平。   17、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   18、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   五、加强阵地建设   10、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20、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法治主题公园、农民夜校、市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逐步建立城市、乡镇等公共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21、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办普法专栏、专版和普法节目,推出“普法栏目剧”等系列法制宣传节目,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22、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报、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新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23、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六、加强工作指导   24、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六五”普法重点对象、法治创建等方面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5、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启动,积极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方面领导参加“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发展。   26、加强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国普法办公室确定“六五”普法全国联系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联系点,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   2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规律,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持。   七、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   28、广泛宣传“五五”普法成就和经验,宣传“五五”普法期间的先进典型,为顺利启动“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9、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要求,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30、积极开展对外法制宣传。办好中国普法网英文网。

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法制宣传活动图册(18张)  12月4日为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被确定为2009年这一宣传活动的主题。   记者3日从司法部了解到,将2007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确定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并通过宣传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中,大力培育崇尚法治、维护法治权威的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是新时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价值追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思想基础。”   据了解,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四五”普法规划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日即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目前,“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全国法制宣传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五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历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

2001年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标志寓意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主题: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时间:2010年11月中旬到2010年12月中旬   重点: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的执法,减少犯罪事件,人人都知道犯罪是一种不好的行为。   要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各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