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九方城商铺:【资料】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2:42:36
一、实验室工作规范

二、实验室人员职责

(1)化学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2)实验员职责

(3)保管员职责

(4)采购员职责

三、实验室的管理使用制度

(1)化学实验楼管理规定

(2)实验教学的实验室管理

(3)实验室的开放管理

(4)天平室使用管理规则

(5)实验室对外服务管理制度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守则

(2)剧毒药品保管及领用制度

(3)贵重物品保管使用制度

(4)化学学院药品申购制度

五、仪器使用制度

(1)仪器保管领用制度

(2)天平使用管理规则

(3) 大型仪器管理制度

(4) 仪器设备报损赔偿制度

(5) 科研教学借用仪器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规范
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实验室管理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特制定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如下: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
2.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吸纳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验室大型及精密仪器的使用原则是在不降低教学、科研实验要求和精度的情况下,可用一般仪器设备解决的,不得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操作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不和理的使用要求。
4.实验指导教师应亲自调试一般仪器、显微镜、天平等实验设备。精密仪器需经过专职人员许可,方可使用。
5.毕业生实习,所做实验项目需用仪器、试剂等,需提前做出计划,领用时持由指导教师签名的领条向管理人员领取。根据毕业论文核实所领物品的使用及消耗情况。
6.实验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前半天内检查实验准备情况,必要时需做预试,若课程有变须提前告知,如不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且上课后十分钟不到者,实验室不再等候,过时不补。每次实验务必善始善终,不得半途离开。
7.指导教师应参与实验室建设,改进更新实验项目、实验方法实验技术。
8.仪器、器皿归还时应保持清洁、完整,否则不予接收。
9.各类工作人员均需认真学习实验室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严格遵守各项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好自己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
 

二、实验室人员职责
1.全室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实验室行政领导下,努力搞好教学、科研、实验后勤工作;
2.遵守国家的法纪,执行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活、有事要按规定请假(三天以内在实验室主任处请假,三天以上除实验室主任签注意见后,到院长处请假。每月事假累记三天,病假累计一周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3.遵守国家保密法各项文件、资料分类妥善保存;
4.爱护仪器设备,注意节约器材、药品,反对浪费;
5.每日记好工作日志;
6.全室人员应经常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诚恳接受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1)化学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副主任协助实验室主任工作。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在院长领导下,从事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各项决议与规定,作好思想政治工作;
2.指定实验室长远建设规划和短期工作计划;
3.指定与实施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提高与培养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度;
4.组织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并在实践中使之不断完善;
5.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派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
6.对实验室大型、精密、共用仪器设备及房屋的使用有调配、调剂权,以保证仪器设备充分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7.组织人力,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到报废仪器设备;
8.制定(或草拟)对实验仪器设备的组织管理,技术管理及经济管理办法,使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充分利用,安全运行;
9.定期将实验室情况向院长或向院行政会议汇报。

 (2)实验员岗位职责
1.掌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有关实验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方法,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2实验员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如药品、材料、试剂配制和仪器设备准备,以及提前打开实验室门等)。
3.实验教学过程中实验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要随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验过程中遇到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试剂等实验用品问题,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并作好实验后的整理工作,学生实验后要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并记好实验室使用日志,方可离开实验室。
4.作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5.做好本人管理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配件、器材、低值易耗品、材料、仪器说明书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作到帐、物、卡相符。将仪器及药品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并科学合理地分室上橱入柜,以标签定位,陈列有序。剧毒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每学期结束后作好仪器设备、材料的清理和核对工作。
6.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员要严格按教学计划安排开关实验室,对于主讲教师随意更改实验时间、任意增加实验课时而未得到院主管领导批准的请求,应予以拒绝,以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作。
7.实验员应按教学计划,与实验指导教师协商后,提前两周提交所需仪器、药品计划详细名目给保管员,不得领取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仪器和药品。
8.除领取准备实验所必须的玻璃仪器外,实验员不得领取学生用的玻璃仪器。如遇实验更改,学生需要统一增减仪器,则报出计划,经院主管领导同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由实验员统一领取发放。
9.努力完成实验室交给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10.实验室内备有的常用的急救药品和药物,实验员要经常检查,负责补充和保证质量可靠。
11.实验员应保证准备室的整洁,定期对准备室进行清洁整理。
12.实验员换岗、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3)保管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保管员应有很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主要负责实验设备、仪器、工具、材料、药品的保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购入物品入库时,必须根据发货凭证运单,由有关人员与采购员共同验收。检查质量性能、数量、金额,然后填写一式三联验收单(一联由设备科做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交财务科报帐;一联交实验室会计为制作记帐凭单的原始凭证);
2. 熟悉所保管的设备、仪器、工具、材料、药品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详细了解保管物品的要求和存放条件,并在保管时按照要求分门别类科学的存放。
3. 定期检查室内温度湿度及通风设施,做好所管设备、仪器和其它物品的防潮、防尘、防霉、防锈 、防止器材变质等保养工作。必要时定期放置防潮剂、采取烘干措施。
4.认真执行仪器、设备、物品的管理制度,及时记账、出借有据、账物相符、并经常做好整洁工作。实验室保管员对管理的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药品等,每学期进行账、物核对一次,做到账、卡、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物资的损坏,除不可抗拒的灾害外,应负全部责任;帐目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每年盘点一次,处理盈、亏、混、质差等问题;
5.剧毒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的贮存和发放必须严格制度、严格手续;剧毒品的库存应按月上报给学校保卫处。
6. 用物资时,要先进、后出。发放仪器、药品时,对库存中有的仪器、药品,保管员应按核准后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及时发放,不得借故拖延,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发放完毕。保管员有权拒绝不符合领取规定或超量领取仪器、药品的要求。
8.及时清理掌握库存情况,常用仪器药品要有一定的库存,库存不足,应申请补充。仪器、药品应首先满足教学需要。
9. 在实验室行政领导下进行工作,保管员实行坐班制。
10.实验室保管员调离该岗位时,应向接收人详细移交所有账物。移交完毕,应有移交双方签字的移交单,否则原实验室保管员不得离开岗位
 (4) 采购人员职责:

1.采购人员应该按国家管理政策进行采购,按国家财金制度掌握现金,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2.按时完成采购计划,未经批准的计划不得采购;

3.如须改变采购计划应经领导批准,始得有效。提货时应认真负责地核实数量,
尽可能检查质量,并妥为交付运输,如院自运有损失者应酌情处理;

4.遵守政治学习制度;

5.每月向实验室行政汇报采购情况。
 三、实验室的管理使用制度

实验室主要应用于学生实验课教学、实验教学研究,及以开放实验室的形式满足部分学生(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论文、科研创新的需要;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管理使用制度。
(1)化学实验楼管理规定
1.实验室是培养人才,推动教学、科学技术进步的前沿阵地,是我院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来本楼工作、学习的任何人,应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2.爱惜国家财产,化学实验楼的房屋及其设备不得损坏,未经许可不得作它用,室内公物不得私自携出室外;

3.实验室内安全,人人有责(附安全守则于后);

4.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安静,任何人不得破坏;

5.凡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滋生事端,且不听从劝告的,实验室人员有权送交保卫处处理。
(2)实验教学的实验室管理

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计划,指定出专业实验室和安排(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员双向选择)实验员协助实验教学。凡使用实验室的学生和教师必须按照本室的规定执行。

1.实验教学的实验药品、材料管理。各专业实验室内的物品管理,主要由各实验员负责,每次实验的物品摆放要求由各实验室管理员向教师说明或在实验室内明示通告,上课教师有责任要求学生按要求存放物品,实验开始前学生不得乱动实验室内的物品和实验台上的物品。实验过程中学生不得动用与实验无关的其他实验物品和设备,所用物品用完后必须归于原位,不许将实验台物品拿到其他地方或据为己有或用完后随手丢放。实验结束后要按照要求对所用的仪器进行必要的清洗和整理。教师有对学生进行监管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室内仪器、药品的丢失由实验指导老师负责。

2.实验使用的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员和实验指导教师必须事先调试好后再放进实验室,教师要清楚和掌握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认真指导学生使用。对仪器不会使用者不许对仪器进行操作规程和使用。使用人及任课教师授课后要对仪器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教师或学生负责。

3.学生常用实验仪器实行成套(学生仪器清单标明)配给。学生一人一套或多人一套,放于指定抽屉和实验柜内,用后自行锁好。;损坏、丢失仪器按照规定价格赔偿;

4.学生成套仪器实行交接制度。学生成套仪器,应保证其完整性,仪器使用必须实行交接制度,实验指导老师负责仪器的交接工作,为保证学生能按时、按规定交接仪器,交接仪器的时间须在学生实验成绩上交之前进行,如上届学生未办交接手续,其成绩将不给予上报。交接仪器时,如接收仪器的学生多于上届交出仪器的学生,则多余成套仪器由实验指导老师清点后交实验员接收。成套多余仪器如须再启用,由实验员清点给实验指导老师发放,实验员不直接面对学生。由于学生实验变动需要增减仪器的,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实验中心主任核实签字后,由实验员领取后统一发放;

5.清洁卫生。由实验指导老师安排并督促学生完成: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仪器、器皿整理清洗后放回原处,做好废液、废渣的清理、处理工作,做好清洁卫生。准备室清洁卫生由各实验员负责。

6.实验室日志。每次实验完成后,由指导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共同填写实验室使用日志。
 (3)实验室的开放管理

1.开放实验室的范围:原则上所有的学生实验室均可作为开放实验室,根据使用需要,还可开辟一些作为固定开放实验室。实验室的使用,原则上首先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各专业实验室在安排实验教学时应尽量紧凑安排实验时间)各实验室在每学期实验课开始前和结束后均可作为开放实验室对学生开放。

2.开放实验室开放对象为本学院学生,用于满足部分学生(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进修学者)毕业论文、科研实践的需要。

3.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实行指导老师负责制;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都应当具有指导教师,由指导老师负责安排、指导实验: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及有关资料,提出完整的实验方案,并附实验材料需求计划,完成实验计划时数;计划需由指导教师提前一个月报出,待实验室安排通知下达给指导教师后,由指导教师安排,可进入实验室。

4.本、专科学生在开放实验室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实验、科研实践时,实验所需的仪器和药品,应由指导老师向实验室提出计划,按规定领取;实验如需借用实验教学需要的仪器,需征得仪器责任人的同意,并由指导老师出具借条,方可借用,归还时应保证仪器完好(如有损坏,应按规定程序报修,修好后归还),并在约定时间前归还责任人,以保证实验教学需要。研究生、进修学者在开放实验室中进行实验,实验室只负责提供场所,其它需要由导师负责解决。

5.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6.使用精密仪器前,要仔细阅读仪器操作规程,认真地按步骤操作,不得随意盲目地调整按钮、拆卸设备,出现不正常状况及时报告教师并登记,如有损坏按规定酌情赔偿。使用完毕后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7.实验过程中的有毒、有害、腐蚀性废液、废物,不得随意抛洒或倒入水池,应倒入指定的废液(物)桶内,集中掩埋或处理。

8.实验室内保持安静、整洁。特别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爆、防毒、防电,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发现水电滴漏时及时报告修复。

9.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仪器、器皿整理清洗后放回原处,打扫室内卫生,关好门、窗、水、电。并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日志。
 (4)天平室使用管理规则

主要应用于学生实验课教学、满足部分学生(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实践,以及教师进行科研工作时,需要秤量时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天平使用规则,服从管理。实验教学使用时,由实验员到管理员处拿钥匙,并签名登记。其他人员使用时,由本人到管理员处拿钥匙,并登记。称量完毕后,填写天平使用登记表及天平室使用日志,并关好水、电、门窗,钥匙归还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