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岛三件套哪里出:新中国的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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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优抚

 

古代所称兵制包括军队的编制、组成、兵役等内容,范围较广。到了近代,特别是现代,兵役制度逐步成为军制学中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1949年10月l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我国军队的编制、训练、后勤保障、兵役制度等与战争年代相比,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我们不准备就这些情况作全面评述,这里仅就与优抚关系密切的兵役制度作以简要介绍。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由民主革命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但是,党和国家并没有因为革命任务的转变而忽视军队的作用。对我军的作用与地位一向予以高度重视。毛译东同志曾经明确地指出,“我们的国防将获得巩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者再来侵略我们的国土。在英勇的经过了考验的人民解放军的基础上,我们的人民武装力量必须保存和发展起来。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转引自1977年7月28日《解放军报》)但由于当时美帝国主义侵朝战争的爆发,还来不及对我国的兵役制度等进行全面改革。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出现了改革兵役制度的重要转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当时的情况出发,于1955年7月30日制定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兵役法,同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实施。这部兵役法共九章五十八条。该法规定,为保卫祖国,建设一支强大的国防力量,凡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反革命分子和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被剥夺政价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此外,对征集的时间、办法、现役、预备役以及军人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并决定在我国实行义务兵段制。这部兵役法的实施,对加强我军建没和积蓄后备力量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二大和新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今后的根本任务,就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对我国军队和后备力量建设也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而且要进一步加强民兵建设,健全预备役制度,为战时实施快速动员打好基础。很显然,1955年的兵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这一新的形势。此外,经过30年的实践,我们在兵役工作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需要加以肯定,十年动乱中一些被破坏了的规章制度,也需要拨乱反正,予以恢复。在这样的背景一下,修改第一部兵役法的问题便提到了议事日程。在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讨论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决定将我国的义务兵役制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从1980年起,着手对原兵役法进行修订。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新的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命令,决定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兵役法在1955年第一部兵役法基础上进行修改的,在内容和结构上都作了较大的变动。新兵役法改为十二章六十五条。增加了《军事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出现役的安置》及《惩处》等五章;将原有的《预备役军人的登记和统计》、《现役军人和预备役军人的权利和义务》两章的一些内容分别写入了有关章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按照宪法规定组织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公安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其兵役问题在附则中专门写了一条。新的兵役法总结了我国义务兵役制以来的经验,保留了1955年兵役法的长处,总结了我国实践经验,也吸收了国外一些好的做法。在这部新的兵役法中,明确地规定了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它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客观要求,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专门载入了优抚安置的部分内容。它的颁布和实施,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兵役制度,加强武装力量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都具有重要意义。

与我国兵役制度相适应的优抚工作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它对支持军队建设,巩固国防,巩固和发展国内安定团结的局面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优抚工作不断发展创新。优抚制度不断改革完善。新中国成立后的优抚工作,大体上可划分为三大阶段,即:建国初期至“文化大革命”前;“文化大革命”期间;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时期。

“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我国的优抚工作在继承历史传经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积累了一整套经验,在全国范围内从中央到地方基本上形成了统一的优抚体系。建国以后,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对优抚工作继续予以高度的重视。曾起过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革命烈士家属和革命军人家属,其生活困难者应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参加革命战争的残废军人和退伍军人,应由人民政府给以适当安置,使能谋生立业。”根据这一规定,经当时的政务院批准,由内务部于1950年12月21日公布了《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和《民兵民工伤亡抚恤哲行条例》。这些条例的公布,统一了革命烈士条件,统一了革命军人评残的条件和伤残等级区分,统一了优待抚恤制度和各类抚恤标准及优抚证件,从而使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有了统一的优抚法规。我国优抚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有力地支援了当时的抗美援朝战争,在当时兵役制尚未改革的情况下,这一时期的优抚工作对保障志愿军家属的生活,鼓励前线将士英勇杀敌起了很大作用。

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全国各族人民响应政府号召,热情地优待照顾志愿军家属,妥善安置伤残军人,踊跃支援前线。内务部五次参加组织赴朝慰问活动。这一时期,党和人民政府不忘革命老根据地人民对革命事业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中央人民政府于1951年8月组织慰问团分赴南方和北为革命老根据地进行慰问。内务部和地方民政部门参加了这一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活动,对优抚工作的深入开展起了推动作用。

建国不久,根据形势的要求,我军便开始着手进行复员工作,后因抗美援朝战争曾一度中止。停战以后,大批复员工作便全面展开。如何安置好大批复员军人的工作是当时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国务院于1955年5月31日作出了《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1958年3月17日又发布了《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各地根据上述决议和规定,在1950至1966年的17年里,共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828万余名。为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调动他们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我国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从生产到生活给予了关怀和照顾。以北京市为例,建国初的7 内共安排就业的烈军属达1.1万人,使他们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

1953至1956年这四年间,各地组织农村的优抚对象加入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扶助他们发展生产的补助款高达14700万元,为他们购置了大批生产资料。在实行农业合作化以前,各地组织农民群众为农村的优抚对象代耕土地,全国每年平均约为1200百万亩。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作出了以优待工分取代代耕土地的规定,每年全国优抚对象享是工分优待总数在40亿分以上。

 

这一时期,从国家财政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实际出发,制定了军人牺牲、病故抚恤和伤残抚恤标准及制度,经国务院批准,先后于1952年、1953年和1955年对伤亡抚恤标准迸行了调整。并对原来不享受长期抚恤的三等伤残军人和享受群众优待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父母、配偶等,分别从1956年和1963年起实行每月发给少量生活补助费的办法。

 

国家对残、病、孤老和年幼的优抚对象给予了特殊的关怀。在杭美援朝战争期间,全国创办了67所革命残废军人学校,通过文化和职业培训,使26万多名革命残废军人陆续走上工作岗位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继续发挥作用。全国创办了22所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为l万多名重残军人提供了专门的治疗休养场所。创办了80所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吸收1.1万多名复员军人入院疗养。兴办了22所烈士子弟学校,使4千多烈士遗孤得到照料,并为他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为缅怀先烈,教育后人,按规定的条件,在全国范围内追认了100多万革命烈士,共修建烈士纪念陵园、碑、塔、亭等4千多处,搜集陈列了烈士遗物和重要史料,大力宣扬了烈士事迹。每年“八一”和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普遍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增进了军政军民团结。

 

通过开展传统教育和开展表彰先进等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这是我国优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大特点。内务部于1956年和1959年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国烈军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参加会议的优抚对象先进代表共1760人。刘胡兰烈士的母亲胡文秀、黄继光烈士的母亲邓芳芝、子弟兵的母亲戎寇秀、志愿回乡务农的红军团长方和明等一批先进人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受到了人民的尊重与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接见了会议代表,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反响,提高了广大优抚对象的政治地位。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我国优抚工作尽管并未完全中断,如在全国范围内安置了1000多万退伍军人,一些地区的优待抚恤具体活动仍在进行,但从总体上说受到了“左”的错误的严重干扰。从中央到地方随着民政部门的撤销,许多工作实际上处于停滞状态,更为严重的是优抚政策被歪曲批判,许多优抚对象遭受打击迫害,造成优抚对象的冤假错案高达9.2万件,一些著名的烈士纪念建筑被破坏,已经建立起来的优抚制度遭到破坏,使优抚工作出现了十分混乱的局面。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优抚工作出现了新的转机,有了新的发展。1978年5月民政部成立,加速了优抚工作拨乱反正步伐。民政部成立不久,便着手进行全国优抚对象普查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文持下,全国动员、组织了200余万人的普查队伍,经过一年的艰苦工作,查清了优抚对象的底效,并对优抚对象中数万多起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昭雪,使各项优抚政策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并为调整制定新的优抚政策打下了基础。1979年以后,在优抚对象大普查的基础上,民政部改进了优抚对象时定期定量补助工作。要求把烈军属和复员军人的补助费的60一70%用于定期定量补助,使绝大部分经费转为“人头费”。

 

这样,不仅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也防止了滥用优抚事业费的现象。据统计,1980年全国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共有140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14万多人,全国用于定期定量补助的经费共达13000万元,比1978年增加8600万元。与此同时,各地群众对烈军属等优抚对象继续给予了工分优待。1981年以后,随着我国农村逐步推行联产承包贵任制,优待形式随之改交,转变为优待现金或实物,并由村队优待发展为乡统筹优待,使群众负担更加合理。

 

1984年我国新的兵役法公布后,对农村的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实际上实行了普遍优待,对城市有困难的义务兵家属也给子了各种形式的优待补助,对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和鼓励战士安心服役都起了积极作用。在安置工作方面,1977年至1986年十年间全国累计接收了近千万退伍战士,本着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原则,使这些退伍战士各得其所,得到了妥善安置。

 

1979年民政部与总政治部、财政部、商业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出了《关于退伍红军老战士称号和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意见的联合通知》,具体规定了确认退伍红军老战士的原则、条件、定期定量补助、医疗以及口粮、食油、副食供应标准。从而使这一多年未解决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1987年初,对红军失散人员身份的确认及待遇,也作出了相应规定。为加强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国务阮于1980年6月4日发布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具体地规定了革命烈士的范围、条件和审批机关。条例取消了过去关于病故军人和病故工作人员以及因公发生意外死亡人员可称烈士的规定,从而体现了革命烈士这一称号的严肃性。

 

同时,针对新时期的特点,条例打破了以往批准为烈士仅限于革命军人、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工民的界限,将范围扩大到全体人民,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四化建设的热情。

 

根据条例的规定,全国各地有组织地开展了编纂《革命烈士英名录》的工作。截止1982年底,全国大多数省份基本完成了这项光荣任务。据统计,全国已为约150万名各个革命历史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牺牲的烈士编入了《英名录》。使他们流芳千古,英名永存。

 

这期间,我国人民经历了对越自卫还击作战。战争期间,我国人民解放军表现了崇高的英雄气概,沉重地打击了侵略者,捍卫了祖国的尊严。我国人民一如继往,发扬“拥军优属”, “拥军支前”的光荣传统,从各方面给子人民子弟兵以大力支援,为夺取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党的十一属三中全会以来,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得到了恢复和发扬。特别是1984年全国“双拥”大会以后,各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实践中坚持改革,积极探索,使拥军优属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一时期的优抚工作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新的发展。

 

一、群众性的拥军优属组织蓬勃发展,服务网络遍及城乡

 

群众性的拥军优属组织及活动,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基础,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各地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建立了“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帮战友小组”、“送温暖小组”、“义务帮工队”、“优抚委员会”、“一条龙服务网”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服务组织,由原来分散的、局部的点向面上延伸,发展迅猛,更加普及。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80%的县、市、区都成立了群众性拥军优属组织,数量达几百万个。遍布和活跃在全国各地的这么多群众性拥军优属组织,在我国历史上是空前的。

 

这些群众性拥军优属组织不仅形式活泼多样,服务内容也更丰富多彩。由原来单一的担水,买菜、送柴等生活上的帮助照顾,发展到关心生活,扶持生产,婚恋“搭桥”,思想抚慰,共同育兵等综合服务。办实事、重实效,服务质量不断提高。1986年内,山西省各地的群众性拥军优属组织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4400多间,收种庄稼130多万亩,为12300多现役军人及烈军属解决了子女入托、入学等困难。辽宁省城乡群众性拥军优属组织,为优抚对象义务送主副食品,煤柴等700多万公斤,还筹集100多万元资金解决优抚对象的各种困难。江苏省徐州市的“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兵民双放心,军地互促进”活动,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收到了显著效果。全市58000多名青年与19000多名徐州籍现役军人结成“对子”,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其中50%以上的战士立功受奖,军地双方共有1683人被评为“四有新人”和“优秀义务兵”。1985年以来,该市还把帮助农村籍大龄战士,特别是伤残军人解决婚恋问题,列入了服务范围。已为3700多名战士搭了鹊桥,其中已有2658人喜结良缘。全市参战伤残的126名战士中的84人也解决了婚恋问题。

 

这些群众性的拥军优属组织,在发展多层次的服务活动中,互相配合,互为补充,逐步打破了行业和部门之问的界限,开始形成多渠道、多功能、从横交错的服务网络。为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深入持久地发展,提供了保证,开辟了广阔前景。

群众性拥军优属组织的蓬勃发展和服务网络的日益普及,不仅有助于解除部队指战员的后厉之忧,有力地支援了军队建设,也增强了广大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障功能。

 

二、智力拥军活动丰富了拥军优属的新内容

 

在军民共建共育活动中,人民解放军发挥了重要作用,给地方树立了榜样。为适应四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满足部队广大指战员的强烈求知欲望,各地在实践中创造了“智力拥军”的新形式。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从黑龙江省富锦县一位普通女教师黄景秋,怀着对部队的崇敬之情,无私地把知识举到军营开始,智力拥军活动很快从个人发展到群体直至扩展到全社会。目前,在全国许多地区已经和正在形成有领导、有组织、有规划、有措施、有基地的智力拥军体系。开展这项活动中,各行各业努力挖掘潜力,积极献计献策。从专家,学者,教师、工人到农村的专亚户、城市的个体户、成千上万的人们自觉地把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专业技术传递给部队广大指战员,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支规模宏大的智力拥军队伍。仅据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市)统计,就有二百多所大、中专院校已向部队开放,提供教学场所和育才基地l万多个,有3万多名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5万多个个体户为部队育才上课。

佳木斯市从政府机关到基层单位,层层建立了军民共育指导委员会,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了智力拥军活动的落实。该市机械局系统26个企业单位,1.6万多名职工主动为部队献书1.4万多册,捐款2万多元,赠送各种育才用品二千多件,创办四个育才基地。辽宁省本溪市采取入校代培、联合办学、办班集训等形式,先后为当地驻军增设六所分校,提供了35个育才基地,派出教师七百多人次为部队指战员授课。在育才内容和培训方式上也在发生变化。由最初的提高文化发展到种植业、养殖业、电器维修、机械修理、土木建筑、金属加工、烹调缝纫、以及新闻摄影、书法绘画等多方面技能和经济管理才能的培训;由培养普通专业技术人才向培养高级层次的人才方向发展;由流动授课、简单培训向正规化、规范化培训发展。

 

一些地区已明确将智力拥军列人了当地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成人教育规划。据统计,在开展军民共建共育活动中,全军每年有近百万战士参加各种科技文化学习,其中20%已取得了专业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各地在开展智力拥军活动中,注意将育才、荐才、用才有机结合,使军地两用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目前全国有90%以上的县(市)建立了军地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已推荐,录用农村退伍军人达120多万人,他们中有25万人担任了农村基层千部,11万人成为种植业、养殖业和其他专业户,以军地两用人才为主兴办的商品经济联合体达23万多个,占全国农村商品经济联合休总数的5%以上。这些经过培养和训练的两用人才,在四化建设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起了重要的骨干作用。

新的形势下出现的智力拥军活动,丰富了拥军优属的内容,开拓了拥军优属的新领域。实践证明,这一新生事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不仅为四化建设培养和输送了人才,对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也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优抚安置工作在改革中创新,有力地支持了部队建设

 

近年来,在优抚安置工作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地改革了抚恤制度,提高了各项抚恤、补助标准。全国50多万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已由原来的定期定量补助改变为国家定期抚恤。全国6千多名在乡的退伍红军老战士已全部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年补助金额达300万元以上。全国有166.5万多名在乡老复员军人享受了定期定量补助,每年补助金额达26000多万元。革命烈士、牺牲病故军人的一次抚恤金己实行与工资挂钩的计发办法,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抚恤标准。全国86万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和提高。据统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用于优抚事业的经费八年累计支出高达42.9亿元,占建国以来38年间优抚事业费总支出90.6亿元的47.3%。

 

适应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的新形势,改革了群众优待办法。据统计,全国已有90%的乡镇实行了优待金由乡(镇)统筹,许多地区还采取了根据义务兵的服役年限分等优待和根据服役表现实行基本优待加奖励的办法。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都制定了地方优待法规,使300多万烈属军属享受了优待,并得到落实兑现。群众优待支出每年达7亿元以上。

 

适应优抚对象新的需求,在扶优中突出了智力优属。各地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从资金、物资和产品购销等方面给予优抚对象扶持与帮助外,根据他们渴望掌握科技知识,增强致富本领的迫切要求,特别在开发智力、培训技能、提供信息、科技咨询等智力优属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全国累计,扶持优抚对象约436万户,已有110万户成为专业户和富裕户。

 

适应部队精简整编的要求,改进和加强了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到1986年底,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完成了第一、二批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解决了建房和服务人员、车辆配备等问题。在退伍军人安置方面,认真抓了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开发和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广大退伍军人得到了妥善安置,使他们各得其所,各尽其才,在四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了聪明才智。

 

优抚安置工作的改革,使应征、育才、退役、伤残、牺牲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办法,对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军队建役和改革,巩固国防,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拥军优属形成新的热潮

 

宣传、学习解放军蔚然成风。党中央对新时期军队的形象和她在人民中的影响十分重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宣传和民政部门始终把宣传解放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丰功伟绩,宣传人民解放军在保卫和建设祖国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广大指战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神和事迹。尤其是对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的胜利和参战部队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一批作战中的英雄儿女,一批平凡岗位上的先进典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1985年,《中国青年》、《解放军生活》等全国14家报刊杂志联合发起的“为边睡优秀儿女挂奖章”活动中,一百名金质奖章获得者中,解放军占了27名,大大提高了军人在群众中尤其在广大青年中的声誉和威望。

 

国家和各地各级文化、文艺部门,许多文化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塑造了解放军中众多的英雄人物和英雄群体的光辉形象。《高山下的花环》等文学作品,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共鸣。特别是解放军的英雄模告,通过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手段,传山乡城镇,千家万户,在人们心中激起了非凡的反响。仅以济宁、德州两市统计,举行解放军英模报告会3120场,参加的干部、群众达五百多万人次。山东省中的21个地市、县、区即编辑出饭了宣传老山前线将士事迹的书刊30多万册。全国许多地区还开展了“战士在我心中”活动。学习、宣传解放军形成了一个新的热潮,更加普及、自觉,开展慰问活动深入扎实。

 

据统计,全国各地每年节日期间派出的慰问团(组)多达3千多个。他们深入当地驻军和边防、海岛部队,带去了人民的深情厚意,也带去了对军人的理解和期望,广大人民群众以多种方式表达对子弟兵的关怀和慰问。

近三年来,全国各地给云南、广西边防部队赠送了上百种慰问品,多达2千多万件,寄去了1千多万封慰问信。与此同时,各地还注意把精神抚慰与办实事相结合,想部队之所想,急部队之所急,千方百计地帮助部队和烈军属解决困难,解除广大指战员的后顾之忧。据云南、广西、湖南、四川等12个省市统计,对前线部队指战员寄回家乡18万封信中所提出的各种困难和要求,件件作了研究和处理。从子女入托入学到家属工作调动、工种班次调整,从医疗保健服务到建房维修住房分配,许多地区采取特殊政策,保证了问题的解决。

 

参军支前十分踊跃。素有拥军支前优良传统的我国人民,把支持前线部队打胜仗视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责任。特别是地处边防前线的广西、云南和有轮战部队的地区,那里人民的行动是全国人民拥军支前的一个缩影。在支前工作中,负有直接任务的前线地区各级领导班子身先士卒,线斗在前,工作在前,吃苦在前,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主动自觉地为前线服务,做到了要人有人,要物有物,随要随到,保证了战斗的胜利。

 

部队打到那里,支前参战的兵民民工就跟到那里,他们不畏艰难险阻,不怕流血牺牲,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驻有轮战部队的后方人民,同样表现了高度的拥军支前热情。从部队出征到胜利归来,深情相送,含泪相迎。从年幼的娃娃到高龄的老人,都从心底进发出子弟兵的尊重爱戴之情。

 

1986年,参战部队的军列途经山东的一个月时间里,凡是有军列通过的车站,路段都有当地的党政领导和部队负责人,亲自组织群众载歌载舞夹道欢迎,仅5月8日这一天,参战部队进入济南、淄博市区时,欢迎群众就达140多万人。江苏省徐州市的人民,当听到从前线归来的解放军伤员住在市内医院的消息后,全市近万人主动前往医院看望并送去了价值2万多元的慰问品。许多指战员母亲和妻子宁愿自己承担各种困难,坚决支持亲人报效祖国。许多年青的姑娘把自己的爱情献给最可爱的军人。新时期人民军队的光辉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中树立起了一座座理想的丰碑。

 

对军人的理解和崇敬,使全社会出现了新的参军热潮。据统计,1986年全国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人数之多是近年来少有的,许多地区的县、区乡(镇)报名率达百分之百,一些在外地从事建筑、运输、经商的适龄青年,听到征兵消息后,日夜兼程赶回家乡报名应征。近年来出现的参军支前的热潮,使战争年代那种动人的情景又展现在人们面前,生动地表明。这一时期的拥军优属工作,是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