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明珠猜一生肖: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22:56:16

南府发〔2010〕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统筹推进南宁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安全生产和供应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及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实施南宁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肉、蛋、奶、鱼、菜、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2011年—2015年),使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基本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菜篮子”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农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产品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菜篮子”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市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稳定和提高“菜篮子”产品供应水平

  按照城市建设总体发展规划要求,科学布局,精心组织,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确保基地生产能力不下降,稳定和提高全市“菜篮子”产品供应水平。

  1.建设一批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果蔬生产基地。一是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按照“优势互补、突出特色、集群建设、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原则,重点抓好近郊10万亩常年保障性蔬菜生产基地、160万亩农区高效秋冬菜产业基地、100万亩南方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建设。5年内建成一批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的标准化果蔬生产基地;二是加大生产基地土地流转力度。充分利用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等相关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或种植大户整片土地开发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2.建设一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继续完善和落实养殖大县扶持政策,支持建设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抓好生猪、家禽、奶(肉)牛、山羊标准化小区(规模养殖场)建设和改造,加强养殖场(小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畜禽粪便处理防治疫病防控设施建设。到2015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出栏数占总出栏的80%以上,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出栏数占总出栏的90%以上,奶(肉)牛标准化规模场产量占总产量的95%以上。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

  3.建设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快对现有老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步伐,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支持养殖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机械设备、环境保护设施、水生动物防疫设施、循环水利用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等建设。每年新建或改造一批标准化池塘、养殖场。重点发展城市周边和沿江水产养殖,扩大设施养殖面积,同时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4.建设一批“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支持主产区新建和改造一批蔬菜、水果集约化育苗场、畜禽水产原良种场和遗传资源保种场,重点加强良种繁育中心(场)的水、电、路和良种繁育设施、实验检验用房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培育黑山羊等“菜篮子”地理标志产品,加大对我市优质品种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把好进口动植物优良品种检疫关,并提供优质服务。

  5.实施“科技兴菜”战略。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实施“科技兴菜”战略,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重点开展“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

  (二)以现代物流和信息化为重点,大力推进“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1.建设和改造一批产地批发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统筹规划新建和改造一批产地批发市场,改善批发市场场地、道路、交易厅(棚)、水电、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基础设施条件,鼓励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和流通加工设施,实现“菜篮子”产品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和上市旺季入库冷藏保鲜。重点扶持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广西吉海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等一批区域性带动能力强的市场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当地果菜批发市场建设,形成本地区域性商品集散地和交易中心。

  2.改造一批销地批发和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支持改造销地批发市场,加强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统一结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每个市场必须自行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此外,要全面推进销地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升级改造,建立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规划引导,防止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城市菜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

  3.强化产销衔接功能。根据我市市民消费需求,主动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保障基地;优势产区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建设服务全国或区域的“菜篮子”规模化基地,与各大中城市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支持在重点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建设中继性冷藏物流中心,与城区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同时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4.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平台。一是支持建立覆盖主产区和全国主要批发市场的“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标准,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二是建立“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增强信息处理技术手段,壮大分析预警队伍;三是建立农产品流通滞销预警机制,通过对市场农产品价格,特别是国内的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的农产品价格的常态监测,对全市主要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上市时间、品种构成结合市场状况作出分析预测,在有较大可能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情况时,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特别是在滞销苗头较为明显阶段,以农业部门监测为主体,整合商务、物价等相关平台信息资源后进行预警预报,以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一是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用信息引导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出现局部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远销;局部供不应求时,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充分利用国内资源和国际市场,搞好进出口调节,平衡我市“菜篮子”产品供求;二是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价格应急机制,必要时动用财政资金对“菜篮子”流通主渠道的经营大户进行价格补贴,引导市场价格回落;三是建立“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我市生产消费特点,建立和完善猪肉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四是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参照粮油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的做法,加快建立能繁母猪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在主产区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市民放心消费

  1.强化“菜篮子”生产基地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各县(区)对拟建设的“菜篮子”生产基地应作环境影响评价,摸清土壤背景值及基地可能受到影响的空气、水体、固废、放射等污染源,确认基地的环境安全影响程度。各县(区)环保部门应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环境监管,防止产生新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辐射污染。在有特异性现象出现时,应及时组织应急监测。市、县(区)环保部门结合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农业体系建设,从系统工程着手,确保“菜篮子”生产基地环境安全。

  2.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大规模开展蔬菜、水果、茶叶、肉牛、肉羊、奶牛、生猪、肉鸡、蛋鸡、水产品等十种“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快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制定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及放心农资进村入户工程,指导基地建立生产档案。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3.建立和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以及业主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制度,形成标准统一、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上下贯通、检测参数齐全的检验检测体系。

  一是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加强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能力建设。逐步建设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网络,配备人员和设备,建设好市级、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重点加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功能齐全,辐射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和健全市场流通、加工、消费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网络。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体系建设。督促“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领域餐饮服务行业业主建立农产品质检站,对所生产、销售的“菜篮子”产品进行日常检测,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与业主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制度,每个村委会及农业生产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自行设立农产品检测站,落实人员和专门经费,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日常检测工作。

  三是严格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禁止检验检测工作中乱收费行为。

  4.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各级政府保密度和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观念意识,落实防疫责任制,要重点加强防疫队伍建设,确保免疫100%的密度,提高防疫的质量。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市级动物疫控中心建设基础上提高县级疫控中心的监测能力,提高乡、村动物防疫工作条件、提高村级防疫人员待遇,构筑起全市强有力动物防控体系,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促进养殖业平稳健康发展。

  5.逐步建立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并完善市级“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并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6.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建立“菜篮子”产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实现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共同应对重大突发安全事件,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分级负责

  1.落实工作责任。“菜篮子”工程是一个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菜篮子”工作市长负责制,基地“菜园子”生产县(区)长负责制,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一票否决制,把“菜篮子”工程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市政府责任目标,同时将确保“菜篮子”产品数量和质量、稳定市价格、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严格考核,进一步推进南宁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2.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南宁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为由分管农业、商务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水产畜牧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城乡数字化建设办公室、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从市直各有关单位抽调。各县(区)要相应成立“菜篮子”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由市农业局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南宁市2010-2015年“菜篮子”产业发展规划》。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菜篮子”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在我市“菜篮子”产业发展规划方面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二是抓好“菜篮子”产品标准化、保障性生产基地建设;三是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抓好“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出口创汇服务体系建设;五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建设;六是抓好“菜篮子”工程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七是抓好“菜篮子”产品供应风险应对及调控保障机制建设;八是完善各项扶持政策。

  (三)多方筹集建设资金

  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已建或在建的“菜篮子”项目,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尚未安排建设的“菜篮子”项目,要按照规划抓紧研究立项,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市财政局要整合能用于“菜篮子”工程的各项资金,引导国家、社会、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扶持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

  (四)建立完善扶持政策

  在继续实施畜禽良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品种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菜篮子”产品出口,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继续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继续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扶持农贸批零市场,特别是环保节能和放心食品绿色市场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连锁超市供应链对接工作。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加强城市郊区现有菜地和养殖区域保护,建立“菜篮子”基地征占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程序,采取“征一亩补充回建一亩”的办法,征地后用地单位必须如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未如数缴纳的,不予办理供地手续。加强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实行年度稽查制度,确保该项基金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确保该项建设基金不流失。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渔政、渔船安全设施等建设投入。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用地管理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本集体建设用地或规划预留建设用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供应,落实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对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养殖用水用电价格,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逐步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与流通组织化程度。

  (五)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进一步完善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例会。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银行、保险等相关机构尽快研究制定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作用,加强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组织实施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协调解决好“菜篮子”发展重大政策问题,加强对各县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导。各地要加强领导,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