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联盟内购破解版:效率的世界:一个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上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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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的世界:一个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上的世界观 

   

2003年1220日晚在浙大“校友书屋”的讲演)
 

一、经济学理性范式的悖论 

今天晚上我想从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开始我们的讲座,这个问题对我们所有学经济学的学生来讲是一个最普通、最基本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经济学到底是一门什么科学?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 

这是经济学的ABC。但是我觉得非常有必要从这个地方讲起,因为一些最基本的问题,通常也是最能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他必须不断追问自己“To be or not to be?”否则就不足以澄清生活的意义。对我们经济学的学生来说,不知道大家是不是一直都在追问这个问题:经济学究竟是一门什么学问,它的研究对象是什么?也许你们会说,这算什么问题,任何一本教科书都会告诉你: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科学。但这个定义,最起码到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已经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重新思考了。 

1976年,美国芝加哥大学著名经济学家、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贝克尔教授出版了一本划时代的著作《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在这部著作中,贝克尔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拓展到几乎包括人类行为的所有领域。他在此书的序言中写到,经济学不仅仅研究那些传统的带有商业性质的东西,凡是涉及到资源配置问题的,不管它原先属于什么领域,都可以成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由于人类最基本的资源是“时间”,因此所有涉及时间资源配置的问题,都可以纳入经济学分析的框架。从而我们看到,在《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中,贝克尔把诸如种族歧视、法律、犯罪、战争、婚姻、家庭、教育、子女抚养等等问题,全都纳入了经济分析的范围。到1990年代以后,经济学发展的这种趋势不得不引起了人们对经济学的重新定义。一个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经济学是研究人类选择行为的科学”。也就是说,只要面临选择,你是选择A还是选择B?这样的问题你都可以用经济学来研究它。 

但根据汪丁丁老师的说法,并不是人类所有的选择行为都可以用经济学来分析的。比如宗教信仰,可能就不在经济学研究的范围中。汪丁丁老师对经济学的定义是:“理性选择+实证分析”。也就是说,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的理性行为。不管是“选择行为”也好,“理性行为”也好,它都把经济学的外延大大扩大了。今天,经济学可以研究的不只是传统的物质生产、物质财富和金钱,它的研究范围已经扩展到整个人类行为。我觉得这个定义更准确地表达了经济学在上一个世纪,尤其是90年代以后的重大发展,但对这样一个定义,我认为还有不少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如果说现在的经济学是研究人的“行为”或者是“理性行为”的,那么我们会碰到两个大的困难。 

第一个困难,我们要追问:“你说的理性是何种理性?”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中,对“理性”的理解是非常不同的。比如东方和西方、佛教和基督教,都有对“理性”的不同理解。那么,你说的“理性”究竟是哪种理性呢?从更基本的层面看,经济学家所谓的“理性”与哲学家所谓的“理性”也是有区别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理性”是个非常“行而下”的概念。什么是理性?经济学家通常会告诉你,“理性”就是一个人在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身的偏好。但问题出现了,如果按照经济学的定义来理解“理性”的话,马上就会出现一个我称之为“理性的悖论”:一个人“抽烟”是不是最大化自身的偏好?“酗酒”是不是最大化自身的偏好?甚至“吸毒”都是最大化自身的偏好;那么,按照经济学的定义,这些行为都是“理性”的。事实上,贝克尔就讲过这样的话。他说,从某中角度说,抽烟、吸毒、甚至自杀,都可以纳入“理性”的范畴,用经济学的范式加以分析。我虽然不反对贝克尔的结论,即这些行为可以用经济学的方法进行分析;但我肯定无法同意贝克尔的前提,即把这些行为都视为“理性行为”。我想,如果经济学把“自杀”与“吸毒”之类的行为都囊括到“理性”中去,那么经济学对“理性”的定义肯定有问题了。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其常识性的意义,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语义”。如果一个概念离开了它的常识语义,那么谁还能真正明白它的含义呢?我们通常理解的“理性”,或者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理性”,往往是指一个人不受情绪干扰、冷静处理事件的能力。在很多场合,“理性”也包括了行为人对一些“短期诱惑”的克制。从这点看,一个人的“理性”恰恰应该表现为他对“烟瘾”、“酒瘾”和“毒瘾”的克制。但现在有一个经济学家居然告诉你,放纵自己的“烟瘾”、“酒瘾”和“毒瘾”就是最大化自身的偏好,因此这种行为也是一种“理性”的行为。这是不是很荒唐啊?这就是我所说的,经济学“理性”范式所碰到的第一个困难。 

经济学“理性”范式碰到第二个困难,是经典的“囚徒困境”给经济学带来的挑战。我们知道,在“囚徒困境”博弈中,两个“囚徒”都是理性人,都从自身效用最大化出发,但由此得到的纳什均衡却是一个非帕累托最优的不合作解。我认为,“囚徒困境”的这个结果,意味着经济学逻辑体系的不合法。为什么?因为“理性”或者“理性人”是经济学逻辑体系最基本的前提预设。那么,经济学为什么要以“理性”或“理性人”假设作为它的前提呢?因为经济学假设只有“理性”的行为才能给经济主体带来好的结果。用经济学自己的语言来说,“理性”行为或者“理性”决策是帕累托最优的必要条件。但我们现在看到,在“囚徒困境”中,经济学的这个逻辑假设是“自相矛盾”的。“理性”不仅没有带来帕累托最优,而且恰恰成了非帕累托最优产生的原因。你看,正因为博弈双方都是“理性”的,都按“理性”方式进行决策,结果却导致了非帕累托最优的纳什均衡。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的逻辑前提不自恰!意味着你不能用原来的理由给你后面的逻辑演绎规定前提。原来的理由是“理性”可以给每个经济人带来更好的结果,正因为如此,你才把“理性”作为整个经济学逻辑推理的前提。但现在我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理性”也可以带来不好的结果。那你的整个逻辑前提不是不合法了吗?也许有同学会说,“囚徒困境”只是个别的、偶然的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理性”还是会导致帕累托最优的;我们能不能“宽容”一些?把“理性”假设的条件放得宽松一些,这样不是就不至于对整个经济学的逻辑体系构成威胁了吗?但我要说,如果你们对形式逻辑有基本了解的话,你们就知道这是不可以的。为什么?因为你无法证明这样的“偶然”是不是还会发生,你怎么来证明它真的只是“偶然”?如果你真的能够证明这点,那也说明你原先的假定不是你推理的前提,它还有一个更基本的前提,因此你必须修改这个前提。而如果原有的逻辑前提被修改了,那么原来你根据这一前提做出的所有逻辑推论都必须重新加以修改!你看,这事实上就是我刚才所说的情况。因此,要么你必须把一个逻辑过程推到它的极至,从这个起点上构建你的整个逻辑体系,这叫“逻辑演绎”;要么你必须用枚举的方法来证明你的逻辑前提是没有反例的,从而以它为起点来构建你的整个逻辑体系,这叫“逻辑归纳”。但逻辑归纳的要求就是不能出现反例,否则就是逻辑不自恰。按照波普尔的说法,反例就意味着原有逻辑体系的证伪。这叫“一票否决”,没有“宽容”的余地!逻辑就必须这么严密,否则怎么叫人信服?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囚徒困境”给传统经济理论带来的挑战。这就是我说的,经济学“理性”范式所面临的第二个困难。 

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学“理性”范式所面临的第二个困难比第一个困难更致命!因为第一个困难也许只涉及经济学对某个概念的定义问题,也就是说你现在这样来定义“理性”也许是错误的,但如果你修正了这个定义,它还不会危及你的整个理论体系。但第二个困难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因为它是经济学逻辑体系本身的“悖论”。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你有办法化解这个“悖论”,向别人证明你的逻辑前提没有自相矛盾,是自恰的(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必须证明“囚徒困境”具有合作的纳什均衡解);要么你就必须承认你原来的假设是错误的或者不全面的,从而提出新的、更完善的假设(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必须重写,在新的逻辑起点上构建一个新的逻辑体系)。 

1950年,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家图克教授,在一次例行讨论会上,为了解释一名学生提出的理论,随手在黑板上举了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囚徒困境”。这名学生呢?则是纳什,当时还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博士生。他提出的理论,后来被命名为“纳什均衡”,并使他获得了199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囚徒困境”早已僭越它的“主人”获得了自己独立的学术地位。一个人可以不知道这个博弈后面的“纳什均衡”以及它的数学描述,但是他不得不停下来思考这个案例本身所包含的深刻内涵:如果每个人都依据“理性”的决策原则,那么人类合作何以可能?人类社会何以可能?1950年代以后,涌现出大量有关“囚徒困境”的研究文献。一个似乎有希望的解决方案是,把一次性的“囚徒困境”视作多次重复博弈的一个“子博弈”,则人类的“理性”能力,包括试错、学习与讨价还价的能力,也许可以导致博弈双方的合作。但也不是在所有场合,它还要依赖许多严格的条件。即便如此,我认为在逻辑上还是存在问题。因为对传统经济理论提出挑战的是“单次”囚徒困境,你现在用“重复”博弈来替代“单次”博弈,事实上已经偷换了前提。从逻辑上看,它不具备论证的合法性。因此,要使经济学摆脱上述困境,你就必须证明单次囚徒困境可以求得合作解。不过非常遗憾,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在传统的“理性”范式下,这个问题是可以或者有希望解决的。 

这样一来,前面我们所说的经济学定义就有问题了,因为在经济学中,“理性”这个概念本身就有问题。你看,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经济学是一门什么科学,它研究的对象是什么,讲来讲去却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模糊了。在座的都是学经济学的,现在居然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经济学研究的究竟是什么了。也许,我们还得“倒腾”回去。上个世纪30年代曾经有经济学家建议,把经济学定义为“研究效率的科学”。这似乎是个不错的想法,因为这个定义不但可以容纳传统经济学研究的东西,比如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可以包括贝克尔以后经济学研究范围的拓展,因为非物质领域的活动以及一般意义上人的行为,都可以有一个“效率”的维度。 

二、经济学效率范式的困境 

一般情况下,我们通常用下面几种方式来描述效率:第一,最常听到的一个说法,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但这个表述非常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何谓最小,何谓最大?这个标准由谁来定?不知道。既然不知道,那么效率从何讲起?第二种说法,如果收益给定,那么所谓效率就是成本最小化;如果成本给定,那么所谓效率就是收益最大化。这种表述是有前提的,给出了某一变量的约束条件,因此它的操作性就强多了。如果知道了成本函数和收益函数,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我们可以通过数学方法,求出函数的极值,最大值或者最小值。事实上,这也是经济学表述“效用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时常用的方法。第三,如果你面对的是一系列给定的成本和收益,那么所谓效率就是你必须想方设法选择其中差距最大的。因此,从效率的角度出发,你可以把经济学看作一系列成本和收益的分析,经济学的方法说到底也就是“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这种方法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是比较成熟的,而且在技术上也可以较好地兼容数学工具。另一方面,我认为也许更重要,这种分析方法基本可以包容上个世纪6、70年代以后,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这种发展和创新,首先表现在传统经济理论的深化上。近半个世纪以来,现代经济学秉承新古典学术传统,取得了许多丰硕成果,创立了一大批新兴学科,不断扩大自己的解释半径。而它所取得的每一个进展,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来自对上述经济学“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比如,现代经济学不再局限于短期和静态分析,而是从长期和动态的角度对经济活动的各种“收益”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分析,于是提出了所谓“永久性收入”假说和“跨期选择”模型。又比如,考虑到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和经营者追求目标的区别,提出了现代契约理论和“委托-代理”模型。再比如,对经济学传统成本概念的突破,导致了现代经济学对“交易成本”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了“信息”、“搜寻”、“激励”、“谈判”、“制度”等一系列现代成本的要素。这种发展和创新,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对传统经济理论适用范围的拓展,这种拓展又首先表现为把“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运用到许多非商业领域中去。例如,布坎南创立的公共选择理论,贝克尔创立的家庭经济学以及科斯、诺斯等人创立的新制度经济学,等等。正是这些理论创新活动,使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向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和史学等领域渗透,从而被人们称作“经济学帝国主义”。  

在新的理论框架中,“效率”不仅仅被理解成物质生产的“效率”,而“成本”和“效益”也不仅仅被理解成那些只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每年新生入学,学生社团总要我给大家讲讲对经济学的认识,在谈到“效率”问题时,我通常会举这个例子:假如你现在谈恋爱了,周末要跟女友出去玩,如果你只从物质和金钱的角度考虑“效率”,那么你考虑的内容也许就是,去哪里呢?打的太费钱,最好找一个通公交车的目的地;中午呢,得考虑一下吃什么合算,来碗面条最便宜了;渴了喝一瓶矿泉水吧,但最经济的方法是自己带一个水壶……等等。大家知道,如果你真是这样来考虑“效率”的话,我看你的女朋友就该和你说拜拜了。所以,我们所说的“效率”要放到不同的环境中来考虑,首先要看你追求的目标是什么,在给定了目标后,你才能考虑具体的“效率”问题。因此,从一个最广泛的角度,我们可以把“效率”理解成一种“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如果目标是既定的,那么所谓的“效率”就是我们如何用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来实现这个目标。如果手段是给定的,无法变更的,那么所谓的“效率”就是我们如何更有效地用它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就会涉及到目标的选择问题。比如,一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在有限的时间中,我们如何来权衡各种追求,学习、游戏、恋爱还是锻炼身体?这也有一个“效率”问题。因此,我们所谓的“效率”决不等同于追求金钱和物质的效率,虽然在很多场合它也可以表现为对金钱和物质财富的追求。这样理解经济学,把经济学定义为“研究效率的科学”,也许能够较好地避免其他定义的不足。但是,我马上就要加上“但是”,这个定义仍然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题,汪丁丁老师把它叫做“希克斯困境”。 

大家知道,希克斯是个非常了不起的经济学家,对主流经济学的贡献非常大。比如,序数效用论是他首先创立的,宏观经济学中的IS-LM模型也是他最早发明的。但汪丁丁老师告诉我,希克斯晚年被一个问题给难住了,直到死也没能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什么问题呢?其实看起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就是刚刚我们说到过的“成本-收益”问题。据汪丁丁老师说,希克斯在其晚年的一篇日记中,对经济学的“成本”概念产生了怀疑。我们知道,在经济学中,理解“成本”的关键在于理解“机会成本”。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实际上应该看成一种成机会成本。那什么是机会成本呢?任何一本微观经济学教科书都会告诉你:当一种资源用在某个特定领域,从而失去的在其他的领域可以获得的最大收益。但这样定义的机会成本,马上就会碰到一个大问题:你怎么知道它在其他领域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是多少啊?除非你是一个具有完全理性的人,除非你掌握了所有应该掌握的信息,你才可能知道这个资源的所有用途以及它可能取得的最大收益。但对一个普通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汪丁丁说,如果经济学无法确定一个资源的所有用途以及它的最大收益,那么它就不能准确地定义“机会成本”;如果经济学无法定义“机会成本”,那么它就无法定义“成本”;如果经济学连“成本”都无法确定,那么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就不存在了;如果“利润”不存在,那么何来“利润最大化”和经济学意义上的“效率”?这就是所谓的“希克斯困境”。据汪丁丁说,希克斯晚年被这个问题搞的痛苦不堪。他认为自己研究了一辈子经济学,结果居然连“成本”和“利润”都无法确定。 

汪丁丁发现这个问题后,同样也很“痛苦”。去年,他在浙江省经济学年会上做的主题报告,讲的就是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汪丁丁和我也讨论了很多次。但是我得出的结论,和汪丁丁、和希克斯不大一样。我认为,最起码从经验上看,“成本”和“收益”这两个概念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否则,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企业家,如果他们连“成本”和“利润”都不知道,他们怎么组织生产啊?既然经验告诉我们“成本”和“利润”是存在的,但现在我们的理论竟然不能容纳它,按照我的想法,那就不是经验的错,而是理论的错。我们不能拿一个活生生的东西往现存的“成本理论”里套,套不进去就说“成本没有了”、“利润没有了”,经济学的“效率”就无从谈起了。这个,我们中国有句成语就叫“削足适履”。那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经济理论出了什么问题呢?希克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困惑呢?我认为,问题也许就出在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上。 

三、一般均衡、局部均衡与演化均衡 

从逻辑上推断,“希克斯困境”产生于现代经济学的一般均衡假定。大家知道,均衡价格是现代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按照均衡价格理论,只要有一个合适的价格水平,任何商品的供给和需求都可以达到均衡状态。但这只是就某一个商品而言的,如果考虑商品之间的普遍联系,某一个商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势必会影响其他商品的供求均衡。因此,经济学除非证明存在着这样一组价格,在这一组价格水平下所有的商品都可以达到供求均衡,否则就不足以证明均衡价格理论对个别商品是适用的。最早提出这个思想的是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斯,因此我们也把这种证明叫“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瓦尔拉斯虽然提出了这个思想,但并没有最终证明它。因此,“一般均衡”就成了经济学中的“哥德巴哈猜”。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这一猜想才被阿罗、德布鲁等经济学家证明,他们两人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阿罗、德布鲁等人运用拓扑学的不动点定理,在非常严格的条件下证明了“一般均衡”存在性。但这个理论对具体的经济分析来说没有多大用处,它的作用主要是为均衡价格理论提供必要的逻辑支撑。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我们所面临的只是“局部均衡”。任何经济决策,都不可能在“一般均衡”所要求的严格条件下做出。而我们看到,希克斯对“机会成本”事实上提出了一个“一般均衡”的要求,他认为一个人只有掌握了所有有关成本的信息以后,才能最终确定某一个具体的成本。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这当然是无法做到的。就像我们不可能要求企业在定价之前,必须掌握所有商品的价格信息一样。

 

进一步说,如果某一个理论在解释经验问题或者解决经验问题时,竟然起不到什么决定性的作用,那么按照“奥卡姆剃刀原则”,这个理论就是多余的,应该被舍弃!尤其是当一个理论与经验事实产生矛盾的时候,我个人倾向于认为,那一定是我们的理论出了问题,而不是相反。听过我“微观”课的同学可能会注意到,我对“机会成本”的定义早就心存疑虑了。因此,我讲“机会成本”从来不强调“这个资源在其他领域使用时的最高利润”,而是强调“在同等条件下这个资源可以获得的一个平均的利润水平”。比如,就一般的投资来说,应该把现行的银行存款利率作为机会成本的参照,而不是把“股票投机”或者“期货投机”作为它的机会成本。事实上,在企业具体的投资决策中,“机会成本”是作为一种“必要利润”看待的。虽然每个投资者对它的估计有高有低,但如果预期的利润达不到某一个水平,投资者就会放弃这个投资。这一点,对所有投资者来说都是一样的。“机会成本”只有在这种理解中才是有现实意义的,可操作的。而这样理解的“机会成本”,只需要我们具备“局部均衡”的知识,而无须我们具备“一般均衡”的知识。

 

对“一般均衡”理论,我还有两个批评。第一个批评,阿罗、德布鲁虽然证明了“一般均衡”的存在性,但这个证明忽略了一个重要条件,那就是没有考虑价格调整的成本。按照新凯恩斯主义对“价格粘性”的解释,任何价格的变动都是有成本的。如果调整价格是有成本的,那么现实中人们往往会倾向维持原有的价格。他们用所谓的“菜单成本”来说明这个理论:一家大酒店要变动价格,最直接的成本就是要重新印刷所有的菜单,如果价格变动带来的收益还抵消不了重印菜单的成本,那么酒店就不会考虑调价。由此带来的问题,如果价格调整是有成本的,我不知道阿罗、德布鲁的证明是否还能成立?我的感觉是很困难。因为看上去虽然只是多了一个变量,但对整个商品体系来说就是多了一组变量,而且这组变量的性质是原来的证明中完全没有的。因此,你无法按照以前的思路,你必须重新寻找一种新的证明方法。这是第一个批评。至于第二个批评,事实上早就有人指出过了:即便我们能从数学上证明“一般均衡”的存在性,但我们还是无法证明它在现实中的可能性,因为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对所有商品信息都了如指掌的人。所以瓦尔拉斯曾经假设,在一般均衡体系中有一个“万能的拍卖者”,所有商品价格的变动都是由他做出的。而所有的消费者和生产者都只是根据这个“万能拍卖者”的出价来调整他们的需求和供给。我不知道这样一个“万能的拍卖者”到哪里去找?即便能找到我们又打算付给他多少工资?(注意,这又涉及到前面那个问题,价格调整难道是免费的午餐吗?)也许,1930年代波兰经济学家兰格曾经找到过。兰格认为,一个脱离了具体消费过程和生产过程的计划政府,可以充当这个职能。只不过,后来苏联、东欧以及中国的实践证明,这个“万能的拍卖者”实在太“昂贵”了,没有一个社会能够为他“埋单”!

 

事实上,我们所面临的具体的、真实的均衡都是“局部均衡”,而不是“一般均衡”。以前我在西溪校区上微观经济学时,经常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当时西溪路旁有许多小服装店,主要是针对西溪女生的;里面的时装款式比较时髦,但价格都不贵,因此很符合女同学的口味和消费水平;我问她们你们知不知道在这里卖服装的都是二道贩子,这里的大多数服装都是从四季青服装市场批发来的呀?她们说“知道呀”。我问她们,既然你们知道同样的服装在服装市场可能更便宜,那你们为什么不到服装市场去买呢?她们说跑服装市场很浪费时间啊,路远不说而且你到服装市场之后就会发现,在那么大的服装市场中要找到自己喜欢的衣服也是很费劲的事,往往逛一个下午还找不到合适的。考虑到这些因素,所以明知这里的服装贵一些,也宁愿在这里买啦。事实上,消费者在这里采取的就是一种“局部均衡”。我们把它叫“理性的无知”:我知道有更好更便宜的东西,但获取这种信息是有成本的;如果获取信息的成本超过由此而获得的效用和收益,那么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宁愿做一个“傻瓜”。因此,这样产生的均衡不要求当事人掌握所有信息,所以它不是一个“一般均衡”,而是一个“局部均衡”。所以我认为,对具体的经济行为来说,对真实的经济世界来说讲,一般均衡的假设太严格,导致它同我们的现实,我们的经验产生矛盾。真实世界里的均衡状态应该是局部均衡,因此经济学不需要一般均衡假设。局部均衡假设,我个人认为已经足以解释这个世界了。

 

当然,我对局部均衡还要做一些补充。首先,局部均衡不像一般均衡,它不需要“最优”,甚至不需要“次优”;它所需要的仅仅是“相对的优”。也就是说,这种均衡只要求比其他状态“好一些”就可以了。我们无须像“一般均衡”所要求的那样,穷尽所有的可能性。其次,局部均衡事实上是一种“演化均衡”;它虽然不是“最优”,但它可以使我们从一个不是最优的局部均衡过度到另一个不是最优的局部均衡;在这个过程中,自然或者环境的选择将起到一般均衡中“万能拍卖者”的作用。于是,我们看到了“演化”与“淘汰”,看到了“锁定”与“路径依赖”,看到了“演化均衡策略”及其行为特征。因此,我们所谓的“效率”说到底是一种演化的效率。与“一般均衡”状态下的“效率”相比,演化均衡所导致的效率更真实,具有更大的解释力。

 

所以,如果我们回到局部均衡的环境中,看起来我们退了一步,但事实上我们面临的经济学前景更广阔了,我们可以在局部均衡的框架下包容“演化均衡”与“演化博弈”。而这个在199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最新分析工具,可以使经济学的视野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因此,我定义的经济学,就是在演化均衡和演化博弈上研究效率的科学。以下,我们不妨看看,这样的经济学到底能够解释多少传统经济学无法解释的现象。

 

四、演化均衡与演化效率

 

我们现在试图在演化均衡与演化效率的框架下,解决“囚徒困境”对经济学的挑战。人类怎么样才能冲破或者超越“囚徒困境”?我们不妨先看一个博弈案例——“最后通牒”,它是德国洪堡大学的古斯教授最早发现的。这个博弈实际上非常简单,博弈者分配1000块钱,由一个人决定双方分配的比例,如果对方同意这一方案,那么就按这个方案分配;如果对方反对这个方案,那么两个人谁也得不到。这种博弈只进行一次,不存在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按照纳什均衡纯粹理性的推断,分配者只给,对方一块钱,对方也应该接受。因为根据经济学效用理论中的“非餍性”定理,“多”总比“少”好,“有”总比“无”好。如果分配方案的制定者知道这点,他就会只给对方一块钱(假设这是最低限度),而对方也会乐意接收。事实上,这就是一个标准的纳什均衡。但是,这个博弈实验无论做多少次,都没有出现这种赤裸裸的分配方案,大部分分配方案都在三七开和五五开之间。根据不同的文化背景,美国和英国的学生,提出的分配方案大部分是55开,而中国和日本的学生提出的分配方案大多是三、七开,几乎没有发现底于三七开的分配方案。后来,有人在印度进行这项博弈实验,试验者发现只要低于37开的分配方案,都被对方拒绝了。300美元,大家想一下,在当时的印度可能是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但他仍然拒绝了。后来美国桑塔菲研究院在世界各地进行了长达10年的实验,对各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实验,结果仍然如此。

 

这个实验说明了什么?说明现实生活中的人并没有按照纳什均衡的假设进行博弈。这里的关键在于,博弈的双放已经在博弈之前形成了一种对公“平共”的共识。它后面的更深刻的意义在哪里呢?如果我们把最后通牒博弈进一步推广,事实上我们会发现,在涉及人类其他领域的时候,比如道德也是由这种“共识”导致的。正因为人们有对善的追求,有对合作的追求,人们才可能合作。如果每个人都斤斤计较,如果我合作了,你不肯合作怎么办?那么人类就永远不会有合作。如果双方能跨出第一步,不管你是不是合作,我都合作;那么合作就是超越囚徒困境的途径。所以传统经济学中只考虑个人的理性计算,是值得反思的。

 

超越囚徒困境需要我们人类具有某种超越个体“理性”的共识,这种共识是我们人类在长期演化过程形成的。虽然,文化与教育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事实上我们现在不是在传统经济学“一般均衡”的框架下论述这个问题,而是在“局部均衡”和“演化博弈”的框架中分析这个问题。“善”是具有效率的,为什么?因为如果每个人都只顾自己,合作就无法达成,但合作显然比不合作效率更高。从演化的角度来证明这点并不困难,当人类碰到诸如冰川期这样艰难的时期,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一开始,合作可能完全出于偶然,但由于合作具有更高的效率,经过了几百万年的进化,生存下来的人一定是懂得合作的人,所以他就把合作的偏好遗传下来。只要某种生物性状是有效率的,哪怕效率只大那么一点点,只要时间足够长,对生物有利的种群特征就会在整个生物群中慢慢繁衍开来,成为一种主流的行为方式,而那些没有效率的行为特征随着漫长的进化就会被淘汰掉。在演化均衡中我们根本不需要那个“万能的拍卖者”,只要有自然选择就可以了。这正是演化均衡比一般均衡深刻的原因。通过自然选择,具有效益的博弈共识会成为我们稳定的行为偏好。因此,像公正感、同情心、愧疚感、责任感等等,都是一种保证人类合作的优秀品质。从而我们可以对“善”和道德,给出一个非常实证的解释。

 

我再介绍一下ESS演化博弈模型。我经常跟汪丁丁老师讨论这样一个问题,生物学认为,如果一个人具有利他倾向,会导致个体生存适应性下降,从而会失去进化优势。到今天为止,我们的生物学(包括我们经济学)基本上是以这个逻辑来论证人性自私的。英国生物学家里查德·道金斯写过一本书,叫《自私的基因》。他认为基因必须是自私的,如果不自私就延续不下来。那么,进化的结果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私的。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它讲自私的人一定占便宜,不自私一定会吃亏,这个前提是否成立呢?我们可以来设想一下,如果两个自私的人碰到一起,他们会怎么样?为了一点利益两个人必定要争的你死我活。假设两个具有利己倾向的人碰到一起又会怎样呢?是不是更容易达成合作啊?如果我们假设在前一种情况下两个人各得-5分,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两个人各得5分;那么尽管一个利己的人碰见一个利他的人会很占便宜(比如利己者得10分,而利他得-2分),但综合上述所有损益,利他者的生存适应性并非一定低于利己者。根据ESS模型计算,我们会发现当利他者和利己者的比例为3/7时,两者的生存适应性是相等的。如果这个比例小于3/7,利他者的生存适应性要大于利己者,因此种群中利他者的数量会趋于增加。反之,如果这个比例大于3/7,利己者的生存适应性要大于利他者,因此种群中利己者的数量会趋于增加。也就是说,这个演化均衡是收敛的,收敛的值就是3/7。因此,这个社会不可能像传统的主流生物学和主流经济学所认为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如果我们把上述结论看作是每个人的行为概率,则我们会有一个更恰当的描述:进化而来的人性有30%善的成分,有70%恶的成分。因此,我们每个人既不完全是魔鬼,也不完全是天使,我们是魔鬼和天使的混合物。

 

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和一定的社会状态有关的,像道德,正义和善这类通常被认为是“应然”的范畴,事实上都是有效率的,如果没有效率它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效率”是一种演化的效率。从演化均衡和演化效率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对周围的世界做出非常有意义的分析。下面,我们就来举一些具体的例子。

 

五、效率的维度:对世界的重新认识

 

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是专门讨论语言的。我觉得它非常适合从效率的角度来分析语言的功能以及语言演变。在汉语语言学中一直有一个没有公断的争论,就是普通话要不要重新区分“舌团音”和“舌尖音”。今天,普通话的发音中已经完全没有“舌团音”和“舌尖音”的区别了。事实上,从“五、四”运动以后,舌尖音就开始失传了。那么,究竟什么是“舌尖音”呢?望文生义,你可以认为它是一种从“舌尖”上发出来的声音。事实上,你们可以通过英语来认识“舌尖音”。比如,thisthat这两个单词中的[Ò]。我们知道,这种发音在现代汉语中是没有的,但并不等于在古汉语中也没有。比如宝剑的“剑”和弓箭的“箭”,在今天的汉语中发音完全一样。但你们想过没有,如果这两个字发音完全一样,就会产生一个大问题。因为在古代中国,“剑”和“箭”是两种非常重要的兵器,如果发音无法区分,是一件效率非常低的事。你想,战场上将军让士兵把“jian”拿来,那么士兵到底拿哪个“jian”呢?宝剑还是弓箭?因此,我们无须考古的证明,从经济学效率的角度大致就可以判断,这两个字在古汉语中发音不同,是非常可信的。事实上,我们今天还可以在京剧的念白中区分这两个字的发音:宝剑的“剑”应该发作“zian”(注意,这是舌尖音),而弓箭的“箭”发作“jian”(是舌团音)和今天的发音一样。但后来这两个字的发音为什么就区分不开来了呢?这篇文章认为,主要原因是满清官员无法区分“舌尖音”和“舌团音”。就像一般南方人很难区分“平舌音”和“翘舌音”一样。但我觉得这个分析还不到位,如果从效率的角度,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深入:由于特殊的语音往往可以成为身份的象征(例如,就像我们的电视剧或者相声往往把带有广东腔的普通话作为“大老板”的象征),因此,汉族官员会把模仿满族官员的语调作为一种身份“认同”,而一般贫民也会把摹仿官员的语调作为一种身份“认同”,从而导致了“舌尖音”的失传。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鸦片战争以后,随着洋枪和火炮的进入,中国传统的“冷兵器”已经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剑”和“箭”的区分已无太大意思。可以推论,如果满清时期这两个字的区分仍然具有很大的价值,那么即便满清官员无法在发音上加以区分,也会创造出其他方法来区分这两个字。再者,现在还有人提出要区分这两种读音,我想肯定是画蛇添足。因为现实中已无这个必要,区分反而会增加“交易费用”。因此我断定,如果政府强行推广,也会遭到老百姓的抵制。

 

大家都知道我的“爱情经济学”,事实上就是用效率来分析人类的情感。这个已经讲过很多了,今天就不多讲了。但我还是要申明一下,我的“爱情经济学”并不是在爱情和金钱之间划等号。上次在临水报告厅做讲演,有个外语系的女生质问我,叶老师你怎么能把爱情这么浪漫的东西和经济连在一起呢,我无法接受。我说,你听过我的“爱情经济学”吗?她说没有。是啊,你没有听过怎么能下这样的结论呢?但后来仔细想想,错的不是这个女生,而是我。因为,一般人听到经济学的时候当然是在传统意义上来理解它的。尽管我知道,我理解的经济学其实是关于“效率的科学”,但今天以前我并没有向你们论证过这点。因此,误解是很正常的!事实上,今天还要申明一下,我的爱情经济学应该解读成“关于爱情效率的学问”,它和爱情的浪漫一点不矛盾,事实上我还要力图解释为什么爱情必须是浪漫的。另外,我希望解释的是:“爱”是什么?它是怎么产生的?男女之间的“爱”有什么区别?它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怎样才能使自己有一个美好、幸福和成功的爱情?

 

汪丁丁老师最近写了一篇介绍古人类学重大发现的文章,作者是美国古人类学的著名教授克莱因。他的发现是:人在从猿变成人的过程中,扁平的脸部具有重要的意义。按照克莱恩教授的看法,扁平的脸部是导致人类合作的一个重要诱因。脸部突出的野兽碰到一起的很难观察对方的表情,从而增加了争斗的概率。但人一旦相遇了,在没有语言的情况下,我们的表情就会表露出友好的信息。而且,恰巧是因为人类的脸部变扁平了,影响到人类的发音器官,并最终导致了我们的语言。因此,人类从其他的动物当中脱颖而出了,是因为他们具有更高的交往效率。值得强调的是,人类脸部大约是在距今600万年到450万年这个阶段发生变化的,而人类最早的打磨石器距今仅250万年。也就是说,在人们发现工具前的二、三百万年,作为人种意义上的人类已经形成了,克莱因的观点是:交往效率的提高在人类从猿变成人的过程中比发现工具和和使用工具的意义更大。

 

我们把演化经济学纳入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可以使我们在效率的维度上更好地认识这个世界。从效率的维度看世界,看到的不仅仅是物质的效率。还可以从效率的维度来分析我们的语言、分析习俗、分析文化、分析制度。或者用它来分析“善”、分析“爱”、分析神(宗教信仰)、分析美(审美)等等。这张清单有没有完啊?我认为没有。我们还可以把它扩展到人类以外,扩展到动物世界。比如动物心理学中有一个“最小努力原则”,它的意思是给定的目标,任何生物总希望付出的努力越少越好。白鼠在迷宫里寻找出路,会找出一条最近的路。实际上就是个效率问题。心理学中还有一个“韦伯、费希尔定理”:一个人的神经对外界刺激的反应随着外界刺激强度的增加而逐步递减。这其实就是我们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递减原理。“边际效用递减”是生物配置资源的负反馈信号。如果效用居然不是边际递减的,那么生物的胃口就像一个黑洞,把所有的资源都吸纳进去。这样的生物即使存在过,今天也肯定已经消亡了,因为它不具有进化优势。还有,我们今天看到的绝大多数生物离开氧气都不能存活,这是因为1摩尔葡萄糖通过氧化可以转化成36ATP,而1摩尔葡萄糖通过发酵只能产生2ATP,两者效率整整差18倍。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生命都采取了有养呼吸的方法。

 

最后,效率这个概念还可以推演到物理世界中去。我们知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水为什么往低处流?流体力学告诉我们,液体的运动总是指向阻力最小的方向。我跟一个物理系的一个博士生讨论这个问题,他说这个很简单啊,事实上牛顿定理就是一个极大值函数。我们经济学讲效用最大化,而牛顿的经典力学也可以用最大化的极值来表示。回到我今天讲座的题目,为什么叫“效率的世界——一个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上的世界观”?世界观是什么?世界观就是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根本看法。比如,我们可以用“物质”来概括这个世界,也可以用“运动”来概括这个世界;当然,也可以像贝克莱一样把这个世界概括成“我的心理感觉和想像”。所谓世界观,无非就是你用什么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我现在提供的是一个“效率”的角度,我把这个世界,从人、人的心理、人的行为、人的情感,乃至整个物理世界,都用“效率”贯穿起来。在我眼里,世界是建立在“效率”基础上的,效率是这个世界最本质,最重要的因素。而今天人类所有学问中,经济学研究效率是最成功,也是最深刻的。所以我把这个讲演的题目叫做“效率的世界——一个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上的世界观”。