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规划设计院招聘:落实节能减排措施 推动炼焦行业结构调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4:25:00
  节能减排是当前国家经济发展中一项重要政策目标。“十一五”前3年,在各方面的努力下,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2006~2008年3年累计下降10%,节能约2.9亿t标准煤。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不断降低,2006~2008年3年累计分别下降9%和6.6%。
  虽然节能减排取得一定进展,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高耗能工业增速较快。国际金融危机也影响到节能减排工作。一些企业效益回落,影响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另外,还存在着认识不统一、政策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焦化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尤其是我国钢铁、化工、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等行业的高速发展,强力拉动了焦化工业快速发展。但是焦化生产消耗资源多,排放量大,是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之一。
  到2008年底,全国焦化企业近千家,产能已达4亿t。已形成以常规机焦炉生产高炉炼铁用冶金焦、以热回收焦炉生产铸造等机械加工用焦和以立式炉加工低变质煤生产电石、铁合金用焦的世界上最为完整的焦化工业体系。2008年,全国焦炭产量3.2亿t,较2004年增长82%。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钢铁工业迅猛发展,导致焦炭需求急剧增长,焦化行业投资日趋升温,产能出现急剧扩张。对此,2004年国家针对炼焦行业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对炼焦行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和规范,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的势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行业结构。
  2004年,国家要求各地淘汰土焦生产装置,并进行废毁处理,控制排放,治理污染,关闭不符合审批规定的项目,严格审批新建项目等等。根据这些要求,各地组织力量进行了全面清查,制定措施,停止违规在建企业和拟建项目,铲平、摧毁了大量土焦炉,组织环境评价,进行排放整改。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发布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对炼焦企业的工艺、技术、装备、规模、能源、资源消耗、排放控制和综合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标准要求,提高了新建项目的准入门槛。
  200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环保、商务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焦化生产企业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并配套下发《焦化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对现有炼焦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实行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公告管理制度。对企业炉型、生产能力、排放控制、环保设施、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核查和现场考核,确定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并予以公告,支持和引导企业改进工艺装备水平,尽快达到行业准入条件。
  5年来,我国焦化行业在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清洁生产、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巨大变化,“高耗能、高污染”形象有了较大改观。
  行业生产集中度和企业结构得到显著改善。企业数量已由2004年的1400多个减少到不到1000个,企业平均产量由10万t提高到30万t。
  淘汰落后产能取得重大进展。到2008年年底,全国累计取缔关停土焦、改良焦、小半焦(兰炭)、小机焦炉等落后产能达1.2亿多吨。相当于减少200多亿m3/a焦炉煤气的排放,累计减少资源浪费约2400多万吨标准煤,累计减少污水排放9000万t、COD排放300万t、粉尘排放600万t、二氧化硫排放270万t。通过技术改造,企业建设了一大批焦炉除尘、脱硫、污水生化处理和焦炉煤气综合利用设施,环境污染得到了极大改善。
  约三分之二产业达到了产业政策要求。在国家实施《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引导下,企业不断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治理,提高环境保护设施水平,至2008年底,先后有4批188家企业达到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总产能1.9亿t,占机焦总产能约64%。
  焦炉建设装备向大型化发展。焦炉大型化已成为中国焦化行业发展的大趋势,近年来新投产焦炉中,炭化室高6m常规机焦炉和5.5m捣固焦炉以上的大型焦炉比重明显增加。一批7.63m大型焦炉的建设,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炭化室高6.98m和6.25m捣固焦炉的成功投产,标志着我国焦炉大型化有突破性发展。
  热回收焦炉、半焦(兰炭)纳入了行业规范管理。在2008年新修订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将以生产铸造焦为主的热回收焦炉和生产铁合金、电石用焦的半焦(兰炭)纳入了规范管理。明确规定新建半焦设计规范标准。
  焦炭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进步与发展。焦炉大型化已成为发展主方向,已经形成以炭化室高度4.3m和6m为主的焦炉系列。
  干熄焦技术在钢铁企业得到迅速发展。目前,我国已经运行的干熄焦装置总计75套,总处理焦炭产能近7027万t,世界上最大的260t/h干熄焦装置在首钢京唐钢铁公司的投产,标志着中国干熄焦技术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目前,我国干熄焦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系列最为齐全、处理焦炭能力最多、高中压蒸汽均可生产的干熄焦应用大国。
  节能环保工艺技术进步与发展。近年我国焦化环保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具有中国特色的炼焦行业环境友好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但是从焦化行业整体情况看,仍存在以下诸多问题: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小,布局分散,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装备整体落后,排放污染重、化工产品回收和综合利用与集中加工不足,精深加工技术落后,产品品种少,质量水平低,产能过剩、经济效益不高。因此,焦化行业环保治理,节能减排潜力巨大,全行业资源高效利用、环境治理,淘汰落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任务仍非常艰巨。
  焦化行业要抓住国家大力贯彻节能减排多项措施的有利时机,结合行业具体弊端和问题,积极推动产业淘汰落后和结构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焦化行业的结构调整: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行业准入条件,实施“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公告制度”,推动更多企业达到准入条件,引导企业逐步达标。同时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严格把关,决不允许再上新的落后能力。
  二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淘汰落后能力的总量目标,“十一五”后3年,仍将要淘汰5000~6000万t落后小机焦生产能力。
  三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解决淘汰落后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淘汰进度,确保“节能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这也有利于防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制约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是强化环保治理,提高焦化行业环保水平。研究制定支持焦化企业进行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政策措施。支持干熄焦发电、炼焦煤调湿、荒煤气余热回收发电、低成本焦化废水处理和高效回收利用等有利于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逐步实现焦化企业焦化污水零排放。
  五是完善清洁型热回收焦炉和干馏煤(兰炭)的规范管理措施,提高热回收焦炉企业配套装置技术水平,促进其提高水平,健康发展。
  六是研究改革焦炭出口管理体制,研究调整出口配额、提高出口关税、审批出口企业资质、提高出口企业门槛等政策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抑制焦炭出口。
  七是研究实行“差别排污费”措施。做好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淘汰类、环保不达标和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逐步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企业不断降低排放量,减少污染。
  八是研究制定《焦化行业产业升级指导意见和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市场化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以资源条件、市场容量、工艺指标、环境指标为约束条件,限制交通运输不便、水资源匮乏、产品需求较少的地区盲目扩建焦炉,进一步优化行业布局结构、工艺装备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积极推动焦化生产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信息化来促进焦化行业结构升级。
  九是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焦化行业企业联合重组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和支持焦化企业的兼并重组,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联合合作,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十是研究制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炼焦煤资源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企业走出去,有序利用国际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