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所职责:地基验槽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02:47:05
一    验槽工作,尤其是岩土专业的技术人员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对每一个基槽,都应作到慎之又慎,决不能出现任何疏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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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1.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2  无法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
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2.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2.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
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3.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3.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3.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3.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3.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4  推迟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
4.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4.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4.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5  浅基础的验槽:
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就建筑物来说,浅基础是指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或小于一定深度的基础,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20ft)的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本文采用此种方法,即基础埋深小基础宽度、深度小于5m的基坑为浅基坑。
一般情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允许新近沉积土和一般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因此浅基础的验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5.1  场地内是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
5.2  槽壁、槽底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
5.3  局部含水量与其它部位有差异;
5.4  场地内是否有条带状、圆形、弧形(槽壁)异常带;
5.5  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5.6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
5.7  填土的识别:
5.7.1  土内无杂物,但也无节理面、层理、孔隙等原状结构;
5.7.2  局部土体颜色与槽内其它部位不同,有可能是在颜色较浅部位的填土颜色较深,也可能是深色部位填土的颜色较浅;
5.7.3  包含物与其它部位不同,以粘性土为主的素填土主要表现在钙质结核的含量与其它部位的明显差异上;
5.7.4  土内含有木炭屑、煤渣、砖瓦陶瓷碎片、碎石屑等人类活动遗迹(尤其是木炭屑应仔细辫认);
5.7.5  土内含有孔隙、白色菌丝体等原生产物,仿佛是原状土,但孔隙大而乱,排列无规则,土质松散;
5.7.6以粗粒土为主要场地,主要表现在矿物成分与其它部位有所差异,粒径差异明显,充填物的不同等;
5.7.8  所含钙质结核是否光洁,是否为次生或再搬运所致。
5.8  新近沉积土的识别
新近沉积土具有承载力低、变形大、有湿陷性等特点(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力学性质不如沉积时间10年以上的素填土),可能会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有较大的危害。但在勘察工作中,由于孔内取土的限制,有时不能全部辨认出,在基础验槽时应特别加以注意。
①堆积环境:主要存在于土、岩丘的坡脚和斜坡后缘,冲沟两侧及沟口处的洪积扇和山前坡积地带,河道拐弯处的内侧,河漫滩及低阶地,山间凹地的表部,平原上被淹埋的池沼洼地和冲沟内。
②颜色:一般表现为灰黄、黄褐、棕褐,常相杂或相间。
③结构:土质不均、松散,大孔排列杂乱。常混有岩性不一的土块,多虫孔和植物根孔。锹挖容易。
④包含物:常含有机质,斑状或条带状氧化铁;有的混砂、砾或岩石碎屑;有的混有砖瓦陶瓷碎片或朽木片等人类活动的遗物,在大孔壁上常有白色钙质粉末。在深色土中,白色物呈菌丝状或条纹状分布;在浅色土中,白色物呈星点状分布,有时混钙质结核,呈零星分布。
5.9  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
5.10  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5.11  本地区季节性冻土的冻深为0.40m,因此基础埋深从自然地面起不得小于0.40m。
5.12  当建筑场地为耕地(草地)时,一般耕土深度在0.6~0.7m之间,因此基础埋深不得小于0.70m。
6  深基础的验槽
就建筑物来说,深基础是指基础埋深大于其整体宽度且超过5m的基础(包括桩基、沉井、沉管、管柱架等形式)。本文深基础指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所对应的基础。
当用深基础时,一般情况下出现填土的可能性不大,此时应着重查明下列情况:
6.1  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提供地质报告是否相符。
6.2  场地内是否有新近沉积土。
6.3  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6.4  边坡是否稳定。
6.5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
6.6  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
6.7  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7  复合地基(人工地基)的验槽
复合地基是指采用人工处理后的,基础不与地基土发生直接作用或仅发生部分直接作用的地基,与天然地基相对应。包括用换土垫层、强夯法、各种预压法(先期固结)、灌浆法、振冲桩法、挤密桩法处理等
复合地基的验槽,应在地基处理之前或之间、之后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7.1  对换土垫层,应在进行垫层施工之前进行,根据基坑深度的不同,分别按深、浅基础的验槽进行。经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7.2  对各种复合桩基,应在施工之中进行。主要为查明桩端是否达到预定的地层。
7.4  对各种采用预压法、压密、挤密、振密的复合地基,主要是用试验方法(室内土工试验、现场原位测试)来确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8  桩基的验槽.
对桩基的验槽,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8.1  机械成孔的桩基,应在施工中进行。干施工时,应判明桩端是否进入预定的桩端持力层;泥浆钻进时,应从井口返浆中,获取新带上的岩屑,仔细判断,认真判明是否已达到预定的桩端持力层。
8.2  人工成孔桩,应在桩孔清理完毕后进行。
8.2.1  对摩擦桩,应主要检验桩长。
8.2.2  对端承桩,应主要查明桩端进入持力层长度、桩端直径。
8.2.3  在混凝土浇灌之前,应清净桩底松散岩土和桩壁松动岩土。
8.2.4  检验桩身的垂直度。
8.2.5  对大直径桩,特别是以端承为主的大直径桩,必须作到每桩必验。检验的重点是桩端进入持和层的深度、桩端直径等。
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土类不宜小于1d;季节冻土和膨胀土,应超过大气影响急剧深度并通过抗拨稳定性验算,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对岩面较为平整且上覆土层较厚的嵌岩桩,嵌岩深度宜采用0.2d或不小于0.2m。
桩进入液化层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类不宜小于1.5d,碎石土类不宜小于1d,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粘土尚不应小于500mm,对其它非岩类土尚不应小于1.5m。                           二          施工勘察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勘察和监测:
9.1  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
9.2  在地基处理及深基坑开挖施工中;
9.3  地基中溶洞或土洞、地裂缝较发育,应查明并提出处理建议;
9.4  施工中出现有边坡失稳危险。
9.5  场地内有湿陷性、膨胀性、土岩组合岩土等特殊性岩土时。
9.6  对湿陷性岩土场地,尚应对建筑物周围3~5m范围内进行探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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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局部不良地基的处理方法
10.1  验槽时,基槽内常有填土出现,处理时,应根据填土的范围、厚度和周围岩土性质分别对待。
10.1.1  当填土面积、厚度较大时,一般不建议用灰土进行局部处理,尤其是周围岩土的力学性质较差时,因灰土的力学性质与周围岩土的力学性质差异太大,极易引起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而对建筑物造成损坏(具体情况,可根据与灰土垫层处于同一位置的岩土的压缩特性、建筑物的抗变形能力等通过计算沉降量确定。灰土的压缩模量可取Es=30MPa)。此时,宜用砂石、碎石垫层等柔性垫层或素填土进行处理;或在局部用灰土处理后,再全部作300至500厚的相同材料的垫层进行处理。
10.1.2  基槽内有小面积、且深度不大的填土时,可用灰土或素土进行处理。
10.2  当基槽内有水井时,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把填土清到底并逐步放台处理。对与废弃的水井,可以对主要压缩层内采用换土处理后用过梁跨过;仍可使用或仍需使用的水井,且水位变化幅度在坚硬岩土层内时,可用加大基础面积、改变局部基础形式的方法,并用梁跨过。
10.3  对于扰动土,无论是被压密的还是已被剪切坡坏的(俗称橡皮土),均应全部清除,用换填法进行处理。
10.4  对经过长时间压密的老路基应全部清除,老建(构)筑物的三七灰土基础、毛石基础及坚硬垫层,原则上应全部清除,若不能全部清除的,按土岩组合地基处理。
10.5  当机械施工时,对硬塑——坚硬状松散粘性土和粗粒土,应预留300mm左右用人工开挖,对含水量较高(可塑以下)的粘性土和粉土,应最少预留500mm用人工开挖,严禁基槽土被扰动。
10.6  冬季施工,当基槽施工完毕后当天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的,本地区应虚铺200——400mm厚的粘性土以防被冻。若出现基槽岩土被冻的情况,所有冻土应全部清除,换填处理。
10.7  被雨、雪及其它水浸泡的粘性土地基,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换填处理。
10.8  基底为粘性土时,应禁被曝晒。若因被曝晒而龟裂的槽底岩土,应全部清除。
10.9  若在安全距离之内有老建筑物,当未采取支护措施时,基槽应分段施工。
11  本地区特殊性岩土应采取的地基和防水措施
当基础持力层为特殊性岩土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11.1  膨胀岩土
对膨胀类岩土,本区大气影响深度为5m,大气急剧影响深度为2.25m,因此,较重要的建筑物,当未采地基和措施时,基础埋深不得小于2.25m(自然地面下)。
11.1.1  以宽散水为主要防治措施时,散水宽度在Ⅰ级场地为2m,在Ⅱ级场地为3m时,基础埋深可取1m。
11.1.2  一般建筑物,在平坦场地上的Ⅰ级膨胀性岩土,可铺设厚度不小于300mm的碎石、砂石等柔性垫层,其宽度不应小于基础宽度,且两宜采用与垫层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做好防水处理。
11.1.3  散水下宜设100~300mm厚的灰土垫层,宽度不应小于1.2m,且外缘应超出散水宽度300mm,坡度不小于0.03~0.05。
11.1.4  一般不采用外廊式结构。当使用外廊式结构时,应采用悬挑式结构,不得采用外柱。
11.1.5  临时水池、淋灰池、搅拌站、防洪沟等距基础外墙净距不得小于10m,临时生活设施、临时建筑物距基础外墙不得少于15m。
11.1.6  上、下水管道应采取防水措施,且距基础外墙距离不得小于3m。
11.1.7  散水外宜种植草坪,4m内可选用低矮的、蒸腾量小的植物(如花木、果树、松、柏等针叶树木)。若周围有蒸腾量大的阔叶树木和速生树种,应设置灰土隔离沟,沟与建筑物距离不得小于5m。
11.1.8  基础施工宜使用分段快速法。严禁曝晒、淋雨。
11.1.9  平整后的场地,在建筑物周围2.5m范围内,坡度不得小于0.02。
11.2  土岩组合地基
对于土岩组合地基,当岩间土间距小于2m,且为硬塑、坚硬的粘性土和密实的砂土、碎石土时,可用基础梁跨过;当岩石间的土力学性质较差时,应采用基础下加桩或墩的形式处理。对于直接出露的岩石(大块孤石),应凿去顶部的一部分,在基础下用厚度不小于300mm的柔性垫层处理。
11.3  湿陷性岩土
对于湿陷性岩土,应采取下列措施以免地基受到破坏。
11.3.1  各级湿陷性岩土地基上的乙类建筑,必须进行地基处理;Ⅰ级湿陷性岩土上的丙类建筑可不处理地基,但应采取结构措施和基本防水措施。当地基内的总湿陷量不大于5cm时,各类建筑均可按非湿陷性地基进行设计。
11.3.2  建筑物周围必须做散水,其横向坡度不得小于0.05,外檐应高于平整后的场地;散水宽度,当檐高在8m以下时,应为1~1.5m,檐高在8m以上时,每增高4m,可增宽25cm,但宽度一般不大于2.5m;散水与墙体接缝要严密,不得漏水。
11.3.2  建筑物周围6m内,场地平整后的坡度不得小于0.02;6m以外不得小于0.005。未采取排水措施或用路面排水时,整个场地纵向坡度不得小于0.005。
11.3.3  各类埋地管道、排水管道距建筑物的最小距离:
          乙类建筑   丙类建筑   丁类建筑.
Ⅰ级场地     5m        4m
Ⅱ级场地    6~7m       5m        5m
11.3.4  自重湿陷性岩土,专场表面宜设置15~30cm百厚的灰土垫层;散水应采用现浇混凝土,且应设置15~30cm厚的灰土垫层,垫层外缘应超出散水50cm。
11.3.5  施基槽内严禁进水。防洪沟、水池、淋灰池距建筑物基础外墙,Ⅰ级场地不得小于12m,Ⅱ级场地不得小于25m;搅拌站距基础不得小于10m,并做好防水措施;给水管道与墙的距离,Ⅰ级场地不宜小于7m,Ⅱ级场地不宜小于10m;Ⅰ级场地,取土坑距基槽不得小于12m,Ⅱ级场地不宜小于25m。
11.3.6  槽内挖出的土宜在槽边堆成土堤,距槽边距离不宜小于1m。
11.4  污染土
污染土是指地基土由于受到工厂的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渣、废液的渗入,引起地基土发生化学变化,使其物理、力学性质均发生了不利变化,或(且)有可能对建(构)筑物基础产生不利的影响。污染土在本区也有出现。
11.4.1  污染土的防治与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对可能受污染的场地,当土与污染物相互作用将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物侵入场地的措施,如隔离污染源、消除污染物等。
2  对已污染的场地,当污染土强度降低,或对基础和建筑物相邻构件具有腐蚀性等其它有害影响时,应按污染等级分别进行处理。
3  对污染土进行处理时,应考虑污染作用的发展趋势。
3  污染土场地完成建设或整治后,应定期监测污染源的污染扩散、场地内的土和污染物的相互作用发展等情况。
11.4.2  污染土的防治处理措施
1  换土措施,将已被污染的土清除,换填未污染土,或采用耐污染的砂或砾作回填材料,并对挖出来的污染土及时处理。
2  采用桩基或水泥搅拌桩等加固以穿透污染层,且应对混凝土桩身采取防护措施。
3.在金属结构物的表面用涂料层与腐蚀介质隔离的方法进行防护。
4.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腐蚀介质泄漏到地基中去,使地基土的腐蚀减少到最低限度。
5.根据土质情况,采取适用的地基加固措施和防止再次污染措施。                                     三      最近参加了不少工程的验槽,在不同地区要求不同,不知大家你们所在地区是如果要求的?
我先说我最近参加的几个地区的情况:
第一个地区:由相关各方到场,质监站人员到场后知道全来了后,先由建设单位介绍一下工程概况,后由施工单位与监理介绍一下基槽开挖情况及遇到的问题,然后,大家到现场进行验槽,回来后,分别由勘察单位说一下检查情况,设计也说一下,包括地层,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等。质监站做个总结,程序合法。然后填验槽表。就0K。
第二个地区:全到场后,到现场检查完后,质监部门发言,把发现的问题说说,再由勘察,设计等补充,施工与监理只有听的份。一般是质监站的人说了算。
第三个地区:先由施工单位把表都填好了,监时审查通过了,再由勘察,设计,建设等各方签字盖章后,报质检站,他们再来,再一起到现场,再开会,勘察,设计等一一发言。质监站的人再发表意见,让你整改,按他们 提的意见改后上报。先签字盖章,再验槽。

 

还有,验槽结果一般应该勘察单位填写,怎么现在都成了施工单位打好了,勘察只签字了?
再者,表中有初验表,及复验格,什么时候填初验,什么时候填复验?应该由谁写?谁说了算?
今天上午验了一下槽,由于土质变化,基底土是粉土,但局部相变吧,颗粒较粗,我观察后还是粉土那一层,但粗的象粉砂了,是渐变的,从侧壁上能明显看出来,就是粉土,但监理就是不同意,说是砂层,我不同意,如果上面不写砂,他就不同意签字盖章,NND,只好加了一句:基底土质为粉土,局部呈粉砂状。才过了。大家在验槽时都遇到过什么不一样的事情,说说。交流一下
                
   

四、浅谈地基验槽工作的重点与问题

——以沈阳市地区为例

钟靖涛1,路永平2,王家东1

(1.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沈阳市,110015;2.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100038)

:本文结合笔者在沈阳市地区的工作经历,简要分析了地基验槽工作的重点与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沈阳市;地基验槽;重点和问题

1概述

随着国务院振兴东北计划的实施,时下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开工所引发的地铁效应,以及对市属浑南新区、沈北新区的大开发,沈阳市的市政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都达到了空前的高潮,由此促成了沈阳市建筑勘察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然而,多达上百家的岩土勘察单位,施工设备、技术人员的良莠不齐,使前期的勘察施工和后期的地基验槽都暴露了不少的缺陷与不足,给业主留下了较坏的印象,促使人们忽视工程勘察的实际作用。勘察市场也由质量竞争转为价格竞争,前景令人堪忧。笔者仅就沈阳市地区的地基验槽工作,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

2验槽所需条件及注意事项

当勘察报告经审核完毕,交与业主正式使用之后,人们往往认为接下来的工作应由施工方与设计部门协作完成,跟勘察部门没关系了。至于验槽,只不过是履行手续,签字、盖章罢了。殊不知,验槽工作,恰好是检验勘察报告是否符合实际,解决遗留和新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岩土专业的技术人员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做好验槽工作,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开展。

2.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2.1.1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2.1.2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2.1.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1.4开挖完毕,达到设计标高,经机械开挖之后已加人工清除,槽底岩土无扰动,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2.1.5 粘性土、风化岩类基槽未受雨水或施工用水的浸泡。

2.2 地基验槽注意事项

验槽前首先应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其次应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地段,设计方是否进行设计处理,最后应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勘察施工前亦应调查清楚),以及该场地是否已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否则,则需推迟验槽或请设计部门说明情况。

沈阳市市区地貌单元主要以波状台地、浑河老扇、浑河新扇、浑河高漫滩及古河道、浑河低漫滩为主,辉山、棋盘山地区为丘陵及丘前谷地地貌。不存在膨胀类岩土、湿陷性岩土,污染土亦极少见(沈阳市铁西区局部地段可见污染土)。因此地基验槽工作的次重点可以缩小一定的范围,且可根据其基础形式采取不同的检验方法。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2.2.1 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

首先,应注意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提供勘察报告是否相符;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天气变化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 是否有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现象的发生;基槽是否受到雨水、施工用水的浸泡;基底为粘性土、风化岩时,应禁被曝晒,若因被曝晒而使岩土性质发生变化,应全部清除;必要时均可在槽底普遍进行轻便钎探,但当持力层下埋藏有下卧砂层而承压水头高于基底时,则不宜进行钎探,以免造成涌砂;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其次,浅基础应着重查明场地内是否有填土(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和新近沉积土,注意填土、新近沉积土与原状土的区分(填土、新近沉积土主要从堆积环境、包含物、颜色、结构上来识别);浅基础的埋深应大于沈阳地区的标准冻深(1.20m);如场地表层原为耕植土,则浅基础埋深应大于0.70m(一般耕土深度在0.6~0.7m之间);浅基础应注意上层滞水的影响。最后,当基坑深度大于5.0m时,需特殊注意场地边坡是否稳定,基坑周边堆载情况如何,是否应做基坑支护。

2.2.2复合地基(人工地基)

验槽方法取决于其采取的地基处理方法。当采用压实填土地基和换填垫层的时候,可在施工前按浅基础验槽方法进行,并应在施工过程中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当采用预压法、压密法、挤密法等复合地基时,可采用试验的方法(室内土工试验、现场原位测试、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来进行检验;复合桩基应查明桩端是否到达预定的地层。

2.2.3 桩基的验槽

桩基验槽首先需注意的是桩端是否进入预定的桩端持力层,其次需检验其桩径、桩长、桩的垂直度是否符合设计部门要求。最后需核实桩端横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这点对于端承桩尤其重要。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桩基础施工结束后尚应对其承载力、桩身完整性进行检验。

2.3 局部不良地基的处理方法

2.3.1基槽内有小面积、且深度不大的填土时,可用灰土或素土进行处理。当填土面积、厚度较大时,宜用砂石、碎石垫层等柔性垫层或素填土进行处理;或在局部用灰土处理后,再全部作300至500厚的相同材料的垫层进行处理。

2.3.2当基槽内有水井或地下管线(无法迁走)时,可局部加大基础面积或改变基础形式,并用梁跨过。

2.3.3当机械施工时,对硬塑——坚硬状松散粘性土和粗粒土,应预留300mm左右用人工开挖,对含水量较高(可塑以下)的粘性土和粉土,应最少预留500mm用人工开挖,严禁基槽土被扰动。

2.3.4冬季施工,当基槽施工完毕后当天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的,本地区应虚铺200——400mm厚的粘性土以防被冻。若出现基槽岩土被冻的情况,所有冻土应全部清除,换填处理。

3沈阳地区的地基验槽问题

验槽工作作为建筑物施工的一个重要工序,也是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最重要的环节。其发生问题的原因也是来自方方面面,结合笔者在沈阳地区从事地基验槽工作的经历,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3.1 业主原因

部分业主认为设计部门在基础形式的选择,结构的设计上,完全可以弥补地质条件的不足,因此轻视工程勘察工作,乃至地基验槽工作。部分市政工程(尤其以桥梁工程为主),施工期间省略验槽工作(个人行为和政府行为),后期补办验槽手续。有的业主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往往希望简化地基验槽程序,甚至不惜向勘察单位施压,勘察单位从占有市场份额的角度考虑,往往就范。较为可惜的是,尽管近年来大力抓建筑市场整顿,但更多的是抓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业主的不合理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管理。 

3.2 施工单位和设计部门的原因

施工单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熟悉岩土工程地质的技术人才;盲目遵循设计部门的设计图纸;出于经济成本的考虑在地基施工中弄虚作假。笔者在浑河南岸的一个工地验槽,施工方通知现场发现异常,持力层为中粗砂的地层出现了粉质粘土,经现场勘察实则是施工方根据设计标高局部没有达到设计的持力层,向下继续挖掘5公分即可。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虽然是由于设计部门没有考虑到局部地形起伏,标高设计不严谨,但同时也是由于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不能充分的利用手中的勘察报告,解决现场发生的常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施工进度。同样的例子还发生在桃仙机场附近的一个工地,施工方根据设计标高将条形基础置于耕植土上。一些施工单位因为工期及天气变化等原因,总是希望勘察人员提前验槽,出现了基槽经过机械开挖并没有人工清底的情况,或者是基槽预留厚度过大,掩盖了实际基础持力层位置出现的地质异常,因此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或者是二次请勘察人员重新验槽,耽误了工期,耗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与基槽开挖有关的工程,普遍存在着超挖回填现象、地基土扰动现象。一些风化岩基坑,没有做好防水、防晒等措施,使岩性发生了变化,采取补救措施之后增加了的成本。设计部门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较为客观的利用勘察报告。笔者到沙岭地区验槽,该工程采用桩基础,勘察期间布置的控制性钻孔孔深为10.0m,设计部门设计的桩长却为12.0m,最后不得不在拟建建筑物周边补充勘察,布置了满足桩长要求的控制性钻孔。此类问题的发生,应该引起部分建筑设计人员的反思。

3.3 勘察单位的原因

沈阳市的勘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勘察单位众多。在部分不正规的勘察单位中,从业人员的组成结构和素质令人堪忧,不能够认真的执行地基验槽工作,不能够很好的将场地的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相验证,不能够敏锐的发现以及有效的解决验槽工作中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少数勘察单位弄虚作假,以简化地基验槽甚至是不验槽就签字、盖章来迎合业主,造成了勘察市场的混乱与信用缺失。

4结束语

无数的工程实践充分证明,认真验槽,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防止事故发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勘察技术人员,应充分的认识到地基验槽的重要性。本文关于地基验槽的粗浅见解,希望广大同行多多指教。

 

5参考文献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陈希哲.土力学地基基础(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6):243~246
 
                                                     五      基验槽和局部处理 2009年08月04日 星期二 07:54

  勘察工作有其局限性,一般按建筑物的边线角点几十米布置一勘探孔,若场地内有暗藏的坑、沟、井等埋藏物,局部填土,或天然土质软硬不均等情况不可能完全靠几个钻探孔反映出来,因此,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验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对勘察报告准确性的检验,也是对地基全面直观的检测,是消除地基不安全因素的最后一道关口。
  但在现实工作中,有很多技术人员不知如何验槽或验不出问题,或者是验出问题之后不知如何处理。笔者根据多年验槽实践,总结为以下四点经验:一问、二看、三复查、四处理。
  
  一、“问”
  
  (一)问验槽人员是否全部到场,参加验槽的人员一般为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站、监理、和建筑物使用单位6方面的技术负责人员。
  (二)问甲方拟建物位置是否与勘察时一致,如果不一致,有可能导致槽底土质与勘察报告不一致。笔者在某中学教学楼验槽时发现,槽底西侧5米范围土质明显硬于其他部位,而勘探时触探曲线与其他位置并没有明显区别,后经问甲方,建筑物向西移动7米,该部位原为道路,多年碾压土质变硬。
  (三)问施工单位,是否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一般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以上10cm,预留保护层,垫层施工时再人工清除),有时勘察标高基准点与设计±0.00不一致,施工单位将二者混淆,导致开挖后槽底不是预定土层,认为是勘察分层不准确。
  (四)问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槽底普遍钎探工作(承压水头较高地区,未进行降水工作时一般不作钎探,避免槽底涌水),查看钎探点平面布置图,钎探记录,钎探工具,分为几班组进行钎探,是否按班组分片。
  验槽之前,一般施工单位应进行槽底普遍钎探工作,钎探点间距1~2m,钎探深度1.5~2.1m,采用标准钎,其规格为探杆直径25mm,端部为60。大头锥,锤重10kg,落距50cm,记录每下沉30cm(30cm为一步)的锤击数,操作时应让锤自由垂直下落。应对钎探点进行编号标明位置,统计出每点的总击数,在平面图上标出总锤击数与平均数误差30%以上或单步击数偏差较大者。
  有时钎探结果显示土质软硬不均,有可能是钎探时人为造成的,钎探时几个班组同时进行,人为操作有差异,钎探工具规格不同。笔者在某办公楼验槽时,发现钎探记录击数相差较大,勾出大小击数范围后,北侧低,南侧高,采用标准钎复查,两部分击数差异不大,基本与北侧相同,后查明,钎探时,北侧为标准钎,南侧为直钎。
  
  二、“看”
  
  (一)观察槽壁土层是否一致,槽壁为立面,易观察土层成层分布情况,层面如果倾斜,槽底土质可能分布不均,槽壁如有填土,槽底可能也有。
  (二)观察槽底土层性质与勘察报告是否一致、土层颜色是否均匀、湿度是否一致,土层沉积结构是否天然状态,有否夹含物,重点观察钎探显示软硬不均位置。槽底若有填土,其颜色和结构一般和天然土不一样,往往含有砖块、石子、灰渣等,粉土与粘性土混杂,呈团块状。若局部含水量较大,钎探显示土质软硬不均,可能有跑漏水的地方,应切断水源。
  
  三、“复查”
  
  (一)抽取钎探点进行复钎,主要是确定钎探记录的真实可靠性,如果钎探记录不真实,则土层软硬差别的判断就失去了依据。
  (二)进行坑探、槽探、或洛阳铲复查。若钎探点打到空洞和井内淤泥等软弱位置,钎探杆会自重下落,若打到井砖圈和旧房基等坚硬位置,探杆难于下落并有回弹现象。对于软硬不均位置,或下部暗藏的坑、沟、坟、井、旧房基、管道、人防等,表层土质难于辨认,可向下开挖土层,仔细辨别,确定其深度及分布范围。
  
  四、“处理”
  
  对于验槽中发现的地基问题,必需进行处理。处理对象为地基土以及基础与上部结构;处理原则为:首先使地基土各处的强度和变形趋于一致,使建筑物沉降均匀,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则对基础尺寸、埋深或上部结构进行调整,使结构适应地基的不均匀性;地基处理方法分为整体处理和局部处理。

  (一)整体处理
  槽底全部为填土,或填土占大部分,天然土层零星分布其中,一般应全部清除,地下水位以上可采用2:8灰土,水位以下采用级配砂石或碎石屑分层回填夯实。也可将基础埋深适当加大。
  (二)局部处理
  (1)局部坑、沟、坟穴、软土的处理。将坑底及四壁的松软土清除至天然土层,然后采用与天然土层压缩性质相近的材料回填。天然土层为可塑的粘性土、中密的粉土时,可选用2:8灰土或1:9灰土;天然土层为硬塑粘性土、密实粉土砂土,宜选用级配砂石。若坑的深度、面积很小,宜采用级配砂石。回填时应分步回填,并按1:1放坡做踏步。
  (2)旧房基、砖窑底、压实路面等局部硬土,一般都要挖除。挖除后回填材料根据周围土质而定。全部挖除有困难时,可挖除0.6m做软垫底,使地基沉降均匀。
  (3)大口井或土井的处理。若基槽内发现砖井,应将井中的砖圈拆除至1~2m以下,井内为软淤泥不能全部清除时,可在井底抛片石挤淤,然后再采用与周围土质相近的材料回填。若为井径较小的水泥管井,可将井管填实,采用地基梁跨越。
  (4)人防通道及管道的处理。若人防通道或管道允许破坏,应将其挖除,用好土回填。若不允许破坏,可采用双墩(桩)担横梁上加基础避开通道。若通道位于基础边缘,可采用悬挑梁避开。管道为上下水道时,应做好防渗漏措施,管道上方应预留足够尺寸,避免建筑物沉降挤压管道。
  (三)基础及结构措施
  采取地基处理措施的同时,也可采取基础及结构措施,或单独采取基础和结构措施。例如清除填土层后不回填,而将基础埋深适当加大;独立柱基础,个别基础部位较硬或较软,可调整基础尺寸;基槽半边硬半边软,或半边为天然土层半边为回填土层,可在适当部位设置沉降缝或伸缩缝;局部回填之后,适当加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整体强度和刚度等。
  验槽与地基处理工作关系到建筑物的稳定与安全,技术人员个人也有重大的责任,千万不能忽视,不可私自处理,要做好验槽记录,各参加人员要签字,单位要盖章,处理要彻底时。以上为笔者多年工作经验的总结,只要验槽时认真观察,处理时掌握基本原则,平时不断积累经验,就能做好验槽工作。                                                   六   地基验槽和局部处理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9-07-22 15:40:00 ]    作者:杨占新 刘学智    编辑:studa090420      多智网校诚招全国各地市独家线下代理商,共同开发网上教育市场。多智教育(DOZEDU.COM)!
  [论文关键词]验槽 地基处理 

  [论文摘要]论述技术人员如何进行验槽,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地基处理措施,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勘察工作有其局限性,一般按建筑物的边线角点几十米布置一勘探孔,若场地内有暗藏的坑、沟、井等埋藏物,局部填土,或天然土质软硬不均等情况不可能完全靠几个钻探孔反映出来,因此,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验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对勘察报告准确性的检验,也是对地基全面直观的检测,是消除地基不安全因素的最后一道关口。 
  但在现实工作中,有很多技术人员不知如何验槽或验不出问题,或者是验出问题之后不知如何处理。笔者根据多年验槽实践,总结为以下四点经验:一问、二看、三复查、四处理。 
   
  一、“问” 
   
  (一)问验槽人员是否全部到场,参加验槽的人员一般为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站、监理、和建筑物使用单位6方面的技术负责人员。 
  (二)问甲方拟建物位置是否与勘察时一致,如果不一致,有可能导致槽底土质与勘察报告不一致。笔者在某中学教学楼验槽时发现,槽底西侧5米范围土质明显硬于其他部位,而勘探时触探曲线与其他位置并没有明显区别,后经问甲方,建筑物向西移动7米,该部位原为道路,多年碾压土质变硬。 
  (三)问施工单位,是否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一般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以上10cm,预留保护层,垫层施工时再人工清除),有时勘察标高基准点与设计±0.00不一致,施工单位将二者混淆,导致开挖后槽底不是预定土层,认为是勘察分层不准确。 
  (四)问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槽底普遍钎探工作(承压水头较高地区,未进行降水工作时一般不作钎探,避免槽底涌水),查看钎探点平面布置图,钎探记录,钎探工具,分为几班组进行钎探,是否按班组分片。 
  验槽之前,一般施工单位应进行槽底普遍钎探工作,钎探点间距1~2m,钎探深度1.5~2.1m,采用标准钎,其规格为探杆直径25mm,端部为60。大头锥,锤重10kg,落距50cm,记录每下沉30cm(30cm为一步)的锤击数,操作时应让锤自由垂直下落。应对钎探点进行编号标明位置,统计出每点的总击数,在平面图上标出总锤击数与平均数误差30%以上或单步击数偏差较大者。 
  有时钎探结果显示土质软硬不均,有可能是钎探时人为造成的,钎探时几个班组同时进行,人为操作有差异,钎探工具规格不同。笔者在某办公楼验槽时,发现钎探记录击数相差较大,勾出大小击数范围后,北侧低,南侧高,采用标准钎复查,两部分击数差异不大,基本与北侧相同,后查明,钎探时,北侧为标准钎,南侧为直钎。 
   
  二、“看” 
   
  (一)观察槽壁土层是否一致,槽壁为立面,易观察土层成层分布情况,层面如果倾斜,槽底土质可能分布不均,槽壁如有填土,槽底可能也有。 
  (二)观察槽底土层性质与勘察报告是否一致、土层颜色是否均匀、湿度是否一致,土层沉积结构是否天然状态,有否夹含物,重点观察钎探显示软硬不均位置。槽底若有填土,其颜色和结构一般和天然土不一样,往往含有砖块、石子、灰渣等,粉土与粘性土混杂,呈团块状。若局部含水量较大,钎探显示土质软硬不均,可能有跑漏水的地方,应切断水源。 
   
  三、“复查” 
   
  (一)抽取钎探点进行复钎,主要是确定钎探记录的真实可靠性,如果钎探记录不真实,则土层软硬差别的判断就失去了依据。 
  (二)进行坑探、槽探、或洛阳铲复查。若钎探点打到空洞和井内淤泥等软弱位置,钎探杆会自重下落,若打到井砖圈和旧房基等坚硬位置,探杆难于下落并有回弹现象。对于软硬不均位置,或下部暗藏的坑、沟、坟、井、旧房基、管道、人防等,表层土质难于辨认,可向下开挖土层,仔细辨别,确定其深度及分布范围。 
   
  四、“处理” 
   
  对于验槽中发现的地基问题,必需进行处理。处理对象为地基土以及基础与上部结构;处理原则为:首先使地基土各处的强度和变形趋于一致,使建筑物沉降均匀,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则对基础尺寸、埋深或上部结构进行调整,使结构适应地基的不均匀性;地基处理方法分为整体处理和局部处理。        (一)整体处理 
  槽底全部为填土,或填土占大部分,天然土层零星分布其中,一般应全部清除,地下水位以上可采用2:8灰土,水位以下采用级配砂石或碎石屑分层回填夯实。也可将基础埋深适当加大。 
  (二)局部处理 
  (1)局部坑、沟、坟穴、软土的处理。将坑底及四壁的松软土清除至天然土层,然后采用与天然土层压缩性质相近的材料回填。天然土层为可塑的粘性土、中密的粉土时,可选用2:8灰土或1:9灰土;天然土层为硬塑粘性土、密实粉土砂土,宜选用级配砂石。若坑的深度、面积很小,宜采用级配砂石。回填时应分步回填,并按1:1放坡做踏步。 
  (2)旧房基、砖窑底、压实路面等局部硬土,一般都要挖除。挖除后回填材料根据周围土质而定。全部挖除有困难时,可挖除0.6m做软垫底,使地基沉降均匀。 
  (3)大口井或土井的处理。若基槽内发现砖井,应将井中的砖圈拆除至1~2m以下,井内为软淤泥不能全部清除时,可在井底抛片石挤淤,然后再采用与周围土质相近的材料回填。若为井径较小的水泥管井,可将井管填实,采用地基梁跨越。 
  (4)人防通道及管道的处理。若人防通道或管道允许破坏,应将其挖除,用好土回填。若不允许破坏,可采用双墩(桩)担横梁上加基础避开通道。若通道位于基础边缘,可采用悬挑梁避开。管道为上下水道时,应做好防渗漏措施,管道上方应预留足够尺寸,避免建筑物沉降挤压管道。 
  (三)基础及结构措施 
  采取地基处理措施的同时,也可采取基础及结构措施,或单独采取基础和结构措施。例如清除填土层后不回填,而将基础埋深适当加大;独立柱基础,个别基础部位较硬或较软,可调整基础尺寸;基槽半边硬半边软,或半边为天然土层半边为回填土层,可在适当部位设置沉降缝或伸缩缝;局部回填之后,适当加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整体强度和刚度等。 
  验槽与地基处理工作关系到建筑物的稳定与安全,技术人员个人也有重大的责任,千万不能忽视,不可私自处理,要做好验槽记录,各参加人员要签字,单位要盖章,处理要彻底时。以上为笔者多年工作经验的
总结,只要验槽时认真观察,处理时掌握基本原则,平时不断积累经验,就能做好验槽工作。


 
转贴基土钎探工艺标准(103-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坑(槽)底基土质量钎探检查。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砂:一般中砂。
    2.1.2 主要机具:
    2.1.2.1 人工打钎:一般钢钎,用直径φ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8~10磅大锤。
    2.2.2.2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北京地区规定必用)。
    2.2.2.3 其他:麻绳或铅丝、梯子(凳子)、手推车、撬棍(拔钢钎用)和钢卷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设计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2.2 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如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可按表l-6执行。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钎探顺序,防止错打或漏打。
    2.2.4 钎杆上预先划好30cm横线。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放钎点线 → 就位打钎 拔钎 灌砂
          记录锤击数 检查孔深
        3.2 按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
    3.3 就位打钎
    3.3.1 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50~70crn,将钎垂直打入土层中。
    3.3.2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会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3.4 记录锤击数。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吹锤击数。钎探深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按表l-6执行。
    3.5 拔钎:用麻绳或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
    3.6 移位: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3.7 灌砂: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可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木棍或钢筋棒捣实一次。灌砂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孔打完或几孔打完后及时灌砂;另一种是每天打完后,统一灌砂一次。
    钎探孔排列方式 表1-6
    槽宽 (cm) 间距 (m) 深度 (m)
    小于80 中心一排 1.5 1.5
    80~200 两排错开 1.5 1.5
    大于200 梅花型 1.5 2.0
    柱基 梅花型 1.5~2.0 1.5,并 不浅于 短边
        3.8 整理记录:按钎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字迹要清楚,再经过打钎人员和技术员签字后归档。
    3.9 冬、雨期施工:
    3.9.1 基土受雨后,不得进行钎探。
    3.9.2 基土在冬季钎探时,每打几孔后及时掀盖保温材料一次,不得大面积掀盖,以免基土受冻。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钎探深度必须符合要求,锤击数记录准确,不得作假。
    4.2 基本项目
    4.2.1 钎位基本准确,探孔不得遗漏。
    4.2.2 钎孔灌砂应密实。
    成品保护
    5.1 钎探完成后,应作好标记,保护好钎孔,未经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复验,不得堵塞或灌砂。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遇钢钎打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或技术员:取消钎孔或移位打钎。不得不打,任意填写锤数。
    6.2 记录和平面布置图的探孔位置填错:
    6.2.1 将钎孔平面布置图上的钎孔与记录表上的钎孔先行对照,有无错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或补打。
    6.2.2 在记录表上用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钎孔(锤击数的大小)分开。
    6.2.3 在钎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的孔号的位置,把枯井或坟墓等尺寸画上,以便设计勘察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槽时分析处理。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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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验槽”两面观

工程技术   2008-07-30 21:13   阅读239   评论2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上部结构的安全,有一道非常重要的隐蔽工程需要经过有关各方工程技术人员严格地检验确认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这就是“地基验槽” ,规范上的叫法是“地基与基础施工勘察”。

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和带形基础基本都是建造在自然土层(天然地基)或人工改造后的土层上的,完全依靠基础所在的土层(持力层)来支撑上部结构。“地基验槽”对于完全依靠基础所在的土层(持力层)来支撑上部结构的建筑是非常重要的。

“地基验槽”的比照标准是《地质详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给出了天然地基基础基槽检验要点

1、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放坡);

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3、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性状。

又说: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基槽检验应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

而与桩基础底部直接接触的土层人们显然是无法目测检验的。桩基和人工改造以后的地基,则需要经过更为科学的检测方法、工具或设备来确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仅靠人们的主观判断是不够的。

桩基础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特征承载力检验、采用低应变动力测试检验成桩的完整性。

桩基础的基槽检验要点可以归纳为:

1、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放坡);

2、核对基坑地下水情况;

3、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性状;

4、桩顶标高、桩位偏差。

因此,“天然地基”基槽和桩基基槽的验收内容和要点是不一样的。

             20080801宗良整理于三门健跳镇


贴于

“地基验槽”两面观

工程技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上部结构的安全,有一道非常重要的隐蔽工程需要经过有关各方工程技术人员严格地检验确认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这就是“地基验槽” ,规范上的叫法是“地基与基础施工勘察”。

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和带形基础基本都是建造在自然土层(天然地基)或人工改造后的土层上的,完全依靠基础所在的土层(持力层)来支撑上部结构。“地基验槽”对于完全依靠基础所在的土层(持力层)来支撑上部结构的建筑是非常重要的。

“地基验槽”的比照标准是《地质详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给出了天然地基基础基槽检验要点

1、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放坡);

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3、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性状。

又说: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基槽检验应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

而与桩基础底部直接接触的土层人们显然是无法目测检验的。桩基和人工改造以后的地基,则需要经过更为科学的检测方法、工具或设备来确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仅靠人们的主观判断是不够的。

桩基础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特征承载力检验、采用低应变动力测试检验成桩的完整性。

桩基础的基槽检验要点可以归纳为:

1、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放坡);

2、核对基坑地下水情况;

3、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性状;

4、桩顶标高、桩位偏差。

因此,“天然地基”基槽和桩基基槽的验收内容和要点是不一样的。

             20080801宗良整理于三门健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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