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薪酬水平:1979年民政部《关于城市烈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定量补助问题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8:56:19

民政部《关于城市烈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定量补助问题的通知》

(79)民优字第118号

 

    今年以来,据一些部队领导机关和某些家居城市新近牺牲、病故军人的家属反映,现役军人牺牲、病故后,他们未随军的家属生活困难得不到切实的解决。而当地民政部门则说,根据一九六三年全国省、市、自治区民政局长会议文件《进一步加强对烈属、军属和残废军人的优待补助工作》的规定,烈属、病故军人家属凡家中有人在机关、厂矿、企业等单位工作的,他们的生活困难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可是机关、厂矿、企业等单位一般对职工家属虽有定期补助的规定,但能够享受补助的条件较严,标准也低。以致家庭有困难的烈属、病故军人家属的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不少家属因此到部队上访,甚至住下来不走,要求给予长期补助。

为了使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烈属、病故军人家属的生活得到可靠的保障,今后对于居住城市直系亲属中有人在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工作,因为工资收入较少,生活经常发生困难的烈属、病故军人家属,都由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不再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去解决他们的长期生活困难。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条件是:(1)已经失去劳动能力而其子女又确实无力供养的烈士、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2)虽有亲属而无力抚养的烈士、病故军人的未成年子女。

    家居城镇、农村非农业人口的烈属、病故军人家属符合享受定期定量补助条件的,也按本通知办理。

    执行本通知需要增加的经费,由各省、市、自治区在现有的优抚事业费中调剂解决,不另增拨预算。

     
           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