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微信来消息没声音:水党办发〔2011〕14号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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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党办发〔2011〕14号

 

 

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

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水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水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

              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

水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双建”工作的意见>》(市发〔2010〕9号),按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的具体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力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把创建贵州省文明城市作为纵深推进城市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推进城镇化的有效途径,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整治城乡环境,提升市民素质,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经济兴盛、政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目标,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水城县的文明进程。

二、总体目标

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按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要求,全县30%的村镇取得“全省文明村镇”称号。2011年申报“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实现“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做好迎接复查工作;2014年申报“全省文明城市”;2015年实现“全省文明城市”目标;

“十三五”规划期间,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要求,进一步开展创建工作,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县级)目标。

三、十二五”规划期间的主要任务  

根据《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城镇管理、市民文明素质为重点,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总抓手,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八大环境”,扎实开展“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等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活动。

(一)建设八大环境

1、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切实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领导,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探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2)规范政务行为。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2、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服务。

(4)切实维护公民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男女平等;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2(起/万户);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做好残疾人的帮扶工作,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发生率<2(起/万户)。

3、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5)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经营创建活动。

(6)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7)提高“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认真开展“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

4、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8)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进行道德实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9)大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完善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科普宣传。

(10)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加强公共场所道德和市民交通行为教育。

(11)发扬社会道德风尚,弘扬正气,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学习宣传道德模范。

5、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2)加强网吧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13)净化荧屏声频,加强节目监控和广告整治。

(14)加强出版物管理,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15)加大文化产品生产与推介,加快活动阵地建设。

6、建设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16)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指标,人均GDP水平高于全省县城平均水平;国际互联网用户数(万户)/县城总户数(万户)×100%(以户籍人口计算)>30%。

(17)加强公共设施与公共秩序管理。

(18)提高公共卫生与人口质量。计划生育率>95%;平均预期寿命>73岁;恩格尔系数<42%。

(19)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住房保障制度。

7、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保障公共安全。抓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21)加强治安管理。做好基层综治工作,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8、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22)强化城市生态,合理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城镇化率增速高于全省县城平均水平。县城绿化覆盖率>20%;绿地率>15%;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10%。

(23)加强环境管理,改善环境质量。环境指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率>8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45%,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二)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24)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委指导协调,制定创建文明县城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县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县政府所在镇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各部门各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正常,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县文明办认真落实县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有力;县文明办有单列的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健全,职级明确,人员落实,经费保障。

(25)开展城乡基层创建工作。①围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台、手机、互联网等媒体,运用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兴文明礼仪之风;开展“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②扎实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环境整洁;公共厕所建设规范、干净卫生;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洁、秩序良好。③认真开展“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在政府执法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中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④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美好家园建设工作。形成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的有效机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农民文化家园”建设活动。⑤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管理办法,对文明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⑥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四、组织机构

成立水城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10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  任:禄  祎

副主任:廖明芳 蔡盛周  王 权

成  员: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抽调工作人员、配置办公设施设备;负责工作协调,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指示及交办的有关任务;负责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各种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县创建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存档;负责做好迎检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环境组

组  长:张云长

副组长:廖明芳 蔡盛周 陈 芳 李 明

成  员: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资社保局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习教育,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法治环境组

组  长:包崇刚

副组长:马从容  安  海  齐强华  颜  迅

成  员: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资社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滥坝镇政府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公民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男女平等和未成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市场环境组

组  长:张云长

副组长:王柄苏  陈幼学  王  权

成  员:从县工商局、县经信局、县委宣传部、县综合执法局、滥坝镇政府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加强诚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提高“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认真开展“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人文环境组

组  长:禄 祎

副组长:冯 伟 陈雪梅 杨明文 颜 迅

成  员:从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科协、团县委、滥坝镇政府、县交警大队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开展文化科普和各种文体活动,完善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科普宣传;加强公共场所道德和市民交通行为教育;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文化环境组

组  长:禄 祎

副组长:马从容 王鹏翔 冯 伟 陈雪梅 

成  员:从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综合执法局、滥坝镇政府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加强网吧整治与网络环境净化;净化荧屏声频,加强节目监控和广告整治;加强出版物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生活环境组

组  长:杨昌显

副组长:张  霖 刘渡凯  肖利国

成  员:从县发改局、县计生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县人资社保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提高人口质量,确保计划生育率>95%,平均预期寿命>73岁,恩格尔系数<42%;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环境组

组  长:包崇刚

副组长:马从容 徐应华 王家奎

成  员:从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县综治办、县煤炭局、滥坝镇政府等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加强基层综治工作,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生态环境组

组  长:陈依良

副组长:肖利国  安  胜  简正隆  唐信林  陈宏量

成  员:从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双水新区办、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以上百分点,城镇化率增速高于全省县城平均水平;人均道路面积2015年达到8平方米,2020年达到10平方米;城镇化率>15%;强化城市生态,合理利用土地。县城绿化覆盖率>20%,绿地率>15%,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10%;加强环境管理,改善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率>8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45%,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创建活动组

组  长:禄  祎

副组长:甘业茜  冯  伟  陈宏量  王  权  侯竣然

成  员:从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综合执法局、滥坝镇政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制定《水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工作方案》,编印《水城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教育手册》,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扎实开展“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确保两项工作年度考评排在本市前列;广泛开展“农民文化家园”等各类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农民文化家园”建设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督查督办组

组  长:王亚军

副组长:刘祖均  陈安卫  郭  萌  王  权

成  员: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政研室、县委宣传部等单位抽调。

主要工作职责:制定《水城县创建贵州省文明城市量化考核办法》、《水城县创建贵州省文明城市督查办法》;负责对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实施步骤

根据工作任务,为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以下步骤实施:

(一)创建全省文明城市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O11年1月—2月)

⑴制订出台《水城县创建贵州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水城县创建贵州省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方案》,成立创建组织机构,抽调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⑵进行广泛宣传发动。①在新闻媒体设置专栏、专题,对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型、滚动式的宣传报道。②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迅速在全县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创建活动。

2、全面启动阶段(2011年3月—2012年12月)

⑴对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指标,制订《水城县创建贵州省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水城县创建贵州省文明城市工作督查办法》,把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乡镇。

⑵各部门各乡镇按照《水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⑶各责任单位按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加大城区硬件设施及软环境建设,逐项对照、逐项落实,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的指标,各工作组扎实开展工作,并采取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和问卷调查等检查方式,做好自查测评,督促整改。

⑸申报54个“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含4个社区)、72个“全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其中12个一类乡镇每个乡镇3个村,15个二类乡每个乡2个村,6个三类乡每个乡1个村)。

⑹申报“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3、总结推进阶段(2013年1月—12月)

⑴实现54个“全省文明单位”、72个“全省文明村镇”。

⑵巩固创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⑶再申报80个“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含社区)、85个“全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

⑷取得“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4、迎接检查阶段(2015年1月—12月)

⑴实现80个“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含社区)、85个“全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

⑵在出特色和出亮点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精心准备材料和受检点,全力做好迎接省文明办检查组测评的准备工作。

⑶实现“全省文明城市”的目标。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阶段(2016年1月—2020年12月)

1、巩固“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继续加大城乡创建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城区硬件设施及软环境建设,提高创建水平。

2、60%以上的单位(含社区)取得“全省文明单位”或“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3、60%以上的村实现“全省创建文明村镇”。

4、滥坝镇取得“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5、精心准备材料和受检点,全力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办检查组测评的准备工作。

6、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纳入各部门各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季度督查考评,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创建目标管理,实行任务分解、明确进度、责任到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建立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工作的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对各部门各乡镇实行季度督查考评,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实行“三令”(整改令、督办令、告诫令)和年度黄牌挂摘制度。

建立例会制度。为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并将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请县政府常务会或县委常委会决策。

建立视察监督制度。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建文明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视察监督作用。

建立舆论监督制度。一方面,在《六盘水日报》、六盘水电视台、中国·凉都“双创双建”网站、水城县政府网站、《水城快讯》、水城电视台设立创建工作专栏,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另一方面,加强舆论监督,对工作被动、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每季度考评排名在后五名的部门或乡镇,在《六盘水日报》、六盘水电视台、《水城快讯》、水城电视台予以曝光。第三,在凉都·六盘水“双创双建”网站、水城县政府网站设立举报投诉平台,在创建办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采取召开听证会、组织市民评议等方式,畅通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履行行政效能监察职责,对工作不力、考评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五名的单位(个人),从严实行问责。

(三)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根据《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要求,县、乡镇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切实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建工作所需的经费。

 

 

 

 

 

 

 

主题词:文明工作  创建方案  印发  通知

  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