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黄莉新简历:在加拿大私自抓小偷后果很严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8 20:13:01

华人在加拿大创业,面对的是与国内完全不同的法制环境和商业规则。很多在国内很成功的企业家,在这边却铩羽而归。不久前发生在华人超市的一个偷窃故事就很有典型性。一个在中国可能被警方赞誉为见义勇为的事件,在加拿大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多伦多中区唐人街有一家超市,老板叫陈旺,是个勤勉的华商。有店员向他反映一个非洲裔人士有偷窃之嫌。不久,此君又来了,偷了一盆花。早就准备好的陈旺和店员开始抓小偷,那人见状撒腿就跑,开车狂奔,陈旺他们驾车紧随其后,将其截获,用绳索将那名男子捆绑起来,扣留在自己的车内,然后打电话给警方。

不久警方到了,令陈旺万万没料到的是,警方没有先处理小偷,而是先扣留了他们,向检方对陈旺等3人控以绑架、私藏武器、强行禁锢及袭击等4项罪名。

加拿大刑法规定,财物的主人有权在偷窃行为正在发生时捉拿盗贼,但陈旺等是在小偷行窃1小时后才抓住小偷。检控官后来撤销了陈旺等3人的绑架和暗藏武器两项控罪,但仍保留强行禁锢和袭击他人两项罪名。陈旺案的正式开庭时间要到今年10月份。被告的辩护律师称,如果这两项罪名成立,陈旺最高刑罚是入狱两年。

自己抓小偷风险这样大,遇到类似偷盗事件怎么处置呢?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先报警,监控录像有犯罪嫌疑人的影像,警方会予以立案,这样到破案会等很久,但你要有耐心,这就是加拿大。常看到一些媒体抱怨海外华人冷漠,缺乏见义勇为精神。这种抱怨或许有一定道理,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华人在不熟悉居住国法制环境的情况下选择冷漠处置自有一定道理。试想陈旺为自己的超市抓贼都有可能坐牢,那其他见义勇为抓小偷的就更讲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